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方法倒是个好方法,不过果然继母和原配的孩子是没办法好好相处的。花静是个女儿他不心疼,但花林这个儿子他还是要的……

    马氏对花老爷的了解可说是炉火纯青了,她当下拉着他的手摸着自已的肚子哭诉着说:“老爷,人家何尝想要将花静脱族,我只担心她与我肚中的孩儿八字不合……”

    “你有孕了!?”花老爷大喜,手不由得在她平坦的肚子上摩挲着,“是真的吗?几个月了?”声音欣喜若狂。

    “这才过了十多天而已。”马氏害羞地说,“之前一直不能确定,现在确定了才和老爷说。”

    花老爷小心翼翼地扶着马氏,仿佛她是易碎物品,此时他对花静脱族的事毫不迟疑了,花静的存在对他花家风水不好,之前他和马氏的孩子没了就她害的,害了一个不能害第二个了。

    ***

    小花正在努力建自已的小树屋的时候,某天她收到了自家亲亲侄女兰兰的来信。

    她一看信就懵住了,信是半干的,看了信的内容以后她就知道兰兰肯定是一边哭一边写的信,这丫头究竟有多少泪啊。

    小花面色怪异不已,渣爹居然再次要当爹了,小三继母十分扬眉吐气的要将她扫地出门,渣爹对于这个女儿完全不在意。打算将她脱族了,也就是说她现在是一个独立户口的人了,从没有当家作主过的小花愣住了。

    不过……小花脸上带着几分玩味,如果她没记错的话,她娘亲死前告诉她一个秘密,被渣爹小三生生气死的娘亲死前可是刷了渣爹一把,下药将渣爹弄成不孕不育了,那小三肚子里的孩子究竟是谁的?

    小花摸了摸下巴,突然觉得事情有趣起来。

    对于原主的怨恨,小花觉得既然上了人家的身,有因有果,还是得帮原主报一箭之仇为好。

    而且原身的兄长和可爱的侄女兰兰,如果她什么也不做的话总觉得以小三的胸襟这些亲人肯定讨不了好。

    对于那些嫁妆小花并不在意,一来她不是原主,二来那些东西只是小头,真正的大头是她便宜母亲偷偷留给她的银票,近百万的银票!如果不是这样花家怎么可能在短短两年内就倒掉那么多铺子!

    小花当初想起这笔钱时,还吓了一大跳。但当时的她对夺舍充满了罪恶感,当然不会用原主留下的财产。她毫不犹豫的想办法将这一大笔钱给花林送过去了,他在的地方不是山贼土匪就是海盗,拿钱多招几个保镖保住命再说。

    小花很吃力的写信安慰兰兰侄女,毛笔好难用啊,软软的笔尖扭来扭去的。

    小花看着手上的信皱眉,这一堆毛毛虫是谁写出来的啊,好伤眼,可是呜呜……让一个习惯在电脑上打字的人用钢笔写字都很困难了,更何况毛笔……小花无比怀念电脑,要啥字体都有,最重要的是她下的无数*小说还没看完呢!还有她穿越前可是充了二十元jj币追一篇*np小说,她居然一分钱都没用到就穿了,小气的*肯定不会退钱给她的,小花一边怨念一边诅咒穿越大神……

    ☆、第42章

    小花哼着歌将木板铺到四人才能合围的大树上,这挺容易的,但想要平坦的地板就有点辛苦了。还好她的怪力又一次派上用场,一些较小的枝丫她干脆用麻绳绑到主树干上,这样铺上木板就比较平整了,还好现在是毁林也没人说什么的年代,更是没什么环保主义人士,不然小花的行为肯定被人唾弃。

    弄好了地板,小花还在地板下弄了些粗大的绳子,几乎可结成网了,这样就算是木板裂开了,人也只会掉网里去,安全无虞。

    地板的周围已支起一些木棍子作房子的支架,接下来就是墙壁了,各种编织墙壁其实更像席子,将之先固定在房子的支架上。这其实是最简单的,这大树上树枝多啊,用绳子一 绑挂树上就可以了,最难办的反而是屋顶,要防水还要防树上的虫子掉下来。

