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乐终究还是叹了口气,林宇的事儿让他发现,自己并不是万能的,他想把爱的人都护在羽翼下,替他们遮风挡雨,但事实上,没有秘密是不透风的,总会有各种意外各种人,让他们发现真相,他那夜在抱着曹飞时不止一次的后悔,如果早说了,早打下预防针,曹飞会不会不那么痛苦?

    如今面对金哲也是,与其让金哲什么都不知道,盲目的将他化作自己人,付出大量的感情,用心的去讨好一个不可能的亲人,不如告诉他,他们之间,因为柳芳而产生的鸿沟。

    金哲忍不住叫了声,“哥……”

    许乐抬头冲他笑笑,“你想听,我就告诉你。”

    金哲的眼睛一下子瞪大了,脸上露出有些兴奋又有些害怕的表情,冲着许乐点了点头,连身体都坐直了。

    “柳芳离开我的时候,我才六岁,跟你生病时的年龄一样大。那时候知青可以返城了,知青你知道是什么吗?”许乐问金哲。

    金哲就点点头,“我听妈妈说过那段事,也找书看过了。”

    许乐于是接着讲,“柳芳是北京人,就动了心思……”说起那段岁月,其实离着许乐很遥远了,已经是上辈子发生的事情,只是那把刀扎下的疤痕还在,让许乐动一动,都觉得伤口紧绷,心情难看,“我爸求她让她带我走,她说我会拖累她,自己就走了。后来我爸去世了,我跟着干爸到了函城生活,一直到十二岁,没见过柳芳。然后她突然出现,要同我干爸打官司,要我的抚养权。”

    金哲不是个笨孩子,他的脸上就出现了狐疑的表情。

    许乐也不瞒着,直接告诉了他,“对,我比你大六岁,那时候,正是你得了肾病的时候,她要我不是为了养我,事实上,同一个泥巴腿生了孩子,是她一生的耻辱,如果你没有出意外,她不是要从我身上摘一颗肾的话,她一辈子都不会想见到我。”

    “不……”金哲的第一反应是否认,可他低着头,声音很低,低到连他自己都没有底气大声的辩解。许乐问他,“你还要听吗?后面还有许多。”

    金哲哽咽着嗓子倔强地说,“要。你都告诉我,我什么都不知道,我以为,我只是生了场病而已。我难受……”

    许乐的眼睛也忍不住潮了,那些伤疤,还有眼前这个被瞒着跟傻子一样的孩子,这都是柳芳造的孽。她的自私不但害了自己,还让他们成为了牺牲品。只是她都看不到,她以为,她是为你好。

    许乐不想说得很详细了,他粗略的说了他们如何发现了真相,打赢了官司,搬到了省城。又如何在电视上看到新闻,最终被柳芳带着大量人马堵在了自家院门口。

    他控制着自己的声音,使它显得平淡而不激动,嘴巴里的话语,却是让人心惊肉跳,“我出去了,站在大门口,她跪在我面前求我让出一颗肾,救救你。说你没几天活头了,让我看在你是我弟弟的份上,救救你。”

    金哲也不禁抬起头,露出了满是泪水的脸,上面表情纠结,既是自责,也是心疼。他知道结果,许乐没有,但却不知道,他是如何做到的。那时候的许乐,跟他现在一样,都是十二岁。同样的十二岁,他面临的是没有亲人的孤独,而许乐面临的是亲人要摘一颗肾的狠毒。

    许乐冲他说,“我不是个好惹的人。虽然我看着脾气很好。其实,柳芳压根就不了解我,如果她再打听打听就会知道,我绝不是受人威胁的性子。亲妈给我跪下啊,一条人命扣在我头上,我要不捐,那不是狼心狗肺吗?胜胜,可若是你,你捐吗?”

    金哲使劲清了清嗓子,带着哭腔说,“不捐,凭什么!”

