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道空间》

    作者:刘周平

    文案:

    一个父母双亡的穷小子,偶得一神秘空间,踏上修仙大道,从此种灵草,炼仙丹,开商铺,练军阵,建立仙国……

    本文为修仙种田,凡人流,不种马。

    作者自定义标签:凡人流

    第1章 相依为命

    夕阳西下,山中小路上走着一个瘦弱的小身影,脸上有两道血印子,应该是被山上的荆棘给挂伤的。一身洗得发白的青麻衣,到处都是缝补过的痕迹,袖口还挂着磨破的线头。鞋子已经能露出大拇指来了。背着一个大竹背篓,里面都是些山里杂七杂八的草药。

    少年叫二狗子,原名王弘,王家村人,整个王家村也没有一个能识文断字的,这名字还是去镇上花了十文钱请一个算命的老道士给取的名。大人都觉得贱名好养活些,平日都叫二狗子。

    村里还有一大堆的狗名,猪名,牛名。光是叫狗子的就有六个,王弘只能排第二,就叫二狗子了。二狗子觉得自己的小名还不错,比那些个名字叫牛屎坨,蛔蛔虫的浑号要好听多了。

    王弘今年十二岁,五岁丧母,父亲也在去年春天进山后就再也没有出来,听村里大人说是遇到了狼群,葬身狼腹了。

    剩下王弘和一个八岁的弟弟俩人相依为命,弟弟叫王毅,小名四狗子。本来父亲在世时租种了王员外家十亩地,日子还勉强过得去。

    自父亲去世后,王员外见兄弟俩年纪太小,怕他们种不好地,交不上租子。把地也收回去了,反正这一带人多地少,等着帮他们家种地的人一大把。

    至于进山打猎,就更加没人愿意带他这种拖油瓶了,到时候追不上野兽,反被山上的野兽给打了牙祭。

    没办法,王弘只能在苍云山外围相对安全的地方,采些草药,卖到镇里药店换几个铜板。

    小弟则是整天田间地头转悠,找点野菜,捡些柴火,还负责洗衣做饭。

    二狗子一边走一边盘算着今天的收获,今天运气太差了,在山上转了一整天仅采到了一两金银花,半两半夏,还有一点野菊花,荆芥草,追风藤等草药加起来最多能卖两文铜钱。

    另外还掏到三个手指头大的鸟蛋,摘到一捧野果。

    山外围虽然安全些,没有大型野兽出没。但是能值点钱的东西,也在大家一遍遍搜刮下早已所剩无几。

    山脚下的王家村此时已升起道道炊烟,村口还有几个小孩在嬉戏。王家村只有几十户人家,都是镇里王员外家的佃户,以租种田地为生,农闲也会进山打猎采药以补贴家用。

    年景好的时候也勉强能混个温饱。至于年景不好,卖儿卖女也是有的。

    老远就看到一个七八岁的小孩正蹲在门口挑选野菜。挑得很认真,仔细地将每一株野菜上的泥土抖落,把野菜叶子一片片地摘下来,去除被虫子咬坏他地方。

    王弘轻手轻脚地走到他的后面,还没有发觉。

    “啊!”王弘突然一声吼,吓得王毅一屁股坐到地上。待看清楚是王弘后,气得他把手上沾的泥全都往王弘身上抹。

    追得王弘上窜下跳,待到小弟发泄完怒火。王弘从背篓里取出一个用树叶包起来的小包裹,边上用草茎细细地缝合起来。

    “小弟,你看这是什么?”

    王毅眼睛一亮,一把抢夺过去,说道:“这个就算是你吓唬我的补偿。”

    小弟轻轻地打开,里面是一种树莓,由一粒粒小米大的珠子聚在一起,拇指大的一个,熟透的通体乌黑。甜中带点酸,小弟平时最喜欢吃了。

    “哇,这么多树苞,我今天也挖到好多野菜。”小弟笑得眼都眯成一条细缝,捏了几颗扔到嘴里。

    “嗯……好吃!”

    又抓了一把往王弘嘴里塞。

    “我在山里找到好几棵树莓,还有好多在树上还没有熟,过两天再去摘,拿去吃吧,我做饭去了。”

    王弘抓了一巴米,放锅中加大量的水,烧开后,边熬边用木勺慢慢搅动。

    小弟在傍边帮着烧火,不时地往嘴塞几颗树莓,也时不时地往王嘴里送。

    花了小半个时辰,等熬至锅里的水和米完全融合成看起来很浓的白粥。再加入撕碎的野菜,再将三只鸟蛋打入其中,用筷子轻轻划开,只见白粥中飘着绿叶,还有几丝蛋花,再放点盐调味。一锅清香诱人的野菜蛋花粥就做好了。装了两大碗,兄弟俩坐门口大石头上喝得希里呼噜。

