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建军手指已经摸到他的小米粒上了,听他哼哼,嘴边荡出笑意,替他扭捏起来。朱文轩将脸埋得更深了,嘴也紧闭,不想太快暴露自己饥渴的事实,“对了,你还没告诉我那小池塘拿来干嘛的呢?”
郭建军感受到手里的小东西变硬后,忽然揪了它一把。
“啊!”朱文轩猝不及防地叫了一声,随后涨红了脸。
郭建军嗓子里发出一声笑,又安抚性的摸了摸被揪“疼”的小兴奋,嘴里解释道:“小池塘是给你养王八的。”
朱文轩捶他一拳,“给你养王八。”
郭建军把手从他衣服里拿出来,改为两手抱住他屁股,大力搓揉,“你知道养王八这主意是谁出的吗?”
朱文轩呼吸重了一些,不耐烦地跟着他悠哉闲聊的思路问道:“谁出的?”
郭建军听出他的着急,眼里的笑意更多了,手上的力道也加大了,但嘴里却依旧是闲聊的语气,“张老头,他给大伯提了鸡蛋和白酒去赔礼道歉,言里言外都在聊,当年他给大队养鱼的时候如何如何,大伯猜他是想到咱们家鱼塘来养鱼,所以在我面前提了一句,让我问问你意思。”
朱文轩脑子里已经闪过很多画面了,那些画面让他面红耳赤,但他还不至于完全沉侵在自己的“胡思乱想”里,当即便问道:“他会养鱼吗?”
郭建军点头,“大伯说他在生产队吃大锅饭的时候,确实是给大队养鱼的,鱼还养得不错,当时他们大队,同样多的鱼苗,来年产量一定是最高的。”
“那就给他养,他那性子能为了养鱼去给大伯赔礼道歉,可见是得多想干这活儿了。这种人,我们要是拒绝了,说不定他会怀恨在心,什么时候给你捣点乱都不知道,但让他来养,一则他有真本事,二则嘛,我倒是要看看,当初骂我不要脸的人,以后管我叫老板是什么表情。”
郭建军捧着他脸,亲了一口夸道:“长进了。”
朱文轩心里得意,但面上却傲娇道:“我本来就聪明。”
郭建军勾起嘴角笑道:“聪明啊……你宝贝你猜,下面我要对你做什么?”
朱文轩脸一红,随后却义正言辞地拒绝道:“我是不会在这外面跟你做的。”
郭建军呵呵一声,大手扒开他衣服,对着突然暴露在空气里,打了个颤的小米粒凑了上去。伸出舌尖拨动,在舔舐湿润,然后整个用口腔包裹住,连吸带咬的毫不嘴软。
朱文轩嗯嗯哦哦呻吟着,很快就开始乱摸起身下的人来。
郭建军却是突然松开嘴,捏住他下巴问道:“你不是说不会在外面跟我做吗?”
朱文轩红着脸狡辩,“我就是摸摸,没说要做。”
“死鸭子嘴硬!”郭建军冷哼一声,搂着他将两人翻了个转,伸手解下他皮带,将他两只手捆了拴在躺椅上,扒了裤子,两条腿分开放在躺椅两侧。
朱文轩羞愤不已地看着自己这么模样,眼睛都红了。
郭建军被他这副表情勾得气血上涌,想好的游戏都等不及玩了,解开他抱起就进了屋……
☆、第九十四章
蒜薹的事情告一段落,朱文轩就开始居家捣鼓吃食了。
这段时间,因为他忙,所以导致家里的伙食水平直线下降,朱奶奶偶尔帮着做顿饭,但毕竟年纪大了,切菜和炒菜都不如年轻时候爽利。朱文轩也怕她累着,所以基本都是他随便做点儿,大家将就对付了。
立春后,许多山野菜品就丰富起来了。
这不,昨儿夜里刚落了雨,今早的野菜就有露水菌。
露水菌是后面山上的松林里孕育而出的一种天然菌类,清炒和烧汤都是难得的美味。
朱文轩小时候还自己上山采过露水菌,早上天不亮就出发,走到山脚,正赶上公鸡打鸣,天色微白,潮湿的松林间,露水菌一朵朵藏于其中,可能他一天时间下来,找到的露水菌并不多,但那份乐趣却成了他童年的回忆中,尤为重要的一部分。
当天中饭,郭建军喝着美味的露水菌清汤,吃着椿天炒蛋,听了两耳朵关于小老板小时候采露水菌的趣事,回头就给赵挺打电话,说快到三月三了,让赵挺可以着手准备上山祭山的活动了。
赵挺最近也刚从忙碌中脱出身来,急需一场集体活动来释放一下自己,当即就应下了,不出三天,一纸活动策划书就摆在了郭建军面前。
郭建军看完,比了比大拇指,但却把地方改了。
赵挺伸脖子看了一眼,撇嘴说道:“小朱家背后的松树林?为什么不去咱们的老地方?”