    许乐点点头,“所以,我扎了自己一刀,”他比划了一下,“捅在了肚子上,血喷出来,撒了柳芳一脸,她当时就晕了。后来这事儿弄得挺大,毕竟,亲妈把儿子逼死了吗?然后我们还没有什么动作,金成雁,也就是你爸和不知道他的几哥,就带来了解决方法,将柳芳做成精神病,这样可以免于起诉。”

    金哲的眼陡然睁大了,“我爸,不……”他没敢否认,“他没说过。”

    许乐说,“不过地方是我定的,当时签字我也参加了,我很防备他们,为的是不让他们在风头一过,就把柳芳放出来。但显然,现在已经不是我不放了,三年前我就跟金成雁联系过,他不肯放人了。我猜,没人管,他在外面玩的挺高兴。”

    许乐说到这里,终于说完了,他叹了口气,将桌上冷掉的咖啡喝掉,一嘴的苦涩,然后站起身来,“所以,这样的关系下,胜胜,我真不觉得咱们两个,有什么相亲相爱的可能。毕竟,柳芳于我,是个天底下最恶毒的母亲,而柳芳于你,却是天底下最疼你的母亲,前一阵子,她还跟我说,想要去照顾你。我们立场从来就没有相同过,也不会走一样的路,所以,搬出去吧。别在我的生活里,这样大家都好。”

    他转头准备离开,走了两步又回头说道,“你若是想看柳芳,随时可以,我会打电话给医院。”说完,他看了一眼已经哭成傻逼的金哲,又朝着坐在旁边桌子上,听了全场的张高兴使了个眼色,示意他照顾金哲,自己就离开了。

    外面的雪已经下了薄薄一层,踩上去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许乐就在这瞬间变白的天地间慢慢往回走,金哲偷偷的抬起头,在胳膊缝里朝着玻璃外看去,就看着他慢慢远走,就像走出了他俩本不多的交集。

    他以为,他会多个亲人,谁知道,事情竟如此不堪,他的爸爸骗了他,三哥也骗了他,还把收拾邱泽海的事儿栽赃给了许乐……

    张高兴在旁边劝他,“金哲啊,你们家这事儿太复杂了。不过你也别怪许乐,你想想看,他挺不容易的。”金哲就在那儿哭着说,“我知道,我听着心里也难受,心疼他,可另一边又是我妈妈,我不知道怎么办?”

    张高兴叹口气,摸了摸他的小脑袋,“那就先别办,他不是说让你看你妈吗?你就去看看。然后多想想,这事儿急不得。”

    金哲这才点了头。

    许乐出了咖啡馆后,没回宿舍,而是去了曹飞那儿。这家伙最近心情一直不好,许乐倒不怕他想不开,只是想陪陪他。两个人一起吃了饭,又在雪地里逛了逛,许乐顺口就把金哲的事儿告诉曹飞了,他如今什么都不想瞒着他。

    曹飞将他的手塞进了自己的羽绒服里,安慰着他说,“说了是对的,省得小孩还什么不知道,天天想着怎么讨好你。不过乐乐,事情都过去这么久了,别为这个伤心。你还有叔和婶,还有曹远和曹平呢。”

    许乐就笑笑,在口袋里将曹飞的手抓的更紧,“还有你。不过,你也是。”

    等着许乐回到宿舍已经快十点了,进门的时候正好碰到张高兴出来去水房洗漱,看见他就拉着他说,“下午你走后,金哲哭了一会儿,小孩挺可怜的,说是心疼你,又不知道怎么办。好点后,应该是给家里人打了个电话,我在校门口陪他等了会儿,有车把他接走了。他让我告诉你,他最近不会来住了,不过,周末可能去看他妈。”

    许乐拍了拍他肩膀说了声谢谢,就想往屋里走。

    张高兴则冲他说,“许乐,想开点,这世上谁离了谁都能活下去,何况你已经这么大了。跟金哲我也这么说,别因着这些,憋得心里难受。宿舍里我没说这事儿,你放心吧。”