    李湛默不作声地将放了油布防水的编织物绑好当屋顶,两人上窜上跳的在树上忙来忙去。

    小花想了半天还是决定开口了:“你今天怎么了?谁惹你了?”如果是平时他早就cos艺术家唧唧歪歪批个不停了。

    李湛瞪她一眼,就你惹我了。他原本不作声就是想看小花什么时候开口向他求助,结果倒好,小花当没事人似的,他倒气得半死。越想就越生气,他对着小花猛发射愤怒冲击波。

    “我惹你了?”小花看他怒气冲冲的模样,不确定地指着自已的鼻子问。

    “没错,就你惹我了,我问你脱族的事你有什么打算?”这是一只没心没肺的蠢妞,和她生气是只会气死自已。

    “不会吧,人尽皆知了?”小花奇怪了,照理说那对渣夫妻做的事都挺让人唾弃的,应该会偷偷摸摸的,哪敢告知天下啊。

    “我有门路,这事没多少人知道。”李湛不满地继续瞪她一眼,这孩子为毛老找不到重点呢,“脱族可是大事,你怎么想的?”

    “我求之不得啊,花老爷是我生身父亲不错,但也是我杀母仇人,可我娘不准我报仇,脱族很好。”小花想了想说,花老爷不让她脱族她都想拿刀放他脖子上逼他断绝关系好吗。

    李湛点头表示满意,花家很了不起吗?脱族算个屁,到时他给小花找个后台硬又疼她的人认爹,气死那一家子去。

    “那之后呢,要将他们砍了宰了还是剁了切吧切吧喂狗,你说我来做!”自知道小花被人如此对待之后他就一直处于喷火状态,如果不是想到小花和那男人有血缘关系他早想办法弄死那对渣了。

    小花目瞪口呆地看着满身火气的李湛,又看了看在水里冰着的凉拌木耳和一大个西瓜,今天火气太大了,这点东西不够下火啊。

    “不用太麻烦了。”这么血腥的事还是算了,咱玩点宅斗什么的吧,就算一样是杀人,好歹这也不见血啊,而且她对将自已的朋友拖下泥潭没兴趣。

    这么长的时间来往,小花早就猜到李湛应该不是她想像中的什么落魄贵族子弟。那虎皮,那身上的裘衣,谈到夜明珠什么的跟谈蜡烛差不多,她怎么会脑残到认为他家落魄了,所以小花得出一个结论,李湛一定是医学世家的人!医者地位在大庆并不低,李湛家人一定是在医生中地位较高那种,搞不好他老爹是国家卫生部长也说不定。

    但就算是卫生部也斗不过人家手握大权的,那对渣人后台牛着呢!

    “不会有麻烦的,虽说不比弄死只蚂蚁容易,但也就弄死只讨人厌的癞蛤蟆差不多的程度而已。”李湛想到宫中他老哥挺喜欢的马丽妃,还真的比踩死只蚂蚁麻烦了点,想到这又忍不住瞪她,“快说你想怎么做,我最恨这等狼心狗肺的人了,你千万不要和我说什么以德抱怨之类的。”

    难不成他家已经发明出什么化尸粉了,杀人不用说见血了,骨头和皮毛都见不着,所以才这么大的口气?!

    小花打了个寒颤,这死法太可怕了,“我觉得死太便宜他俩了,还是生不如死的好。”小花陪笑说,这重点在于生不如死他好歹还活着啊。

    这也是,生不如死才解恨,李湛点点头,对于小花是只芝麻包子的事实无比满意,“生不如死也分很多种,我想想……”

    “李大哥,这种事我亲自来就好。”小花心惊胆跳地看着黑化的李湛说。

    “怎么,你不把我当朋友?”李湛整个人都不好了,混身散发低气压。

    “我说的不想麻烦你,意思是不想麻烦你的家人,就算你请家人帮我,你家里人也会反感这种公器私用的事吧,我还想长长久久和你做朋友的。”小花见李湛不罢休的模样只好坦率地说。她还真怕他家人以后禁止他们来往,或者怀疑她巴上他是有目的的行为。

    李湛愣住了,他其实心里早知道小花的性子。爱钱也好,贪吃也好,怪力也好,总是坦然的面对,光明正大,不遮不掩……

    浑身的黑气在阳光下销声匿迹了,李湛只觉得心里有口井正在往外面咕噜咕噜地冒出股股甜甜的泉水来,现在的小花在他眼里从内到外,每一根发丝都可爱得不行……

    小花见李湛在傻笑,不再说灭了谁砍了谁的话,松了口气。她哧溜哧溜地拉住一条绳子,从树上跳了下去,将下面一整盆卤好的猪手和木耳什么的用绳子绑好,然后以堪比猴子般灵活的动作爬到树上,再将吃的东西拉上来。

    两人坐在将近完工的树屋上,这席子墙壁有一边是可以随时拉起来了,正对着溪水的方向,风吹过水面,吹得树叶沙沙作响,远方的美景全部映入眼帘,夏天的暑气全消,果然这树屋是做对了,这自然的风就是比电风扇吹出来的舒服!

