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也已猜出,袁尊以及步天他们的身上,其实是没有神鉴的!
否则,途凡便是不会开口询问袁尊这种事情了。
“哈哈哈,果然被我猜中了,袁尊阁下莫要紧张,途凡绝无恶意,我看你们还是先在这里待几天再说吧。”
“如果当真没有神鉴,我或许能够帮得上忙,免除各位在外遇到的诸多麻烦!”
这话一出,袁尊便是直接皱紧了眉头。
“我与途洲的最高司法使,也算多年老朋友了。若我开口求她,为途洲神阁内的几位神徒制作神鉴,保守秘密,绝对不成任何问题!”
小诗璃淡淡哼了一声。
“哥哥。途凡果然已经想到这一点了,但我以为,他这么明目张胆的告诉你,自己跟洲中最高司法使是老朋友,能为你们制作必须的神鉴出来,肯定还有后话的……”
“但是话又说回来,若无神鉴,处处受阻。就连进入商会拍售围观的资格都没有,而且我也以为,哥哥想要获得神鉴的最简办法,就是让这途凡帮忙!”
“神界不比新世界,在这里,可是没有神徒认识哥哥,然后把你奉为上宾,好生招待着,既然这个家伙主动提出要帮忙,不妨交给他。”
袁尊不是三岁小孩,当然已经猜到,途凡不可能为了他们一群并无太多交集的凡神,去做那些卖脸面的事情。
纵然他跟洲中最高司法使相识,但这偷制神鉴,乃是神界的大罪,不光卖个脸面就能让那司法使去冒险的,或许还要多给一些见不得人的好处。
既然这途凡没有直接表明自己想让袁尊做什么,但他必须得先问清楚,因为一旦欠下这个人情,可是不太好还了。
“明人不说暗话,途兄有什么打算跟目的,不妨直说!”袁尊斩钉截铁道。
途凡哈哈一笑,又是对着袁尊做了一个回请的手势,知道自己刚才话的话已成功凑效了。
“实不相瞒。确有一事想让诸位帮忙!”
袁尊点了点头,示意途凡明讲!
“帮我救一个神徒!”
救神徒?
途凡这句话一说出口,直接便让袁尊等人愣住了。
想他堂堂途洲之主的儿子,不过只是救个神徒而已,竟然还要袁尊帮忙!?
“诸位有所不知,如果不是万不得已,我也不会去开这个口了……”
“有一个我必须要救的神徒,但她现在却被关在了造天境下,十大神州之一的弥洲神阁中!”
听到这话,袁尊便是露出了一丝浅笑表情,说道:“你该不会是,想让我们去那弥洲神阁跟你抢人吧?”
这对袁尊来说并不难。但他显然不会这么做!
好在,途凡也不是这个意思。
“诸位的身手如何,我也已经见过了,看似普通,实则并不普通,放在造天境下,都是能够排上前列了!”
“途某虽然没有直接去那弥洲神阁抢神徒的打算,但也差不多少,的确是抢神徒,但却是在正规的场合下,用正规的方式去抢!”
“我曾与弥洲小洲主进行过一场对赌,结果却是输的很惨。所以,不光输了神财之物,还把自己最喜欢的神徒给输了!”
“但我愿用更大的代价将她换回,弥洲小洲主却是完全不肯,如果真想换回我的那位神徒,便需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大三倍赌注,再跟他赌一把!”
“他若输了。还我神徒,我若输了,给他三倍好处!”
听到这里,袁尊已经大致明白了。
造天境下,弥洲的小洲主对赌赢走了他的神徒,途凡又想将其换回来,可惜前者不肯,唯一的办法便是再赌一次!
赌什么?袁尊倒是很想知道。
“神州之下,皆有商会,会中下设拍卖,商铺,以及赌场三大类。拍卖与商铺只是钱财换物罢了,而这赌场却是有所不同。”
“除了可以赌财赌物,还能……赌神徒……”
途凡话音刚落,跟在袁尊身后的步天便是微微噘嘴。吐槽道:“赌神徒?这是奴隶吧!”
