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熙先是以手在空中按了几下,让众人安静下来,才大喊道:“北陌县的父老乡亲,今天打退了胡子的两次攻击,这是我们万众一心、共同努力的结果!”停了一下,见大家面露微笑,又说“可是胡子并没有走,他们不仅烧毁了万家乡的房子,还杀害了万家乡的老人。”

    大梁国尊敬老人,老人代表着智慧和传承,没有老人的家庭是不完整的,这也是当初养济院里发生杀害老人的案件之后,所有牵涉此事的官员全部被罢免和杀头的原因。

    听到梁熙的话,几乎所有人都忍不住落下泪来,尤其是万家乡的乡民更是泣不成声,因为胡子来的突然,他们急急忙忙的逃入县城,根本没来得及清点人数,结果把几个老人给忘在家中,让他们被胡子残忍的杀害,连尸首都被丢入火堆。

    不过梁熙并不是来指责大家的,他继续说:“胡子的残暴就不用我说了,如果城破,我们都将被胡子杀害,就如万家乡的几位老人一样。”说到这里,他忍不住握紧了蔺秋的手。

    刚才胡子杀害几位老人的时候,除了万家乡的乡民,也有不少城里的居民和其他的乡民涌到城头,他们都看到了几位老人被杀害的景象。万家乡的乡民是少数,别的人虽然也为那几位老人感到难过,毕竟还是隔了一层,现在梁熙却直指中心,告诉大家,别以为胡子会放过你们,下一个说不定死的就是你。

    见众人开始面露害怕,梁熙又丢出一个消息:“而且,今天晚上胡子就会攻城!”

    “什么?!”这下所有的人都惊慌失措起来。

    有人立刻大喊:“县……太子殿下,你怎么知道他们今天晚上要攻城的?”

    又有人说:“这白天还看得见,晚上可怎么守城啊?”

    ……

    梁熙任由他们吵了一会儿,才挥手让大家安静,说:“从去年十一月,胡子对我大梁国开战以来,十次里到有八次是在夜晚发动偷袭。这次胡子有士兵超过两万人,而我们的守军却只有几千人,如果他们同时偷袭四面城墙,我们黑夜中不知道那边是真,那边是假,只能分兵守卫,一边城墙只有一千人,必然无法守住。”

    不等众人再次说话,梁熙突然提高嗓音,大喊道:“可是胡子忘了,我们北陌县有十万人!即使现在县城里也超过九万人!十六岁以上的青壮超过五万!只有两万的胡子在人数上只有我们的一半不到!”

    梁熙这话是没错,可是他没有说,那五万的青壮里还包括了妇女。不过很明显,梁熙的话给了众人希望。

    “太子殿下,我要参加守城军!”一个大汉在人群里大喊了一声。如果细看,能发现这人脸上无法遮掩的匪气,他分明就是马匪的一员。

    “太子殿下,我也要参加守城军!杀胡子!”有人在离他不远的地方也高喊了一句。

    “太子殿下,我也……”

    越来越多的人大喊出声,一开始还是掩藏在人群里的马匪,后来是万家乡的乡民,再后来所有的人,不论男女老幼,几乎全都在喊“我要守城”“杀胡子报仇”。

    梁熙在成功的激起了民心之后,又带领所有人为死去的守城兵,和城外被杀害的老人招魂。身为太子却象一个阴阳师那样为人招魂,不仅没有让人看不起,反而让死者的家人和乡民感激涕零,连那些还抱着“交出太子和太子妃就能活命”的人,也被激起了心中的血性。

    回到县衙里,梁熙面对李太傅、陈繁、秦瑜、县尉、主簿……和一大堆官员小吏的倾佩眼神,只是笑着握紧了蔺秋的手。

    要守城,将能、兵勇、粮足、地险、城固,这些条件北陌县几乎全都欠缺,那么就只能求人心一样。这是蔺秋在解说“众志成城”这个词语时说的。能娶到蔺秋实在是他最大的福气。

    梁熙一边紧张的安排守夜的人员,一边让刘嬷嬷从仓库里拿出一大堆东西出来。

    “这是何物?”所有人看到地上的牛皮纸、竹枝等物都有些纳闷。

    “这是秋儿教我做的孔明灯。”梁熙一边说,一边飞快的装好了一个,指着下面的托盘,说:“这个地方点火,这个灯就会飞起来,这里一共有二十盏,我原本想中秋的时候放的,现在到是可以用一下。”

    陈繁到是一下就反应过来了,连声称赞,说:“虽然一边只能放五盏,不过如果在灯下面吊上防风灯,也勉强能照清楚不少地方了。”

