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工程太过浩大,以王永珠如今的身形,唔,第一步就很困难,因为她弯不下腰。
就干脆不添乱了,交给专业人士金花去吧。
金花手脚麻利将衣服洗好晾好,王永珠不忘记交代一句:“等衣服干了,收到我屋里去。”
金花虽然不知道老姑要干啥,但是不妨碍她有一颗孝顺老姑的心啊,顿都没打的答应了。
王永珠满意的回房间了,直到晚上吃饭,都没看到王永平回来。
王永珠朝门外看了几次,这四哥不会真被自己给吓得不敢回家了吧。
张婆子见老闺女总是看门外,下午那场兄妹之间的官司,她都看到了,知道老闺女这是担心老四呢。
忙安慰道:“别等他,都是壮小伙子的人了,别人跟他这么大,娃都会爬了。这么大个人,还能丢不成?指不定就是在哪里野得忘记回来了,不用管他,给他留口饭就行。”
其他人也都习以为常了,江氏顺手将小叔子的饭菜给单独留了出来。
王永珠见大家都不在意,也就放下心来。
农村节俭,趁着天还亮着吃完晚饭,擦洗干净。
天一黑,就各自回各自的屋去睡觉了。
除了张婆子老俩口和王永珠还有林氏王永富房间里有一盏油灯,其余人都是没有这个福利享受到。
就连林氏,每个月就那么一点豆油,点完就没了,特别的节省,不是万不得已,轻易不点灯。
王家也就王永珠那里豆油宽裕些,张婆子和王老柱早就习惯了天黑就睡觉,很少点灯,她和当家的份额也就都给了王永珠。
不过这豆油灯,对于王永珠来说,点了跟没点,没太多区别。
昏昏黄黄的,啥都看起来模糊。
自她过来后,她也很少点这个,宁愿在炕上,伸手不见五指的看着黑暗数羊。
因为心里有事,王永珠翻来覆去睡不着,直到听到院门被推开,然后是熟悉的脚步声,接着是觉轻警醒的王老柱起身问是谁?
王永平低声的回答,然后是一片悉悉索索的声音,王永珠这才放下心来,坠入了梦想。
一觉醒来,天色大亮。
出门一看,王永平昨天还在炕上要死要活,今天已经活蹦乱跳的在院子劈柴了。
看到王永珠出来,嘿嘿一笑。
王永珠心中那点子郁气,一下子就被笑没了。
王永平见小妹一觉醒来面色平和,似乎没有追究自己的打算,暗暗松了一口气,心虚的卖力劈柴。
他不敢说,他昨天跑出去后,没地方去,又碰到了宋重锦,两人商量了一下后日上山的细节,然后不知怎么滴,他就被宋重锦劝服,两人到地里偷挖了几个红薯,有宋重锦捎带的一块腊肉,囫囵吃了个晚饭,才分道扬镳。
他却在半路,趁着夜色,又折到李金枝家旁边,爬上大树,看着李家院子里,李金枝的屋子发了半天呆,直到浑身都被露水湿透,夜风一吹,从内到外一阵冰凉,才让他回过神来。
最后再看了一眼李家,他翻身下树,大步流星的走远,再也没有回过头。
第七十八章 很有求生欲
回到家,他自觉是搬开了压在心上的那块石头,睡了一个好觉。
早上起床,看到小妹,不知道咋就心虚起来。
王永珠哪里知道昨夜王永平还有这么一出,自然也猜不到王永平此刻的心思。
只见他心虚,以为他还是因为昨天的事情想明白了,不好意思见到自己呢。
因此也毫不客气的开口:“四哥,我觉得我的针线学得差不多了,缝补个衣裳啥的肯定是没问题了,昨儿你跑出去后,我看到你屋里有两条裤子破了,我让金花给你洗干净了,一会收到我屋里,给你补补。”
按理说这第一次缝补衣服,得先孝敬爹娘,可这不是对自己的手艺还不怎么有信心么,先拿四哥的衣服练练手,多拆几次,想来就会了。
