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的时候我的手机收到了一条信息,让我意外的是居然是司寇梓发过来的,说很感谢我今天救了她一命,明天她休息,要请我吃饭。
这种天上掉馅儿饼的好事哪有拒绝的道理,我乐颠颠的回了三个字:一定去。
当时小狐狸就躺在我的身边,所以司寇梓发来的信息她也看到了,作为一名专业的吃货,当即就表示要和我一块去。
想起她那夸张的饭量,我想拒绝,又找不到合适的理由,可要是真把人家司寇梓的一个月工资给吃没了那也不合适。
想来想去,我还是觉得这顿饭自己掏钱合适,谁让我这么倒霉,摊上小狐狸这么个缠人的主。
第二天见面的时候,哪怕我早已有了心理准备,可还是被穿着碎花长裙的司寇梓给惊艳了一把。
有句话说的好,人靠衣装马靠鞍装,穿着警服的时候,司寇梓给人的感觉更多的是英姿飒爽,尤其是她和匪徒斗智斗勇的时候更容易让人忽略她身为一介女流的事实。
没想到她穿上了长裙,立马就散发出了种窈窕淑女的气质,当然前提是她没有开口说话。
“说了请你吃饭,怎么把她也带来了?”
“怎么的,你俩又不是约会,凭什么不能让我来。”
小狐狸可是聪明的很,司寇梓语气里的不满一下就让她炸了毛,什么尴不尴尬的话直接往外狂飙,反倒是把司寇梓身上的气势给压的矮了一截。
看到她俩一见面就要掐架,我当然不能坐视不管,赶紧说了两句客套话,司寇梓恨恨的走进饭店,小狐狸也对着我不满冷哼了一声。
莫名其妙的惹了一身灰,我的好心情也差不多耗尽了,尴尬的挠挠头,带上小狐狸追上了司寇梓的脚步。
等进了司寇梓提前订好的房间,更加尴尬的事儿发生了。
因为餐桌是长方形的,只有两边一共四个座位,小狐狸自然而然的坐在了我的身旁,还刻意的把椅子往我身边靠了靠。
对面的司寇梓不知道发什么疯,也跟着把自己的位置挪了过来,非要和我们挤到一起。
一左一右都是少有的大美女,我却半点也开心不起来,因为她俩这个时候正隔着我进行一场瞪眼大战,仿佛在比谁的眼睛瞪的圆。
“要不我坐对面去,你俩好好交流?不然待会儿服务员进来看见了多不好。”
左右胳膊同时传来一阵疼痛感,我面颊一抽,乖乖闭上了嘴。
服务员果然很快就进来了,人家倒是没说什么,递来菜单后就退到一旁等着我们点餐。
司寇梓和小狐狸的瞪眼大战这才暂时停止,作为主人的司寇梓将菜单推到我面前,小狐狸毫不客气的一把抢了过去。
看着她聚精会神的在每道菜后边儿打钩,准备付钱的我眼睛都开始直抽抽了,司寇梓更是攥紧了小拳头满脸的紧张。
警察可不是什么好差事,一个月的工资也就那么点,还特别的累,有时候甚至会遇到生命危险,虽然我每次都习惯条子条子的喊,其实心里对警察还是挺尊敬的。
小狐狸现在的举动分明就是在喝我们敬爱的警察姐姐的血。
“咳咳,差不多就行了啊,咱们就三个人,点太多也吃不完。”
“就是就是,先给你说好,吃不完的菜你自己掏钱。”
我使劲儿的给小狐狸使着眼色,司寇梓也在旁边半警告半威胁的,可小狐狸却仿佛一点都没有察觉。
“好不容易出来一次,当然得吃饱点,跟着你每天只能勉强不饿。”
