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可没把温锦容惊岔了气。
她慌忙拽过女儿的肩头,神色严肃地质问,“这话出口可不是开玩笑的,宫煜则他……真的不行?”
“可不是,本来以为他只是喝醉了不稳妥,宫姑姑还在他的酒里下了不少剂量的药,没想到到最后根本一点反应都没有,我都使了不少劲,他还是不行……”
所以说,傅七夕当初那些在她眼前炫耀的甜蜜全都是装出来的,还装的跟真的一样,真是惺惺作态到令人作呕。
温锦容沉默了许久,拉过她肃然叮嘱,“清清你听好了,就算以后宫煜则知道了瑶瑶的真实身份,但这件事就算过去了,你也绝对绝对不能松口,这事只能咬死了是宫煜则当初强迫的你,瑶瑶的事最多是逼走了傅七夕,而一旦你和他根本没有过任何夫妻关系的事实被知道,当年敏兰和振邦出事的原罪,你是怎么都逃不掉了,宫煜则视宫敏兰为亲生母亲,那是他的底线,他是个极度重感情的人,一旦报复,我们唐家也难以招架。”
叶盼儿听的心惊肉跳,忙点头应和,幸好叶刚说过,宫敏兰的车祸刹车他还没来得及弄,她也不算是凶手。
看到温锦容凝重的神色,她完全不怀疑,要是事情曝光,她和唐家的下场有多凄惨。
……
宫煜则带着宫乐瑶直接回了桃源,宫乐瑶哭哭嚷嚷的声音吵的整层楼都听的见。
白天宫乐瑶失踪被绑架的事周若初是知道的,宫煜则接到电话跑出去时那几乎天塌地陷的模样让她不担心都难,听见动静,一直坐在沙发上等消息的她二话不说站了起来开门出来,正好瞧见宫煜则抱着人进了门的背影。
大门没有关,宫乐瑶的哭嚷声清晰可闻。
到底一个才五岁不到的孩子,被绑架肯定吓坏了。
她叹口气,抬步想过去看看,身后的房门被打开,周晴朗探头出来,“靓妈,你要去对面吗?”
“吵到你们睡觉了吗?”周若初折回来,蹲下身抱着儿子揉了揉他的小脑袋瓜。
这么吵,宫乐瑶是恨不得把吃奶力气都使出来闹了,他和开心本就没睡着,现在更加睡不着了,不过知道宫乐瑶是被绑架,周晴朗也难得松了口,他撇了撇嘴,“算了,虽然我很讨厌宫乐瑶,不过她一个小屁孩被绑架确实挺可怕的,你去瞧瞧吧。”
儿子的懂事让周若初又心疼又动容,“你乖,妈妈很快回来。”
“妈妈!”见她起身,周晴朗难得一本正经起来,仰着小脑袋瓜认真地看着她,“你真的很喜欢对面的那个人对吗?”
小小的模样,专注的眼神,倔强起来的样子,雷打不动地坚持,周若初看晃了眼,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把小小的他和宫煜则的影子重叠了。
事到如今,宫煜则既然已经知晓了开心的身世,再想知道晴朗的也不会太久了,晴朗比开心成熟也懂事,承受能力更强,告诉他也许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怕。
“晴朗,如果妈妈说是,而且他就是你……”
“我爸爸对吗?”小小的人儿抄着一双小胳膊,翻了翻白眼,“靓妈,我等你跟我坦白从宽等了多久,你总算说出口了,再不说我都快憋出毛病了。”
周若初瞠目结舌地看着儿子,不可置信地呐呐问道,“你……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比你想的还要早,在a国的时候吧,你和苏爸第一次谈论起这个男人脸色很不好看我就特别留意了,后来我发现每次一涉及到这个男人的事,不管新闻还是财经杂志,你都会有意无意地回避,拜托,我又不是开心,一天到晚傻不拉几的,我早就猜到了。”
在a国,第一次谈论?
那时候晴朗最多才三岁出头吧,这孩子到底精明到什么程度?