“说来惭愧,当日只因途某中了弥洲小洲主的激将之法,所以才会输的一败涂地……”途凡避重就轻道。
而,袁尊却从小诗璃的嘴里听说。神界三六九等最为清楚,远甚新世界,鄙视链尤为严重。
确有很多的神徒能被钱财换来,用在赌场内也是大为常见,且,在那证实身份的神鉴上,也会体现出这种信息。
所以,神奴是存在着,甚至受到神界司法的认可。
“赌……并不是我们的强项,所以,怕是帮不上大忙!”袁尊淡淡道。
途凡摇了摇头,笑应:“赌也分作多类,最大、最直接、最了当的对赌方式,便是神徒赌擂!”
顾名思义。
神徒赌擂,就算只看字面,袁尊也能懂得这是什么意思。
说白了。就是合规各矩的‘斗兽场’!
对赌双方,挑选入阵神徒,以实力判高下,明输赢!
但那对赌双方却是不会入擂,就看各自所带来的神徒,究竟有着什么能够取胜的实力了。
途凡正是看重了袁尊以及步天等人的这一点!
若能为他所用……
如果只是擂台定输赢,袁尊当然不会胆惧,当然。步天等人亦是不惧。
“那赌擂,可有什么明确规矩?”
途凡一听有戏,当即便是应声说道:“规定,主场之内,必须半柱香取胜!”
何为主场?
途洲商会下设的赌场内,便是主场,而若带着袁尊等人去了弥洲商会下设的赌场,便是客场!
袁尊已经听懂途凡的话中意思了!
那位弥洲小洲主,会带他想赌回的神徒前来途洲,所以,只需几下这个赌擂的规矩便是可以了。
半柱香,取胜,无外乎生死!
“在我们的主场内,一旦让那弥洲小洲主带来的神徒在赌擂上坚持超过半柱香,或者直接被其击败、击杀,便算输了。”
袁尊稍作沉默,却被风若雪用香臂玉肘轻轻捅了一下腰部,妙音随之传来:“赌擂,斗场,这是你的强项吧?”
否则,途凡便是不会开口询问袁尊这种事情了。
“哈哈哈,果然被我猜中了,袁尊阁下莫要紧张,途凡绝无恶意,我看你们还是先在这里待几天再说吧。”
“如果当真没有神鉴,我或许能够帮得上忙,免除各位在外遇到的诸多麻烦!”
这话一出,袁尊便是直接皱紧了眉头。
“我与途洲的最高司法使,也算多年老朋友了。若我开口求她,为途洲神阁内的几位神徒制作神鉴,保守秘密,绝对不成任何问题!”
小诗璃淡淡哼了一声。
“哥哥。途凡果然已经想到这一点了,但我以为,他这么明目张胆的告诉你,自己跟洲中最高司法使是老朋友,能为你们制作必须的神鉴出来,肯定还有后话的……”
“但是话又说回来,若无神鉴,处处受阻。就连进入商会拍售围观的资格都没有,而且我也以为,哥哥想要获得神鉴的最简办法,就是让这途凡帮忙!”
“神界不比新世界,在这里,可是没有神徒认识哥哥,然后把你奉为上宾,好生招待着,既然这个家伙主动提出要帮忙,不妨交给他。”
袁尊不是三岁小孩,当然已经猜到,途凡不可能为了他们一群并无太多交集的凡神,去做那些卖脸面的事情。
纵然他跟洲中最高司法使相识,但这偷制神鉴,乃是神界的大罪,不光卖个脸面就能让那司法使去冒险的,或许还要多给一些见不得人的好处。
既然这途凡没有直接表明自己想让袁尊做什么,但他必须得先问清楚,因为一旦欠下这个人情,可是不太好还了。
“明人不说暗话,途兄有什么打算跟目的,不妨直说!”袁尊斩钉截铁道。
途凡哈哈一笑,又是对着袁尊做了一个回请的手势,知道自己刚才话的话已成功凑效了。
“实不相瞒。确有一事想让诸位帮忙!”
