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的日一段日子,傅刚行事非常低调,忙于研究炉火和瓷胚的成分。
然而,接连实验了十几次,都以失败告终——通过配方和手段得到的成品,依然会在保存的过程中,断裂破碎。
想来想去,傅刚都想不到其中的关键所在。究竟为什么那一日就会成功呢?
最终傅刚方才断定,当时的成功一定和老头子的尸体有关。这是唯一与众不同的因素
但是,他同样需要验证这一事实——他需要尸体。
当天夜里,傅刚穿上适合夜行的黑衣黑裤,上街了。街上有不少野狗,他手起刀落,带回了两只柴狗。
然而,第二天烧制的结果也是一样,并没有生出一件成品。
傅刚想到了另外一件事情,那便是烧老头子尸骸的时候,老头子是喝过邪泉水的。
会不会是因为邪泉水的效果,才导致最终的成功呢?
想到这里,他开始重新将当时填埋的泉眼挖开。
然而,这个时候,那口泉水虽然还在,但已经变得娟细无比,好像随时都要干涸的模样。
于是,傅刚想尽了一切办法,在泉水彻底干涸之前,接出了整整两大水缸,储存起来。
有了泉水,傅刚开始了新一轮的尝试。他用一只水盆,装满了泉水,摆放在自家的院中。不多时就有不少野狗亟不可待的钻进院门,朝着这只水盆扑来,开始舔舐泉水,喝的不亦乐乎,就像是这泉水对于它们有致命的吸引力一般。
这些野狗喝完泉水之后格外亢奋,好像变得雄健起来。
然而好景不长,不到半天的时间,全都肌肉鼓胀,皮肤爆裂,化成了血肉模糊,暴亡在院落之中。这一幕情景虽然发生在了牲畜的身上,但和傅老头子死时的状况,一般无二。
傅刚搜集了这些野狗的尸骸,又一次开炉烧制。这一次,果然成功了。其中有超过六十件全都是上品,而且没有开裂的迹象。
这样的结果当然让傅刚兴奋不已。然而经过比对,这一次出炉的瓷器,和上一次成功还有不少差距的。色泽以及釉质难以比拟,如果上一次的叫做稀世珍品的话,这一次的只能够算作上上品而已。
傅刚的心中并不满足。已经到了这个份上,当然是要精益求精的。如果野狗的尸骸达不到最佳的效果,继续使用人尸的话,又会如何呢?
傅刚需要尸体来做进一步的尝试,但是,却不可能像诱捕野狗一样的,找些当地百姓做引。于是,他的心思转向了那些早已经死了的人身上。
镇南五里,有一处坟岗。镇上的很多人家,老者走后都是葬在这里的。
时间久了,这片坟岗的规模已经不小,无数的坟头突兀的矗立在那里。
傅刚的目的,就是这里。而这片坟场,是他能够最快得到人尸的地方。
盗取尸体,等于挖坟绝户,是最遭人痛恨的事情。傅刚也不想这样做,但为了实现最终的尝试,还是硬着头皮,做起了临时的盗墓贼。
然而,他做盗墓贼很不同,只要尸体,不要尸体上面的金银首饰。每当夜幕降临,傅刚便易容穿上夜行衣,前往坟场踩点。找到一处可以下手的棺椁,便用工具撬开。
如果这里面的尸骸是比较容易移动的,便直接用黑布包裹,拖到不远处的树林中掩埋。第二天的时候,再带着驴车,从树林中启走尸骸。如果尸体的腐烂已经到了难以移动的程度,就只能够再行寻找,直到找到满意的尸身为止。
说起来简单,坐起来谈何容易?大部分的尸体都是高度腐烂的,根本不能够用于尝试。想要找到一具保存完整的尸体,非常艰难。
一旦找到尸体,傅刚就会将尸体浸泡在其中一只储满泉水的大缸里面。尸体吸了泉水,再投入炉窖之中使用。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一次,终于取得了让他满意的结果。
成品之中,出现了五件珍品级别的瓷器。数量是稀少了一些,这大概便是使用活人饮水之后暴亡的尸体做引,与使用已经死去尸体的效用区别吧。
但至少,此刻的傅刚已经彻底掌握了烧制真品瓷器的诀窍。
要想得到更多更好的成品,便需要更多的人尸。
此后,傅刚想到了一个主意,干脆埋伏在坟岗不远处的山包上。只挑黄道吉日,监视那些从镇上出来的送葬队伍。出殡的尸体,一定是新亡不久的,绝对能够顺利使用。
