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冬天的时候,那些没有冬眠的动物,都会出来觅食。

    往年间,他们家偶尔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也会听到几声动物的嚎叫。

    所以,整个村子家家户户都修着高高的土围墙。

    就算房子差点儿都没关系,但围墙必须得结实。

    就是担心有动物半夜循着味儿来,把家禽或者人,都给吃了。

    有一年,村里的猪场招了好几只狼的攻击,整个村子里的男人们,都拿着农具和火把赶狼。

    那一回,受伤了好几个劳动力。

    好在队里连夜送到县医院,最后都救了回来。

    从那以后,猪圈重建,牢不可破。

    一点儿都不担心被山里的动物惦记。

    余妈妈想着,就将这些事情说了出来。

    目的自然是希望女儿能够重视这件事情,不要为了几口肉,就去拼命。

    余笙听完之后,都有些惊讶。

    她的曾经的确听到爸妈说过爷奶住在小山村里的时候,晚上有老虎抓门。

    吓得他们整完整完都胆战心惊。

    那时候她还以为爸爸是在讲故事来着,毕竟老虎可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哪儿能那么随随便便就能遇到的?

    没想到,亲身来到这个时代之后,居然有人告诉她,这些都是真的?

    “你这傻孩子,我在跟你说话呢?你这就发起呆来了?怎么?不想听妈唠叨?”余妈妈拍了拍女儿的脑门,继续道,“不想听也得听,只要我一天是ni妈,就一天有资格教育你。”

    “哎呀。”余笙捂着脑门,总算从回忆中回神。

    她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可怜兮兮的看向陈憎,“憎哥,妈打我。”

    “噗嗤。”

    “哈哈哈”

    接二连三的喷笑声响起,除了余笙之外,所有人都似笑非笑的看着陈憎。

    余笙眼里也溢满了笑意,想知道向来聪明的陈憎,要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毕竟,这个问题相当于后世的,#丈母娘妈和媳妇儿掉进水里,你先救谁?#

    陈憎先是一怔,看着自家媳妇儿的眼神有些茫然。

    不明白怎么聊得好好的,突然就找上了他。

    当捕捉到媳妇儿眼里的狡黠时,这才恍然大悟。

    “咳咳。”陈憎轻咳两声,坐在矮凳上的身体笔直笔直的,将军人的气质发挥得十成十。

    就连气势,也在这一秒之间,提升了好几个台阶。

    “妈说的对,山里危险,你可不能再进去了。”说完,果然看到岳父岳母包括大哥二哥满意的表情。

    见小妻子一脸幽怨,显然不太满意他的回答。

    这才继续道,“不过……”

    众人齐齐看向他。

    陈憎挑眉,深深的看了媳妇儿一眼道,“医生说笙儿不同于其他孕妇,平日里总爱胡思乱想,所以才导致她这次突然陷入昏迷。所以妈,如果笙儿有什么惹到您的地方,您只管往死里打我,让她心疼心疼,算是惩罚了。”

    “……”余家人。

    “!!!”余笙。

    众人目瞪口呆的看着陈憎。

    不知道是被他的厚脸皮给吓的?

    还是被他的处理方式给惊到了?

    “多吃点儿,肚子里的小家伙可是个捣蛋鬼。”

    陈憎丝毫不管大家有多震惊,淡定的夹起一个鸡腿放进余笙的碗里,然后自己捧着粗粮饼大口大口的吃着。

    许久之后,一家人这才回过神来。

    看着陈憎的目光,无比赞赏。

    “大哥,咱待会儿把妹夫说的这些话用小本本记着。说不定将来咱们娶了媳妇儿之后,用得着。”二哥将头凑近大哥,小声嘀咕道。

    实际上,一家人做得这么近,谁又能听不到?

    大哥闻言,一脸凝重的点点头,“对,你记下来,将来还能给外甥看。”

    “臭小子,说什么呢?”余妈妈用筷子头在两个儿子的脑门上敲了敲,没好气的继续道,“这腿还没好呢?哪门子的娶媳妇儿?还有,家里一贫如洗的,你们打算用啥娶?空气吗?”

    “妈,你这话说得就不对了。不能娶媳妇儿就算了,还不让我和大哥想想啊?”二哥捂着脑袋,不满的抗议。

    “妈,你放心,等我和弟弟腿好之后,一定会好好的干活儿赚工分,然后孝顺你们的。”大哥保证道。

    娶媳妇儿这件事,他不强求。

    但是父母为他们吃过的苦,他都记在心里。

    “行了,菜都凉了,赶紧吃饭吧!”余爸爸敲了敲桌子,出声道。

    虽然板着个脸,但是那压都压不住的嘴角,嚣张的宣示着他内心的喜悦。

    在有说有笑的热闹氛围中,余笙碗里的菜和肉,越堆越高。

    她无奈的将其一一分给自己的亲人。

    脸上却故意做出不满的表情道,“有福同享,有肉同吃。我可不能吃独食,孩子可看着呢。”

    “对,笙儿说的对,咱可不能教坏了孩子。”陈憎点点头,拿着勺子将一大盆鸡汤一一分给所有人,“爸妈放心,我这儿还有一点儿积蓄,部队那边也会继续寄补贴回来,我不会饿着自己老婆孩子的。”

    “那钱你们可得留着,以后想想办法,看能不能去城里找份工作,一家人吃供应粮也能轻松一些。”余爸爸沉声道。

    有时候跟着大队长做事,他也知道了城里的好处。

    每人一个月二三十斤供应粮,工人工资也有十几块。

    完全能够养活一大家子人。

    比起在村里脸朝黄土背朝天,他显然觉得城里人的生活,更加适合自己的女儿女婿。

    至于儿子,他们家世代贫农,也没个聪明的读书人。

    只能看看将来的子孙后代能不能涨点儿出息,让自己走进城市。

    闻言,余笙和陈憎相视一眼,都看出彼此眼里的惊讶。

    这年头,劳动最光荣,女主也以劳动为美。

    稍微有点见识的城里姑娘,早早就会想方设法进入军中。

    不爱红装爱武装,是她们对美的信仰。

    而农村,每年也会评选一次劳模。

    被选上的劳模,不但有粮食奖励,还有肉票奖励。

    各大队的劳模,还会在过年的时候,村子里表演讲话。

    对于一个家庭来说,那可是至高无上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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