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世家是官僚的集大成者,所以遏制官僚阶层,首先便是要遏制世家。
吕布不只是用枪杆子去强行遏制世家势力的膨胀,他还要用笔杆子,用舆论去对付某些世家。
吕布做的最绝的,便是用世家人物之前经常挂在嘴边的儒家道德去打那些世家官员的脸。
吕布现在对儒家道德的鼓吹甚至超过了那些世家人物的鼓吹,吕布经常在大汉日报、地方邸报上刊登什么三讲四美、九荣九耻,对大汉进行了一系列的道德建设。
吕布还让大汉日报每日都评出一个道德模范,同时也评出一个道德败类,因为有吕布极其有针对性的指示,道德模范都集中在寒庶子弟,道德败类则集中于那些世家子弟身上。
吕布以此为契机,直言不讳地反对东汉时期根深蒂固的门第观念,他从这些特例上说开,明确地指出:“君子之所以称为君子,是因为他们身上的美德,小人之所以成为小人,是因为他们身上没有美德,君子、小人的区别不在于家世,而在于他们的行为,任何以家世而论定君子、小人的人都是小人!”
看历朝历代的官僚,但凡有一定舆论权的官僚集团,总喜欢自封为君子,说对方是小人,玩这样伎俩最为娴熟的当属明末的东林党,实际上究其真实言行,大部分东林党人都是伪善的伪君子,比真小人还要可恶。他们为了捍卫自己以及小集团的利益,可以视整个国家、整个民族的利益于不顾。当满清鞑子入关,东林党里面至少有一半都做了汉奸。
东林党的所作所为恶心到了吕布,吕布仔细回想他看过的历史,发现历史上经常有东林党现象,凡是在舆论上把自己包装得特别高大、伟大、无私、完美的政治人物、政治团体,究其真实表现而言,恰恰相反,吕布从来不惮于以最大的恶意揣测这个国度的政治人物。却往往悲哀地发现,他的揣测大部分时候都应验了。
吕布身在东汉末年,回顾东汉两百年的世家发展史,里面充满了谎言和欺骗、伪善和邪恶,真善美估计连三成都不到,所谓的忠孝仁义,尤其是孝。究极真相,无一不是为了得到官位而刻意做出的表现。
吕布把自己对东汉时期一半以上世家人物自诩的美德产生的怀疑告诉了徐庶,吕布这一次之所以告诉徐庶这么多东西,就是希望徐庶经过五年的沉淀,能够担负起中情司的重任。
五年过去了,徐庶也经历了很多。改变了很多,但他对世家官僚的憎恶、正义感一直未曾消退,他处事手段也老练很多,不再像过去那样稚嫩,因为他是吕布第一个征辟到的贤才。所以吕布对他一直存有很大的好感,特别是他们对待国家、民族的长治久安有着同样的政治观点。所以吕布想让他挑起重担。
吕布本来让陈宫做河南府尹,过了几个月,发现陈宫毕竟是世家出身,对世家人物特别是那些道貌岸然的世家人物有同情心而未曾识破他们的险恶,河南府管辖洛阳城,河南府里面权贵甚多,若是像陈宫这样偏颇于世家人物根本无法保持好平衡,所以吕布让陈宫改任自己的行军长史。
吕布原来的行军长史沮授改任留守长史后,吕布便让贾诩任自己的行军长史,但因为南阳郡一线正对曹操、袁绍,吕布担心那一线的总参军黄权的智谋无法匹敌曹操、荀攸,便派贾诩前去坐镇,所以行军长史空了下来,而吕布还在积极整军,准备数月后发兵徐州,行军长史不可缺失,便让陈宫转任行军长史。
因为贾诩坐镇南阳郡了,他的军情司便有法正代为掌控,法正跟随贾诩已有四年,学得了贾诩的七成本事,足以执掌军情司。
王修本来执掌中情司是称职的,但毕竟他还是世家人物出身,未能从寒庶、贫贱阶层去考虑问题,对世家官僚、一般官僚的监控都不够严密,所以吕布决定让王修转任河南尹,以他一直强项的手腕去收拾那些权贵,然后再换寒庶出身的徐庶去执掌中情司。
吕布觉得明面上的刑部、御史台、廷尉都不好用,便加强了中情司的监察权力,规定中情司有逮捕权、初步审讯权,但不能致人死亡,后续的事宜交给廷尉,廷尉负责进一步审讯人犯、拟定判词,御史台复核。
吕布兼任司隶校尉,中情司便摇身一变成了司隶校尉的衙门,全面替代了司隶校尉的职权,吕布身为司隶校尉,徐庶除了做吕布的左军师祭酒之外,主要官职便是司隶长史,下辖二千名官隶,主要负责对各级官吏及其亲属的监察,同时负责对大汉境内所有涉及到国家安全的事务进行处理。
