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陶笙看清楚那双碧绿的眼眸时,才反应过来,这不正是刚刚在路上忽然搂住他的男人?
“介绍一下啊,这个是画船哟,新界一个超潜力作家,书很棒的,”说着,止水又指了指男人,冲陶笙一眨眼道,“这是ease,别看他一脸不靠谱的,工作的时候是个导演哟。”
“哦,宝贝我刚刚见过你了。”ease的中文听上去有点蹩脚,“叫什么?”
“画船,你好。”陶笙说着,没等止水再介绍,一边回答,一边伸出了手。
“划船?”
☆、第六十二章
新界的年会并没有像郭氏那样太刻意的去安排,都是固定的管理层讲话,以及兴头上几个作者上去唱唱歌,说说话之类的。
聊天的聊天,扯家常的扯家常,非常有氛围。
这样的年会让人感觉非常的舒服,陶笙不过一会儿就加入了众人之间,诚然这些人确实如君临所说非常的好相处。
一直到饭局结束流倾和回回都没有再过来。
“哈哈哈,每次来就觉得这种热热闹闹一大堆熟人的地方特别好玩儿。”止水笑嘻嘻道,“我收拾好啦,阿农我送你回去吧?还是你男朋友来接你?”
“他出差了。”阿农看了眼手机,回答道。
“那我送你吧。”
“嗯,谢啦。”阿农放下手机冲止水一笑。
“ease和小船一块走吧,怎么样?”止水歪着脑袋看向陶笙,似乎是在寻求他的意见。
“啊?我没开车。”陶笙看了眼站在她身边的ease,笑笑道。
“你开了没?”止水转过头。
“没,我可是刚落地就直奔这儿了哟。”ease耸耸肩,“哪有空去拿车。”
止水还想说点什么,可一转头目光就被什么给吸引了似得,下一秒就惊呼道,“下雨了?这么大的雨?”
众人的目光立刻顺着一块看了过去。
“对,天气预报是说了今天晚间有雨吧。”阿农说,“不过怎么这么大啊。”
“来的时候还是晴天,可能是阵雨吧。”陶笙看着外面道。
“哦亲爱的我今晚还是住你家好了。”ease立刻扭头道。
“别缠着我就行,小船你住哪儿?我干脆一块送吧?”止水弯腰道。
陶笙连连摇头,刚刚从他们对话中就已经听出来了,止水自己家住的地方以及阿农住的地方和陶笙完全是b市两个方向的。
大晚上的跑来跑去麻烦不说,还下着这么大的雨。
“和你们方向完全相反啊,我打个车就好。”陶笙回答道。
“啊?这么大的雨,车多难打呀,会淋湿的。”止水把钥匙递给了走上前的保安,似乎不是很赞成陶笙的提议。
“没事儿,到家洗个澡就好,你们先走吧。”陶笙冲他们笑笑。
止水和阿农左右劝了好一会儿,见陶笙还是坚持着,便也就不多说什么了,四个人相互留了手机号,就走了。
是的,ease也留了。
走的时候还顺带冲陶笙送了个飞吻,惹的阿农和止水一脸不怀好意的冲他们两笑。
陶笙倒是没怎么反应过来,ease桌上对所有人都很热情,这份热情中间自然有亲昵和疏远,陶笙能确定自己属于后者。这种性格的人喜怒哀乐通常都不表现在脸上,所以陶笙没想到最后他也会留下电话。
可眼下显然不是想这个的时候,陶笙抬眼看了看四周,琢摸着应该去哪比较好打车。
不过这雨真是太大了,所以周围还有不少被困在这儿走不了的,出租车倒是时不时来一两辆,可这这儿站着的大部分都是女作者,带来的也基本上都是同性吧,要么就是成群结伴一大堆的,想来想去陶笙也不太好意思去和她们抢车。
于是想了想,陶笙决定先给简淼打个电话。
关机了。
陶笙听着那边机械的女音,皱起了眉头,关手机不是简淼的习惯,这是没电了?
