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陶梦又去了外地,不知道是在忙活什么事,他只知道她很忙。

    不过,她发消息给他说今天会回b市,所以他一整天都很激动。这是把话说开以后的第一次约会,隔了这么久,那天在出租车上的场景,想起来还是让他觉得像在做梦。

    江敬舟在家里坐立不安,无比焦躁地想着见到她该如何,该说什么做什么,又该怎样给她留下美好的记忆。

    半个字都没有写,对着电脑发呆的江敬舟被社交软件提示音唤回了神。

    因为陶梦的原因,瞻星也加了他,不是作为书城的编辑,而是作为朋友。

    「快点开看看!不看你绝对会后悔!」——她发了这样一句话给他,后面还附着一个网址。

    这语气像极了钓鱼信息,江敬舟有些黑线地点了点。

    瞻星发来的是一段视频,标题是《第六届文学新人大赛颁奖现场》。

    江敬舟有些疑惑,瞻星让他看这个做什么?不看会后悔,她的意思是让自己去参加比赛?

    正纳闷着,江敬舟却瞧见一闪而过的镜头里,有一张他无比熟悉的脸——陶梦!

    他立时打起了精神,凑近电脑看了起来。

    事实证明他没有眼花,出差的陶梦确实出现在了视频里,并且不是路人甲之类的存在。

    这个文学比赛他也是有听说过的,虽然从里面出来的作者大多和他不是一个类型,但这个比赛在写手圈里还是很有名的。

    由特等奖一路颁到亚军,最后一个同时也是最受瞩目的,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女友兼编辑,陶梦。

    主持人在台上致辞,“这一次的冠军和以往不同,文学新人这个比赛一直都是以善出各种各样不同的言情写手而出名,但是这一届的冠军却擅写幻文,当然了,言情她写的也不弱。比赛的过程都是公开的,晋级者的作品在网站和杂志上都有刊登出来,她的文风文笔如何,想必大家也都有所了解。接下来,就让我们请上这一届的冠军得主,陶梦小姐!”

    黑色中裙配西装外套,陶梦带着笑容走上台,气场全开。

    负责颁奖的人把属于她的荣誉证书和精致的奖杯递给她,致辞时她朝前走了一步,对着话筒很平静地开口,“能站在这里很高兴,感谢主办方颁给我这个奖,希望以后能在创作道路上走下去,也好不辜负评委们的厚爱。”

    到这里时江敬舟已经懵了,而陶梦接下去的话却更让他回不了神。

    “刚刚主持人也有提到,我的风格或许和以往的冠军们不太一样。”她笑了笑,视线柔和地扫过在场的众人,“我觉得,不管是什么风格,每个人都应该坚持走出属于自己的那一种。我写文的时间也不算短,最开始写这种风格的时候,也有小小的不适应,后来有三年空白的时间,在那期间我没有写过任何东西,到现在重新拾起写作,这种风格基本上已经等同于我这个人。不管是风格还是技巧,又或者是文笔,都离不开坚持两个字。”

    主持人在这时打趣道,“陶梦小姐以前也写过文章啊?怎么没有早点来参加我们的比赛,早点来的话说不定早就是冠军了哟!”

    “是啊,以前主要是专攻网文这一块,在网上用一梦无欢这个笔名连载了有两三年的时间。”陶梦淡笑着回答。

    然而,「一梦无欢」这四个字一出,在座有好一部分人都露出了惊讶和恍然大悟的神色。

    这四个字在几年前可谓红到发烫,横空出世直接杀入了大神行列,但在写完了两篇小说以后,又突然销声匿迹了。

    如今她突然出现,不少人都有些吃惊,但惊讶过后很快又释然,难怪在比赛过程中看她的文字总有些眼熟。一梦无欢的文风相当有辨识度,只是她许久未出现,三四年过去,众人渐渐有些忘了。

    电脑前的江敬舟也傻了,一梦无欢这个人他知道,他刚开始写文的时候她已经写完一本书了,那时候他是透明,她却已经一本封神,跻身大神的行列。

    陶梦是一梦无欢?一梦无欢是陶梦?

