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久很久以前,传言有一个长得非常非常英俊却很自私的王子住在森林深处的城堡。

    一个寒冷的冬夜里,城堡里迎来了一位客人——乞丐老婆婆。她献给了王子一枝红玫瑰,请求王子允许她在城堡里度过寒冷的冬天。

    可是王子看见老婆婆长得又老又丑,收了玫瑰就要赶她走。

    乞丐老婆婆再三请求,但是王子还是不允许她留下。

    后来老婆婆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位美丽无比的大女巫。

    为了惩罚这位自私的王子,她施法把王子变成了凶残的野兽,把王子的仆人变成了各种各样的器皿。

    从此,王子把自己关在了城堡里。依靠一面魔镜,看着外面的世界发生的事。

    而女巫送给他的玫瑰花,也是不祥的诅咒。这朵玫瑰花,只会盛开到王子二十一岁那年。如果在玫瑰花凋谢之前,他学会了爱别人,同时获得了别人的爱,诅咒就会自动解除。否则,他永远不能变回人形!

    时间一年一年的过去了。

    在森林附近的村庄里,还有一位勤劳的小姑娘贝儿——就是萧阑珊。

    萧阑珊表示非常的不服,为什么还有童话位面,是童话就算了,为什么还是美女与野兽,为什么她的名字还是那么low的贝儿。简直和小芳小丽什么的一样。

    十三:都能有修仙位面,为什么不能有童话位面?

    萧阑珊:我现在很生气,我不想和你说话。

    十三:你这是迁怒。

    萧阑珊作为一个勤劳的小姑娘,并且整天只知道读书的小姑娘,她决定要改名!

    萧阑珊:我决定了!我要改名!我以后就叫……

    十三:贝贝!

    萧阑珊:伊丽莎白·贝。

    十三:……你以为你外国人啊?

    萧阑珊:这他妈不就是外国童话吗?

    十三:……

    “轰……!”突然,门外传来了撼天动地的爆炸声,萧阑珊拿书的手抖了抖。

    妈的。

    萧阑珊放下书本,跑了出去。

    果不其然,又是女主的爸爸,辛勤却不得志的发明家在发明创造了。

    只见男人顶着爆炸头,站在被炸出了一个坑的边缘,望着手上的……已经焦了的东西。

    激动大喊:“我的发明就要成功了!!”

    他开口说话的时候,嘴里还冒出了白色的烟。

    萧阑珊摇了摇头。

    天哪,有没有正常人啊。

    “爸爸,您又在发明创造啊?怎么搞出这么大的动静?您以后还是小心点吧,或者选择去旁边的空地发明,别把家给炸塌了!”

    爸爸莫维斯激动的对萧阑珊道:“我的发明马上就要成功了!明天就可以带着它去参加科技发明展览会了!如果我中了大奖,我们下半辈子就不愁吃喝了!!”

    萧阑珊又叹了口气,转身打算进房,倏的一道人声叫住了她。

    “贝儿!”

    萧阑珊侧首一看,心想:靠,又来了个傻子。

    加斯顿朝萧阑珊这奔跑着。

    萧阑珊看着他,回答了一句“我叫伊丽莎白·贝!”然后就跑回屋里,关上了门。

    加斯顿站在门外,道:“你什么时候改的名啊?贝儿更亲切嘛!贝儿你让我进去啊。”

    这个加斯顿是一位年轻的猎人,他被美丽的原主贝儿深深吸引了。所以经常隔三差五的来烦萧阑珊。

    每次看见萧阑珊在看书的时候,就会像怨妇一样抱怨:“贝儿你应该少看点书,多关心关心我。”

    呵,关心你?你谁啊你,还关心你,做你的青天白日大头梦去吧。

    加斯顿经常和村庄里的人吹嘘他和贝儿多么多么的恩爱,马上就要结婚了之类的。

    可是贝儿对到处胡编乱造的加斯顿其实一点好感也没有。

    “你别来找我了!我要看书了!”

    “贝儿,你开开门啊。”

    “我不开,你快滚!”

    “我相信迟早有一天,你会被我的真心感动的!贝儿!”

    萧阑珊不耐烦再听他废话,走到床上坐了下来。

    ……

    第二天,萧阑珊发现莫维斯不见了。再去看了看马厩,发现她家唯一的一匹马费立也不见了。

    一问才知道,莫维斯大清早的就带着他的新发明,骑着费立赶往科技发明展览会了。

    萧阑珊:万一小可爱不救他怎么?他死了怎么办?他死了故事就发展不下去了啊。

    十三:根据剧情,应该是会救的。

    萧阑珊:我可打不过野狼。算了,还是看我的书去吧,该来的总会来的。

    十三:……?萧阑珊你现在还真爱上看书了?

    萧阑珊:书那么好看,为什么不爱呢?

    十三:你以前都不喜欢的啊。

    萧阑珊:此言差矣。我简直为我以前的人声感到悲哀,我现在一看书,就觉得自己的灵魂遭到了洗涤。

    十三:你是在说你的灵魂很肮脏吗?

    萧阑珊:滚。

    ……

    森林里。

    森林里的树木遮天蔽日,光线昏暗。莫维斯和他的马费立很快就在里面迷失了方向。

    时间很快就过去了,莫维斯一直找不到出口。他挫败的想,肯定赶不到科技发明展览会了。

    但是比这还不幸的便是,他遇上了狼群。

    费立的小腿颤抖着,连带着莫维斯都感觉自己在颤抖。

    只听一声马蹄,费立飞速奔跑了起来,莫维斯也尽量拿着尖锐物品刺杀狼群。

    但是,费立还是被咬伤了,莫维斯从马上跌落下来。他趁着狼群分食费立的时候,飞快地往前跑。

    不一会儿,莫维斯的面前出现了一座金碧辉煌的城堡。庆幸的是,城堡的门是开着的,他冲进城堡里,“哐当”一声关上了大门。

    狼群在城堡外疯狂的嘶吼着,但是很快,嘶吼声便越来越小,狼群慢慢散去。

    莫维斯精疲力尽,瘫坐在地上。一转身就看见了面前亮着的蜡烛,他吓了一跳。

    “啊,蜡烛怎么会在这?”

    “你能活着到这里真是不容易。”蜡烛台卢米亚温文尔雅的道。

    “嘘!小声一点!小心把主人吵醒了!”胆小的闹钟葛士华道。

    莫维斯还以为自己幻听了,他警惕的看了看四周,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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