    入夜,看着傍边睡得香甜的小弟,王弘此时却是了无睡意。自从去年父亲去世后,就靠着他每天去山里采些草药卖到镇上的药店,挣点铜钱勉强维持兄弟俩的生计。

    经常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去年冬天的事还记忆犹新,大雪封山两个月,大地白茫茫一片,找不到任何吃食。

    兄弟俩刨开雪地挖草根果腹,经常在半夜饿醒,幸亏中间还套到一只野兔,就着草根熬过了最后的十多天。这马上又要到冬天了,家里小弟平时晒了二十多把干野菜,这些要吃到明年开春才有新的野菜挖,还差着很多。

    这一年省吃俭用也攒下了二十几文钱,也只能买二斤多米。看来明天要往深山里面去闯一闯了。

    其实这苍云山深处也有些珍贵的药材,去年王老七就在里面采到一棵十年份的人参,卖了四两银子。

    要知道一两银子等于一贯钱,等于一千文。二两银子就够他们兄弟俩生活一年的了。

    只是山里野兽也多。平时猎人进山也要凑齐五六个人才敢进山的,就这样时不时的还会出现伤亡。与其在家等死不如去深山里博一博。

    第二天早上,二狗子收拾了一翻,带上一个窝头,一把猎刀,踏着露水进山了。

    深入苍云也十多里后,这里古树参天,几人合抱的大树随处可见。地上更是荆棘丛生,衣服和裤子都被划破了好几道。

    王弘手持长棍开路,将挡路的荆棘挑开,眼睛仔细地向周边扫视。突然脸上露出惊喜的神色,顺着目光,只见左侧不远处有一小丛翠绿的植株。其茎如笔杆,上面挂满白色小花,叶子成对生长,型状像竹叶。

    “哈!哈!哈!这么多黄精。”说着取出小药锄,小心翼翼地开挖。片刻后一共采到黄精十三株,其中一棵达到了八年药龄,有两棵六年药龄的,其余的三五年不等。

    还有些小幼苗没有采,留给后来人吧。这也是采药人中不成文的规矩。采大留小,采人参的采完后会在周边撒些人参种子,有根茎的会在土里留点小茎,有藤蔓的会留点藤蔓。如果都用断子绝孙的采法,那些珍惜药材早就全部灭绝了。

    之后又找到几株不太值钱的草药,找到一棵野核桃树,捡到二三十个野核桃。核桃不会坏,可以留到过冬吃。

    这会王弘又发现了一棵野葛,正撅着屁股吭哧吭哧地挖得起劲呢。葛根可以直接生吃,生吃味道甘甜,生津止渴,撕下一小条放嘴里痛快地咀嚼着。葛根也可以煮着吃,味道有点像煮山药,很是抗饿。还可以当药材卖钱。

    第2章 激战恶狼

    野生葛根一般都会长到地底很深,有的葛根能长到一丈多长。一般老葛根会有很多虫眼,还很容易空心。只是这株长得异常粗壮结实,找不到一个虫眼。

    初始只有手腕粗细,越往下挖越大,现在还只往斜下方挖了两尺多长已经跟二狗子的腿一般大小了。

    王弘越挖越兴奋,脸涨得通红,汗水下巴往下滴都毫无知觉。直挖了两个时辰,才露出这条葛根的真容,通体长约有一丈,最粗的地方跟王弘的腰一般粗细,重约六七十斤。

    将这条葛根扛回去,起码能保证两兄弟能安稳渡过这个冬天,不用担心被饿死了。

    只是这会王弘将葛根扔到一边,注意力都集中到了手中一件物品上,是刚才在葛根旁边挖出来的,是一颗拳头大的珠子。

    只见此物通体光滑如镜,像是被仔细打磨过一般,晶莹如翡翠,泛着翠绿的光芒,上面布满血红色的花纹,在太阳的照射下显得璀璨夺目。

    此物异常地坚硬,刚才不小心,一锄头挖在上面,锄头都崩出了缺口,这石头上连白痕都没有留下半点。手感光滑温润,拿在手上连刚才的疲惫感都消除了不少。

    “这应该是一种宝石吧,应该能卖不少钱。”王弘嘀咕着,他虽然没什么见识,但以前也跟着父亲去过县城,也远远地看到过那些富家公子,小姐们戴在身上的各种宝石感觉都不如自己这块。

    王弘心里琢磨着,该怎么办才能把这块宝石卖出去,首先是必须要保密,不能声张,不能让外人知晓。须知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如今这世道并不太平,经常有马匪盗贼横行。