小狐狸说着还给了司寇梓一个挑衅的眼神,气的司寇梓牙痒痒,我可是记得上次把小狐狸喂饱整整花了我三千大洋,哀叹了声,低头瞅了瞅自己可怜巴巴的钱包。
菜很快就上了桌,司寇梓也把和小狐狸的不愉快放到了一边,这顿饭可不是单纯的感谢下救命之恩那么简单,闲聊了两句后司寇梓直接进入了正题。
她最近遇到个很棘手的案子,有个村子里的人每天都会莫名其妙的失踪一两个,就算警察安排了人手守在那边也没什么用。
要是人贩子的话那真是太疯狂了,案子的调查虽然没什么进展,但司寇梓却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那就是每天晚上那个村子都会起大风,而且是很阴冷的那种,紧挨着的隔壁村却是一点风也没有。
有一队专门研究气象的专家也到那个村子里考察过,结果不但没找到原因,反而有个实习的研究生疯掉了,嘴里一直念叨着有鬼,别人问他发生了什么,他就一个劲的傻笑。
考察被迫停止,那些专家全都打道回府,可警察却不能撤,因为村子里人口失踪的事儿还在发生。
再多的人也经不住这么折腾啊,整个村子闹得人心惶惶的,每到晚上就全都缩在家里不敢出门,扛不住压力的村民反而把那种恐惧发.泄到了警察身上,责怪他们办事不力,有人因此还举报给了省里的领导。
紧接着上面就下来了死命令,让司寇梓他们七天之内破案,否则统统卷铺盖回家,到今天为止,时间已经只剩下四天了。
要不是高寿延一家的灭门惨案,到现在司寇梓还在那个村子里蹲点。
“什么先进的技侦手段都用上了,可是一点用都没有,我怀疑是鬼怪作案。”
司寇梓凑到我耳旁小声说出了她的推论,作为一名人民警察,要是被人听到谈论鬼神,可是要挨处分的。
这么近的距离,她倒是觉得没什么,我却一下子脸红到了脖子根,一是因为那热气直接打到了我的耳垂上,弄的我有些痒痒,二是鼻子里闻到了一股淡淡的体香。
脑子里瞬间就出现了些不和谐的画面,哪还有心思琢磨司寇梓话里的意思。
等了每天也没等到我的回答,司寇梓也急了,声音抬高几个分贝问我到底帮不帮忙。
轻咳两声掩饰了自己的尴尬,我问她有什么好处,虽然作为一个守法公民有义务配合警民合作,但我同时还是一个经营着店铺的商人,出力不讨好的事儿咱可不做。
这种天上掉馅儿饼的好事哪有拒绝的道理,我乐颠颠的回了三个字:一定去。
当时小狐狸就躺在我的身边,所以司寇梓发来的信息她也看到了,作为一名专业的吃货,当即就表示要和我一块去。
想起她那夸张的饭量,我想拒绝,又找不到合适的理由,可要是真把人家司寇梓的一个月工资给吃没了那也不合适。
想来想去,我还是觉得这顿饭自己掏钱合适,谁让我这么倒霉,摊上小狐狸这么个缠人的主。
第二天见面的时候,哪怕我早已有了心理准备,可还是被穿着碎花长裙的司寇梓给惊艳了一把。
有句话说的好,人靠衣装马靠鞍装,穿着警服的时候,司寇梓给人的感觉更多的是英姿飒爽,尤其是她和匪徒斗智斗勇的时候更容易让人忽略她身为一介女流的事实。
没想到她穿上了长裙,立马就散发出了种窈窕淑女的气质,当然前提是她没有开口说话。
“说了请你吃饭,怎么把她也带来了?”