御史台在吕布之前,负责纠察、弹劾官员、肃正纲纪,仅仅风闻奏事,没有司法权力,吕布为了强化自己掌握的监察权力,在御史台设置台狱,受理特殊的诉讼案件,专设台狱御史一员,受理诉讼。从此,凡重大案件,御史台、刑部、廷尉组成三法司联合审理。
吕布拟定的大汉司法改革中,将改组廷尉、御史台、刑部,参照的便是后世的法律制度。
将廷尉定位为最高法院,在州、郡、县三级建立三级法院,各级法院专司律法审判,并受理自诉、公诉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县法院为一审,不服者上诉到郡法院,可一直上诉到最高法院廷尉;廷尉以下各级法院有权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决定国家赔偿,行使审判监督职能,有责任研究、征集对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并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吕布在州、郡、县各级设置了法院系统,就是要把各级行政长官从律法审讯中解放出来,让他们集中精神在行政、经济上,同时法院系统完全独立于行政系统,让各级行政长官都无权干涉律法,避免了法律沦为权力的奴隶。
吕布为了实现律法平等,还引入了公众陪审员制度,由各地按照一定的比例,公选出一些公众陪审员,参与当地法院的庭讯中,监督法院审判。
廷尉为最高法院院长,廷尉原来的职掌是管理天下刑狱,每年天下断狱总数最后要汇总到廷尉,州郡疑难案件要报请廷尉判处,廷尉也常派员为地方处理某些重要案件,还可驳正皇帝﹑三公所提出的判决意见;廷尉根据诏令,可以逮捕﹑囚禁和审判有罪的王或大臣,礼仪﹑律令皆藏于廷尉,并主管修订律令的有关事宜,属于分﹑寸﹑尺﹑丈等度量标准之事,亦由廷尉掌管。
改组后的最高法院廷尉的职责没有改变多少,是最高司法机关,各州郡地方的案件最后都要汇总到廷尉,特别是死刑案件都要由廷尉审核才能执行,廷尉有责任帮助地方处理疑难案件,同时有权力拨正皇帝、三公权贵们提出的判决意见;有权力根据皇帝的诏令,逮捕、囚禁、审判任何有罪的王公大臣。
廷尉还有一个重要的职责便是主管修订律法,务必在五年内做到有法可依,五年后,吕布不想再听到任何“法律上的漏洞”,现在的廷尉法衍并未感到有多大的压力,毕竟吕布在不断地给他启示,大汉的律法在吕布的不断提点下,越来越严密细致。
至于度量标准的事宜,则交给工部受理。
将御史台定位为大汉的最高检察院,从州、郡、县三级建立三级御史院,分别为州御史、郡御史、县御史,除了审核各级法院的案件,并监督各级官吏的所有行为,并作为公诉人,检举任何人的任何违法行为,特别是官吏的违法行为。
各级御史院都直接受御史台直接管理,不受当地行政长官管辖,经费都由中央财政直接拨付,避免了检察官员受当地一把手、二把手的辖制,而让检察权沦为权力的奴隶。
刑部为司法部、公-安部的合体,州、郡、县、乡各级都有刑曹,为刑部的直属机构,虽然受当地行政长官管理,亦享受地方财政,但晋升机会是由上级刑曹以及中央刑部决定的,地方行政长官的意见只占三分之一的效力。各地刑曹的职责约等于后世警察局、司法局的合体。各地刑曹接到报案抓人,然后审讯,再交给地方法庭审判,再由地方御史审核案件,若是罪犯不上诉,则结案,若罪犯上诉,可上诉到廷尉。
对廷尉、御史台、刑部做了改组以后,让法律人员独立于行政权力体系之外,自成体系,让法律不再成为权贵们欺压穷苦百姓的工具,而是成为调整阶级矛盾的法宝。
所以吕布才可以踌躇满志地说:“第三个法宝便是律法,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则天下秩序大定,百年内当无可虑。”
吕布用田丰执掌御史台,用徐庶执掌中情司,御史台和中情司一明一暗,监控着大汉所有官吏的一举一动,所以吕布可以放心地说:“本公有第四个法宝,监察权,监察各级官吏,确保权力不被滥用。”
徐庶笑问道:“主公,您的第五个法宝呢?”
