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七蹙眉瞪眼,嫌弃的撇了撇嘴,“提前三日收完庄家,庄头不应该请吃饭庆贺一下吗?”

    庄头不以为意的呵呵一笑,“等我把客人送走,咱兄弟再痛快的喝一杯。叶候爷带着你的朋友,走吧!”

    叶子衿呆了呆,赌气似的说道,“大晚上的,城门都关了,本候就赖在这里,不走。”

    “呵呵,叶候爷可就别怪小人放狗伤人了。”

    庄头打了声尖锐的呼哨,不知从哪里跑过来几只吐着舌头呼呼喷着热气的藏獒,直把叶梨歌吓得再也顾不上矜持和摆谱了,“妈呀”一声就朝外边跑去。

    他人不聪明,就想着大家伙你好我好大家好,可怎么好好的又惹阿梨生气呢!

    罢了罢了,住旅馆还得掏银子,不是他小气,而是身无多余的银两,如果跟那几个人一起,还得自己付钱,可他真是个面上风光无限,实际穷得连内裤都紧张的穷人啊!

    眨眼间,原先还吵吵闹闹的梅园,就剩下了辰王和朱先生。朱先生眨眨眼睛,他是真搞不清楚辰王因何对这样偏僻的梅园情有独衷,可他是做下属的,没事儿还是不要惹殿下不开心为好吧!

    晚饭过后,他终于有些明白了。

    风七并未喝多少酒,只是如平时那般,安安静静的吃完了晚膳,虽说是在梅园里做着苦力活,可毕竟是辰王,对于他的待遇还是不一般的。

    起码,他每餐饭都是四菜一汤,有素有肉,搭配合宜。

    住的地方,也是单独的一个小院子,并非是如那群做工的工人般挤在一起闹哄哄的。

    还是以前生病时在梅园的小院落,偏僻却有别样的情致,风七一直住在这里,甚至于他的日常还有人打扫。

    比如说收拾屋子,比如说洗衣服打扫院落,总会有专人前来帮忙,全然不会真的如一个普通做工的那般。

    冲过澡后,风七换上了一件素白的公子衫,如墨的乌发用一条丝带简单的扎在一起。

    虽白日里在泥地里做工,可这般一捯饬,浑身上下发散出了一股别样的气质。

    “走吧!”

    朱先生怔了一下,他想问一声要去哪里,可想着王爷也不会回答他的,所幸也就没吱声。

    早知晚知都是要知道的,那就跟着走吧!

    绕过几块闲田,来至八月十五日那晚与叶梨歌共同饮酒的一处石亭。眼前的一幕让朱先生眼前一亮,“叶小姐安好!”

    叶梨歌手里拿着一颗可以发光的日光石,因为发光,反倒招来无数想要追求光明的飞蛾,“嗯,七爷身量高,麻烦你把这块石头放在灯笼中。”

    辰王微微一惊,他就总感觉这梅园中悬挂着的灯笼怎么感觉那么的不一样,可当时也没多想,敢情人家这里放的不是油也不是蜡烛,而是直接放的这种莫名的东西啊!

    “这是?”

    叶梨歌将手里的石头塞他手上,“一种可以凝聚日光的石头,除了照个明不怕引起火灾,其它也没啥用处。”

    朱先生语塞,眼底晦暗不明的望着这以前从未接触过的新事物,这样还叫没啥用处?

    风七那张面具脸上没丝毫的惊奇,见多了这梅园里的奇奇怪怪的琐碎事儿情,已经从最初的震惊中麻木了。

    此时更是亦然,接过叶梨歌手上的发着白光的石头,伸手摘下一侧的灯笼,按照要求将石头放置在灯笼中心,如此一个完如的与其它灯笼明面上看不出多少区别的崭新灯笼就闪亮登场了。

    石桌上早就安放好了精致的酒菜,一壶小酒放在桌上正静静地等待它的主人。

    风七公子伸手示意,“朱先生是客人,请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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