“怎么的,你俩又不是约会,凭什么不能让我来。”
小狐狸可是聪明的很,司寇梓语气里的不满一下就让她炸了毛,什么尴不尴尬的话直接往外狂飙,反倒是把司寇梓身上的气势给压的矮了一截。
看到她俩一见面就要掐架,我当然不能坐视不管,赶紧说了两句客套话,司寇梓恨恨的走进饭店,小狐狸也对着我不满冷哼了一声。
莫名其妙的惹了一身灰,我的好心情也差不多耗尽了,尴尬的挠挠头,带上小狐狸追上了司寇梓的脚步。
等进了司寇梓提前订好的房间,更加尴尬的事儿发生了。
因为餐桌是长方形的,只有两边一共四个座位,小狐狸自然而然的坐在了我的身旁,还刻意的把椅子往我身边靠了靠。
对面的司寇梓不知道发什么疯,也跟着把自己的位置挪了过来,非要和我们挤到一起。
一左一右都是少有的大美女,我却半点也开心不起来,因为她俩这个时候正隔着我进行一场瞪眼大战,仿佛在比谁的眼睛瞪的圆。
“要不我坐对面去,你俩好好交流?不然待会儿服务员进来看见了多不好。”
左右胳膊同时传来一阵疼痛感,我面颊一抽,乖乖闭上了嘴。
服务员果然很快就进来了,人家倒是没说什么,递来菜单后就退到一旁等着我们点餐。
司寇梓和小狐狸的瞪眼大战这才暂时停止,作为主人的司寇梓将菜单推到我面前,小狐狸毫不客气的一把抢了过去。
看着她聚精会神的在每道菜后边儿打钩,准备付钱的我眼睛都开始直抽抽了,司寇梓更是攥紧了小拳头满脸的紧张。
警察可不是什么好差事,一个月的工资也就那么点,还特别的累,有时候甚至会遇到生命危险,虽然我每次都习惯条子条子的喊,其实心里对警察还是挺尊敬的。
小狐狸现在的举动分明就是在喝我们敬爱的警察姐姐的血。
“咳咳,差不多就行了啊,咱们就三个人,点太多也吃不完。”
“就是就是,先给你说好,吃不完的菜你自己掏钱。”
我使劲儿的给小狐狸使着眼色,司寇梓也在旁边半警告半威胁的,可小狐狸却仿佛一点都没有察觉。
“好不容易出来一次,当然得吃饱点,跟着你每天只能勉强不饿。”
小狐狸说着还给了司寇梓一个挑衅的眼神,气的司寇梓牙痒痒,我可是记得上次把小狐狸喂饱整整花了我三千大洋,哀叹了声,低头瞅了瞅自己可怜巴巴的钱包。
菜很快就上了桌,司寇梓也把和小狐狸的不愉快放到了一边,这顿饭可不是单纯的感谢下救命之恩那么简单,闲聊了两句后司寇梓直接进入了正题。
她最近遇到个很棘手的案子,有个村子里的人每天都会莫名其妙的失踪一两个,就算警察安排了人手守在那边也没什么用。
要是人贩子的话那真是太疯狂了,案子的调查虽然没什么进展,但司寇梓却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那就是每天晚上那个村子都会起大风,而且是很阴冷的那种,紧挨着的隔壁村却是一点风也没有。
有一队专门研究气象的专家也到那个村子里考察过,结果不但没找到原因,反而有个实习的研究生疯掉了,嘴里一直念叨着有鬼,别人问他发生了什么,他就一个劲的傻笑。
考察被迫停止,那些专家全都打道回府,可警察却不能撤,因为村子里人口失踪的事儿还在发生。
再多的人也经不住这么折腾啊,整个村子闹得人心惶惶的,每到晚上就全都缩在家里不敢出门,扛不住压力的村民反而把那种恐惧发.泄到了警察身上,责怪他们办事不力,有人因此还举报给了省里的领导。
紧接着上面就下来了死命令,让司寇梓他们七天之内破案,否则统统卷铺盖回家,到今天为止,时间已经只剩下四天了。
要不是高寿延一家的灭门惨案,到现在司寇梓还在那个村子里蹲点。
“什么先进的技侦手段都用上了,可是一点用都没有,我怀疑是鬼怪作案。”
司寇梓凑到我耳旁小声说出了她的推论,作为一名人民警察,要是被人听到谈论鬼神,可是要挨处分的。
这么近的距离,她倒是觉得没什么,我却一下子脸红到了脖子根,一是因为那热气直接打到了我的耳垂上,弄的我有些痒痒,二是鼻子里闻到了一股淡淡的体香。
脑子里瞬间就出现了些不和谐的画面,哪还有心思琢磨司寇梓话里的意思。
等了每天也没等到我的回答,司寇梓也急了,声音抬高几个分贝问我到底帮不帮忙。
轻咳两声掩饰了自己的尴尬,我问她有什么好处,虽然作为一个守法公民有义务配合警民合作,但我同时还是一个经营着店铺的商人,出力不讨好的事儿咱可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