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了解沈若初的,沈若初虽然没有明说,他却懂了沈若初的意思,觉得这孩子可怜,而大舅母又没有儿子。

    若是把连佑弄到大舅母身边养着,是一举两得的事情。

    这事儿,如果成了,对连佑,对大舅母来说,都是好事情,可是若初不知道,大舅母的儿子没了之后,大舅母如果真的想要儿子,大可以去本家保养一个。

    给陈家做养子,没有哪家是不愿意的,只要大舅母开口了,想把孩子送给大舅母做养子的,太多了。

    只是大舅母从来没有动过这个心思,她宁可让别人,骂她生不出儿子,她也不愿意动这个心思。

    大约是舍不得那个死去的孩子。

    沈若初听了司凌的话,不由微微讶然的看着厉行。

    旋即,沈若初搂着身旁的连佑,没什么温度的声音开口:“厉行,若是旁的孩子,我是不会动这个心思的,可这个孩子不一样,这么小就知道爹娘没了,不去街上做乞丐,而是去私塾种菜,学东西,知道爹娘被迁出宗祠,宁愿挨打,也要让爹娘迁回去,他能暖了大太太的心。”

    这乖巧干净的孩子,只要好好养着,哪家都可以的,在迷城不管是徐家或者陆家,再不然自己养着,也是可以的。

    她之所以动这个心思,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大太太对她不错,又出了那样的事情,遇上这个孩子,算是缘分了,如果大太太愿意养在身边,对两人来说,都是极好的事情。

    厉行看着沈若初,心中揣度着沈若初的话,沈若初的话,是有道理的,他以为她只是一时兴起,却没想到,这么短的时间,她已经考虑了这么多。

    是自己轻瞧了她。

    旋即,厉行点了点头:“你说的,都是极好的,只是我怕这事儿,大舅母那一关不好过了。”

    这是厉行提前要同沈若初说的,怕到时候,事情没有办妥沈若初心中不舒坦。

    “我知道的,你放心吧。”沈若初轻声说道。

    没有多余的话,车子再次回了陈家,到了陈家,厉行便同老爷子他们去聊天了,沈若初带着连佑回了房间。

    沈若初看着面前的连佑,拉着连佑的手问道:“你都在私塾跟着学生们学了什么?”现如今小学都是有钱有势的人读的。

    这些私塾,是给家里没钱的孩子读的,这个年纪能认得一些字,已经是不错的了。

    “学了《诗经》会背会写一些了,我要种菜,偷学的不多。”连佑半低着头,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沈若初满意的点了点头,伸手摸着连佑的头:“已经很了不起了,你去写一首你最喜欢的来,我来看看。”

    这种乖巧又懂得识文断字的孩子,大太太是一定会喜欢的,她再教一教,能留在陈家,是不成问题的。

    大太太是个很有教养的人,将来一定会把连佑教的很好。

    连佑应了一声:“好。”他原本是不怕人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见到沈若初,总觉得她有一种莫名威严,像是私塾的女先生一样,心中莫名的有些忌惮和害怕。

    连佑不过刚折回内屋,便听到佣人来说,大太太和青伶一起来了。

    沈若初没想到两人来的这样及时,她正想着这个怎么样的合适的时机,让大太太和连佑见上一面呢,没想到机会就来了。

    “若初。”这是青伶的声音。

    紧接着青伶和大太太便来了,不等沈若初说话,青伶率先开了口:“若初,表哥说你们这两日就要回迷城了,我和阿妈想让你去库房挑些礼物带回去给姑母他们,若是没有选中的,正好去街上买。”

    他们难得来绍城一回,自然是要带些东西给姑母他们的,否则会让人轻瞧了去。

    大太太斜睨了青伶一眼,上前对着沈若初说道:“这次,你们来的急,我都没有准备什么,只是从库房去选了一些东西出来,一会儿去帮我一起看看,带回去做礼物。”

    有些是给督军府准备的,有些是给沈若初家人准备的东西,给督军府准备的东西,自然不需要沈若初来看,可是给沈若初家人准备的,还是要沈若初看一看,才能妥当的。

    毕竟,送人东西,是一定要投其所好的。

    瞧着厉行对沈若初的喜欢,这亲事,是结定了。

    沈若初点了点头,感激的回道:“谢谢大太太。”

