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嗒!

    一滩大大的鸟粪整好落在崔汪的脸上。

    一只满身翠绿的鹦鹉大叫着:“畜生不如!畜生不如!”

    崔汪好悬没气晕过去,跳着脚骂道:“扁毛畜生,你敢骂我?来人给我把这畜生,射下来,射下来!”

    然而,崔耕微微摇了摇头,京兆尹的衙役们顿时就没人动弹分毫。

    笑话,一个是老上司当朝宰相扶阳王,一个是五品散官酒疯子,大家偏向哪边儿,那还用问吗?

    崔汪的脸上更挂不住了,道:“怎么的?我说话不好使了?魏少尹,你还不赶紧让你的人动手?”

    崔耕摇头道:“崔大夫慢来,这就是你的不是了。”

    “啥?我被那扁毛畜生拉了一脸,还是我的不是?你特么的讲理不讲理啊。”

    “当然是你的不是。你身为大唐五品散官,跟一个扁毛畜生计较,没了失了身份。难不成,人被狗要了一口,就要咬回去不成?那成何体统?”

    如果崔汪够聪明的话,就会回答:“人不会咬回去,但会要那狗的命!”

    但是奈何,他终日酒醉,被酒精伤了大脑,论智力比常人都大大不如,又哪有如此急智?

    宋根海趁机揶揄道:“其实崔大夫跟一个扁毛畜生计较也无不妥啊,刚才他还是畜生不如,现在就跟畜生一个样了,这岂不是大大的进步?”

    “擦!龟儿子,我打死你!”崔汪又要动手。

    魏知古见不是事,赶紧把他抱住了,道:“崔大夫,崔大夫,天大的事儿,也没您的身子骨儿重要不是?谁知道那扁毛畜生的屎尿有没有毒?你还是赶紧把脸洗了再说吧?”

    随后,又招呼道:“来人,快去带崔大夫去洗脸?”

    “是。”

    有两个衙役上来,架起崔汪就走。崔汪也乐得就坡下驴,仅仅是略微挣扎了几下而已。

    李隆基见状,也不如何气馁。说到底,崔汪只是个搭头,他真正杀招不在这。

    李隆基故作慢不经心地问道:“这只鹦鹉是哪来的?”

    杨崇义的老婆刘氏回道:“这只鹦鹉是二郎养的,平时爱若珍宝,每日里都是亲自喂食。没成想,今日冲撞了大人,万望恕罪啊!”

    所谓二郎,就是杨崇义。

    李隆基道:“好说,好说,本王总不能跟一只扁毛畜生计较。”

    然后,他迫不及待地道:“魏少尹,现在尸体已经找着,现在咱们是不是可以继续审案了?”

    “可以。”魏知古看向阎勇强,道:“阎仵作,你可查明,杨崇义是怎么死的??”

    “死者头颅为遁器所击,并无挣扎的痕迹。应该是酒醉后,被人砸死的。”

    “我那苦命的夫君啊!”刘氏闻听此言,顿时发了一声喊,哭嚎起来。

    李隆基道:“刘氏,你先莫哭,好好想想,你家有什么东西,能造成杨崇义如此伤势?”

    “呃……且容妾身看看。”

    刘氏来到杨崇义的尸身前,只是扫了一眼,就迅速扭过头去,惊叫道:“啊!我明白了!是那把紫玉斧!”

    “紫玉斧?”

    “对,就是一件玉器,做成了父子的形状,夫君珍爱得紧。万没想到,他竟会死在此斧之下啊!”

    “这么说……杨崇义是被紫玉斧砸死的?你因何认为此斧是凶器,而不是其他物品?”

    “临淄王请看!”刘氏指着杨崇义的尸身,道:“夫君受伤之处,有个月牙形的凹痕,跟紫玉斧背面图案一模一样。”

    “那把紫玉斧在哪里?”