    “对啊!”县尉和其余官员也想明白了。

    黑夜之中,最怕的就是看不清楚胡子的多寡,以胡子只有两万的兵力,要想偷袭,自然是一面主攻,其余的全是假的。如果是白天,主攻的方向自然是适合冲锋的西面和南面,可是到了夜晚,有树林的北面和有河流的东面反而成了好的选择。当然,也有可能继续从西面和南面主攻,毕竟那两边的地形更为熟悉。

    现在有了孔明灯,就能看清楚来攻击的人数,能在第一时间知道哪边是主攻。

    天色擦黑的时候,北陌县的城墙上放起了孔明灯,可是只有东、西、北三面有灯,南面却是漆黑一片,连火把也只点了几根。

    “县令大人,为何南面不点孔明灯?”县尉穿上了盔甲,手持一杆长枪,整个人显得威风凛凛。想当年他也是武举人出身,因为母亲身体不好,才回乡当了个县尉,否则他的理想是去边关杀胡子、当将军,而不是在小县城里管管城防,捉捉小贼。今天梁熙的话也激起了他几乎要磨灭了的血性,把当年参加武举人考试时穿的盔甲也穿上了,只是……咳咳,好像自己胖了很多,盔甲好紧啊。

    “南面?”梁熙很想奸笑几声,可惜他那张脸实在是没办法做出奸笑的样子,只好有些郁闷的说:“我最希望的就是胡子从南门攻城,你看这风,白天的时候还有些偏东南,现在却是正正的从北向南吹。”

    “哦,是因为那些迷烟吗?”县尉连连点头,那个黄烟实在是太好用了,夜晚不仅他们看不清楚胡子,胡子也一样看不清楚黄烟,白天胡子看到黄烟就跑,天黑之后就等着被熏倒吧。想到这里,县尉抱拳道:“卑职佩服啊!”

    梁熙笑了笑,带着秦瑜去巡视城墙了。

    县尉看着漂浮在半空的孔明灯,由衷的觉得,北陌县有太子在真的是太幸运了,不过同时他还有些疑惑。

    “为什么叫孔明灯呢?孔明是谁?”

    ☆、第98章

    胡子是寅时来偷袭的,从这点看来,胡色达可算是一个精明的将领了,因为寅时正好是人最疲劳的时候,而早早就休息过的胡子却个个都精神抖擞。

    虽然早就看到了城墙上放飞的孔明灯,可是孔明灯的光线太弱,而且为了防止被箭射中,飞得也实在太高,根本就照不亮多少地方,胡色达也不担心,他睡了一觉起来,简单的吃了些干粮,走出营帐查看。

    北陌县的城墙上插了一些火把,依稀可见有守城的士兵不断的巡逻,不过细数下来,每边城墙上只有百余人走来走去,看着火光晃动人影重重,实际上却没多少人,心下顿时大定。

    紧急集合了队伍,他把主攻的方向定在了北面城墙。

    北陌县的北面有一大片的红柳林,红柳是少数能够在盐碱地生长的树木之一,这种树的枝条柔软纤细、树叶繁茂,胡子躲在树林里,从城头望下去,即使是白天也不容易发现,更不要说是夜晚了。

    “首领,队伍已经集结完毕。”有将领出来对胡色达说:“东、南、西面都只派了五百人,其余队伍已经尽数藏于北面树林之中。”

    胡色达满意的点了点头,胡子兵少于操练,平日大多数人分散各自放牧养家,到了战时才跨马扬刀,能如此快速集结完毕的队伍实在不多。他一手拿着弯刀,对其余的几名将领说:“今夜我要亲自领兵攻城,你们听竹哨一响,立刻同时攻城。”

    那些将领领命而去,又有谋士过来说:“首领此去定要小心城中人放火,尤其是白天攻城时,城头喷出的那种黑水。”

    胡色达深以为然的点头,那种黑水居然能够燃烧,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不过他也看出来了,城中黑水定然不多,否则守军只要不停的喷洒黑水烧人就足够了,可是第二场攻城战的时候,守军并没有用到多少黑水。

    当胡色达一开始攻城,他就觉得不对,他们刚刚靠近城墙,那些漂浮在半空中的孔明灯,突然顺着连接在城头的线飞上去一道火焰,孔明灯下面突然燃起一团大火,把整个城外都照得纤毫必现。

    城头的守军突然哗啦啦的出现了一大片,胡色达这才知道,虽然之前巡逻的士兵看起来不多,其实所有人都躲在城墙里休息,只要一攻城就能立刻起来守城。

    不过作为常年与大梁国交战的部落首领,胡色达还是立刻安抚住了军心,按部就班的派出了长梯攻城队,自己亲自在后面督战,然而就在这时,整个红柳林里突然燃起大火。

    被胡色达的谋士一语成谶,梁熙还真是用到了黑水,只不过他并不是直接喷洒烧胡子,而是偷偷派人出城,把剩余的黑水全撒在了红柳林里。这时候已是夏季,红柳树原本并不容易燃烧,可是地上却铺满了往年落下的干枯枝条,只需要少量的黑水引火,就能燃起滔天大火。