袁尊点了点头,示意途凡明讲!
“帮我救一个神徒!”
救神徒?
途凡这句话一说出口,直接便让袁尊等人愣住了。
想他堂堂途洲之主的儿子,不过只是救个神徒而已,竟然还要袁尊帮忙!?
“诸位有所不知,如果不是万不得已,我也不会去开这个口了……”
“有一个我必须要救的神徒,但她现在却被关在了造天境下,十大神州之一的弥洲神阁中!”
听到这话,袁尊便是露出了一丝浅笑表情,说道:“你该不会是,想让我们去那弥洲神阁跟你抢人吧?”
这对袁尊来说并不难。但他显然不会这么做!
好在,途凡也不是这个意思。
“诸位的身手如何,我也已经见过了,看似普通,实则并不普通,放在造天境下,都是能够排上前列了!”
“途某虽然没有直接去那弥洲神阁抢神徒的打算,但也差不多少,的确是抢神徒,但却是在正规的场合下,用正规的方式去抢!”
“我曾与弥洲小洲主进行过一场对赌,结果却是输的很惨。所以,不光输了神财之物,还把自己最喜欢的神徒给输了!”
“但我愿用更大的代价将她换回,弥洲小洲主却是完全不肯,如果真想换回我的那位神徒,便需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大三倍赌注,再跟他赌一把!”
“他若输了。还我神徒,我若输了,给他三倍好处!”
听到这里,袁尊已经大致明白了。
造天境下,弥洲的小洲主对赌赢走了他的神徒,途凡又想将其换回来,可惜前者不肯,唯一的办法便是再赌一次!
赌什么?袁尊倒是很想知道。
“神州之下,皆有商会,会中下设拍卖,商铺,以及赌场三大类。拍卖与商铺只是钱财换物罢了,而这赌场却是有所不同。”
“除了可以赌财赌物,还能……赌神徒……”
途凡话音刚落,跟在袁尊身后的步天便是微微噘嘴。吐槽道:“赌神徒?这是奴隶吧!”
“说来惭愧,当日只因途某中了弥洲小洲主的激将之法,所以才会输的一败涂地……”途凡避重就轻道。
而,袁尊却从小诗璃的嘴里听说。神界三六九等最为清楚,远甚新世界,鄙视链尤为严重。
确有很多的神徒能被钱财换来,用在赌场内也是大为常见,且,在那证实身份的神鉴上,也会体现出这种信息。
所以,神奴是存在着,甚至受到神界司法的认可。
“赌……并不是我们的强项,所以,怕是帮不上大忙!”袁尊淡淡道。
途凡摇了摇头,笑应:“赌也分作多类,最大、最直接、最了当的对赌方式,便是神徒赌擂!”
顾名思义。
神徒赌擂,就算只看字面,袁尊也能懂得这是什么意思。
说白了。就是合规各矩的‘斗兽场’!
对赌双方,挑选入阵神徒,以实力判高下,明输赢!
但那对赌双方却是不会入擂,就看各自所带来的神徒,究竟有着什么能够取胜的实力了。
途凡正是看重了袁尊以及步天等人的这一点!
若能为他所用……
如果只是擂台定输赢,袁尊当然不会胆惧,当然。步天等人亦是不惧。
“那赌擂,可有什么明确规矩?”
途凡一听有戏,当即便是应声说道:“规定,主场之内,必须半柱香取胜!”
何为主场?
途洲商会下设的赌场内,便是主场,而若带着袁尊等人去了弥洲商会下设的赌场,便是客场!
袁尊已经听懂途凡的话中意思了!
那位弥洲小洲主,会带他想赌回的神徒前来途洲,所以,只需几下这个赌擂的规矩便是可以了。
半柱香,取胜,无外乎生死!
“在我们的主场内,一旦让那弥洲小洲主带来的神徒在赌擂上坚持超过半柱香,或者直接被其击败、击杀,便算输了。”
袁尊稍作沉默,却被风若雪用香臂玉肘轻轻捅了一下腰部,妙音随之传来:“赌擂,斗场,这是你的强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