这一日,傅刚守在坟岗周围,见到了一个大户人家,埋下了一口桐木沉香棺。对棺木略有了解的他心中一喜:能够用得起这样的棺材,想必即使尸体过了头七,也一定保存完好。当即便打定主意,一定要将棺材之中的尸体弄到手。
等到月黑风高,傅刚带着洛阳铲和刀斧工具,将这处新坟从后面挖开。不点蜡烛,抹黑撬开了棺盖。
没有想到,一阵夜风将乌云吹开了一些。借着月光,棺材里面竟然是一名二十出头的美艳女子。出殡之时,身上穿着的是绫罗绸缎,云鬓高挽,面色如雪。虽然已经死去了几天,面色苍白,但描上的红唇,依然带着几分生动。
傅刚那一年也是二十出头的年纪,却还没有婚配,头一次近距离的接触这样美艳女子,只顾盯着看,竟然忘记了棺材里面的是一具女尸。
“呼。”失神之际,忽然听到了身后不远处响起了脚步声,开的又急又快。
他情急之下,一头钻进了宽敞的沉香棺里面,将棺盖合上。因为夜色漆黑,加上打下盗洞的地方位于新坟背阴处。即使是过路之人,也多半看不到异常之处。
谁知道,片刻之后,棺盖竟然再次被人用利物撬开,从棺材外面渗进来两只干枯的大手,直接摸向了尸体的脸颊。
“该不会其他坟头里面的尸体诈尸了吧?”想到了种种坊间传闻,傅刚猛然跳了起来,一把推开这两只手掌,想要逃命。
谁知棺材外面反而传来了一声更加凄惨的嚎叫之声,随即便是重物坠地的声音。
钻出沉香棺一看,傅刚这才将一颗心放回到了肚子里面。
将手掌探进棺材里面的,并不是什么僵尸,而是另外一名黑衣人,着这一身行头,很像是盗墓贼。这样想想,事情便想通了。这名盗墓贼多半是觊觎棺材里面的金银细软,才选在此刻动手。而对方同样以为馆中诈尸,惊吓之际,昏厥了过去。
一场虚惊之后,傅刚手脚麻利,将这名盗墓贼装回到了棺材里面,继而用黑布扛起了香艳女尸,趁着夜色离开了坟场。
事后,因为这具女尸保存完好,身上的肌肉皮肤和生人相差不多,经过泉水的浸泡之后,烧制瓷器,竟然一炉里面得到了十五件珍品。
直到此刻,傅刚才算是真正的扬眉吐气,确凿的掌握了烧制这种瓷器的圈套方法。而且能够确保得到珍品,那种成就感的分量,不是语言能够形容的。
其实,如果这件事情神不知鬼不觉的过去了,傅刚此后的成命之路,一定会更加平坦。盗取尸体,烧制珍品瓷器,做名满天下的窑师。然而却不料,就在不久之后,开封府出现了另外一桩奇案。
一名行走江湖的武师,状告开封当地一位李员外,说李员外害死了他的亲生妹妹。
这名武师叫做秦海,数年前便游走中原一带,依靠武艺谋生。三年之前,他的亲生妹妹,嫁给了李员外做七房夫人。然而,等到秦海再回开封的时候,却发现妹妹已经死去。
他心有不甘,觉得妹妹死得蹊跷,便状告李员外,怀疑亲人死于非命。
其实,这个所谓的妹妹,是秦海的师妹,本来两个人是两情相悦的。因为生活疾苦,便想出了一个计谋,先行嫁给开封当地的富户李员外。等到时机允许,便卷走一笔银钱,远走高飞。
当时,这师兄妹约定三年为限,这三年的时间,秦海苦练武艺,而师妹则收集关于李家的一切信息搜刮钱财,为私奔做好万全准备。
或许是作孽之人,天地公愤。这小女子因为得宠,被其他三房夫人,生生的逼死了。这种情况,在大户人家里面不算罕见,而且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李家为了掩人耳目,当时便匆匆下葬了。
这样一来,秦海算是赔了夫人,到头来还是竹篮打水,自然十分不甘心,于是便闹出了对簿公堂这样一出戏码。
秦海怀疑师妹中毒身亡,其实只是一个幌子。他身上带着一种药粉,能够迅速的渗进尸体之中,让尸体变作寒毒。因此,可以说是志在必得,要结结实实的额一笔钱。
说起来也算是巧合中的巧合。这李员外死去的夫人小妾尸身,正是那具已经被傅刚盗走的香艳女尸。
等到开棺验尸的时候,棺盖打开。所有在场之人全都瞠目结舌,有些甚至吓得惊叫起来。
然而,接连实验了十几次,都以失败告终——通过配方和手段得到的成品,依然会在保存的过程中,断裂破碎。
想来想去,傅刚都想不到其中的关键所在。究竟为什么那一日就会成功呢?