王永平脸色一苦,想起昨天妹子把布缝到自己裙子上,再一想,如果那布缝在自己裤子上,出门了去,风一吹,屁股蛋后面两布片随风招摇,那画面,他浑身一哆嗦。
艰难的挤出一个笑脸来:“小妹,让你费心了,其实哥的裤子只是被挂了几个小口子,没必要补,免得浪费针线——”
“四哥,你这是不相信我的手艺?昨天你还夸我来着呢。”
“没有,我绝对相信你!拿去吧,两条裤子够不够?不够,哥这里还有几件上衣——”王永平很有求生欲,飞快的改变了立场,十分狗腿的将自己所有的衣服都贡献了出来。
王永珠这才满意的点点头。
吃了早饭,江氏去收拾碗筷之前,将金勺从屋里抱了出来,这孩子特别懂事,每天江氏没什么时间带他,把他放在院子里,就默默地扯草玩,放在屋里,也不哭不闹。
偶尔还去灶屋,帮江氏拖两根柴火。
因为他太安静懂事,倒是家里人一般不怎么注意他。
小金勺也很有眼色,估计以前不招王永珠待见,即使上次王永珠抱他,揉他头发,姑侄俩很是亲热了一把,可被江氏教导过,不要招惹家里的任何人,尤其是老姑。
小家伙虽然小,可也知道现在的老姑和气对他好,倒是想不听不听,亲娘念荆…
可江氏哄他,说既然老姑对他好,如今老姑忙,乖孩子自然不能去打扰老姑。
小金勺就将这话记在心里了,加上这些日子王家确实事情多,大家都没顾得上他。
小家伙就真怕打扰了老姑,加上孩子忘性大,慢慢也就忘记了。
一般也不往王永珠身边靠。
王永珠看天色还不错,从屋里搬出来椅子和针线篓子,又将晾晒好的裤子给抱了出来。
就看到小金勺刚好在院子里抓了条虫子,用小手抓着,蹬蹬蹬的往鸡窝那边走,将虫子扔进鸡窝里。
看着一群鸡为了抢那一条虫子,打得鸡毛掉落一地,那小家伙还在一旁拍着巴掌笑。
直到领头的公鸡抢完虫子后,又领着一群母鸡朝小金勺扑过去,小家伙才被吓到了,到也没哭,掉头撒腿就跑。
人小腿短,哪里能跑得过公鸡,眼看小屁股就要被公鸡给啄上了。
一只手从旁边,一把捞起小金勺,然后另一手抄起放在一边的竹竿,三两下,将鸡群给赶走了。
王永珠赶完鸡,这才低头看向自己跟夹个公文包一样夹着的小金勺,小家伙一点都不怕,一双黑亮亮的眼睛,看着自己。
好半天,才挤出一个笑脸来,张来双臂,一把搂住王永珠的脖子唔,手太短,脖子太粗,没搂住,反倒差点没摔下去。
王永珠手忙脚乱的将小家伙固定住,没忍住轻拍了一下小金勺的屁股:“老实点,小心掉下去。”
小金勺咯咯的笑着,亲昵的凑过来,用脸蛋蹭蹭王永珠的脸,嘴里清清楚楚的叫着:“老姑!”
王永珠的心一下子就融化了,没忍住抱住小家伙,在他脸上“mua~~”的亲了一记,把他放到椅子上,让他坐好。
金勺也就乖巧的坐在椅子上,踢着小短腿,眼巴巴的看着王永珠。
王永珠回屋里在柜子里寻摸了半天,找了一块以前王永珠没吃完的麦芽糖,拿出来,递给了金勺:“吃吧。”
“谢谢老姑!”金勺虽然小,可在这细节上,被江氏教育的不错,先道了谢,才接过糖。
最先不是放在自己嘴里,而是递到王永珠嘴边:“老姑吃——”
哎呦喂,王永珠心都要化了,忍不住揉揉金勺头上扎的冲天辫:“老姑要减肥,不吃,金勺吃吧。”
金勺又颠颠的跑到灶屋,找到江氏,要给江氏吃。
江氏这段日子来,因为家中宽裕,加上王永珠明里暗里劝张婆子,不要真让江氏饿出个好歹来,三房三个孩子怎么办?
张婆子这人,若王永珠劝她对两个儿媳妇好点,那是决计不会听到。
不过听老闺女一分析,倒是被说动了。
何况,江氏也不是吃白饭的,家里的家务都是她做,收拾的也干净,若真是饿坏了,躺在那里不能动,林氏可没江氏使唤的这么顺手,那岂不是事情要落到自己身上?