周晴朗见母上大人一副惊为天人的表情,走过来拽了拽她的胳膊,“靓妈,我是小小男子汉,比你想象的还要勇敢,我是要保护你和开心的人,以后你不要瞒着我事情了好不好?你刚刚告诉了我真话,也说明你心里真的下了决定了要给对面那个男人机会了,这是你的心意,我很爱你,所以我会支持你,也会劝开心,试着一起接受宫乐瑶当我们的亲人,不过她只能是妹妹,不能比我大。”
一个才五岁不到的孩子,却远比她更加勇敢,她曾经为了一份受过伤的感情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却没想到身后的孩子早就为她筑起了城池营垒,牢牢为她盾守着,她愧颜同时也为自己的儿子骄傲着。
蹲下身,她泪雨哽咽地紧紧圈抱住小小的身躯,“好孩子,妈妈也爱你,永远永远爱你。”
“妈妈,哥哥,还有开心,你们怎么把开心忘了……”周开心抱着小熊仔,穿着白色的及膝公主睡裙,揉着惺忪的大眼眸子走出来,那软萌甜糯的模样能把人心都看化了。
周若初破涕为笑,一手一个,比抱住了全世界还要满足。
……
安抚了两个孩子进房睡觉,周若初出了门往对面而去。
宫乐瑶的哭声已经偃旗息鼓,周若初一进门就看到小小的身躯窝在沙发上搂抱着一个玩偶紧紧圈在怀里,一只手里捏着一块大大的棒棒糖。
客厅内绕了一圈没看到宫煜则的身影,倒是厨房里传出砰砰乓乓的声音。
见她进门来,宫乐瑶挂在眼角还没干透的眼泪眨眼又要泛滥出来,她张了张嘴,下一秒掀了屋顶的尖叫眼看就要爆出,就被周若初及时捂住了嘴。
她从口袋了摸索了两把,拿出来的时候开心给她的新款蝴蝶结发夹递给宫乐瑶,看到大大的眼睛泛起亮光,周若初柔声笑了,“这个送给你,不要再叫了好吗?”
宫乐瑶没说话,抬手一把抢走了她手里的发夹。
周若初松了口气,这才把手移开,“阿姨想跟你说点悄悄话,不要被爸爸听到好吗?”
“你不是阿姨,你是狐狸精。”
她慌忙拽过女儿的肩头,神色严肃地质问,“这话出口可不是开玩笑的,宫煜则他……真的不行?”
“可不是,本来以为他只是喝醉了不稳妥,宫姑姑还在他的酒里下了不少剂量的药,没想到到最后根本一点反应都没有,我都使了不少劲,他还是不行……”
所以说,傅七夕当初那些在她眼前炫耀的甜蜜全都是装出来的,还装的跟真的一样,真是惺惺作态到令人作呕。
温锦容沉默了许久,拉过她肃然叮嘱,“清清你听好了,就算以后宫煜则知道了瑶瑶的真实身份,但这件事就算过去了,你也绝对绝对不能松口,这事只能咬死了是宫煜则当初强迫的你,瑶瑶的事最多是逼走了傅七夕,而一旦你和他根本没有过任何夫妻关系的事实被知道,当年敏兰和振邦出事的原罪,你是怎么都逃不掉了,宫煜则视宫敏兰为亲生母亲,那是他的底线,他是个极度重感情的人,一旦报复,我们唐家也难以招架。”
叶盼儿听的心惊肉跳,忙点头应和,幸好叶刚说过,宫敏兰的车祸刹车他还没来得及弄,她也不算是凶手。
看到温锦容凝重的神色,她完全不怀疑,要是事情曝光,她和唐家的下场有多凄惨。
……
宫煜则带着宫乐瑶直接回了桃源,宫乐瑶哭哭嚷嚷的声音吵的整层楼都听的见。
白天宫乐瑶失踪被绑架的事周若初是知道的,宫煜则接到电话跑出去时那几乎天塌地陷的模样让她不担心都难,听见动静,一直坐在沙发上等消息的她二话不说站了起来开门出来,正好瞧见宫煜则抱着人进了门的背影。
大门没有关,宫乐瑶的哭嚷声清晰可闻。
到底一个才五岁不到的孩子,被绑架肯定吓坏了。
她叹口气,抬步想过去看看,身后的房门被打开,周晴朗探头出来,“靓妈,你要去对面吗?”