吕布不只是用枪杆子去强行遏制世家势力的膨胀,他还要用笔杆子,用舆论去对付某些世家。
吕布做的最绝的,便是用世家人物之前经常挂在嘴边的儒家道德去打那些世家官员的脸。
吕布现在对儒家道德的鼓吹甚至超过了那些世家人物的鼓吹,吕布经常在大汉日报、地方邸报上刊登什么三讲四美、九荣九耻,对大汉进行了一系列的道德建设。
吕布还让大汉日报每日都评出一个道德模范,同时也评出一个道德败类,因为有吕布极其有针对性的指示,道德模范都集中在寒庶子弟,道德败类则集中于那些世家子弟身上。
吕布以此为契机,直言不讳地反对东汉时期根深蒂固的门第观念,他从这些特例上说开,明确地指出:“君子之所以称为君子,是因为他们身上的美德,小人之所以成为小人,是因为他们身上没有美德,君子、小人的区别不在于家世,而在于他们的行为,任何以家世而论定君子、小人的人都是小人!”
看历朝历代的官僚,但凡有一定舆论权的官僚集团,总喜欢自封为君子,说对方是小人,玩这样伎俩最为娴熟的当属明末的东林党,实际上究其真实言行,大部分东林党人都是伪善的伪君子,比真小人还要可恶。他们为了捍卫自己以及小集团的利益,可以视整个国家、整个民族的利益于不顾。当满清鞑子入关,东林党里面至少有一半都做了汉奸。
东林党的所作所为恶心到了吕布,吕布仔细回想他看过的历史,发现历史上经常有东林党现象,凡是在舆论上把自己包装得特别高大、伟大、无私、完美的政治人物、政治团体,究其真实表现而言,恰恰相反,吕布从来不惮于以最大的恶意揣测这个国度的政治人物。却往往悲哀地发现,他的揣测大部分时候都应验了。
吕布身在东汉末年,回顾东汉两百年的世家发展史,里面充满了谎言和欺骗、伪善和邪恶,真善美估计连三成都不到,所谓的忠孝仁义,尤其是孝。究极真相,无一不是为了得到官位而刻意做出的表现。
吕布把自己对东汉时期一半以上世家人物自诩的美德产生的怀疑告诉了徐庶,吕布这一次之所以告诉徐庶这么多东西,就是希望徐庶经过五年的沉淀,能够担负起中情司的重任。
五年过去了,徐庶也经历了很多。改变了很多,但他对世家官僚的憎恶、正义感一直未曾消退,他处事手段也老练很多,不再像过去那样稚嫩,因为他是吕布第一个征辟到的贤才。所以吕布对他一直存有很大的好感,特别是他们对待国家、民族的长治久安有着同样的政治观点。所以吕布想让他挑起重担。
吕布本来让陈宫做河南府尹,过了几个月,发现陈宫毕竟是世家出身,对世家人物特别是那些道貌岸然的世家人物有同情心而未曾识破他们的险恶,河南府管辖洛阳城,河南府里面权贵甚多,若是像陈宫这样偏颇于世家人物根本无法保持好平衡,所以吕布让陈宫改任自己的行军长史。
吕布原来的行军长史沮授改任留守长史后,吕布便让贾诩任自己的行军长史,但因为南阳郡一线正对曹操、袁绍,吕布担心那一线的总参军黄权的智谋无法匹敌曹操、荀攸,便派贾诩前去坐镇,所以行军长史空了下来,而吕布还在积极整军,准备数月后发兵徐州,行军长史不可缺失,便让陈宫转任行军长史。
因为贾诩坐镇南阳郡了,他的军情司便有法正代为掌控,法正跟随贾诩已有四年,学得了贾诩的七成本事,足以执掌军情司。
王修本来执掌中情司是称职的,但毕竟他还是世家人物出身,未能从寒庶、贫贱阶层去考虑问题,对世家官僚、一般官僚的监控都不够严密,所以吕布决定让王修转任河南尹,以他一直强项的手腕去收拾那些权贵,然后再换寒庶出身的徐庶去执掌中情司。
吕布觉得明面上的刑部、御史台、廷尉都不好用,便加强了中情司的监察权力,规定中情司有逮捕权、初步审讯权,但不能致人死亡,后续的事宜交给廷尉,廷尉负责进一步审讯人犯、拟定判词,御史台复核。
吕布兼任司隶校尉,中情司便摇身一变成了司隶校尉的衙门,全面替代了司隶校尉的职权,吕布身为司隶校尉,徐庶除了做吕布的左军师祭酒之外,主要官职便是司隶长史,下辖二千名官隶,主要负责对各级官吏及其亲属的监察,同时负责对大汉境内所有涉及到国家安全的事务进行处理。
御史台在吕布之前,负责纠察、弹劾官员、肃正纲纪,仅仅风闻奏事,没有司法权力,吕布为了强化自己掌握的监察权力,在御史台设置台狱,受理特殊的诉讼案件,专设台狱御史一员,受理诉讼。从此,凡重大案件,御史台、刑部、廷尉组成三法司联合审理。