    梁熙也曾经仔细分析过,胡子最有可能是从哪个方向攻城,东、南、西都没有地利,只有可能是容易藏兵的北面。战争往往就是赌博,他赌赢了,而且还赢了一个彩头。

    胡色达因为离得远,逃得比较快,到没有被烧死,可是马匪和蔺柏留下的一千边军乘胡子慌乱,从城中突然杀出,不仅砍杀了许多从树林逃窜出来的胡子,还把已经被浓烟熏得晕头转向的胡色达给捉了,等胡子重新整顿来救,马匪和边军们已经跑回城里。

    “杀!杀!杀!”

    把胡色达从城门压倒县衙的路上,几乎所有的人都在大喊“杀了这个胡子”。

    夏日天亮得早,辰时的时候天色已经大亮,几乎一夜未睡的北陌县百姓聚集在街头,看着被捉拿的胡子,如果不是有士兵拦着,很可能会冲上去把这些俘虏撕碎吃了。

    虽然这次由于梁熙的布置得当,北陌县的守军在百姓的帮助下打了胜仗,可是仅仅两个时辰的战事,不仅胡子死伤惨重,北陌县的守军也伤亡了近千人,帮助守城的百姓更是死伤超过三千。

    中间曾有数次,胡子已经爬上了城头,如果不是梁熙亲帅护卫支援,很有可能已经破城。

    战争的惨烈在这里不再一一述说,为了保护自己的家人,死去的人应该是心甘情愿的,可是活下来的人却要承受漫长的痛苦,对侵略者的愤怒也如城外燃烧的火焰一般。

    “太子殿下,请让我砍了这个胡子首领!”前马匪副头领张戍和郑晃一起向梁熙请命。

    马匪都与胡子有不共戴天的仇恨,尤其是张戍,他满门上百口人都死在胡子手里,如果不是几个兄长把最小的他藏在暗柜里,他也难逃毒手。那一年他才十岁,无法加入边军,所以选择了同样杀胡子的马匪。其余的马匪大多是从胡子手里救出来的奴隶,而他却是自己在草原上风餐露宿了半年,才找到了马匪队伍加入。

    梁熙坐在县衙的大堂上,看着狼狈不堪的胡色达,突然笑了笑,说:“我妻子有一个嬷嬷,姓邢,以前她是开客栈的,我想她会很乐意看到你。”

    堂下的所有人都愣住了,不明白梁熙为什么在这时候提到一个嬷嬷。

    梁熙也不管他们,只让衙役去叫邢嬷嬷来。

    邢嬷嬷正在后院为蔺秋熬粥,这一晚上蔺秋也没睡,只是梁熙不许他再上城头,他就乖乖的在书房坐了一夜。

    “不去,不去。没看我正熬粥吗?”邢嬷嬷一听梁熙让她去大堂,立刻就怒了,小公子一夜未睡,一定要吃些绵软的粥,否则胃里会难受的。

    衙差对这几个一身煞气的嬷嬷不敢顶嘴,只好缩在旁边小声的说,太子殿下捉了个胡子首领,是个大官,应该还是个贵族。

    “贵族?”邢嬷嬷突然想起曾经吃过的胡子小郡王,忍不住舔了舔嘴唇,犹豫了一下,还是叫来庞嬷嬷看着火,跟着衙差来到了大堂。

    一进大堂,她就直直的盯着胡色达上下打量,嗯,三十出头,虽然已经过了味道最好的年纪,不过肌肉结实有力,皮肤光亮油滑,可想而知一定精道,有嚼头。

    整个大堂里的人,包括梁熙在内都被她那打量美食的目光惊呆了,更不要说胡色达了。胡色达在最寒冷的冬季也曾吃过“两腿羊”,可那是没办法的事情,并不是因为他嗜吃人肉,他可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被人当成食物。

    “太子殿下,这个是送给奴婢的吗?”邢嬷嬷难得的对梁熙露出了笑容。

    梁熙偷偷的打了个寒战,勉强笑道:“我听于七说,你最喜欢胡子了。”

    于七到了北陌县之后,没有跟着马匪去军营,也没有去羊毛毯作坊,而是在城里开了个酒馆,还是个正正经经的小酒馆,虽然只卖些劣酒和小菜,生意到还不错。

    “喜欢,当然喜欢。”邢嬷嬷笑得眼都眯了。

    “哦!”梁熙赶忙挤出好奇的表情,说:“那你说说,如果我把这个胡子交给你,你会怎么做?”