    “呃……应该在夫君的书房内。”

    “快派人去找来。”

    由刘氏带着,京兆府的衙役前往杨崇义的书房找紫玉斧府,当然是毫无所获。

    魏知古和李隆基对视了一眼,道:“搜!把杨宅搜个底儿朝天,也得给本官把紫玉斧找出来!”

    “喏1”

    众衙役领命而去,不到一刻钟,紫玉斧就被找着了。正是在王元宝和杨素素的房间内。

    王元宝面色惨白,道:“冤枉!冤枉啊!我是被冤枉的,肯定是有人栽赃陷害!”

    杨素素也道:“夫君本性纯良,绝不会做如此丧心病狂之事,还请大人明察!”

    魏知古面色冷峻,哼了一声,道:“杨氏且慢多嘴,你也未必没有嫌疑。”

    然后,又看向王元宝道:“陷害你?别人杀了杨崇义,你就能得千万贯家财。本官就奇怪了,怎么没人陷害我呢?”

    “我……”王元宝无以自辩,一阵语塞。

    魏知古复对崔耕道:“有物证有动机,崔相,现在本官对王元宝动刑,你不反对吧?”

    废话,崔耕当然反对了。

    事实上,看到那只绿鹦鹉的时候,崔耕已经豁然开朗——王元宝是冤枉的,真正的凶手应该是杨崇义的老婆刘氏。

    原来,他是把“杨崇仁杨崇义”两兄弟一起看的,没感觉历史上有什么记载。

    但是现在,见了绿鹦鹉,再考虑“杨崇义”这个名字,他迅速想起了历史记载中的一个故事。

    话说开元年间,长安有三大富豪富可敌国,分别为王元宝杨崇义和郭万金。

    某日,杨崇义无故失踪,最后被发现是死在了一个枯井内。

    官府找不着凶手,一筹莫展,正在关键时刻,杨崇义养的鹦鹉突然发言,道:“杀家主者,刘与李也。””

    刘,不用问,就是杨崇义的老婆刘氏了,这李又是何人?

    最后,官府严加拷问,得知所谓李,就是“隔壁老李”,杨崇义的邻居李晚是也。

    李晚与刘氏私通,趁着杨崇义酒醉杀了他并抛尸。

    就这样,官府靠着一只鹦鹉破了一桩奇案。

    唐玄宗知道这事儿后,对这只鹦鹉甚敢兴趣,接入宫中,封其为“绿衣使者”。

    到了后世,人们就常以“绿衣使者”,指代鹦鹉。

    那么,本是开元年间的事儿,怎么提前了呢?这应该是自己改变了历史,引发的变化。

    原来的王元宝不知通过何种际遇,最终成为了杨崇仁的女婿,富甲天下,和刘氏没有利益上的冲突。

    现在,王元宝的儿子要过继给杨崇义。

    眼瞅着这千万贯家财和自己关系不大了,刘氏能不急眼吗?于是乎提前发动,

    另外,这里面也应该有李隆基挑拨的因素在。

    当然了,尽管知道王元宝是冤枉的,到底该如何解决,崔耕还是没啥好主意。

    道理很简单,说那只鹦鹉通了灵性了,能够指认凶手,崔耕肯定是不信的。

    鸟的脑容量就那么点,再通人性也通不到这种程度。

    事情的真相应该是:崇义临死之前,回光返照,拼死喊出了这么一句话。那鹦鹉的聪明程度远超同类,马上就学会了。

    杨崇义之所以说“杀家主者”,不说“杀我者”,就是怕人误会杀的是鹦鹉自身,说“杀家主者”就完全没有歧义了。

    但是现在,哪就那么巧,杨崇仁临死前的话,也被绿鹦鹉听见了呢?

    这可咋办?

    正在崔耕为难之际,苏安恒的声音响起,道:“崔相,魏少尹问你话呢,到底准不准动刑啊?莫非……你真想枉法不成?”

    崔耕看着苏安恒,忽然眼前一亮,想起了后世一句经典的台词儿——这草包倒是堵挡风的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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