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尝从禽晚归,渐已昏黑,见小旋风裹一物,火光荧荧,转旋如轮,举铳中之,乃秃笔一枝,管上微有血渍。明人小说载牛天锡供状事,言凡物以庚申日得人血,皆能成魅,是或然欤。”

    ——《阅微草堂笔记  卷七》

    原来越鸟这厢焦急,是因为她离了姑获山凌云碧波洞已近半月,洞中无人看守。她本是一界为首的妖仙,她走后洞中仅凭两个童儿,别的不说,姑获山一带的精怪看她不在,怕生出事来。再者,佛母和金雕若是有所传达,恐怕也不便传到妙严宫来。她既受了佛旨,也甘愿为青华做个护法,就不怕在这妙严宫久居。只是洞中若无人看守,实在难以应对。

    此一条越鸟早就想过,她常来往灵山,有时候也在佛母的苏悉地院小住,洞中每每无人,总是难以放心。她早就有心为自己寻一位守山的大神,无奈她金身未成,自然也收不得弟子。这守山之神,道行又不能太浅。但要是那灵气太重的,又恐误了人家修行。犹豫之间,着实为难。

    偏几个月前,白泽神君捎来书信一封,说是在下界发现了一只精怪,竟然不认得,所以托她得空的时候查明一二。

    白泽神君与越鸟自小交好,按年岁来算,竟算得是忘年之交。白泽通万物之情,晓天下万物状貌,知天下一万一千五百二十种鬼神。越鸟平日里降妖捉怪,每每有费解之处,便与白泽神君互通有无。反之,白泽但有发现妖精异动的,也通报越鸟。今次听得人间竟然出现了白泽不识的妖怪,越鸟自然诧异,火速亲自往东台神洲走了一遭,让她在那乐国境内找到了白泽所谓的“不识之怪”。

    越鸟借阿鼻眼参透其中缘由,知那妖怪已修炼了一千五百年余,却从未伤天害理。知他气数未尽,又看他前路坎坷,虽是金身难成,与她做个姑获山守山的大神却正相宜。但想着需从长计议,便未曾登门。赶上帝君这一遭事,就统统抛诸脑后了,现在已经拖无可拖,只能赶紧去收了那妖怪,遣他去看守姑获山,自己才能放心住在妙严宫。

    青华一听,登时来了兴趣。上次与越鸟一起下界就让他时常惦念,玩心似野草飞长,早就巴望着有下一回了。更何况此事真真是与他切身相关,若是越鸟找不到守山的人选,说不定就要在妙严宫和姑获山之间两地奔波,那他哪里还得与越鸟日夜相对,这他可不乐意。

    越鸟听得帝君要跟去,心里不觉惊讶,下意识的就要回绝。但是帝君却说得恳切,他道:“殿下即是为本座劳碌,本座也应当出力相帮,难不成是殿下嫌我累赘?”

    越鸟细想来,带着青华,还能让借机传些佛音与他,心里拿定主意,也不再规劝,颔首同意。

    孟章看青华殷勤,有心揶揄,却怕引得越鸟反感,只好不断的对青华挤眉弄眼,其中深意,不言而喻。

    当夜宴毕,一夜无话,到了早上,二人自东天门下界,往东台神洲沛川国都宗阳城而去。

    路上二人亲密说话,青华昨夜听得白泽不识此妖便起了兴趣,他不识白泽神君,却也知道他非但识得天下万妖,但凡妖仙,见他真容必定现出真身。如此说来,此妖连他都不认识,难不成是新品种?

    越鸟笑了一声,说到此间曲折的确有趣,于是与帝君细细说来。

    “白泽神君不晓得此妖真身,实实是有缘故的,此妖算是个‘人仙’,所以白泽不识,其中种种,待小王慢慢说来。”

    这“算是”二字,实在是妙极。

    人乃万物之灵,在神人鬼妖四界中就占了叁道。凡是人修仙,只需一劫即可成道,比鬼妖实在是要方便的多。非但如此,妖乃动物植物所化,死后无灵。而人灵气最重,死后成鬼,可修鬼仙,可谓是进退两宜。

    但是这四界中也有疏漏模糊,这次却刚巧被越鸟和青华遇上。

    人因为灵气重,经常影响身边其他生命。凡间素有犬无八年,鸡无六载之说,就是因为知道即使是家禽,跟在人身边久了,得了智慧,也容易成精。非但如此,就连死物,接触了凡人精血,天长日久,也能成精。

    就因为这个,凡人日常用物,也偶有成精的。笔,扫帚,凉席,都曾修成过精怪,因是受人血而成精,又靠吸人精气方得修炼,所以托福修成人仙。只他们无窍,修行困难,往往敌不过天劫,便落得灰飞烟灭,难以成器。白泽神君先前所见的,就是一口缸成了精。

    “缸?!”青华闻之大惊,用手比划了一下。

    “对,就是一口缸。”越鸟解释到,“帝君有所不知,世人早有记载,破草鞋可成精,叫败屩妖,每逢天下破败时,就会出来阻塞道路。非但如此,老锅也能成精,可以修成人身,占卜凶吉,称作鸣釜。”

    帝君听了,啧啧称奇,又道:“殿下既说死物无窍,难得造化,不敌天劫,又怎的说这个破缸精活了一千五百岁?”