看了眼面前的大雨,再瞄了眼时间,都已经晚上十一点多了,这儿还有一大堆人在,直接冲出去也不是个办法,何况这附近能避雨的地方很少,要全身淋湿了,出租车可就未必乐意载他了,何况雨完全没有要变小的意思。
犹豫了半晌,陶笙决定还是先冲出去,心想如果实在不行,就干脆这么走回去好了。
反正到时候湿了也是湿了,虽然这么个回家的方法不是很能让人愉悦。
就在他一只脚已经准备跨出去的时候,口袋里的手机忽然响了。
陶笙脑子里还纠结着究竟要怎么回家,所以手上下意识的就按了接听,也没多想就道,“喂?”
“……”可对方却没出声。
“喂?”陶笙以为是雨声太大盖住了,便蒙住了一边耳朵,大声道。
“……上车吧,我送你回去。”那头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陶笙一愣,重新看了眼电话,心里暗骂了一声,接着眼神一晃,就看见了黑暗中停在路边的黑色轿车。
是郭淮,他这不看来电显示就接电话的习惯也真是该好好改改了。
就在陶笙想直接把电话按断时,对方却像是猜中了他的心思一样,抢先道,“这附近出租车很少,这么大雨你要是淋病,明天出了事,谁担?”
陶笙顿了顿,皱眉道,“不用你操心。”
“哦,你那么薄的脸皮会让别人大晚上冒雨跑出来接你?”郭淮戏虐道,“上车吧,都是男人,我要做点什么的话,还得冒着明天一大堆媒体面前顶两熊猫眼的风险,你觉得我会?”
还真不会。
陶笙盯着那辆车看了好一会儿,又几分无奈的看了眼天,心一横,把电话给挂了。
坐就坐,他上赶着要来,为什么自己还非得委屈着去淋雨?
这么想着,陶笙便迈开步子跑了起来,不一会儿,就坐上了车。
上了车陶笙就觉得不妙了,不知道是不是太熟悉的原因,他几乎想都没想就直接坐上了……副驾驶座。
转过头就看见男人得意地勾起了嘴角,脑袋里登时响铃大作。
“擦一下。”郭淮看了他一眼,递了条毛巾过来。
陶笙瞄了眼,没有接过来的意思。这条他认识,还是他以前放的,因为郭淮有长期健身的习惯,还天天丢三落四的,不是放更衣室就是搁健身器材上了,省得他天天大汗淋淋的开车,便干脆在车上也放了条。
所以陶笙自然是不会去用的,伸手熟络的打开了副驾驶座前的暗格,抽了几张纸,还没抽完,伸出去的手又僵住了。
“哎,我都不知道那有纸啊,你什么时候放的?”郭淮笑意满满的转动着方向盘,话语里套近乎的意思遮都不遮。
这种深到骨子里去的习惯一时半会可能还真改不了,陶笙有些恼羞成怒的把纸又塞了回去,“砰---”的一声把暗格给关上了。
“不擦?”郭淮笑意立刻收了起来,皱眉看他,“你不擦我给你擦的啊。”
陶笙没理他,眼神盯着窗外。
可他还没安静的待几秒,那条毛巾就被人直接丢在了头上,接着郭淮的大手就开始不由分说的胡乱打圈了。
“好好开车!”陶笙忍无可忍的把他的手打掉,顺带把毛巾也一块甩了出去,大声道。
那条毛巾是他七月份放的,这都一月了,半年的时间这人估摸着就一直没换过。上面一股属于他的味道,浓的要命,挑拨着陶笙的神经。
郭淮动作算快,陶笙也没淋太多的雨,这么几下基本上能擦的都干了,知道再勉强下去对方只会越来越抵触,便实时的收回了手,顺便打开了车里的暖气。
这两天从李耀那得来的消息,说陶笙已经递了辞职申请。
郭淮听说之后也不怎么惊讶,平心而论,陶笙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上确实不是个多出色的人才,何况他本人从来都没喜欢过那份工作。
郭淮很会看人,而且很会揣摩人。他和那些太子爷不一样,应该说,他和三年前的他不一样。当年去a市开拓市场的时候,应该说是他最困难的时期,那段时间也算是看尽了脸色的,从最开始的不习惯,到最后一眼就能看出来对方想要什么,并以此作为交换达成目的,用时也并不是很长,却让他对这一技巧炉火纯青。
他或许忽略过陶笙,但枕边人每天睁开了眼就能看见,所以即便他不怎么放心思在陶笙身上,摸清楚点脾性也是最基本的。
所以他知道,陶笙很喜欢在新界写文的感觉。
喜欢一个圈子,才会想要融入,想要改变。
就好像他四年前对郭淮,就好像他如今为自己。
从酒店到简淼家的路途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开车的话十五分钟左右就能到,而且大晚上的,也没有堵车的困扰。
可这十五分钟的路程,却硬是被郭淮绕成了四十多将近五十分钟。
陶笙之前还想着,他能这么给自己空间就已经很好了,所以绕点路也没引起他太多反应。可发现郭淮简直得寸进尺,越绕越远的时候,终于忍不住转过了脑袋。
“块停雨了,放我下车。”
“什么?”
