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开椅子坐下,她两手握着筷子有些狐疑的瞅着他,他怎么知道她会饿,难不成他自己饿了,顺便替她煮的?
“晚上只吃泡面,一定饿了吧?锅里还有,多吃点。”他摸了摸她的头发,在一旁坐下。
她听罢,瞬间明白过来。
王厉这个叛徒!居然实况转播!
可这会儿她却没心思闹别扭,她看着碗里的荷包蛋,腾腾的蒸汽往上飘,似乎有些模糊了她的视线。
“伤口,还疼不疼?”他在一旁询问,想起她早上被打以后的尖叫声,眉心微皱。
明雅咬了口荷包蛋,咬字不太清楚,咕咕噜噜的说:
“不疼。”
姆妈哪舍得真打她,意思意思的抽两下,还是抽在厚厚的牛仔裤上,所以一点也不疼。
卓然没再说话,静静的在一旁注视着她,屋内一时间变得格外安静,仅余下她吃面吞咽的声音,直到她将满满的一碗面吃得见底了,他这才着手收拾。
“我来,我来。”她用手背搓了搓嘴边的油渍,抢着干活。
他对她越好,她心里越愧疚,这有点像毒瘾,假如养成习惯,往后就不好戒了……
卓然没有拒绝,他笑容很淡,只是一双黑眸正紧紧的落在她的身上。
明雅三两下把厨房的里锅碗瓢盆都洗了个遍,湿着手出来,还来不及擦拭,面前便递来一杯刚泡好的热牛奶。
她勉强的笑了笑:“你把我当猪养吗?”
卓然顿了下,亲昵的蹭了蹭她的鼻子:“你太瘦了。”
明雅没再坚持,接过杯子抿了一口,记起早上姆妈的话,她问:“我昨天晚上吐了你一身?”
卓然含糊的应了一声,抱着她的腰没动。
明雅沉默下来,忍不住开口道:“你能不能别对我这么好?”
她会习惯他的好,然后再也戒不掉。
卓然若有所思的看了她半晌,轻轻开了口:“明雅,你是我孩子的母亲,我对你好难道不应该?”
多狡猾的男人,刻意忽略两人的关系,只挑最亲密的说。
明雅窒了下,没回话。
他抬手揉了揉她的发,动作轻柔的说:“洗澡睡吧,明天不是要早起吗?”
明雅错愕的抬眸,她查到张臣民的习惯,他会在周日早上八点左右打保龄球,所以她明天需要起早,但重点是他怎么知道?
卓然又笑,似乎看穿了她的心思,一脸和善的解释:
“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会自然的把对方每一个小细节收进眼底。”
所以他是经过平时的观察?
明雅略微吃惊,有些佩服此人的心细,而且……他刚才是不是拐着圈子在对她告白?
她垂下眼,目光移到他身上的睡衣,脑海中蓦然浮出自己吐在他身上的情景,他这人有洁癖,遇上酒鬼,别说堂而皇之的吐在他身上,就是握个手,这个人也会在背地里偷偷擦拭……
“对不起。”
拉开卧室的大门时,她默默的嘀咕一句,承认错误并不可耻,“我以后不会再喝酒了。”
大门随后阖上,独留下不远处的身影。
他握着她刚喝剩下的牛奶,无声的靠着墙壁,唇边突然泛出一抹笑,他把印有她唇印的地方凑到嘴边,抿了抿而后缓缓饮尽。
其实吃软不吃硬的女人要比性格柔弱的更好对付。
——
第二天张臣民像往常一样来到球馆打球,他是个保龄球爱好者,虽然年过六十,但是比起方金雄,常年运动的他身体更矫健,气色也比同辈人要好。
没有带助手,他径自在一旁坐下,听着保龄球击中瓶子的声音,享受的擦拭带来的工具。
明亮的白炽灯下,可以看清他的脸,虽然五官已经苍老,但还是能看出来年轻的时候也是个颇具气质的人。
身后传来“砰”的一声,经过多年的经验,他当然听得出那是全中的声音。
能够一球全中的人可不多,他有些好奇的转身,一道纤细的身影赫然映入眼帘。
她背对的姿势令他看不到她的脸,但是能从衣着和身材知道那是一名年轻的女人。
那女人穿着白色的运动服,头发扎成干净利落的马尾,助跑的时候头发随着身体而摆动。
张臣民挑了挑眉,搁下保龄球,恰好对方在这时转身,当一张清丽的素颜出现在面前的时候,他目光一滞。
这不是方明雅那个没教养的丫头吗?