自从林氏入门,后来江氏也嫁进来,张婆子很少做活了,若要她再回到以前起早贪黑,此后一家人吃喝,她也是不愿意的。
不能因小失大,每日就多放一瓢水,给江氏一碗粥的事情,王家如今,可不能真出了饿死儿媳妇这种事,老四还没娶媳妇呢,名声不能坏。
因此,这些天来,江氏每顿都能混个半饱,已经算不错了,脸色气色也比开始好了很多。
江氏心中感激,做起事情来越发的卖力。
倒让张婆子越发的相信起老闺女来,这老闺女一开窍,就是比自己强。
因此江氏只嘱咐小儿子要感谢小姑子,自然也不会吃儿子这难得的一块糖。
乡下人家,加上三房不受重视,她手里也没钱,哪里会给孩子买零食吃,糖在乡下更是奢侈。
金勺毕竟还小,能忍住要吃糖的欲望,先问过老姑和亲娘,见都不吃,也就乐呵呵的将糖放入了嘴里。
甜丝丝的滋味,让金勺幸福的小眼睛都眯了起来。
第七十九章 小妹,住手
王永珠因为第一次补衣裳,心中难免忐忑,也特别紧张,全神贯注,一点心神也没分出来,直到好不容易将王永平裤子上一道口子补好,才发现额头上都冒出来一层细密的汗。
想伸手去擦,想起江氏说的,只要手中握着针线,就千万不能沾染汗渍,又缩了回来。
旁边一只软乎乎的小手,就凑了上来,用衣袖努力的在王永珠的脸上擦。
是金勺,因为江氏爱干净,孩子也都收拾的干净,衣服上一股阳光的味道。
王永珠也就闭上眼,任由金勺在自己脸上动作。
小孩子手脚不知轻重,加上金勺才两岁,个子又小,王永珠身材又胖,为了配合金勺,还要低下头去。
一脸汗擦完,两个人都累得不行。
王永珠享受完小侄子的贴心服务,将小家伙又塞在椅子上坐好。
这才打量手里完工的裤子,翻过来覆过去的检查,还好,没有和自己的裙子缝在一起。
再仔细看去,针脚还算细密,虽然不整齐,走线也是歪歪扭扭的,如同一条蜈蚣趴在裤子上,不过好歹将口子是缝上了。
王永珠很满意。
尤其是在听到久违的脑海中传来系统的提示音后,更加高兴了。
“恭喜宿主完成衣类初级任务:针脚细密的缝补好一件衣服,获得奖励积分1。宿主目前:衣:1级0分食:1级0分住:0级0分
行:0级0分
可用积分2分,
就干脆不添乱了,交给专业人士金花去吧。
金花手脚麻利将衣服洗好晾好,王永珠不忘记交代一句:“等衣服干了,收到我屋里去。”
金花虽然不知道老姑要干啥,但是不妨碍她有一颗孝顺老姑的心啊,顿都没打的答应了。
王永珠满意的回房间了,直到晚上吃饭,都没看到王永平回来。
王永珠朝门外看了几次,这四哥不会真被自己给吓得不敢回家了吧。
张婆子见老闺女总是看门外,下午那场兄妹之间的官司,她都看到了,知道老闺女这是担心老四呢。
忙安慰道:“别等他,都是壮小伙子的人了,别人跟他这么大,娃都会爬了。这么大个人,还能丢不成?指不定就是在哪里野得忘记回来了,不用管他,给他留口饭就行。”
其他人也都习以为常了,江氏顺手将小叔子的饭菜给单独留了出来。
王永珠见大家都不在意,也就放下心来。
农村节俭,趁着天还亮着吃完晚饭,擦洗干净。
天一黑,就各自回各自的屋去睡觉了。
除了张婆子老俩口和王永珠还有林氏王永富房间里有一盏油灯,其余人都是没有这个福利享受到。
就连林氏,每个月就那么一点豆油,点完就没了,特别的节省,不是万不得已,轻易不点灯。
王家也就王永珠那里豆油宽裕些,张婆子和王老柱早就习惯了天黑就睡觉,很少点灯,她和当家的份额也就都给了王永珠。
不过这豆油灯,对于王永珠来说,点了跟没点,没太多区别。
昏昏黄黄的,啥都看起来模糊。
自她过来后,她也很少点这个,宁愿在炕上,伸手不见五指的看着黑暗数羊。
因为心里有事,王永珠翻来覆去睡不着,直到听到院门被推开,然后是熟悉的脚步声,接着是觉轻警醒的王老柱起身问是谁?