郭建军随意道:“总去一个地方,也没什么新鲜感,今年就去这里,我那天开车上去看过路线,车子可以沿着河沟,一直开到山里面,那里有个不小的坝子,停放车辆没问题,我们就从那里,开始徒步爬山。”
三月三,爬高山,朱文轩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活动,兴奋之情言于表。
当天,他们一行人开着车进了山,最后下车徒步登山。赵挺和车队的人,各各背着背篼,将锅碗瓢筷全打包带上了。
朱文轩空着手,跟在队伍最后面,拉住郭建军道:“感觉像是去野炊的。”
他很多年没有看见过这么多的杜鹃花了,感觉满山都是红艳艳的花,不似火红的大片花朵,却一团团粉色带着胭脂色,别提多漂亮了。
郭建军替他理了理睡翘的头发,笑着说道:“本来就是去野炊,唔,车队不少人都会做叫花鸡,一会儿你可以尝尝。我们要去的地方,会经过一片竹林,到时候可以坎几截竹子,上山后我给你烧竹筒饭吃。”
朱文轩嗯嗯点头,眼神儿却被那个明显是被人围起来的空地吸引住了,那里还有一排房子,一缕炊烟正缭绕升空,在高耸密集的松林的包围之下,显得飘渺而安宁。
随着他们靠近,几只被拴在栅栏外面的狗,突然狂吠起来。
朱文轩眼睛都看直了,他只有在去北京树屋旅游的那次,心脏如此刻,这么剧烈的跳动过,他觉得通身细胞都在叫嚣着兴奋和喜悦。
郭建军诧异地看了他一眼,又看了看眼前的养鸡场,眯着眼问:“怎么了?”
朱文轩激动地拉住他袖子,指了指这个山里唯一的有着生活气息的建筑道:“这是哪儿?那房子里住的是谁?为什么他可以在这里养鸡?”
郭建军闹不明白他的激动从何而来,但捡了自己知道的情况大致说了。
朱文轩沉默了一会儿,突然开口问道:“这里我们也能承包了养鸡吗?”
郭建军眼皮一跳,当即木着脸道:“不能,这年头儿养鸡不赚钱,而且,你已经开始养鱼了,我并不认为你还有心思负担一份养鸡的工作,再说了,这里太远了……”
“可是我想养啊。”朱文轩两眼发光的盯着他。
郭建军跟他对视,久久过后,软了口气道:“说吧,为什么想养?老实说,不然我不答应。”
郭建军感受到手里的小东西变硬后,忽然揪了它一把。
“啊!”朱文轩猝不及防地叫了一声,随后涨红了脸。
郭建军嗓子里发出一声笑,又安抚性的摸了摸被揪“疼”的小兴奋,嘴里解释道:“小池塘是给你养王八的。”
朱文轩捶他一拳,“给你养王八。”
郭建军把手从他衣服里拿出来,改为两手抱住他屁股,大力搓揉,“你知道养王八这主意是谁出的吗?”
朱文轩呼吸重了一些,不耐烦地跟着他悠哉闲聊的思路问道:“谁出的?”
郭建军听出他的着急,眼里的笑意更多了,手上的力道也加大了,但嘴里却依旧是闲聊的语气,“张老头,他给大伯提了鸡蛋和白酒去赔礼道歉,言里言外都在聊,当年他给大队养鱼的时候如何如何,大伯猜他是想到咱们家鱼塘来养鱼,所以在我面前提了一句,让我问问你意思。”
朱文轩脑子里已经闪过很多画面了,那些画面让他面红耳赤,但他还不至于完全沉侵在自己的“胡思乱想”里,当即便问道:“他会养鱼吗?”
郭建军点头,“大伯说他在生产队吃大锅饭的时候,确实是给大队养鱼的,鱼还养得不错,当时他们大队,同样多的鱼苗,来年产量一定是最高的。”
“那就给他养,他那性子能为了养鱼去给大伯赔礼道歉,可见是得多想干这活儿了。这种人,我们要是拒绝了,说不定他会怀恨在心,什么时候给你捣点乱都不知道,但让他来养,一则他有真本事,二则嘛,我倒是要看看,当初骂我不要脸的人,以后管我叫老板是什么表情。”
郭建军捧着他脸,亲了一口夸道:“长进了。”
朱文轩心里得意,但面上却傲娇道:“我本来就聪明。”
郭建军勾起嘴角笑道:“聪明啊……你宝贝你猜,下面我要对你做什么?”