    说完了这个,张高兴就去水房了。许乐狠狠地吸了一口走廊里的凉气,精神了一些,这才进去。因着金哲本就不是大学生,平日里也不常住在这儿,没人发现,有任何不同。

    金哲说话算话,随后几天都没见面,许乐也给精神病院打了招呼,不过他没问,金哲去没去。他爸前两天打电话给他,说是护照办下来了,问他什么时候去日本。许乐跟曹飞商量了商量,跟学校各请了一个星期的假,直接带着人去了日本,参观了不少花圃,还跟几家公司达成了初步意向,不过能不能成,要看他们的质量和价格了。

    等着回来后,已经十一月底了,花圃那边的大棚也搭建好了,一切就有条不紊的运作起来。林宇没出现过,金哲也没踪影,曹飞和许乐的生活,就又回归了正常。学校、花圃两边跑,累人的很。

    就这样,许乐还催着曹飞把驾照考了下来——他自己年纪还不够,然后将曹玉文淘汰的面包车开了来,才解决了天天路上奔波的日子。

    十二月初的时候,回家养病的邱泽海也回来了。不过不是一个人,他妈他爸都跟来了,一进屋就跟一宿舍的人赔礼道歉,还拿着自家蒸的馒头包子往大家手上塞,他妈说,“俺家泽海不懂事,给大家添麻烦了。谢谢你们当时给他垫医药费,他爸。”她说着碰了邱泽海爸爸一下,老爷子就连忙从怀里摸出个布兜子来,一层层掀开,露出零碎的钱。

    所以,当天还给宿舍人的钱,都是一毛两毛凑出来的,最多的,不过是五块的。给完钱,那父母两个就走了,说是去外边找地住一晚,许乐瞧着,他们还带着一兜子东西,怕是要去见见老师。

    整个宿舍里,都有些气氛压抑,邱泽海洗漱完了就躺在床上装睡,许久后,刘壮才骂了一声,“艹。”

    打那天起,邱泽海算是回归他们宿舍,不过人沉默寡言多了,也不敢耍横了。许乐他们就拿他当透明人看,当然,四年大学生活都是这样。

    日子一天天过,等着考完试,就到了放假的时候,曹玉文本来说要来接,结果曹飞拍着胸脯保证,他开车带许乐回去,一家人就等着过年了。

    ☆、第111章

    北京毕竟不同于省城,有很多东西还是没有的。两个人专门花了时间采购了一番,稻香村的点心,全聚德的外带烤鸭,还有各式各样的零食,在外国商店里,买给曹平和曹远的各种玩具,幸亏两个人开着那辆面包车出来的,否则,他们可拿不下。

    只是在路过一家金店的时候,曹飞停住了脚步。他努了努嘴,冲着许乐说,“进去看看呗。”许乐心里就有了点底,故意装作不知道的样子,冲他说,“去那里干什么,赶快回学校吧,明天一早要回家呢。”

    曹飞眼见偶遇的招数不成,也不要脸了,直接一手扯住许乐说,“那啥,我给小远买个平安扣,跟我挑挑呗,这家伙就信你,你选的他肯定喜欢。”然后不由分说,就把许乐拉了进去。

    结果这时候的人真实诚啊,一瞧见曹飞,就冲着他特熟稔的说,“呀,你又来了,还是看昨天那款戒指吗?”说这话,她就看见了许乐,扑哧一声就乐了,“这是你那个弟弟吧,还是我说的吧,送东西也要把人带来啊,否则不合心意怎么办?”