“吵到你们睡觉了吗?”周若初折回来,蹲下身抱着儿子揉了揉他的小脑袋瓜。
这么吵,宫乐瑶是恨不得把吃奶力气都使出来闹了,他和开心本就没睡着,现在更加睡不着了,不过知道宫乐瑶是被绑架,周晴朗也难得松了口,他撇了撇嘴,“算了,虽然我很讨厌宫乐瑶,不过她一个小屁孩被绑架确实挺可怕的,你去瞧瞧吧。”
儿子的懂事让周若初又心疼又动容,“你乖,妈妈很快回来。”
“妈妈!”见她起身,周晴朗难得一本正经起来,仰着小脑袋瓜认真地看着她,“你真的很喜欢对面的那个人对吗?”
小小的模样,专注的眼神,倔强起来的样子,雷打不动地坚持,周若初看晃了眼,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把小小的他和宫煜则的影子重叠了。
事到如今,宫煜则既然已经知晓了开心的身世,再想知道晴朗的也不会太久了,晴朗比开心成熟也懂事,承受能力更强,告诉他也许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怕。
“晴朗,如果妈妈说是,而且他就是你……”
“我爸爸对吗?”小小的人儿抄着一双小胳膊,翻了翻白眼,“靓妈,我等你跟我坦白从宽等了多久,你总算说出口了,再不说我都快憋出毛病了。”
周若初瞠目结舌地看着儿子,不可置信地呐呐问道,“你……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比你想的还要早,在a国的时候吧,你和苏爸第一次谈论起这个男人脸色很不好看我就特别留意了,后来我发现每次一涉及到这个男人的事,不管新闻还是财经杂志,你都会有意无意地回避,拜托,我又不是开心,一天到晚傻不拉几的,我早就猜到了。”
在a国,第一次谈论?
那时候晴朗最多才三岁出头吧,这孩子到底精明到什么程度?
周晴朗见母上大人一副惊为天人的表情,走过来拽了拽她的胳膊,“靓妈,我是小小男子汉,比你想象的还要勇敢,我是要保护你和开心的人,以后你不要瞒着我事情了好不好?你刚刚告诉了我真话,也说明你心里真的下了决定了要给对面那个男人机会了,这是你的心意,我很爱你,所以我会支持你,也会劝开心,试着一起接受宫乐瑶当我们的亲人,不过她只能是妹妹,不能比我大。”
一个才五岁不到的孩子,却远比她更加勇敢,她曾经为了一份受过伤的感情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却没想到身后的孩子早就为她筑起了城池营垒,牢牢为她盾守着,她愧颜同时也为自己的儿子骄傲着。
蹲下身,她泪雨哽咽地紧紧圈抱住小小的身躯,“好孩子,妈妈也爱你,永远永远爱你。”
“妈妈,哥哥,还有开心,你们怎么把开心忘了……”周开心抱着小熊仔,穿着白色的及膝公主睡裙,揉着惺忪的大眼眸子走出来,那软萌甜糯的模样能把人心都看化了。
周若初破涕为笑,一手一个,比抱住了全世界还要满足。
……
安抚了两个孩子进房睡觉,周若初出了门往对面而去。
宫乐瑶的哭声已经偃旗息鼓,周若初一进门就看到小小的身躯窝在沙发上搂抱着一个玩偶紧紧圈在怀里,一只手里捏着一块大大的棒棒糖。
客厅内绕了一圈没看到宫煜则的身影,倒是厨房里传出砰砰乓乓的声音。
见她进门来,宫乐瑶挂在眼角还没干透的眼泪眨眼又要泛滥出来,她张了张嘴,下一秒掀了屋顶的尖叫眼看就要爆出,就被周若初及时捂住了嘴。
她从口袋了摸索了两把,拿出来的时候开心给她的新款蝴蝶结发夹递给宫乐瑶,看到大大的眼睛泛起亮光,周若初柔声笑了,“这个送给你,不要再叫了好吗?”
宫乐瑶没说话,抬手一把抢走了她手里的发夹。
周若初松了口气,这才把手移开,“阿姨想跟你说点悄悄话,不要被爸爸听到好吗?”
“你不是阿姨,你是狐狸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