他背过身收拾东西打算走人,这个麻烦的女人还是少招惹为好。
“张伯伯,你也来打球呐?”明雅朝他挥挥手,她觉得自己现在笑得一定跟那花儿一样。
张臣民转过身,有些认命:
“方小姐,这么巧。”
“是啊,真巧。”
她笑容满面,笑得眼睛都快眯成了一条线。
之后明雅渐渐变得忙碌了起来,她算好了时间,周一陪张老打保龄球,周二陪李老打高尔夫,何老有点麻烦,喜欢炒股,那她就想点办法拿到内幕,而后有意无意的透露,再然后是刘老、赵老、钱老,她找准了方向,逐一突破……
其实他们对她也没多大意见,只是她从前的所作所为太过“深入人心”,所以这几个老臣子对她存有偏见罢了,经过她锲而不舍,屡败屡战的进攻,终于起了点效果,至少他们对她的态度温和了许多,虽然不至于磨灭之前的印象,可好歹对她改观了不少。
正当明雅如鱼得水的时候,收到了一个包裹。
明明没有署名,但是她就知道是顾倾城寄来的。
她趁着午休没人,在办公室里把包装盒拆开,抽出填充物,看到里面有一封信,一本离婚证,还有一个巴掌大的戎盒。
她愣了下,先把信封打开。
自从那晚以后又过去了一个月,在此期间她并没有听到有关于他的任何消息,起初她以为顾倾城不愿意见她,她也就没有勉强,而当今日收到信件的时候,才明白他其实已经离开了a市。
信纸上的字迹工整圆熟,透着几分刚劲有力,虽然寥寥数笔,却已经简明扼要的表达了他的意思。
明雅一个字一个字的看着,顾倾城的用词就像他为人作风,干净利落,有时候也许会马虎大意,可绝不是磨磨唧唧拖泥带水的人。
信中的内容很少,大致是交代了他的去向。
他说他决定去纽约学习,一切从零开始的历练几年,等到他做出成绩以后就会回国继承父业,到时候他一定会长成一个更成熟,更有担当的男人。
而在信件的最后,他跟她道歉,又跟她道别,一句珍重为一切画上句点
用钢笔写出的三行字,不多,但是透过这封信,明雅脑海中却浮出了顾倾城一边写,一边揉烂纸张,然后取过新的信纸,周而复始的画面……
手上的信封突然变得无比的沉重,她有些拿不住索性放到一边。
她拿出离婚证,上面记载了两人的信息,看了眼离婚日期,她心里泛出一丝苦涩,他们不负责任的结婚,又不负责任的离婚,说到底都是任性的人。
把离婚证又搁到一边,她把戎盒取出来,精致的小盒子一打开,里面静静的躺着一枚晶莹剔透的碧玉。
翠绿的坠子入手温润细腻,手感极好。
明雅抿了抿唇,她认得这块玉,这是顾倾城一直戴在身上的,一共有两对,是老太爷传承下来,听说能够挡邪避灾。
她记得在几年前他和她说过,他哥哥有一次和朋友去爬上,谁知道失足从山上摔了下来,结果玉碎了,人倒是安好无事。
明雅当时把他的话当成故事来听,心想哪有那么邪门。
心口突然堵得慌,她留意到玉佩上多出来的坠扣,纯金打造的扣子上写了三个字:方芸夕。
很显然,顾倾城想要把这块玉赠送给她的女儿。
挡灾避险,一生平安。
鼻头突然有点酸,她搓了搓泛湿的眼睛默默的对空气道了声谢,晚上回去的时候把玉佩塞进了女儿的枕头底下。
“哪来的?”卓然不知什么时候来到她身边,微弱的灯光下,身影幽静斜长。
“顾倾城给的。”她摸摸女儿的脸,没打算隐瞒。
他似乎沉默了下,又听她说。
“听说可以辟邪。”
他失笑,轻轻握住她的手,没有拒绝。
——
距离年底的股东大会已经不到两个月,明雅靠着近期的拉拢成功得到了几名元老的支持,当然,也许她一开始是抱着拉拢的心态,可渐渐相处下来,她发现其实这些老人不过是太寂寞了。
他们的儿女都有工作,平时除了跟老朋友聚聚会,打打球,真没什么爱好,而如今有了她的陪伴,他们的脸上的笑容似乎更多了些。
可明雅也知道这些远远不够,毕竟沈宛心还有方晨这个儿子,在他没成年之前,她顺理成章的替他管理股份,所以哪怕她得到全部元老的支持,只要沈宛心不松口,她就无法进入董事会。
但是在这时,明雅想到了一个人。
——
空气中透着点海水的咸味,空旷的四周充斥着海‘浪’拍打在礁石上的声音
明雅提着水桶在沙滩上踩出一排脚印,零零散散,可很快又被迎面拍来的海浪冲平,又走了一段路,很快她找到了那道熟悉的身影。