“放我下车。”陶笙懒得和他解释,一字一句道。
“二十分钟就到。”郭淮瞄了他一眼,猜到了陶笙软心肠,还以为能再多转几圈呢,甚至想着干脆这么一直开着别停好了。
“停车。”
“十分钟。”
“……”陶笙握了握拳,重新坐了回去,没再说话。
郭淮见他不说话,知道这个条件算是通过了,看了看钟,半年来还真是第一次这么安安静静的近距离相处,而且有一个小时之长。
想起以前翻个身就能搂着睡八个小时的日子,郭淮登时心酸的像是吃了黄连的哑巴。
结果证明他还算的上是讲信用,十分钟,不多不少就到了简淼家楼下。
陶笙懒得和他计较最后五分钟又往公园那边逗了个小圈子的帐,说了声谢谢就下了车。
郭淮也没有拦他,本身想说点什么的,可奈何陶笙关门的速度实在太快,他一个字都来不及说。
郭淮苦笑一声,不过比起之前只能默默在车里看着,已经进步很大了。
他知道他不能急。
开着车灯直到陶笙进了小区,郭淮才掏出了根烟。
手机就在这时候响了。
“说。”声音恢复了正常的冷淡,却掩盖不了其中不一样的情绪。
李耀自然是感觉出来了,道,“被临幸了?”
“没,刚送他回家了,什么事?”郭淮别别嘴,低头看了一眼,心想不说还没感觉,一说全身都躁动了起来,暗骂了一声,伸手拿了瓶水来。
“介绍一下啊,这个是画船哟,新界一个超潜力作家,书很棒的,”说着,止水又指了指男人,冲陶笙一眨眼道,“这是ease,别看他一脸不靠谱的,工作的时候是个导演哟。”
“哦,宝贝我刚刚见过你了。”ease的中文听上去有点蹩脚,“叫什么?”
“画船,你好。”陶笙说着,没等止水再介绍,一边回答,一边伸出了手。
“划船?”
☆、第六十二章
新界的年会并没有像郭氏那样太刻意的去安排,都是固定的管理层讲话,以及兴头上几个作者上去唱唱歌,说说话之类的。
聊天的聊天,扯家常的扯家常,非常有氛围。
这样的年会让人感觉非常的舒服,陶笙不过一会儿就加入了众人之间,诚然这些人确实如君临所说非常的好相处。
一直到饭局结束流倾和回回都没有再过来。
“哈哈哈,每次来就觉得这种热热闹闹一大堆熟人的地方特别好玩儿。”止水笑嘻嘻道,“我收拾好啦,阿农我送你回去吧?还是你男朋友来接你?”
“他出差了。”阿农看了眼手机,回答道。
“那我送你吧。”
“嗯,谢啦。”阿农放下手机冲止水一笑。
“ease和小船一块走吧,怎么样?”止水歪着脑袋看向陶笙,似乎是在寻求他的意见。
“啊?我没开车。”陶笙看了眼站在她身边的ease,笑笑道。
“你开了没?”止水转过头。
“没,我可是刚落地就直奔这儿了哟。”ease耸耸肩,“哪有空去拿车。”
止水还想说点什么,可一转头目光就被什么给吸引了似得,下一秒就惊呼道,“下雨了?这么大的雨?”