    小花将一大块猪手递给李湛,李湛呆呆的接过,两人开吃。

    李湛有些食之无味,怎样向小花说明自已的身份小花才不会生气呢,他真傻,之前还怕小花知道自已的身份会不愿意跟他来往。有一句话,无欲而刚,小花从来没向他求过什么,那么他是贩夫走卒或王公贵族又有什么不同呢。

    “小花,你眼中的麻烦事对我而言不算什么,这种小事还麻烦不到我家人,我自已就可解决。”李湛回过神来对小花说。

    看不出来啊,这二货还是精英一个,难不成他这年纪就独立开业当医生了?还是神医极别的?

    小花怀疑地看着李湛,“你开玩笑吧?我就怕到时我得去牢房里给你送猪肘子了。”

    “谁和你开玩笑了,就算我真的砍人了,别说区区一个候爷了,就算是皇上也绝不会将我下牢里的。”李湛不耐烦地拍拍小花的头,“你知道我是什么身份吗……”

    “啊啊啊……”小花尖叫起来。

    李湛愣了一下,他的身份就那么让小花吃惊吗?不对,他还没将自已的身份说出来呢。

    “你的手……你吃了猪手,没洗手就摸我的头!”小花怒气冲冲地瞪他,“我昨天才洗的头!”

    “那又有什么关系,今天再洗一次不就行了。”

    “很麻烦啊。”头发已经长到屁股了,洗头发特麻烦,偏偏每次她想剪,净语就一副和她拼命的模样,就怕她当真想做尼姑了。她偷吃肉的事净语也知道了,净语对酒肉穿肠过,佛在心里坐实在无法欣赏。

    “你小心嫁不出去,懒姑娘没人要。”李湛悻悻地说。

    “要你管!”小花白他一眼,随即进处正题说,“如果你真想帮我,看能不能找御医去帮马氏保胎。”如果李湛小小年纪就当上医生的话,可以想像他家人的水平,他家在太医院绝对很有势力。

    李湛怒不可遏,为免自已想揍人,他正要跳下树头也不回地走人时听到小花自言自语地说,“花老爷明明被下药弄得不孕不育了,那孩子究竟是谁的呢?”

    李湛愣呆住了,傻住了。立马扭过头来抓住小花细问。之后,他对温氏只有一个字:服!心服口服,同时也告诫自已以后一定不能乱搞男女关系,再温柔善良的女人疯狂起来都是没理智的。

    临走的时候李湛拍胸脯打包票说,“这事看我的,我一定让御医将马氏保胎,保证她生个大胖儿子出来。”到时等着看好戏,不知道到时花老爷看见自已绿油油的帽子会有什么感想。

    ☆、第43章

    沈佩觉得自已向来沉得住气,尽管安平王身上秘密一大堆,但他不是那种为了问到底就打烂沙锅的人,所以尽管很好奇他还是忍住不去打听安平王身上的秘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要懂得分寸,安平王愿意让他看到的真实面已经够多了,他不能太贪心。

    对于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东西,两人保持一种微妙的平衡。李湛偶尔会看到沈佩那双漂亮的眼睛好奇地盯着他,在他发现后又赶紧移开,但这毕竟是人之常情,李湛也就没说什么了,视之不见就行了。可惜这个平衡在一个月多前被打破了。

    **

    几个头发不是黄就是红的胡人喜逐颜开,不断地对着李湛行礼,满意地抱着几大盒的金元宝,好像对李湛车承诺什么似的猛拍着胸脯。

    “好学生,这是什么?”等那几个胡人走远后,沈佩好奇地走过来。地上的两箩筐里装满了像石头般圆润但呈红色的东西,上面还明显的有泥,这是食物?不过这是什么食物,怎么他从来没看过。

    “红苕。”李湛简单地说,眼神火热地看着这两筐红薯,这东西大庆没有,他特地去找海客叫他们带回来的,一路上不知经过多少风浪,最终只得这么两筐,可以说是珍贵无比!