    这些日子,在陈家,大太太对她的照顾很多,她做什么也方便了许多,这些情,她都是记着的。

    青伶听了沈若初的话,忍不住别了沈若初一眼:“你跟我们还客气什么呢?”她跟沈若初相处了几天,觉得两个人还是挺合得来的。

    尤其是佩服沈若初胆大,这初来头一天就敢教训飞扬跋扈的三太太,不是一般人敢有的魄力。

    沈若初笑着点了点头,不等沈若初说话,屋里头的连佑走了出来,用的是宣纸和毛笔,这是私塾的习惯。

    现在新派的东西,都深入骨髓了,各处的小学,用的都是钢笔和草纸,只有私塾,不光要要学钢笔字,还得会毛笔字。

    连佑没想到家里还来别的人,站在那里,喊了沈若初一声:“若初姐姐。”

    沈若初朝着连佑招了招手:“过来,见过大太太,见过青伶姐姐。”

    连佑听了沈若初的话,朝着大太太和青伶走了过去,在两人面前站定。

    “大太太好,青伶姐姐好。”连佑乖巧的喊了人,这孩子不惧生,让沈若初觉得很满意的,起码在大人大事面前,不会显得小家子气。

    想来之前家里的教养就是很不错的。

    大太太看着面前的连佑,略微有些吃惊,就连青伶看着连佑的时候,也觉得有些讶然,她原是有个弟弟的,只是落水,人没了。

    那孩子走的时候,就是像眼前这个孩子这般大的,连佑的眼睛,很像自己的弟弟,清澈的没有任何的杂质。

    沈若初坐在那里,静静的观察着青伶和大太太的反应,连佑和那个孩子的岁数差不多,这个岁数,更能勾起大太太和青栀的回忆。

    “这孩子是谁呀?”青伶忍不住率先开了口,问着沈若初。

    瞧着孩子穿着虽然干干净净的,但是衣服很旧了,又有些大,显然是捡了旁人的旧衣服来穿的。

    沈若初轻声回道:“我今天回了祠堂,这是本家的一个孩子,无父无母,我觉得可怜,打算带回迷城的。”

    青伶听了,了然的点了点头,瞧着孩子甚是乖巧,也是很喜欢的,这边大太太一直打量着连佑,这一幕,全都被沈若初收进眼底。

    “连佑,把你写的《诗经》拿来我看看。”沈若初抬眼扫了一眼连佑,轻声说道。

    连佑一听,上前一步,将手里的诗经交到了沈若初手里,一旁的大太太和青伶,都是眼底带着惊讶:“他这么点儿,都会写《诗经》了,真是了不起。”

    这个年纪也不过才九岁多,能写一些字,背些诗词什么的,已经是很了不起了,要知道《诗经》的意思是很难懂的。

    沈若初朝着青伶笑了笑:“我也不知道,他说他会《诗经》,我叫他写首来看看。”

    说话的时候,沈若初拿起宣纸,看了起来,大太太和青伶也忍不住凑了过去,连佑写的是诗经中,很是经典的一首《采薇》

    讲的是一位解甲退役的征夫在返乡途中踽踽独行。道路崎岖,又饥又渴;但边关渐远,乡关渐近。

    沈若初很讶然连佑能写出这首来,她以为连佑会写些《关雎》这些常见,简单的。

    青伶眼底满是赞赏,就连大太太都满意的点了点头,沈若初看着两人的反应,微微半眯了眯眼,眼底闪过一丝算计。

    旋即,沈若初将手里的诗,丢在地上,眼底满是愤怒和严肃:“连佑,你同我说,你会诗经,可是你看看你写的,错字连篇,也不过短短的几句,写成这个样子,你还不如写首简单的诗来。”

    连佑听了沈若初的话,脸色微微一白,抬起头看了沈若初一眼,小声的嗫喏着:“我,我有些字不会写。”

    他都是跟在学堂外头偷听来的,这首,他已经背的滚瓜烂熟了,只是写起来,还是有些吃力的。

    “不会写,就说不会写,写成这个样子,是要让别人看我的笑话吗?”沈若初声音略微拔高了一些,训斥着连佑。

    一旁的青伶和大太太没想到沈若初会生气,觉得沈若初一向是脾气好的,瞧着连佑可怜的模样,多少有些心疼的。

    青伶刚想说什么劝劝沈若初,不要对一个孩子太过严苛了,这边沈若初对着连佑说道:“过来!”

    连佑抬起头,看了看沈若初,不知道沈若初要做什么,可是觉得沈若初这模样,是真的像极了私塾里头,那些女先生教学生的样子。

    连佑抿了抿唇,虽然有些害怕,还是朝着沈若初走了过去,连佑不过刚刚靠近,沈若初已经伸手拉过连佑的手,抬手打了上去,声音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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