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觉得自己亏待林诗音太多,想让她今后能够过得好一些。”沈隆又收到了新的任务,他在浴缸里坐了起来,武侠世界啊?
也不知道进入这个世界是什么时候?要是早一些的话,那就简单了,李寻欢之所以放弃林诗音,是因为龙啸云重病,他对李寻欢有救命之恩,李寻欢不忍心看到龙啸云憔悴致死,故而做出了让步,但是只要沈隆去了,龙啸云怕是想死都难,这个问题自然就解决了。
可要是在原著开始之后再进去呢?那就有点难了,那时候龙啸云和林诗音早已结婚,在归云庄生活多年,连龙小云都那么大了。
到底该怎么完成这个任务才好呢?沈隆洗漱完毕回到自己的卧室里,让白泽帮他把原著调出来飞速浏览一番,然后又找出许多穿越到《小李飞刀》世界的网络小说,想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灵感。
这一看可谓是大开眼界,窝草,王动你觉得林仙儿太脏了不碰她就是,为啥让她给你那啥捏?还有你一个十三四岁的小萝莉,就把九阳神功和降龙十八掌练得这么威猛了,直接吊打天机老人、上官金虹,就不怕到时候长喉结长胡子么?
喂喂喂,这个脑洞也太牛逼了吧?百分百被动空手接白刃是什么鬼?哦,你拿出剑一挥,只要喊谁的名字,谁就得跑过来空手接白刃,这也太赖了吧?
在下服了,你们这些人的脑洞实在是太大了,我有点扛不住了,你们简直都是秀儿,都是***,都是造化钟神秀啊!怪不得你们能成神呢,一般人和你们根本不能比,不能比。
不过这些书看起来还真有意思啊,沈隆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看得过瘾了甚至还打赏了一些盟主、白银大萌什么的,反正现在也有钱了,既然看得高兴也该打赏下,这样才好鼓励作者更好的写作么,毕竟作者也是要恰饭的,吃得饱了才有力气码字么。
刷了两天网文,沈隆做好了进入的准备,一道白光闪过,他顿时觉得温度降低了不少,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
沈隆如今已经从西北小城温暖的春天来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方塞外,放眼望去四周全无人烟,唯有北风怒号、大雪飘飞,让他想起了自己在《闯关东》世界的岁月,沈隆已经猜到这是什么地方了,所以他并没有乘坐筋斗云离开。
而是沿着几乎已经被大雪掩埋的道路前进,随手从空间里拿出一瓶二锅头打开喝了一口,酒液入喉犹如一道火线从咽喉烧到胃部,整个人都暖和起来,一时间豪气顿生,忍不住唱起了另一部武侠作品中的主题曲。
“寒风萧萧,飞雪飘零,长路漫漫,踏歌而行;回首~望星辰,往事~如烟云,犹记别离时,徒留雪中情~雪中情,雪中情,雪中梦未醒,痴情换得一生泪影……”歌声在大雪中飘扬,一直传向远方。
在沈隆身后,一辆马车自北而来,滚动的车轮碾碎了地上的冰雪,却碾不碎天地间的寂寞;李寻欢打了一个哈欠,将两条长腿在柔软的貂皮上尽量伸直,车箱里虽然很温暖很舒服,但这段旅途实在太长,太寂寞,他不但已觉得疲倦,而且觉得很厌恶,他平生厌恶的就是寂寞,但他却偏偏时常与寂寞为伍。