    许乐顿时就感觉诡异的厉害,他惊讶的望向曹飞,不敢出声,用口型问他,“你不会说实话了吧。”曹飞带着被揭穿后的红莲,同样跟傻子似得,站在大堂中间,用口型回答他,“我告诉她,我要送我弟弟一款男士戒指。”许乐这才把要跳出来的心放下。

    那营业员已经走到旁边的一个柜上,冲着他俩招手,“来,过来试试吧,你昨天瞧的样式我还记得呢。”

    曹飞就边推着他,边偷偷跟他说,“你就当没事人就行了,这年头,想看出来,那得多火眼金睛啊。再说,谁还不允许给弟弟送戒指啊。”

    许乐心道,可不是吗。这年头就算有其他同性恋,肯定也没你脸皮厚啊。居然说给曹远选平安扣样式。他往那边柜台瞧了瞧,平安扣它一共就一个样子,想买就买,连挑都没得挑,你倒是选个差不多的样式啊。

    不过吐槽归吐槽,许乐都活了第二辈子了,说实在的,有人送过他玉,有人送过他宝石,有人送过他古董,可真没人送过他戒指。想着他心里也有点期待,往柜台里看去。只见里面都是金戒指,不过样式不多,女士的还好看一些,男士的多数比较粗大,十分暴发户。

    许乐就一脸忧愁的回头看曹飞,“你看中了这些?”

    那个营业员立刻说,“哪里啊,你这哥哥眼光说真的,”她砸了一下嘴,以一种真奇葩的表情说,“可真跟别人不一样。你瞧瞧,这些都是大卖的款式,可他一个也瞧不上,非瞧上这个了,可我说真的,这戒指都摆了一年多了,也没人买,你真不想再换换了?”

    许乐先松了口气,又提起口气,他真不知道曹飞能选个什么样的东西——这毕竟是他人生中第一枚戒指嘛,想想就好紧张。还回头瞪了曹飞一眼,意思是,不好看,有你受的。曹飞摸摸鼻子,傻笑了一下。

    这时候,营业员就从一旁的柜台里拿出了一个盘子,里面摆放着两枚戒指。许乐一瞧,眼睛就亮了。这戒指不是黄金的,而是铂金的,不知道是谁设计的,竟然粗细合宜,上面仅有极为简单的几个花纹装饰,瞧着简单大方而又美观。

    营业员冲他说,“这东西据说是铂金的,外国可流行呢。咱们金店里,统共也就做了不多,女士的项链、戒指倒是卖出去了,就是男士的一直不好卖,嫌弃它不够贵气。一共就这两个了,你瞧瞧哪个合适,不能调大小。”

    许乐听了就先拿起来小的试了试,他在左手无名指上试了试,发现正正好,不过再放到中指的时候,就有点小。他一副不满意的样子,又把大一些的那个拿了过来,往自己中指上试了一下,这下子正好了。

    营业员在旁边说,“拿大点的吧,大点的正合适。”

    许乐将小的也戴上,看着自己的手比划比划说,“我觉得两个都好看,哪个也不舍得啊。再说,有人跟我戴一样的,想想就不好。你帮我全包起来吧。大的我哥付钱,小的我自己付钱,以后我结婚后戴。”

    营业员就有些瞠目解释,她听说过有的有钱女人买衣服同一个款式买好几个色,可做了这么多年,还真没见过同一款戒指,买两个号的。不过,她扫了一眼许乐。许乐穿的衣服都是曹飞进货时,精心挑选的,绝对质量好样式洋气,加上许乐又长了一副好看的壳子,那营业员吐吐舌头,只当是许乐是有钱人了。

    开了票,许乐就拎了两个盒子往外走。曹飞跟在后面,亦步亦趋的,他想到了什么,可不敢说,只等着许乐给他甜头呢。不过许乐倒是又沉得住气,一直上了面包车,等两个人都坐在了车里,才将手里的戒指盒子扔给他说,“给你的,别说我没给你买啊。”