那人坐在远处的码头上,带着草帽背对着她,身上的花衬衫显得有些花俏,但是穿在他身上却有种自然的味道,好像他就该这么穿,他比谁都适合这种吊儿郎当的风格。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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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只吃泡面,一定饿了吧?锅里还有,多吃点。”他摸了摸她的头发,在一旁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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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这会儿她却没心思闹别扭,她看着碗里的荷包蛋,腾腾的蒸汽往上飘,似乎有些模糊了她的视线。
“伤口,还疼不疼?”他在一旁询问,想起她早上被打以后的尖叫声,眉心微皱。
明雅咬了口荷包蛋,咬字不太清楚,咕咕噜噜的说:
“不疼。”
姆妈哪舍得真打她,意思意思的抽两下,还是抽在厚厚的牛仔裤上,所以一点也不疼。
卓然没再说话,静静的在一旁注视着她,屋内一时间变得格外安静,仅余下她吃面吞咽的声音,直到她将满满的一碗面吃得见底了,他这才着手收拾。
“我来,我来。”她用手背搓了搓嘴边的油渍,抢着干活。
他对她越好,她心里越愧疚,这有点像毒瘾,假如养成习惯,往后就不好戒了……
卓然没有拒绝,他笑容很淡,只是一双黑眸正紧紧的落在她的身上。
明雅三两下把厨房的里锅碗瓢盆都洗了个遍,湿着手出来,还来不及擦拭,面前便递来一杯刚泡好的热牛奶。
她勉强的笑了笑:“你把我当猪养吗?”
卓然顿了下,亲昵的蹭了蹭她的鼻子:“你太瘦了。”
明雅没再坚持,接过杯子抿了一口,记起早上姆妈的话,她问:“我昨天晚上吐了你一身?”
卓然含糊的应了一声,抱着她的腰没动。
明雅沉默下来,忍不住开口道:“你能不能别对我这么好?”
她会习惯他的好,然后再也戒不掉。
卓然若有所思的看了她半晌,轻轻开了口:“明雅,你是我孩子的母亲,我对你好难道不应该?”
多狡猾的男人,刻意忽略两人的关系,只挑最亲密的说。
明雅窒了下,没回话。
他抬手揉了揉她的发,动作轻柔的说:“洗澡睡吧,明天不是要早起吗?”
明雅错愕的抬眸,她查到张臣民的习惯,他会在周日早上八点左右打保龄球,所以她明天需要起早,但重点是他怎么知道?
卓然又笑,似乎看穿了她的心思,一脸和善的解释:
“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会自然的把对方每一个小细节收进眼底。”
所以他是经过平时的观察?
明雅略微吃惊,有些佩服此人的心细,而且……他刚才是不是拐着圈子在对她告白?
她垂下眼,目光移到他身上的睡衣,脑海中蓦然浮出自己吐在他身上的情景,他这人有洁癖,遇上酒鬼,别说堂而皇之的吐在他身上,就是握个手,这个人也会在背地里偷偷擦拭……
“对不起。”
拉开卧室的大门时,她默默的嘀咕一句,承认错误并不可耻,“我以后不会再喝酒了。”
大门随后阖上,独留下不远处的身影。
他握着她刚喝剩下的牛奶,无声的靠着墙壁,唇边突然泛出一抹笑,他把印有她唇印的地方凑到嘴边,抿了抿而后缓缓饮尽。
其实吃软不吃硬的女人要比性格柔弱的更好对付。
——
第二天张臣民像往常一样来到球馆打球,他是个保龄球爱好者,虽然年过六十,但是比起方金雄,常年运动的他身体更矫健,气色也比同辈人要好。
没有带助手,他径自在一旁坐下,听着保龄球击中瓶子的声音,享受的擦拭带来的工具。
明亮的白炽灯下,可以看清他的脸,虽然五官已经苍老,但还是能看出来年轻的时候也是个颇具气质的人。
身后传来“砰”的一声,经过多年的经验,他当然听得出那是全中的声音。
能够一球全中的人可不多,他有些好奇的转身,一道纤细的身影赫然映入眼帘。
她背对的姿势令他看不到她的脸,但是能从衣着和身材知道那是一名年轻的女人。
那女人穿着白色的运动服,头发扎成干净利落的马尾,助跑的时候头发随着身体而摆动。
张臣民挑了挑眉,搁下保龄球,恰好对方在这时转身,当一张清丽的素颜出现在面前的时候,他目光一滞。
这不是方明雅那个没教养的丫头吗?