    他有点反应不过来。

    “在那三年的空白期里,我什么都写不出来,压力巨大,每天都很痛苦,甚至有过一段自暴自弃的日子。但是还好,现在已经走出来了。”视频里的陶梦又继续道,“我遇到了让我想要和他一起奋斗的人,有了努力的目标,和不愿让之失望的人,克服一直以来的恐惧也变得简单了许多。”

    “希望在座的各位,在热爱写作、认真写作的同时,不要忘了珍惜和把握生活中其他美好的人和事。”她说完最后这句话就带着奖杯下了台。后面的环节还在继续,而江敬舟却如死机了一般,只知道呆呆的看着电脑。

    好久好久,视频播放完以后,他才回过神来,拿出手机给陶梦打了个电话。

    “编辑……你……”他有些艰难地动了动喉咙。

    “怎么了?”电话那一头的陶梦似乎是有些困倦,“有话就说,我在回来的车上,很困啊……不好好说话我就挂电话了。”

    “我……文学新人颁奖现场的视频我看了……”他只好这样说道。

    “是嘛,视频这么快就放出来了?”陶梦倒是很淡定,“怎么啦,想说什么?”

    “我以前也是景江的作者,笔名是一梦无欢,写了两篇小说,后来遇到了瓶颈,写不出东西来于是就没写了,转行做了景江的编辑,然后遇到了你。”她一口气说到这里,停了一下继续道,“看你那么努力我也想要试一试,不然感觉得对不起自己和你说过的那些大道理。”

    “你……”江敬舟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

    并不生气,只是惊讶,她把事情这么一说,他便不知道该再问什么。

    “你说最崇拜最喜欢最向往,都是我,所以,我当然也不能落后啦,以后只可以喜欢我这个人,也只可以喜欢我这个作者,把书柜的第一排空出来吧。”陶梦慵懒的声音带着笑意,却又女王气场十足,“做好要崇拜我的准备了吗?”

    江敬舟一愣,好半晌才反应过来。

    没有什么好疑惑的,过去的她是荣耀还是失败,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现在他们在一起,并且准备要一起创造更好的未来。

    “是!我已经准备好了!”

    [叮!恭喜获得五点好感度,目前好感度共:100点。恭喜完成任务,被盗者丢失的天赋将全部归还!]

    他「温柔」的编辑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完全进化成女王了……

    握着电话笑成傻缺的江敬舟,心里正有一个小人在挥舞着白旗。

    表情欢乐,压根连一秒都没抵抗,就投了降。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的更新来了,大家一定都睡了吧……下一章是番外哦,两个女神的合集,当然啦,陶妹子也会出场。

    感谢留言的读者们!

    今天中午和朋友说我在厨房门口晒太阳等吃饭,她回我说猪也是这样的。

    噎的瞬间就不要不要了。

    在周围人的眼里我貌似真的很蠢啊可恶!

    ☆、第24章 兰歌番外-浮沉终得圆

    —兰歌篇—

    两千五百多天,六万一千三百多个小时,三百六十七万多分,两亿两千零七十二万多秒,大概还要更多。

    取个整数,约摸是七年。

    这七年里,她从兰歌变成天后,从谨小慎微到跋扈嚣张。

    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时间是神奇的,它能在不知不觉间教人转了性子,用那流逝的光阴来细细打磨雕琢,将一个人完全变成另外一副模样。

    隔着这迷眼的七年往回看,她竟有些想不起自己当初的样子。

    三十楼高的公寓里,一个长发女子颓然坐在满地凌乱中间,恍惚间似乎是出了神。一大半的墙都是透明的,那外头青天白日,光线亮堂堂的打了进来,整个公寓里一片锃亮。

    无所遁形,好似那最后的一丝尊严都被人扯了出来,曝在毒辣日头下狠晒、践踏。

    这是实打实的富人区,寸土寸金,寸土难求。有人曾说,星级酒店越高越奢华,也越彰显身份,公寓大概也是这么个理。

    住在这奢华公寓三十层的兰歌不仅是富人,还是红遍大江南北的名人。

    只不过这一切很快就要到头了……不,应该说已经到头了。

    她眼睛肿的像核桃一般大,哭的时间有点久,眼泪也似流干了,再挤不出一滴。

    地板上散了一地的纸张,全是她以往唱过的歌的谱子。

    她慌乱地随手抓过一张,张嘴便唱,只那声音却无比沙哑。她连调都没有找到。

    手机铃声在这时候响起,催魂般不依不饶响了好半天,她才摸索着拿过来,按下了接听键。

    只不过她却没有给那头的人说话的机会,她操着那口沙哑的声音,气势半分不弱地对着电话吼道:“要解约就解约!别再打电话过来假好心了,一群吸血鬼充什么菩萨,滚!有多远滚多远!”