朱文轩脸一红,随后却义正言辞地拒绝道:“我是不会在这外面跟你做的。”
郭建军呵呵一声,大手扒开他衣服,对着突然暴露在空气里,打了个颤的小米粒凑了上去。伸出舌尖拨动,在舔舐湿润,然后整个用口腔包裹住,连吸带咬的毫不嘴软。
朱文轩嗯嗯哦哦呻吟着,很快就开始乱摸起身下的人来。
郭建军却是突然松开嘴,捏住他下巴问道:“你不是说不会在外面跟我做吗?”
朱文轩红着脸狡辩,“我就是摸摸,没说要做。”
“死鸭子嘴硬!”郭建军冷哼一声,搂着他将两人翻了个转,伸手解下他皮带,将他两只手捆了拴在躺椅上,扒了裤子,两条腿分开放在躺椅两侧。
朱文轩羞愤不已地看着自己这么模样,眼睛都红了。
郭建军被他这副表情勾得气血上涌,想好的游戏都等不及玩了,解开他抱起就进了屋……
☆、第九十四章
蒜薹的事情告一段落,朱文轩就开始居家捣鼓吃食了。
这段时间,因为他忙,所以导致家里的伙食水平直线下降,朱奶奶偶尔帮着做顿饭,但毕竟年纪大了,切菜和炒菜都不如年轻时候爽利。朱文轩也怕她累着,所以基本都是他随便做点儿,大家将就对付了。
立春后,许多山野菜品就丰富起来了。
这不,昨儿夜里刚落了雨,今早的野菜就有露水菌。
露水菌是后面山上的松林里孕育而出的一种天然菌类,清炒和烧汤都是难得的美味。
朱文轩小时候还自己上山采过露水菌,早上天不亮就出发,走到山脚,正赶上公鸡打鸣,天色微白,潮湿的松林间,露水菌一朵朵藏于其中,可能他一天时间下来,找到的露水菌并不多,但那份乐趣却成了他童年的回忆中,尤为重要的一部分。
当天中饭,郭建军喝着美味的露水菌清汤,吃着椿天炒蛋,听了两耳朵关于小老板小时候采露水菌的趣事,回头就给赵挺打电话,说快到三月三了,让赵挺可以着手准备上山祭山的活动了。
赵挺最近也刚从忙碌中脱出身来,急需一场集体活动来释放一下自己,当即就应下了,不出三天,一纸活动策划书就摆在了郭建军面前。
郭建军看完,比了比大拇指,但却把地方改了。
赵挺伸脖子看了一眼,撇嘴说道:“小朱家背后的松树林?为什么不去咱们的老地方?”
郭建军随意道:“总去一个地方,也没什么新鲜感,今年就去这里,我那天开车上去看过路线,车子可以沿着河沟,一直开到山里面,那里有个不小的坝子,停放车辆没问题,我们就从那里,开始徒步爬山。”
三月三,爬高山,朱文轩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活动,兴奋之情言于表。
当天,他们一行人开着车进了山,最后下车徒步登山。赵挺和车队的人,各各背着背篼,将锅碗瓢筷全打包带上了。
朱文轩空着手,跟在队伍最后面,拉住郭建军道:“感觉像是去野炊的。”
他很多年没有看见过这么多的杜鹃花了,感觉满山都是红艳艳的花,不似火红的大片花朵,却一团团粉色带着胭脂色,别提多漂亮了。
郭建军替他理了理睡翘的头发,笑着说道:“本来就是去野炊,唔,车队不少人都会做叫花鸡,一会儿你可以尝尝。我们要去的地方,会经过一片竹林,到时候可以坎几截竹子,上山后我给你烧竹筒饭吃。”
朱文轩嗯嗯点头,眼神儿却被那个明显是被人围起来的空地吸引住了,那里还有一排房子,一缕炊烟正缭绕升空,在高耸密集的松林的包围之下,显得飘渺而安宁。
随着他们靠近,几只被拴在栅栏外面的狗,突然狂吠起来。
朱文轩眼睛都看直了,他只有在去北京树屋旅游的那次,心脏如此刻,这么剧烈的跳动过,他觉得通身细胞都在叫嚣着兴奋和喜悦。
郭建军诧异地看了他一眼,又看了看眼前的养鸡场,眯着眼问:“怎么了?”
朱文轩激动地拉住他袖子,指了指这个山里唯一的有着生活气息的建筑道:“这是哪儿?那房子里住的是谁?为什么他可以在这里养鸡?”
郭建军闹不明白他的激动从何而来,但捡了自己知道的情况大致说了。
朱文轩沉默了一会儿,突然开口问道:“这里我们也能承包了养鸡吗?”
郭建军眼皮一跳,当即木着脸道:“不能,这年头儿养鸡不赚钱,而且,你已经开始养鱼了,我并不认为你还有心思负担一份养鸡的工作,再说了,这里太远了……”
“可是我想养啊。”朱文轩两眼发光的盯着他。
郭建军跟他对视,久久过后,软了口气道:“说吧,为什么想养?老实说,不然我不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