吕布拟定的大汉司法改革中,将改组廷尉、御史台、刑部,参照的便是后世的法律制度。
将廷尉定位为最高法院,在州、郡、县三级建立三级法院,各级法院专司律法审判,并受理自诉、公诉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县法院为一审,不服者上诉到郡法院,可一直上诉到最高法院廷尉;廷尉以下各级法院有权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决定国家赔偿,行使审判监督职能,有责任研究、征集对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并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吕布在州、郡、县各级设置了法院系统,就是要把各级行政长官从律法审讯中解放出来,让他们集中精神在行政、经济上,同时法院系统完全独立于行政系统,让各级行政长官都无权干涉律法,避免了法律沦为权力的奴隶。
吕布为了实现律法平等,还引入了公众陪审员制度,由各地按照一定的比例,公选出一些公众陪审员,参与当地法院的庭讯中,监督法院审判。
廷尉为最高法院院长,廷尉原来的职掌是管理天下刑狱,每年天下断狱总数最后要汇总到廷尉,州郡疑难案件要报请廷尉判处,廷尉也常派员为地方处理某些重要案件,还可驳正皇帝﹑三公所提出的判决意见;廷尉根据诏令,可以逮捕﹑囚禁和审判有罪的王或大臣,礼仪﹑律令皆藏于廷尉,并主管修订律令的有关事宜,属于分﹑寸﹑尺﹑丈等度量标准之事,亦由廷尉掌管。
改组后的最高法院廷尉的职责没有改变多少,是最高司法机关,各州郡地方的案件最后都要汇总到廷尉,特别是死刑案件都要由廷尉审核才能执行,廷尉有责任帮助地方处理疑难案件,同时有权力拨正皇帝、三公权贵们提出的判决意见;有权力根据皇帝的诏令,逮捕、囚禁、审判任何有罪的王公大臣。
廷尉还有一个重要的职责便是主管修订律法,务必在五年内做到有法可依,五年后,吕布不想再听到任何“法律上的漏洞”,现在的廷尉法衍并未感到有多大的压力,毕竟吕布在不断地给他启示,大汉的律法在吕布的不断提点下,越来越严密细致。
至于度量标准的事宜,则交给工部受理。
将御史台定位为大汉的最高检察院,从州、郡、县三级建立三级御史院,分别为州御史、郡御史、县御史,除了审核各级法院的案件,并监督各级官吏的所有行为,并作为公诉人,检举任何人的任何违法行为,特别是官吏的违法行为。
各级御史院都直接受御史台直接管理,不受当地行政长官管辖,经费都由中央财政直接拨付,避免了检察官员受当地一把手、二把手的辖制,而让检察权沦为权力的奴隶。
刑部为司法部、公-安部的合体,州、郡、县、乡各级都有刑曹,为刑部的直属机构,虽然受当地行政长官管理,亦享受地方财政,但晋升机会是由上级刑曹以及中央刑部决定的,地方行政长官的意见只占三分之一的效力。各地刑曹的职责约等于后世警察局、司法局的合体。各地刑曹接到报案抓人,然后审讯,再交给地方法庭审判,再由地方御史审核案件,若是罪犯不上诉,则结案,若罪犯上诉,可上诉到廷尉。
对廷尉、御史台、刑部做了改组以后,让法律人员独立于行政权力体系之外,自成体系,让法律不再成为权贵们欺压穷苦百姓的工具,而是成为调整阶级矛盾的法宝。
所以吕布才可以踌躇满志地说:“第三个法宝便是律法,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则天下秩序大定,百年内当无可虑。”
吕布用田丰执掌御史台,用徐庶执掌中情司,御史台和中情司一明一暗,监控着大汉所有官吏的一举一动,所以吕布可以放心地说:“本公有第四个法宝,监察权,监察各级官吏,确保权力不被滥用。”
徐庶笑问道:“主公,您的第五个法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