人生本就充满了矛盾,任何人都无可奈何,李寻欢叹了口气,自角落中摸出了个酒瓶,他大口的喝着酒时,也大声地咳嗽起来,不停的咳嗽使得他苍白的脸上,泛起一种病态的嫣红,就仿佛地狱中的火焰,正在焚烧着他的肉体与灵魂。
酒瓶空了,他就拿起把小刀,开始雕刻一个人像,刀锋薄而锋锐,他的手指修长而有力;这是个女人的人像,在他纯熟的手法下,这人像的轮廓和线条看来是那么柔和而优美,看来就象是活的。
他不但给了她动人的线条,也给了她生命和灵魂,只因他的生命和灵魂已悄悄地自刀锋下溜走;他已不再年轻,他眼角布满了皱纹,每一条皱纹都蓄满了他生命中的忧患和不幸,只有他的眼睛却是年轻的。
这是双奇异的眼睛,竟仿佛是碧绿色的,仿佛春风吹动的柳枝,温柔而灵活,又仿佛夏日阳光下的海水,充满了令人愉快的活力;突然这双眼睛定住了,李寻欢的耳朵动了动,他听到了沈隆所唱的歌。
“好曲子,痴情换得一生泪影,这说的何尝不是我么?”于是他掀开车帘,对那名满面虬髯,目光就如鸷鹰般锐利的大汉说道,“再快些。”
铁传甲没有听到沈隆的歌声,不过李寻欢说什么他都不会反对,更何况这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而已,“天已快黑了,前面的路还很远,是应该快些。”
很快李寻欢就发现车辙旁突兀地出现了一行足印,他没有看到脚印的来处,就好像有人从天上掉下来落到了这里一般;每一个脚印的深浅完全一致,脚印和脚印之间的距离也一样,就像是有人用刀子刻出来的一般。
铁传甲不仅有些担心,他已经看出脚印主人的武功肯定不是自己能比的,他忍不住回头提醒,“少爷。”
“没事,那些蝇营狗苟之辈可唱不出这么豪气的歌来,多年不回中原,料想中原又出了些新的豪杰吧?”李寻欢继续让铁传甲驾车向前。
李寻欢继续雕刻,他听到歌声越来越近,对方应该已经发现了马车,但是他丝毫没有为之所动,依旧一边前行一边唱歌。
李寻欢掀起那用貂皮做成的帘子,推开窗户,他立刻就见到了走在前面的那孤独的人影;这人走得很慢,他既没有带伞,也没有戴帽子,但雪花却从未落在他身上,他那件单薄而又奇怪的衣服竟然一点儿也没有湿。
整个人有股子说不出来的潇洒,李寻欢正要开口,那人却突然回过头来,“你知道道心种魔大法么?”
也不知道进入这个世界是什么时候?要是早一些的话,那就简单了,李寻欢之所以放弃林诗音,是因为龙啸云重病,他对李寻欢有救命之恩,李寻欢不忍心看到龙啸云憔悴致死,故而做出了让步,但是只要沈隆去了,龙啸云怕是想死都难,这个问题自然就解决了。
可要是在原著开始之后再进去呢?那就有点难了,那时候龙啸云和林诗音早已结婚,在归云庄生活多年,连龙小云都那么大了。
到底该怎么完成这个任务才好呢?沈隆洗漱完毕回到自己的卧室里,让白泽帮他把原著调出来飞速浏览一番,然后又找出许多穿越到《小李飞刀》世界的网络小说,想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灵感。
这一看可谓是大开眼界,窝草,王动你觉得林仙儿太脏了不碰她就是,为啥让她给你那啥捏?还有你一个十三四岁的小萝莉,就把九阳神功和降龙十八掌练得这么威猛了,直接吊打天机老人、上官金虹,就不怕到时候长喉结长胡子么?
喂喂喂,这个脑洞也太牛逼了吧?百分百被动空手接白刃是什么鬼?哦,你拿出剑一挥,只要喊谁的名字,谁就得跑过来空手接白刃,这也太赖了吧?