众人的目光立刻顺着一块看了过去。
“对,天气预报是说了今天晚间有雨吧。”阿农说,“不过怎么这么大啊。”
“来的时候还是晴天,可能是阵雨吧。”陶笙看着外面道。
“哦亲爱的我今晚还是住你家好了。”ease立刻扭头道。
“别缠着我就行,小船你住哪儿?我干脆一块送吧?”止水弯腰道。
陶笙连连摇头,刚刚从他们对话中就已经听出来了,止水自己家住的地方以及阿农住的地方和陶笙完全是b市两个方向的。
大晚上的跑来跑去麻烦不说,还下着这么大的雨。
“和你们方向完全相反啊,我打个车就好。”陶笙回答道。
“啊?这么大的雨,车多难打呀,会淋湿的。”止水把钥匙递给了走上前的保安,似乎不是很赞成陶笙的提议。
“没事儿,到家洗个澡就好,你们先走吧。”陶笙冲他们笑笑。
止水和阿农左右劝了好一会儿,见陶笙还是坚持着,便也就不多说什么了,四个人相互留了手机号,就走了。
是的,ease也留了。
走的时候还顺带冲陶笙送了个飞吻,惹的阿农和止水一脸不怀好意的冲他们两笑。
陶笙倒是没怎么反应过来,ease桌上对所有人都很热情,这份热情中间自然有亲昵和疏远,陶笙能确定自己属于后者。这种性格的人喜怒哀乐通常都不表现在脸上,所以陶笙没想到最后他也会留下电话。
可眼下显然不是想这个的时候,陶笙抬眼看了看四周,琢摸着应该去哪比较好打车。
不过这雨真是太大了,所以周围还有不少被困在这儿走不了的,出租车倒是时不时来一两辆,可这这儿站着的大部分都是女作者,带来的也基本上都是同性吧,要么就是成群结伴一大堆的,想来想去陶笙也不太好意思去和她们抢车。
于是想了想,陶笙决定先给简淼打个电话。
关机了。
陶笙听着那边机械的女音,皱起了眉头,关手机不是简淼的习惯,这是没电了?
看了眼面前的大雨,再瞄了眼时间,都已经晚上十一点多了,这儿还有一大堆人在,直接冲出去也不是个办法,何况这附近能避雨的地方很少,要全身淋湿了,出租车可就未必乐意载他了,何况雨完全没有要变小的意思。
犹豫了半晌,陶笙决定还是先冲出去,心想如果实在不行,就干脆这么走回去好了。
反正到时候湿了也是湿了,虽然这么个回家的方法不是很能让人愉悦。
就在他一只脚已经准备跨出去的时候,口袋里的手机忽然响了。
陶笙脑子里还纠结着究竟要怎么回家,所以手上下意识的就按了接听,也没多想就道,“喂?”
“……”可对方却没出声。
“喂?”陶笙以为是雨声太大盖住了,便蒙住了一边耳朵,大声道。
“……上车吧,我送你回去。”那头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陶笙一愣,重新看了眼电话,心里暗骂了一声,接着眼神一晃,就看见了黑暗中停在路边的黑色轿车。
是郭淮,他这不看来电显示就接电话的习惯也真是该好好改改了。
就在陶笙想直接把电话按断时,对方却像是猜中了他的心思一样,抢先道,“这附近出租车很少,这么大雨你要是淋病,明天出了事,谁担?”
陶笙顿了顿,皱眉道,“不用你操心。”
“哦,你那么薄的脸皮会让别人大晚上冒雨跑出来接你?”郭淮戏虐道,“上车吧,都是男人,我要做点什么的话,还得冒着明天一大堆媒体面前顶两熊猫眼的风险,你觉得我会?”
还真不会。
陶笙盯着那辆车看了好一会儿,又几分无奈的看了眼天,心一横,把电话给挂了。
坐就坐,他上赶着要来,为什么自己还非得委屈着去淋雨?