    前年二里河村的张铁柱在苍云山采到一株三叶灵芝,消息传出去的当晚就被人灭门了,一家六口无一幸免。

    等卖了宝石,有了钱一定得买上几亩地,作为农民,做梦都想拥有一块自己的地,有了地才有活下去的本钱,也才有传宗接代的基础。可能这也是所有农民的心思吧。

    “要是有了地,还能养几只鸡,隔三岔五地还能吃上个鸡蛋,昨晚上的蛋花粥真好吃,就是没吃出味就没有了。”王弘狠狠地咽了咽口水。

    “还有白米饭,大白馒头,炖得酥烂的大肥肉。”不能再想了,再想要被自己的口水淹死了。

    王弘一边意淫着以后的美好生活,一边收拾着挖出来的葛根。突然莫名其妙地有种心惊肉跳的感觉,二狗子警惕地打量着四周。

    同时捡起之前开路用的棍子,用猎刀快速地把棍子前端削尖了些,顺手把猎刀插到腰上。

    双手持棍,眼睛快速地打视四周,忽见右侧草丛急速地向两边分开。尚来不及看清楚,只见一条黑影快速向自己扑来。

    王弘身体迅速右转,用棍子尖端对准黑影,用力一刺。快要刺到的时候,黑影在快速冲击中,居然还能往右闪开了几寸,这一下只刺中了黑影的左侧。

    同时伴随而来的是巨大的冲击力,震得二狗子连退了好几步,差点坐地上。

    这时候才有时间仔细打量眼前的东西,原来是一条狼,灰白夹杂的皮毛,应该是一条老狼,刚才扎中了它的左腿,正往外冒着血。

    此时正呲着牙,嘴角还挂着一丝丝口水,背毛一根根竖立,背部微微弓起,正在准备下一轮进攻。

    王弘感觉自己的心脏像打鼓一样咚咚咚地狂跳,手脚抑制不住地颤抖着。紧了紧手中木棍。

    王弘心中恐惧,这么大一头狼,体型不比他小。心中暗叹:“今日怕是难以幸免了。”

    “我王弘难道就要死在这里了吗?我才十二岁呢,我死了小弟怎么办?我还要买田买地,好日子还没有开始呢。我不想死啊!”

    强烈的求生欲望使得王弘冷静了下来,仔细地衡量着双方的优劣,比力气自己没它大,速度上自己也大大不如,论战斗技巧,这些畜牲都是经过无数厮杀优胜劣汰下来的,自己赶马也追不上的。

    自己的优势就是有刀和长棍,狼能伤到自己的只有爪子和牙齿,最主要是牙齿。

    王弘迅速做好了计划,接下来应该先用长棍与百争斗,尽量避免近身站斗,这样自己有距离优势。

    一旦被其近身主要防住要害,速度不如,干脆用刀以伤换伤,就看谁抗不住先死了。

    人在面临生死危机的时候思维会变得异常活跃,想通这些也只用了一瞬间的功夫。

    “畜牲,今天就看是你吃了爷爷,还是爷爷吃了你,来啊!”王弘想通后,心中发狠。冲着野狼大喊着。

    “来啊!”

    “来咬我啊!”

    先对着野狼虚晃一枪,那野狼见势就当面扑了上来,二狗子仍然是当胸直刺,可惜木棍太钝了,只刺破些皮层便从傍滑过了,被其扑上在腿上咬了一小口,不过也在野狼胸腹部添了条血口子,也更激发起其凶性。王弘赶紧后退两步。

    野狼再次从侧面扑到近前,向他腿咬来,王弘后退的同时,举棍用力斜劈而下。一棍劈在狼背上,“啪”的一声,棍子断成了两截。

    那野狼又已经呲牙向腹部咬来,这要是咬一下还不得开膛破肚。王弘一边后退,左手拿剩下的半截棍子护住腹部,右手抽刀。

    野狼一口咬住了左臂,二狗子也顾不得左臂上的疼痛,扬起刀就一刀下去,正中朝野狼颈部靠近耳下的位置,只见鲜血飙射而出。以前听老猎人说过这个位置,不管是人还是野兽都能一刀毙命,果然不虚。

    此时那野狼躺在地上,发出不甘的呜咽声。王弘一屁股坐地上,大口地喘着粗气,激战过后全身虚脱了,浑身提不起一丝力气。

    左臂上传来剧烈的疼痛,还有几个地方也是火辣辣地痛。应该是被狼爪给抓伤的。

    “好险!差点就死了,还好,就左臂被咬下了一块肉。”

    “还真是祸福相依啊,才刚得了件宝贝,就差点死掉,”

    险死还生,第一件事就想起了宝石,真是财迷一个。赶紧把宝石从怀里拿出来看了看,才放下心来。

    看着手上的宝石,王发现一件很怪异的事,伤口里流出的血液,一接触到宝石就被吸收了。

    凑近了仔细看,发现血液全都自动地流到上面的红色花纹里面去了。换了个地方,又把流出的血液吸收了,感觉宝石上的光彩比原来更亮了,还有一点点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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