“再者,屠各胡大将呼延浩被汉升射杀——汉升大将箭上有剧毒,那人又被马匹踩了下,估计活不过三日,这对屠各胡的士气而言也是一种打击。”
    “此消彼长,我军在十日内突围,在气势上不输矣。”
    众人听的点头不已,丁原又问:“就算我军气势强过屠各胡,也不可能因为这一原因打赢他们。”
    他问出这一句话时,连自己都没发觉语气之中已无忧虑,反而带上了一点希冀:“可是我们的人数比他们少,精锐也远远不及,又如何应对他们的铁骑呢?”
    城中守卫万余人加上糜荏带来的两万多人,总数将近四万,根本比不过屠各胡。
    说到底,还是屠各胡的骑兵太过强悍,他们吃过大亏,早已在心里埋下挥之不去的阴影。
    糜荏道:“诸位可都记得昆阳之战与牧野之战?”
    昆阳之战与牧野之战都是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争。昆阳之战是刘秀带领的两万兵马,大胜王邑四十万兵力;牧野之战则是姜子牙带领周朝五万兵力,大胜商朝十七万兵力。
    丁原当然是知道的,迟疑道:“……难道将军是觉得,我军能以少胜多,大败屠各胡?”
    话虽如此,他却一点都不觉得他们能胜。
    糜荏笑了下:“是啊。”
    其实不是,从来没有简单的以少胜多,后世一位战术家所著的《超维战争论》,以数学模型解释了期中道理。
    不过糜荏暂时不打算解释这个。
    丁原深吸了一口气:“这,这,我军该如何以少胜多?”
    糜荏简单道:“用战阵,以及兵器。”
    “只要我们的战阵能克制屠各胡,精锐兵器能杀死他们的骑兵,屠各胡就会被打败。”
    接下来,他给众人展示了一种专门用以克制骑兵的混编的战阵:
    最外围是□□手,手持十丈长/枪,比骑兵的攻击距离更远;中间为腰刀盾手,手持圆形大盾,一旦骑兵突击至前,□□手退入阵型之中而盾手向前抵挡;最内侧是弓箭手,射程大约五十步。
    这种阵型,完全可以应对骑兵的冲锋。
    目前他们装备不足,但阳曲正好三面环山,而山中多木,几万人很快就能伐木造出糜荏要的大方盾与十丈长的枪柄。
    除此之外,糜荏还带了一个小道具:三角钉。
    三角钉正是对付骑兵最有用的小道具。马匹冲锋过来时必然踩中,那马基本就废了。在前方铺满密密麻麻的三角钉,守方就不必多做害怕。
    “屠各胡驻地与阳曲之间只有一条不算宽敞的山谷道路,在这条路上铺满三脚钉,再利用这个阵型,诸位觉得能否杀他们一个措手不及呢?”
    第六十五章
    听得糜荏的分析,丁原及他的部下心中俱是半信半疑,无法完全认同。但糜荏是主帅,只要他一声令下,他们莫敢不从。
    接下来的日子里,四万多人被分成两批。一半人训练阵型,一半人伐木制作长矛与木盾。
    矛的头与大盾,本来都该是用铁器制作的,这样就可以反复使用,不会轻易损坏。但现在没有时间与材料,用木制的撑过眼前这一战即可。
    等到第九日时,一支由四千长矛手、六千盾手、五千弓箭手的混编军队暂且成型。
    因为背后就是阳曲城,阵型侧重正面与两翼,骑兵冲锋时军队只需站在原地即可。
    检阅军队的时候,丁原等人满面震惊。
    他们是站在城墙上观看练兵的,从上往下完全可以看到这些至少高过四人的长矛,是何等的威风。
    长矛锋锐,大盾厚实。骑兵若是策马直冲而来,马上之人尚未冲至敌军面前,已被这些尖利的长矛吓得胆寒不已,下意识便勒马停步;抑或未反应过来直冲而去,直至马匹与马上之人被刺穿胸膛,不能再战。
    等骑兵直冲过来,他们又马上变换阵型,有三人举着如门板般厚实的大盾抵挡马蹄。躲在后方的士兵则继续举着长矛挑杀骑兵,更不必提后方弓箭手一直不断射击了。
    等情势稳定,侧翼的士兵们便朝着敌军厮杀而去,震天动地的大喊声,足以震慑整个战场。
    丁原等人看了片刻,良久失声。终是面面相觑,都发现对方眼中怀疑不再,取而代之的是激动与兴奋。
    很显然,他们对接下来的这一战,已经有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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