这么想着,陶笙便迈开步子跑了起来,不一会儿,就坐上了车。
上了车陶笙就觉得不妙了,不知道是不是太熟悉的原因,他几乎想都没想就直接坐上了……副驾驶座。
转过头就看见男人得意地勾起了嘴角,脑袋里登时响铃大作。
“擦一下。”郭淮看了他一眼,递了条毛巾过来。
陶笙瞄了眼,没有接过来的意思。这条他认识,还是他以前放的,因为郭淮有长期健身的习惯,还天天丢三落四的,不是放更衣室就是搁健身器材上了,省得他天天大汗淋淋的开车,便干脆在车上也放了条。
所以陶笙自然是不会去用的,伸手熟络的打开了副驾驶座前的暗格,抽了几张纸,还没抽完,伸出去的手又僵住了。
“哎,我都不知道那有纸啊,你什么时候放的?”郭淮笑意满满的转动着方向盘,话语里套近乎的意思遮都不遮。
这种深到骨子里去的习惯一时半会可能还真改不了,陶笙有些恼羞成怒的把纸又塞了回去,“砰---”的一声把暗格给关上了。
“不擦?”郭淮笑意立刻收了起来,皱眉看他,“你不擦我给你擦的啊。”
陶笙没理他,眼神盯着窗外。
可他还没安静的待几秒,那条毛巾就被人直接丢在了头上,接着郭淮的大手就开始不由分说的胡乱打圈了。
“好好开车!”陶笙忍无可忍的把他的手打掉,顺带把毛巾也一块甩了出去,大声道。
那条毛巾是他七月份放的,这都一月了,半年的时间这人估摸着就一直没换过。上面一股属于他的味道,浓的要命,挑拨着陶笙的神经。
郭淮动作算快,陶笙也没淋太多的雨,这么几下基本上能擦的都干了,知道再勉强下去对方只会越来越抵触,便实时的收回了手,顺便打开了车里的暖气。
这两天从李耀那得来的消息,说陶笙已经递了辞职申请。
郭淮听说之后也不怎么惊讶,平心而论,陶笙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上确实不是个多出色的人才,何况他本人从来都没喜欢过那份工作。
郭淮很会看人,而且很会揣摩人。他和那些太子爷不一样,应该说,他和三年前的他不一样。当年去a市开拓市场的时候,应该说是他最困难的时期,那段时间也算是看尽了脸色的,从最开始的不习惯,到最后一眼就能看出来对方想要什么,并以此作为交换达成目的,用时也并不是很长,却让他对这一技巧炉火纯青。
他或许忽略过陶笙,但枕边人每天睁开了眼就能看见,所以即便他不怎么放心思在陶笙身上,摸清楚点脾性也是最基本的。
所以他知道,陶笙很喜欢在新界写文的感觉。
喜欢一个圈子,才会想要融入,想要改变。
就好像他四年前对郭淮,就好像他如今为自己。
从酒店到简淼家的路途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开车的话十五分钟左右就能到,而且大晚上的,也没有堵车的困扰。
可这十五分钟的路程,却硬是被郭淮绕成了四十多将近五十分钟。
陶笙之前还想着,他能这么给自己空间就已经很好了,所以绕点路也没引起他太多反应。可发现郭淮简直得寸进尺,越绕越远的时候,终于忍不住转过了脑袋。
“块停雨了,放我下车。”
“什么?”
“放我下车。”陶笙懒得和他解释,一字一句道。
“二十分钟就到。”郭淮瞄了他一眼,猜到了陶笙软心肠,还以为能再多转几圈呢,甚至想着干脆这么一直开着别停好了。
“停车。”
“十分钟。”
“……”陶笙握了握拳,重新坐了回去,没再说话。
郭淮见他不说话,知道这个条件算是通过了,看了看钟,半年来还真是第一次这么安安静静的近距离相处,而且有一个小时之长。
想起以前翻个身就能搂着睡八个小时的日子,郭淮登时心酸的像是吃了黄连的哑巴。
结果证明他还算的上是讲信用,十分钟,不多不少就到了简淼家楼下。
陶笙懒得和他计较最后五分钟又往公园那边逗了个小圈子的帐,说了声谢谢就下了车。
郭淮也没有拦他,本身想说点什么的,可奈何陶笙关门的速度实在太快,他一个字都来不及说。
郭淮苦笑一声,不过比起之前只能默默在车里看着,已经进步很大了。
他知道他不能急。
开着车灯直到陶笙进了小区,郭淮才掏出了根烟。
手机就在这时候响了。
“说。”声音恢复了正常的冷淡,却掩盖不了其中不一样的情绪。
李耀自然是感觉出来了,道,“被临幸了?”
“没,刚送他回家了,什么事?”郭淮别别嘴,低头看了一眼,心想不说还没感觉,一说全身都躁动了起来,暗骂了一声,伸手拿了瓶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