    越鸟面露微笑,又道出一桩因果。

    原来,这成精的,非但是一口缸,还是一口极污秽的厕中缸。

    青华一听恍然大悟。这人仙修炼,需度雷劫。天雷是天生的神兵,无坚不摧,单单有一个罩门短板——那就是忌污秽之物。听闻蝙蝠修炼,最怕雷电,所以往往从凡人民居偷出女子所用骑马带,到了雷电交加的时候,便顶在头上,好叫雷劈不着它。若说此怪是厕中缸,那真是天雷都得避着他走,自然无惧天劫了。

    原本此缸,几十年间只是厕中之物,污秽不堪。偏此间民风不化,有弃女风俗。这一日,主人家将一个刚诞生的女婴溺毙于其中,无心插柳,叫此物占了人血婴灵,就此得了造化,修得人身。但他实在无灵性,始终难有道行,修炼了几百年,毫无进展。他也无大志,便化作男子模样,经商为生,赚得财帛,接济乡民,也算是修得善缘。他每到一处,居叁十年必走,以免被凡人识破他长生不老。

    无巧不成书,他踏遍八洲之地,熟知各处风土人情,物产民风,几百年下来,竟成了本事。非但营商有道,还积累了不少家底。他本是污秽之物,知道自己灵根虽萎,却易度天劫。算到天雷劫将至,就化回厕缸,足足九九八十一年。到那天雷来时,他丝毫无惧,毫发无伤,就此修成仙身。

    但他无仙缘,无慧根,无论如何修炼,想封神飞升实在渺茫,成日间便经营商道,济贫救困,实在算是个有善心的。

    “小王看他,恐长此以往,心灰意懒,失了修道之心。有心让他与小王做个守山的,一来他老实本分,二来借灵山之境,养他慧根佛性。”

    青华心想,这还有第叁个原因,只是越鸟不愿挂在嘴边——等到越鸟得道,她也可提携这妖怪一二,助他个正果,也不亏他千年行善。越鸟慈悲,帝君早有体会,此刻心里却又生敬佩,想她为如此小怪都细作打算,实在是别有一番柔情在里面。

    说话间,二人已至那宗阳城,帝君正要按落云头,却被越鸟止住,只见她脸上略有嬉笑样子,却不知道打的是什么主意。

    “殿下又有何神机妙计了?”青华笑意盈盈的问道。

    越鸟似是憋了笑,脸色绯红,可爱非常。青华顿时觉得,无论她要自己如何配合,自己都定当从命。

    “小王确有一计,要行此计,需委屈帝君些,烦劳帝君变化作……”

    青华心想就是变化个老和尚都无所谓,只要越鸟能开心……

    “变化作一个妙龄村妇。”

    ……

    青华的内心是拒绝的……

    变个什么不好,现在想来,变个狗儿都可以,还能让越鸟抱着。

    “呃……”

    越鸟用期待的眼神紧紧盯着帝君。

    “殿下啊……”

    越鸟仰起头充满憧憬的看着帝君。

    “殿下……本座……这个……”

    “帝君器宇轩昂,威武不凡,若是化成个美人儿,还不知道是如何风姿呢,恐怕也是美的天上有地上无吧。”越鸟谄媚到,拍马屁总是没错的。

    青华听到器宇轩昂威武不凡只觉得七窍通畅,心想变就变吧,有甚了不得的。为了这一句甜言蜜语,就随越鸟安排,化了个十七八的少女。

    越鸟细细打量,啧啧称奇。口里直叫妹妹,脸上笑颜如花。青华非常得意,还拿腔拿调的称了越鸟一声姐姐,逗的越鸟笑的直不起腰。

    帝君扮的女子倒是娇俏,只是仪态不似女儿,多少有些张扬样子,还动不动就要揣着手。只见她梳着双环髻,身穿如意纹妆花袄,身下是草绿色襦裙。尖尖的瓜子脸,圆溜溜的大眼睛,到还带着二分青华大帝的神色。

    越鸟笑罢,转身一化,变成了个老态龙钟的婆子,头发花白穿着破烂,还随手化出一根枯松杖来。她故作看不见,笑眯眯往前摸,拉住帝君的手摩挲,嘴里叫着“乖孙女,乖孙女”,还要拉着帝君近身搀扶她。

    帝君生出一种不知道是谁在占谁的便宜的混乱感觉。

    两人一路行至一处大宅子,门口写着“陶刚宅”。

    帝君腹诽道,可不是个陶缸成精吗,这妖怪也真够老实的。

    这陶刚大老爷搬到宗阳城不过十数年,来的时候就家私颇丰,在当地有绸缎庄叁间,米铺六间,当铺四家,酒楼两座,另有田契无数。他虽是商贾,却是个豁达仁厚的,当地人称陶大善人。每有旱涝,他便自掏腰包周济一方百姓,但有荒年,他便免去佃租,让农民不至于无谷入腹。平素深居浅出,待人一团和气。但说也奇怪,凡有流氓土匪贪官污吏要找陶老爷麻烦的,各个都不得善终。百姓只道陶大善人吉人自有天相,自然不知他毕竟有千年道行,要妨害一两个宵小之徒,实在不在话下。

    越鸟带着青华绕至陶府后门,轻扣门环,片刻之后,有个打扮利索的丫鬟前来开门,但见她衣衫周正,却面有愁容,见了越鸟,倒还算客气,只问来此为何,是否是来讨钱讨食的。

    越鸟摇摇头,拉住身边的帝君,对那丫环说到:“姑娘,好姑娘。老身不是讨饭的,今日前来,是想把我这孙女,许配给陶大善人。”

    “啥?”丫环诧异地说。

    “啥!!!!!???”青华大惊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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