    话毕便毫不犹豫地把手机摔在了地板上,那机身没有裂开,只屏幕却在瞬间四分五裂,很快就熄了亮光,成了报废品静静躺在地上。

    她的经纪公司要跟她解约,律师都已经准备好了,如果她要提起诉讼的话,想必他们也会打起精神陪她周旋到底。

    诉讼是没用的,经纪公司拿捏住了她的把柄,合同条例细数下来,不该犯的她竟犯了好几样。

    但以往这种情况并不是没有,那时她正红的如日中天,纵使她哪里做的过火了些,堪堪踩着条例边缘甚至越过去,公司也不曾说过一个字。

    如今不一样了,她没了用处,成了弃子,留着是个累赘,公司便不愿意再容忍她了。

    七年,这打压终于来了。不下手则矣,下手便是解约。

    兰歌坐在客厅地板上吃吃笑了起来,嘴角似有嘲讽又似有伤感。

    早该来了啊……

    从她某天睡醒突然发现自己能唱能写以来,这七年里她没有睡过一个好觉。

    阖眼便是众人追打她的场景,那些人一边朝她丢着垃圾,一边骂她“骗子”。

    那情景吓的她冷汗频频,每每都在沉沉的黑暗中惊醒过来。

    兰歌忽而沉默下来,心中那一团团伤心、失落、茫然、愤恨,全都如雾如烟袅袅散了去。

    方才那一通吼,反倒让她平静了下来。

    兰歌就那样瘫坐着,身上没了力气,脑子里也成了空白一片。她转头,视线从那透明的墙越出去,定格在了空旷无边的蓝天上。

    时间不紧不慢地走着,她也不动,不哭不闹好似一尊木偶,脸上没了生气,眼皮也重重地耷拉下来。

    公寓里静的能听见针落地的声音,好久,那清楚的开门声唤回了她的注意。

    “你来干什么?”她依旧坐在地上,眼里一派疏离冷淡,似是倦了不想搭理来人,只淡淡道:“出去。”

    能这样随意进出她公寓的,除了她自己,就只有她的经纪人。

    兰歌的经纪人姓连名书,二十*的年纪,在她身边已经五六年了。

    一身干练的西装,挺拔的男人英气十足,脸部线条柔和,但眉眼却深邃,薄唇轻抿着,他熟门熟路地换鞋进来,那饱经历练的眼神冷冽逼人,目光触及兰歌的时候,却软和了下来。

    连书进了门却不说话,也不回答她的问题,只蹲□,开始收拾这乱糟糟的屋子。

    原本心死的兰歌又生出了火气,随手在身旁一捞,抓了本书就朝他砸了过去。

    连书避也不避,那书与他擦身而过,他脸上平淡无波,一点情绪都没有,只淡淡开口道:“收拾完我带你去吃东西,折腾一天了,等会闹出什么毛病来可不是好玩的。”

    “谁要你管我?”兰歌晃晃悠悠站了起来,身上的长裙早已打了褶,像腌泡后被拧干的白菜,皱巴巴的难看极了。

    “去你最喜欢的那家店吧,只是它们最近新换了个主厨,不知还能不能做出你喜欢的味道。”连书把地板上杂乱的东西分门别类地收拾好,手下忙活不停,自顾自地说着话。

    “你听不懂人话?我让你滚!滚出去!别在这里假惺惺的装好人!我已经不是你们公司的艺人了,你没权利管我!滚啊!”

    “或者你想吃点清淡的?最近睡眠是不是不太好?得好好补一补了。”连书把她乱丢的衣物叠好,整齐地放在茶几上,看也不看她,只不停说着:“要不要出国度个假?去凉快点的地方吧,你生理期痛起来止不住地冒汗,外热内冷不好熬,遇上毒煞人的夏天更不得了,汗发的能湿了枕头。去气候好些的国家吧,提前调养调养,就算不管用,出汗也能少些。那止痛药还是少吃点,再好再贵都不治根,以前没时间,现在得好好调理……”

    兰歌发了狠,将脚边的东西捞起来,不停地朝他砸过去,一边砸一边怒道:“滚!滚!滚出去!给我滚啊!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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