    曹飞那心里,就“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了。

    不过,好东西自然不能只给自己买,许乐又指挥着曹飞开车去了一家玉器店,给家里每个人都买了礼物。奶奶和黑妹,舅妈都是玉镯子,曹玉文和杜小伟都是观音玉牌,至于曹远和曹平都是平安扣。原本挑完这些就结束了,可后来曹飞想了想,又让人给包了一个平安扣,许乐就当没看见。

    第二天一早,曹飞开车到了许乐宿舍楼下,拉着他和一堆的年货,冒着寒风,一路往省城开去。许乐坐在副驾驶上,一路哼着歌,看着曹飞手指头上的戒指一闪一闪的,再摸摸自己挂在脖子上那枚,心里的那股子欢喜,就汩汩的冒出来了。

    他们放学已经腊月二十了,家里早已经忙活起来。如今这年头,即便是在省城,也还没有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超市,冬天的反季蔬菜。到了年根,所有人都要歇一歇,所以,年货都要提前预备好。两人到的时候,家里的米面油调料,白菜大葱萝卜,韭菜西红柿都预备下了,桔子香蕉柿子外加苹果也各买了好几箱,连猪肉,曹玉文都带着曹远去乡下直接买了半扇来,把冰箱和一个冰柜装的满满当当。

    老太太颤悠悠的瞧着许乐他们买的年货,乐滋滋的说,“哪里用你们买这么多啊,玉文买的都用不了呢。”说着说着,又唠唠叨叨的夸起如今的日子好,然后又颤悠悠的回了自己房间,去给供奉的观音娘娘上香感谢去了——老太太岁数大了,也迷信起来,这观音,还是黑妹专门给她请来的,她特别虔诚。

    一家子人都对许乐他们的礼物特别喜欢。黑妹摸着自己的玉镯子一个劲儿的说,“隔壁陈老爷子的媳妇有一个,她长得白,戴着可好看呢。你爸说也给我买一个,我去试了试,显得更黑了,就没买,还是乐乐和飞飞眼光好,这个戴着就不丑。”

    许乐一想,他爸给他妈肯定舍得砸钱,买的是帝王绿那种很绿的镯子,那倒是好东西,可搁不住他妈黑啊,戴着可不就村的上吗?他送的这个,当时选的时候可是专门选的冰种的。不过他还是小声跟他妈出主意,“那东西可比我的贵多了,我爸给你买你就拿着啊,以后不行,传给曹平他媳妇也行啊。妈你怎么这么不会过日子。”

    黑妹噗嗤就笑了,拍了许乐一下,说了句,“油嘴滑舌。”

    另一个特别高兴的人,怕是曹佳佳了。曹飞虽然买了那个平安扣,可嘴巴上却硬得很,坚决不承认是给曹佳佳的。许乐没办法,只能自己送过去。小姑娘都十一岁的大孩子了,一眼瞧见,眼泪就流了下来。她将东西紧紧攥在手中,冲着许乐说,“我知道大哥的好,我不会让大哥失望伤心难过的。我也会对小远他好的。”

    许乐就叹了口气,手伸出去,想了想,摸了摸她脑袋,“你也是曹家的孩子,别这样小心翼翼。乖啊。”

    曹佳佳就狠劲的点点头。许乐听说,这孩子今年又是全年级第一,如果不出错,如果她的人生不会因为罗小梅而走上岔道的话,她日后肯定不会错。

    但一切的兴奋,到了晚上的时候,都抵不过怎么睡这个现实问题。虽然曹玉文和黑妹已经知道了他们的关系,并表示不再反对。但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住在一起,总是不那么妥当。曹飞就要求跟曹远睡,许乐就要求跟曹平这个小家伙会一会。

    开始两天,曹玉文和黑妹真答应了,许乐和曹飞一边为自己识趣松了口气,一边又有些黯然神伤,毕竟,虽然幸运但人总是贪心的,爱得如此不能明目张胆,总有些难过在里面。只是没想到的是,两天后,黑妹就把许乐原先住的那间房子给收拾出来了,冲着许乐说,“行啦,曹平睡觉能踢死人,曹远那脚臭的可以熏死一屋子人,你俩少受点罪,还是按原先的法子睡吧。”