    “是食物吗?”沈佩低头拿起一个比拳头还大的红苕,向上抛了几下掂量重量:“好不好吃?产量怎样?”

    “小心,你手上那个红苕价值一两金子。”

    沈佩马上用双手小心翼翼地捧着,“这么贵?!那老百姓种得起吗?”

    沈佩首先想到的是老百姓能不能种,吃不吃得起,如果这玩意只能在贵族家流行,那意义不大,想到这里他就失去兴趣,也不觉得多珍贵了。

    “亩产至少千斤以上……”李湛好整以暇地说,一点都不意外地看到沈佩满脸狂热地看着手上的红苕。

    “千千……千斤!”他难得的口吃了。

    “是的,而且最重要的是这东西它不择地,坡地山地皆可!”李湛有些感慨地看着手中的东西,到现在为止他的心总算是放下一半。

    大庆的灭亡跟天灾*脱不了关系,异族入侵,天灾不断,百姓饿死无数,如不是这样大庆的灭亡还没那么快。

    沈佩脸色肃穆,“这确实值得一两黄金一个!”不占良田,亩产又高!每个朝代的灭亡最大的原因就是农民起义,而农民起义最大的原因是吃不饱肚子,如果能解决吃饭问题他几乎可以预见大庆的千秋万代!

    “小东,拿几个去煮了,用油炸来吃更美味。”李湛吩咐上东说。扭过头来却看见沈佩护着珍贵的红苕,一脸怒气地看着他,“一个都不许吃,全部拿去种!”

    虽说春天三四月种最好,现在有点晚了,但赶紧种下去还是来得及的。沈佩将这玩意全部种下去之后对李湛的好奇心真的是升到了顶点,因为他发现李湛对这红苕的产量十分肯定,仿佛亲眼目睹似的。不仅红苕,还有很多事情,比如说他与众不同的画,他收集的胡人蝌蚪文的书,他和那一群胡人谈笑风生谈……

    李湛觉得压力山大,对于他会很多东西沈佩还是忍住没开口问,但他那双漂亮的桃花眼总是幽幽地看着他,里面写着:我很好奇,真的太好奇了,求求你告诉我吧!

    好想将那桃花眼打成狗熊眼,李湛捏紧了拳头,但想想两人的武力值又丧气的松开手。

    见李湛又回避了他热情的散发着求知欲的眼神,沈佩失望地低下头,雪白的脸上似蒙了层灰似的,让人看了心疼不已,恨不得天上的星星都给他摘下来。

    小东已经看不过去的用眼神谴责自家主子了,李湛狠狠地瞪他一眼,白痴!沈佩长得再美也是男人,老子对同样长了鸟的男人向来铁石心肠。想老子温柔点,下辈子换个性别再说,不对,就算换个性别也要他看得顺眼再说。

    “师傅,我说你再用这种热情热心热切的眼神看着我,人人都会怀疑我们关系不正常了,我名声已经够坏了,请不要将它败坏得更糟。”李湛不为所动地说。

    “好学生你真是冷淡啊!”沈佩哀怨地看着他,“你看你既对男人没好感,又不喜欢女人,难不成你喜欢不男不女的?!”说到最后声音又高亢起来!

    李湛只觉得头上青筋都要爆出来了,这是哪门子的师傅?

    “师傅你可以考虑一下变成太监,也许我会喜欢也说不定?”李湛恶意建议道。

    沈佩难得的被人噎得说不出话来,干瞪眼。

    沈佩的热情好不容易消减了些,但在红苕发芽长出苗之后,他的热情又高涨起来,果然是山地林地坡地皆可种!

    李湛觉得沈佩那双桃花眼无处不在,仿佛想透过他的衣物和皮肤看到他五脏六腑去!这让他很不爽,从崇拜到想弑师,所以说偶像还是敬而远之最有美感!

    既然他不爽,那就让别人也不想过得太爽!在这样的情形下他召见了秦太医。

    秦太医是太医院里前途无量的御医,但自从安平王召见他之后他就觉得自已变成了前途无亮了。

    这是个不满三十的年轻人,却学人家年长的太医留着长长的胡须。

    俗话说嘴上无毛,办事不牢,这话在太医院让人体会最深刻,太医院里最受人欢迎的太医绝对是嘴上毛最多毛最白的那个!即使医术跟胡子一点关系都没有,但老百姓就是喜欢胡子最长最白长相看起来最仙风道骨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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