王永平低声的回答,然后是一片悉悉索索的声音,王永珠这才放下心来,坠入了梦想。
一觉醒来,天色大亮。
出门一看,王永平昨天还在炕上要死要活,今天已经活蹦乱跳的在院子劈柴了。
看到王永珠出来,嘿嘿一笑。
王永珠心中那点子郁气,一下子就被笑没了。
王永平见小妹一觉醒来面色平和,似乎没有追究自己的打算,暗暗松了一口气,心虚的卖力劈柴。
他不敢说,他昨天跑出去后,没地方去,又碰到了宋重锦,两人商量了一下后日上山的细节,然后不知怎么滴,他就被宋重锦劝服,两人到地里偷挖了几个红薯,有宋重锦捎带的一块腊肉,囫囵吃了个晚饭,才分道扬镳。
他却在半路,趁着夜色,又折到李金枝家旁边,爬上大树,看着李家院子里,李金枝的屋子发了半天呆,直到浑身都被露水湿透,夜风一吹,从内到外一阵冰凉,才让他回过神来。
最后再看了一眼李家,他翻身下树,大步流星的走远,再也没有回过头。
第七十八章 很有求生欲
回到家,他自觉是搬开了压在心上的那块石头,睡了一个好觉。
早上起床,看到小妹,不知道咋就心虚起来。
王永珠哪里知道昨夜王永平还有这么一出,自然也猜不到王永平此刻的心思。
只见他心虚,以为他还是因为昨天的事情想明白了,不好意思见到自己呢。
因此也毫不客气的开口:“四哥,我觉得我的针线学得差不多了,缝补个衣裳啥的肯定是没问题了,昨儿你跑出去后,我看到你屋里有两条裤子破了,我让金花给你洗干净了,一会收到我屋里,给你补补。”
按理说这第一次缝补衣服,得先孝敬爹娘,可这不是对自己的手艺还不怎么有信心么,先拿四哥的衣服练练手,多拆几次,想来就会了。
王永平脸色一苦,想起昨天妹子把布缝到自己裙子上,再一想,如果那布缝在自己裤子上,出门了去,风一吹,屁股蛋后面两布片随风招摇,那画面,他浑身一哆嗦。
艰难的挤出一个笑脸来:“小妹,让你费心了,其实哥的裤子只是被挂了几个小口子,没必要补,免得浪费针线——”
“四哥,你这是不相信我的手艺?昨天你还夸我来着呢。”
“没有,我绝对相信你!拿去吧,两条裤子够不够?不够,哥这里还有几件上衣——”王永平很有求生欲,飞快的改变了立场,十分狗腿的将自己所有的衣服都贡献了出来。
王永珠这才满意的点点头。
吃了早饭,江氏去收拾碗筷之前,将金勺从屋里抱了出来,这孩子特别懂事,每天江氏没什么时间带他,把他放在院子里,就默默地扯草玩,放在屋里,也不哭不闹。
偶尔还去灶屋,帮江氏拖两根柴火。
因为他太安静懂事,倒是家里人一般不怎么注意他。
小金勺也很有眼色,估计以前不招王永珠待见,即使上次王永珠抱他,揉他头发,姑侄俩很是亲热了一把,可被江氏教导过,不要招惹家里的任何人,尤其是老姑。
小家伙虽然小,可也知道现在的老姑和气对他好,倒是想不听不听,亲娘念荆…
可江氏哄他,说既然老姑对他好,如今老姑忙,乖孩子自然不能去打扰老姑。
小金勺就将这话记在心里了,加上这些日子王家确实事情多,大家都没顾得上他。
小家伙就真怕打扰了老姑,加上孩子忘性大,慢慢也就忘记了。
一般也不往王永珠身边靠。
王永珠看天色还不错,从屋里搬出来椅子和针线篓子,又将晾晒好的裤子给抱了出来。
就看到小金勺刚好在院子里抓了条虫子,用小手抓着,蹬蹬蹬的往鸡窝那边走,将虫子扔进鸡窝里。
看着一群鸡为了抢那一条虫子,打得鸡毛掉落一地,那小家伙还在一旁拍着巴掌笑。
直到领头的公鸡抢完虫子后,又领着一群母鸡朝小金勺扑过去,小家伙才被吓到了,到也没哭,掉头撒腿就跑。
人小腿短,哪里能跑得过公鸡,眼看小屁股就要被公鸡给啄上了。
一只手从旁边,一把捞起小金勺,然后另一手抄起放在一边的竹竿,三两下,将鸡群给赶走了。
王永珠赶完鸡,这才低头看向自己跟夹个公文包一样夹着的小金勺,小家伙一点都不怕,一双黑亮亮的眼睛,看着自己。
好半天,才挤出一个笑脸来,张来双臂,一把搂住王永珠的脖子唔,手太短,脖子太粗,没搂住,反倒差点没摔下去。
王永珠手忙脚乱的将小家伙固定住,没忍住轻拍了一下小金勺的屁股:“老实点,小心掉下去。”
小金勺咯咯的笑着,亲昵的凑过来,用脸蛋蹭蹭王永珠的脸,嘴里清清楚楚的叫着:“老姑!”