    许乐就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感动又无助的看了看黑妹,又瞧了瞧他爸,曹玉文叹了口气这才说道,“都这样了,我们当父母的,总不能看你们难受,好好过吧。不要担心奶奶的事儿,奶奶比什么都明白,她只是不说而已。她前两天还叮嘱我,你们这些孩子们除了曹平,都受过那么大的罪,只要人好好的,她就心满意足了。也不要担心弟弟妹妹们,你应该相信他们,会成为你们的支撑,后援,港湾,而不会成为你们的负担。我们曹家,这么艰难,养出的孩子,怎么会差呢!”

    许乐忍不住的就扑了上去,抱着他已经人到中年的爸爸,哑着嗓子喊了声爸。

    他真庆幸,十二年前的那一天的选择。

    他记得,自己是被村长三叔使劲的摇晃醒的,在幽暗的灯光下,听见三叔问他,“孩儿,你爸不行了,醒一醒,别哭了,去见见他吧。”

    许乐记得,他是懵懂着爬起来扑过去的,他在前一刻,还是个身价上亿的大老板,一个人躺在冰凉地板上抽搐,没有人帮他,而在这一刻,他竟然又回到了贫穷的童年。他以为这是假的,这是做梦,这是回光返照,所以,当他看到他爸爸没有血色的嘴唇,他没有哭,看到他爸爸满是歉意的眼神,也没有哭。

    他想,他的心已经是石头了,在他妈妈离开的时候,在他爸爸为了救人而舍弃他死去的时候,怎么可能会哭呢。

    他记得自己问了一句上辈子最想问的话,他说,“你去救人的时候,没想过我吗?”

    可他的爸爸好像真的要死了,那张漂亮的国字脸泛起了灰黑色,充满了哀伤,他对着许乐歉意的说,“乐乐,爸爸对不起你,爸爸错了。爸爸只想救个人,没想会把命搭上了,乐乐,别怪爸爸……”

    然后,他爸爸就闭上了眼睛。村里有围观的人说,“这孩子真毒,他爸爸都要死了,还问这些话。你瞧,他都没哭。”他们都指责他,可没有人知道,他为此受过多少罪,在他多少次面临失败甚至死亡的时候,爸爸都不要他了,成为让他痛恨自己的源泉。

    他倔强的站在那里,内心哭成了河,只因终于听到那句对不起。可没人懂。甚至比上辈子更糟的是,也没人想养他。他们大概,都觉得他是白眼狼吧。

    直到一双大手抚摸过他的头顶,那个人将他半揽在怀里,冲着村长说,“我养他,他爸爸因为我去世了,这孩子就是我的责任,我不敢说比他爸爸做得好,可我发誓,我不会有一丝一毫亏待他,我会待他如我亲生孩子一样。”

    三叔不知筹谋了多久,才问他,“乐乐,你跟他走吗?”

    许乐记得自己那时想,换个活法吧,反正是梦。于是他说好。

    他想,那是他这两辈子,做出的最正确的决定。

    作者有话要说:这算是正文告一段落。

    原本是想将所有的问题,罗小梅和罗山怎样了,金哲和金澈,柳芳和金成雁,还有林宇,韩语和刘宝宝这些人都交代完了,才完结。可今天写到这儿,特别感觉这样结尾很好。如果将这些人往后多年的情感纠葛,都加在正文中,又要顾及主角的出场频率,会显得有些拖沓了。

    当然,这些人的后续故事,都不会坑掉的。我大概会写比较长的番外一个个交代,还是日更,每天早上十一点,放心吧,保证所有的都交代明白。

    另外,吆喝一声,如果觉得大江写文合胃口,不如包养一下人家啦,新开文早知道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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