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使用的力气都太大了,加百列猝不及防,被那杆铁枪扎了个对穿,从身后刺穿有近一米。加百列身中一枪,刚要暴怒,脸上又换上笑容,伸手抽下枪来,身上的伤口瞬间长好。

    看的方奇目瞪口呆:“卖糕的,这膏药用的太好了,哪买嘀?”

    加百列并没有答理他,一手捉住大铁枪的枪头对着陶芬的肚皮正要刺下去,将巴尼释放出来,可是就在她将要动手时却愣住了,拿着那杆枪放在眼前仔细看了半天,顿时怒不可遏:“八嘎!混蛋!法克!去死吧!”拿着铁枪对着方奇便投掷过去。

    神仙发怒,方奇得遭殃。他可不敢硬接疾飞而来的大枪,那股力量实在太大了,他可扛不住。一闪身瞬移出几十米,那枪夹杂着撼天动地的力量飞出去,将大门撞倒飞出去,也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

    方奇心疼的直跺脚:“啊呀,我的宝石!”他还没能站稳当,身边的一排排座位便像积木似的哗啦啦一排排倒下去,紧接着地上的石板也好像钻进只野猪那么大的地老鼠在地下乱拱,拱的石板块块翘起。

    方奇给闹的像热锅上的蚂蚁乱蹦乱跳,忽然就觉得喉头一紧,紧接着身子便飞到天花板上,又摔下来撞在石板上,再次被拎起来紧紧顶在墙壁上。

    加百列身子还站在陶芬向前,但是方奇看她那张脸就好像站在自已眼前。即使她发怒,她仍然是一幅人畜无害的笑脸,一字一顿问:“别跟我玩花招,枪在哪儿?”

    方奇鼻血都流出来了,脚还不沾地,脖子被人掐着,这日子可不好过。咳嗽了几声,喘了几口粗气:“你说,咱们无冤无仇的,你干嘛这么跟我过不去啊。”

    加百列给他气乐了:“不要脸也能说出不要脸的道道来,你是东方人,为什么要跑到西方来?你来了也就来了,还存心坏我的事儿,你到底想弄哪样?”

    方奇咳嗽了几声:“拜托,我只是想瞎逛逛嘛,世界旅游嘛,没想到来了就被人欺负了。”

    加百列真想抽他两个大耳光,不过她是大天使,自然不能跟一般人见识,强忍住怒气:“别跟我墨迹,说,朗基努斯枪弄哪去了?”方奇朝外面看:“好东西让你给扔了,这也怪我咯。”

    加百列放下方奇,那只手朝着枪飞去的方向一招,枪又飞回来牢牢地拿在手里,这回她终于看清楚,确实就是那把朗基努斯枪!

    她正要走,忽然方奇叫起来:“嗳,别走啊,俺有话要说!”

    加百列扭过脸来,仍然是笑面虎的模样,可就是这张圣洁的脸,将要颠覆了整个人神鬼三界的约束。

    “咳……是这哈,丑话跟你说在前面,我已经跟你们大佬见过面,你懂嘀。另外,你勾搭人家小屁孩子,人家嘀耙耙找来了。”见加百列不耐烦他,扭头又要去刺陶芬忙说:“慢着,我已经跟莉莉丝说过你的事,莉莉丝你总该知道吧。”

    加百列一愣,脸上又浮现出笑容:“你就是跟莉莉丝是朋友,那又如何?”

    方奇十分严肃地样子:“是这,我已经把枪修炼成了神器,而不是魔器,是以你主的名义修炼的,这个你总该懂的吧。”

    加百列怒了:“你有完没完?滚!”

    一股烈风直吹过来,吹的整个教堂里的板凳椅子和石板狂卷乱风,方奇的假胡子假眉毛假脸皮和穿在外面的当地人服装都给吹成碎片,可是他整个人却是纹丝没动。

    加百列虽然诧异不已,不过念他是个半人半神的古怪家伙,也不太在意。再次举起朗基努斯枪朝着陶芬的肚子上扎下去,就在那枪即将扎在陶芬肚子上时,四周突然静止,飞起的椅子石板全停留在空中。

    方奇和苗苗心中狂喜:难道是他们炼化的命运之矛终于炼成神器了吗?可是又觉得不太对劲,虽然说矛尖上金光四射,那明显是加百列抗拒而形成的强大阻力,可是纵然是神器也不至于能使得整个时间静止吧。

    就算是能使时间静止,也不可能束缚住大天使。这是谁?俩人骇然扭过脸来,只见教堂门口缓缓走来一人,此人仍然是一幅黑涩会老大的得瑟样,两手插在口袋里,一幅浑不在乎的嘴脸。

    他走过方奇面前时一呲牙,咂咂嘴:“东方人,若论不要脸,你也算是空前绝后第一人,哈哈,不过呢,我喜欢哦。”拍拍手,看看四周,指指上面:“有点意思,你居然敢跟加百列单挑,我不服他,舅服你!”

    方奇舔舔嘴唇上的血,揉搓着手指:“老家伙,你儿子在那边,快领回家吧,别碍我的事儿。”

    路西法竖起两根手指作个剪刀手,“好啊,我先领回我的儿子,再看你俩单独打哈。”

    方奇气的要死:“嗳,老不死的……呃,我是说您才是大魔王,老而弥坚老而不死,天下你最厉害,还有,我最为佩服你的一点,你敢说真话,这样的桶子很有前途啊,哈哈哈……”

    论耍二皮脸,即使是路西法也照样懵逼。路西法陡然靠近方奇,呲出两颗大獠牙,那张脸也瞬间变成极恐怖的恶魔之脸,毒蛇般的舌头在方奇的脸上转了一圈子才收回去,旋即又变成正常模样。

    可以说,他很不能适应这个说话没个准头的东方人,他总是出乎意料,让人没法琢磨,不过他确实是喜欢。毕竟几千年来,还没有人敢在他面前如此说话。

    “东方人,我准备带个大镰刀来收割你的灵魂。可是,现在好像很不成功,算了,总有一日你会落在我的手上。哦,对了,那东西是把利器,我不希望落在犯疯牛病的川建国手里。”

    这家伙只许周官放火,却不许老百姓点灯。他可以胡作非为,却对川建国桶子拿着神器乱搞很是不爽。甚么叫大佬?这才是!霸道!威风!小马仔在他面前只有唯唯喏喏的命。

    方奇对这个老流氓佩服的五体股地,做鬼做到这个份上,也算是牛逼的金光闪闪,照耀全地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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