    “怎么做?”邢嬷嬷也没多想,笑眯眯的盯着胡色达身上的每一块肉,说:“这胡子可是个好材料,绝对不能浪费了。你看他这胳膊上的肉,多结实啊,必须要腌制了之后切丝做小炒,加一点辣子就更好了。这肚子上的肉啊……这大腿上的肉啊……这屁股上的肉啊……就是那心肝也不能浪费了……还有那脑子才好吃呢,必须……”

    随着她对胡色达身上每块肌肉的赞叹,和打算如何烹制的详细描述,不仅胡色达吓得全身都在哆嗦,连旁的人也是面如土色,李太傅和主簿两个更是只听了个开头就跑了。

    “咳咳。”梁熙不得不打断她兴奋的诉说,再说下去,以后他也不用吃饭了,要知道他和蔺秋平时的膳食,可都是出自这几个嬷嬷之手啊。他转而对胡色达说:“我只问你几个问题,如果你老实回答我,我就让你痛快的死,否则我就把你交给邢嬷嬷。”

    胡色达刚要犹豫,旁边的邢嬷嬷已经不乐意了,说:“太子殿下,这胡子一定要生的割肉才好吃,死了可就变味了。我有办法把他四肢的肉都割了,他还活着呢,就算想死都死不了。”

    “我说!我说!你问什么我都说!”胡色达一听,哪里还敢犹豫。他是草原勇士没错,他可以毫不犹豫的战死沙场,对草原上的人来说,战死是一种荣耀。可是被人活活的割肉,说不定还要当着自己的面煮熟了吃掉,他只是想想都要崩溃。

    梁熙双眼一瞪,突然站起来,厉声说:“那你告诉我,你为什么要来北陌县捉本县令和县令夫人?你知不知道本县令是谁?是谁告诉你的?”

    “对啊,胡子是如何知道的?”大堂里的人都露出迷惑的神情,之前因为战情紧急,他们都没有太考虑这件事,现在想起来还真有些奇怪。

    没等他们想完,梁熙又问了一个问题。

    “还有,平成关的大门,你们是怎么打开的?!”

    ☆、第99章

    “快说!快说!”

    面对满堂的怒骂,胡色达还能顶住压力,可是身边那个把自己当食材的嬷嬷,他就实在是从心底发寒。

    胡色达垂头丧气的说:“是我胡国太子胡瓦尔派我来的,我知道你是大梁国的太子,也知道你夫人就是蔺敛那个老家……将军的幼子。至于消息来源我不清楚,只知道是你们大梁国的一个高官,平成关也是他找人打开的。”

    大堂里的人都神色一凛,尤其是站在梁熙后面的秦瑜和陈繁,更是眯起了双眼。

    平成关的守将廖亥,别人不知道,秦瑜却是清楚的。秦慕天从三年前就打算收买廖亥,送去了无数的金银和美女,可是每次都被廖亥给退了回来。难道,在他离家的这段时间里,秦慕天终于成功了?

    陈繁却是有些疑惑,因为据他所知,廖亥应该算是陈家的人。

    这到不是陈家故意去收买廖亥,而是有一次陈繁的祖母去护国寺进香,路上见到丰家的几个不肖子弟调戏女子,老太太心善,就派家丁去解救了那女子。老太太回去之后就把这事给忘了,谁知道过了几个月,廖亥从边关回来和那女子上门道谢,才知道那女子居然是廖亥的妻子。

    廖亥的妻子是个孤女,生得娇柔貌美,性格也十分温婉,老太太越看越喜欢,就收了她为养女。那时候廖亥虽然只是个百户,可是为了避嫌,并没有大摆宴席。

    而且,当时廖亥正好进京述职,之后没多久就因为战功升到了千户。千户是可以携家眷的,廖亥就把自己妻子也带去了边关,除了逢年过节送来土产礼物尽孝,再没回过京城,所以廖亥和陈家的关系,除了陈家人知道,外人都不知道这件事。

    陈繁在边军的四年见过多次廖亥,按规矩他应该称呼廖亥为姑父,只是来之前陈简就告诉他,两家的关系最好不要被外人知晓,尤其是现在陈简成了户部尚书,而廖亥也成了独守一关的将领。

    自古以来,文官和武将的不可调和矛盾,还有皇帝对两者之间的忌惮,都不允许二者关系太过密切。这一点陈繁自然是明白的,所以他也很少主动和廖亥接触。

    只是现在,廖亥守卫的平成关出现了内奸,这件事廖亥是否知道,或者说,廖亥本人就是内奸?这其中会不会有陈家人的身影?如果说,这件事情陈家是知情的,又是为了什么?

    不管身后的黑白双煞心里如何,梁熙却是大怒得几乎要掀翻面前的案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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