他背过身收拾东西打算走人,这个麻烦的女人还是少招惹为好。
“张伯伯,你也来打球呐?”明雅朝他挥挥手,她觉得自己现在笑得一定跟那花儿一样。
张臣民转过身,有些认命:
“方小姐,这么巧。”
“是啊,真巧。”
她笑容满面,笑得眼睛都快眯成了一条线。
之后明雅渐渐变得忙碌了起来,她算好了时间,周一陪张老打保龄球,周二陪李老打高尔夫,何老有点麻烦,喜欢炒股,那她就想点办法拿到内幕,而后有意无意的透露,再然后是刘老、赵老、钱老,她找准了方向,逐一突破……
其实他们对她也没多大意见,只是她从前的所作所为太过“深入人心”,所以这几个老臣子对她存有偏见罢了,经过她锲而不舍,屡败屡战的进攻,终于起了点效果,至少他们对她的态度温和了许多,虽然不至于磨灭之前的印象,可好歹对她改观了不少。
正当明雅如鱼得水的时候,收到了一个包裹。
明明没有署名,但是她就知道是顾倾城寄来的。
她趁着午休没人,在办公室里把包装盒拆开,抽出填充物,看到里面有一封信,一本离婚证,还有一个巴掌大的戎盒。
她愣了下,先把信封打开。
自从那晚以后又过去了一个月,在此期间她并没有听到有关于他的任何消息,起初她以为顾倾城不愿意见她,她也就没有勉强,而当今日收到信件的时候,才明白他其实已经离开了a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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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他决定去纽约学习,一切从零开始的历练几年,等到他做出成绩以后就会回国继承父业,到时候他一定会长成一个更成熟,更有担当的男人。
而在信件的最后,他跟她道歉,又跟她道别,一句珍重为一切画上句点
用钢笔写出的三行字,不多,但是透过这封信,明雅脑海中却浮出了顾倾城一边写,一边揉烂纸张,然后取过新的信纸,周而复始的画面……
手上的信封突然变得无比的沉重,她有些拿不住索性放到一边。
她拿出离婚证,上面记载了两人的信息,看了眼离婚日期,她心里泛出一丝苦涩,他们不负责任的结婚,又不负责任的离婚,说到底都是任性的人。
把离婚证又搁到一边,她把戎盒取出来,精致的小盒子一打开,里面静静的躺着一枚晶莹剔透的碧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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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雅抿了抿唇,她认得这块玉,这是顾倾城一直戴在身上的,一共有两对,是老太爷传承下来,听说能够挡邪避灾。
她记得在几年前他和她说过,他哥哥有一次和朋友去爬上,谁知道失足从山上摔了下来,结果玉碎了,人倒是安好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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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口突然堵得慌,她留意到玉佩上多出来的坠扣,纯金打造的扣子上写了三个字:方芸夕。
很显然,顾倾城想要把这块玉赠送给她的女儿。
挡灾避险,一生平安。
鼻头突然有点酸,她搓了搓泛湿的眼睛默默的对空气道了声谢,晚上回去的时候把玉佩塞进了女儿的枕头底下。
“哪来的?”卓然不知什么时候来到她身边,微弱的灯光下,身影幽静斜长。
“顾倾城给的。”她摸摸女儿的脸,没打算隐瞒。
他似乎沉默了下,又听她说。
“听说可以辟邪。”
他失笑,轻轻握住她的手,没有拒绝。
——
距离年底的股东大会已经不到两个月,明雅靠着近期的拉拢成功得到了几名元老的支持,当然,也许她一开始是抱着拉拢的心态,可渐渐相处下来,她发现其实这些老人不过是太寂寞了。
他们的儿女都有工作,平时除了跟老朋友聚聚会,打打球,真没什么爱好,而如今有了她的陪伴,他们的脸上的笑容似乎更多了些。
可明雅也知道这些远远不够,毕竟沈宛心还有方晨这个儿子,在他没成年之前,她顺理成章的替他管理股份,所以哪怕她得到全部元老的支持,只要沈宛心不松口,她就无法进入董事会。
但是在这时,明雅想到了一个人。
——
空气中透着点海水的咸味,空旷的四周充斥着海‘浪’拍打在礁石上的声音
明雅提着水桶在沙滩上踩出一排脚印,零零散散,可很快又被迎面拍来的海浪冲平,又走了一段路,很快她找到了那道熟悉的身影。
那人坐在远处的码头上,带着草帽背对着她,身上的花衬衫显得有些花俏,但是穿在他身上却有种自然的味道,好像他就该这么穿,他比谁都适合这种吊儿郎当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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