在下服了,你们这些人的脑洞实在是太大了,我有点扛不住了,你们简直都是秀儿,都是***,都是造化钟神秀啊!怪不得你们能成神呢,一般人和你们根本不能比,不能比。
不过这些书看起来还真有意思啊,沈隆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看得过瘾了甚至还打赏了一些盟主、白银大萌什么的,反正现在也有钱了,既然看得高兴也该打赏下,这样才好鼓励作者更好的写作么,毕竟作者也是要恰饭的,吃得饱了才有力气码字么。
刷了两天网文,沈隆做好了进入的准备,一道白光闪过,他顿时觉得温度降低了不少,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
沈隆如今已经从西北小城温暖的春天来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方塞外,放眼望去四周全无人烟,唯有北风怒号、大雪飘飞,让他想起了自己在《闯关东》世界的岁月,沈隆已经猜到这是什么地方了,所以他并没有乘坐筋斗云离开。
而是沿着几乎已经被大雪掩埋的道路前进,随手从空间里拿出一瓶二锅头打开喝了一口,酒液入喉犹如一道火线从咽喉烧到胃部,整个人都暖和起来,一时间豪气顿生,忍不住唱起了另一部武侠作品中的主题曲。
“寒风萧萧,飞雪飘零,长路漫漫,踏歌而行;回首~望星辰,往事~如烟云,犹记别离时,徒留雪中情~雪中情,雪中情,雪中梦未醒,痴情换得一生泪影……”歌声在大雪中飘扬,一直传向远方。
在沈隆身后,一辆马车自北而来,滚动的车轮碾碎了地上的冰雪,却碾不碎天地间的寂寞;李寻欢打了一个哈欠,将两条长腿在柔软的貂皮上尽量伸直,车箱里虽然很温暖很舒服,但这段旅途实在太长,太寂寞,他不但已觉得疲倦,而且觉得很厌恶,他平生厌恶的就是寂寞,但他却偏偏时常与寂寞为伍。
人生本就充满了矛盾,任何人都无可奈何,李寻欢叹了口气,自角落中摸出了个酒瓶,他大口的喝着酒时,也大声地咳嗽起来,不停的咳嗽使得他苍白的脸上,泛起一种病态的嫣红,就仿佛地狱中的火焰,正在焚烧着他的肉体与灵魂。
酒瓶空了,他就拿起把小刀,开始雕刻一个人像,刀锋薄而锋锐,他的手指修长而有力;这是个女人的人像,在他纯熟的手法下,这人像的轮廓和线条看来是那么柔和而优美,看来就象是活的。
他不但给了她动人的线条,也给了她生命和灵魂,只因他的生命和灵魂已悄悄地自刀锋下溜走;他已不再年轻,他眼角布满了皱纹,每一条皱纹都蓄满了他生命中的忧患和不幸,只有他的眼睛却是年轻的。
这是双奇异的眼睛,竟仿佛是碧绿色的,仿佛春风吹动的柳枝,温柔而灵活,又仿佛夏日阳光下的海水,充满了令人愉快的活力;突然这双眼睛定住了,李寻欢的耳朵动了动,他听到了沈隆所唱的歌。
“好曲子,痴情换得一生泪影,这说的何尝不是我么?”于是他掀开车帘,对那名满面虬髯,目光就如鸷鹰般锐利的大汉说道,“再快些。”
铁传甲没有听到沈隆的歌声,不过李寻欢说什么他都不会反对,更何况这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而已,“天已快黑了,前面的路还很远,是应该快些。”
很快李寻欢就发现车辙旁突兀地出现了一行足印,他没有看到脚印的来处,就好像有人从天上掉下来落到了这里一般;每一个脚印的深浅完全一致,脚印和脚印之间的距离也一样,就像是有人用刀子刻出来的一般。
铁传甲不仅有些担心,他已经看出脚印主人的武功肯定不是自己能比的,他忍不住回头提醒,“少爷。”
“没事,那些蝇营狗苟之辈可唱不出这么豪气的歌来,多年不回中原,料想中原又出了些新的豪杰吧?”李寻欢继续让铁传甲驾车向前。
李寻欢继续雕刻,他听到歌声越来越近,对方应该已经发现了马车,但是他丝毫没有为之所动,依旧一边前行一边唱歌。
李寻欢掀起那用貂皮做成的帘子,推开窗户,他立刻就见到了走在前面的那孤独的人影;这人走得很慢,他既没有带伞,也没有戴帽子,但雪花却从未落在他身上,他那件单薄而又奇怪的衣服竟然一点儿也没有湿。
整个人有股子说不出来的潇洒,李寻欢正要开口,那人却突然回过头来,“你知道道心种魔大法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