王永珠的心一下子就融化了,没忍住抱住小家伙,在他脸上“mua~~”的亲了一记,把他放到椅子上,让他坐好。
金勺也就乖巧的坐在椅子上,踢着小短腿,眼巴巴的看着王永珠。
王永珠回屋里在柜子里寻摸了半天,找了一块以前王永珠没吃完的麦芽糖,拿出来,递给了金勺:“吃吧。”
“谢谢老姑!”金勺虽然小,可在这细节上,被江氏教育的不错,先道了谢,才接过糖。
最先不是放在自己嘴里,而是递到王永珠嘴边:“老姑吃——”
哎呦喂,王永珠心都要化了,忍不住揉揉金勺头上扎的冲天辫:“老姑要减肥,不吃,金勺吃吧。”
金勺又颠颠的跑到灶屋,找到江氏,要给江氏吃。
江氏这段日子来,因为家中宽裕,加上王永珠明里暗里劝张婆子,不要真让江氏饿出个好歹来,三房三个孩子怎么办?
张婆子这人,若王永珠劝她对两个儿媳妇好点,那是决计不会听到。
不过听老闺女一分析,倒是被说动了。
何况,江氏也不是吃白饭的,家里的家务都是她做,收拾的也干净,若真是饿坏了,躺在那里不能动,林氏可没江氏使唤的这么顺手,那岂不是事情要落到自己身上?
自从林氏入门,后来江氏也嫁进来,张婆子很少做活了,若要她再回到以前起早贪黑,此后一家人吃喝,她也是不愿意的。
不能因小失大,每日就多放一瓢水,给江氏一碗粥的事情,王家如今,可不能真出了饿死儿媳妇这种事,老四还没娶媳妇呢,名声不能坏。
因此,这些天来,江氏每顿都能混个半饱,已经算不错了,脸色气色也比开始好了很多。
江氏心中感激,做起事情来越发的卖力。
倒让张婆子越发的相信起老闺女来,这老闺女一开窍,就是比自己强。
因此江氏只嘱咐小儿子要感谢小姑子,自然也不会吃儿子这难得的一块糖。
乡下人家,加上三房不受重视,她手里也没钱,哪里会给孩子买零食吃,糖在乡下更是奢侈。
金勺毕竟还小,能忍住要吃糖的欲望,先问过老姑和亲娘,见都不吃,也就乐呵呵的将糖放入了嘴里。
甜丝丝的滋味,让金勺幸福的小眼睛都眯了起来。
第七十九章 小妹,住手
王永珠因为第一次补衣裳,心中难免忐忑,也特别紧张,全神贯注,一点心神也没分出来,直到好不容易将王永平裤子上一道口子补好,才发现额头上都冒出来一层细密的汗。
想伸手去擦,想起江氏说的,只要手中握着针线,就千万不能沾染汗渍,又缩了回来。
旁边一只软乎乎的小手,就凑了上来,用衣袖努力的在王永珠的脸上擦。
是金勺,因为江氏爱干净,孩子也都收拾的干净,衣服上一股阳光的味道。
王永珠也就闭上眼,任由金勺在自己脸上动作。
小孩子手脚不知轻重,加上金勺才两岁,个子又小,王永珠身材又胖,为了配合金勺,还要低下头去。
一脸汗擦完,两个人都累得不行。
王永珠享受完小侄子的贴心服务,将小家伙又塞在椅子上坐好。
这才打量手里完工的裤子,翻过来覆过去的检查,还好,没有和自己的裙子缝在一起。
再仔细看去,针脚还算细密,虽然不整齐,走线也是歪歪扭扭的,如同一条蜈蚣趴在裤子上,不过好歹将口子是缝上了。
王永珠很满意。
尤其是在听到久违的脑海中传来系统的提示音后,更加高兴了。
“恭喜宿主完成衣类初级任务:针脚细密的缝补好一件衣服,获得奖励积分1。宿主目前:衣:1级0分食:1级0分住:0级0分
行:0级0分
可用积分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