最终傅刚方才断定,当时的成功一定和老头子的尸体有关。这是唯一与众不同的因素
但是,他同样需要验证这一事实——他需要尸体。
当天夜里,傅刚穿上适合夜行的黑衣黑裤,上街了。街上有不少野狗,他手起刀落,带回了两只柴狗。
然而,第二天烧制的结果也是一样,并没有生出一件成品。
傅刚想到了另外一件事情,那便是烧老头子尸骸的时候,老头子是喝过邪泉水的。
会不会是因为邪泉水的效果,才导致最终的成功呢?
想到这里,他开始重新将当时填埋的泉眼挖开。
然而,这个时候,那口泉水虽然还在,但已经变得娟细无比,好像随时都要干涸的模样。
于是,傅刚想尽了一切办法,在泉水彻底干涸之前,接出了整整两大水缸,储存起来。
有了泉水,傅刚开始了新一轮的尝试。他用一只水盆,装满了泉水,摆放在自家的院中。不多时就有不少野狗亟不可待的钻进院门,朝着这只水盆扑来,开始舔舐泉水,喝的不亦乐乎,就像是这泉水对于它们有致命的吸引力一般。
这些野狗喝完泉水之后格外亢奋,好像变得雄健起来。
然而好景不长,不到半天的时间,全都肌肉鼓胀,皮肤爆裂,化成了血肉模糊,暴亡在院落之中。这一幕情景虽然发生在了牲畜的身上,但和傅老头子死时的状况,一般无二。
傅刚搜集了这些野狗的尸骸,又一次开炉烧制。这一次,果然成功了。其中有超过六十件全都是上品,而且没有开裂的迹象。
这样的结果当然让傅刚兴奋不已。然而经过比对,这一次出炉的瓷器,和上一次成功还有不少差距的。色泽以及釉质难以比拟,如果上一次的叫做稀世珍品的话,这一次的只能够算作上上品而已。
傅刚的心中并不满足。已经到了这个份上,当然是要精益求精的。如果野狗的尸骸达不到最佳的效果,继续使用人尸的话,又会如何呢?
傅刚需要尸体来做进一步的尝试,但是,却不可能像诱捕野狗一样的,找些当地百姓做引。于是,他的心思转向了那些早已经死了的人身上。
镇南五里,有一处坟岗。镇上的很多人家,老者走后都是葬在这里的。
时间久了,这片坟岗的规模已经不小,无数的坟头突兀的矗立在那里。
傅刚的目的,就是这里。而这片坟场,是他能够最快得到人尸的地方。
盗取尸体,等于挖坟绝户,是最遭人痛恨的事情。傅刚也不想这样做,但为了实现最终的尝试,还是硬着头皮,做起了临时的盗墓贼。
然而,他做盗墓贼很不同,只要尸体,不要尸体上面的金银首饰。每当夜幕降临,傅刚便易容穿上夜行衣,前往坟场踩点。找到一处可以下手的棺椁,便用工具撬开。
如果这里面的尸骸是比较容易移动的,便直接用黑布包裹,拖到不远处的树林中掩埋。第二天的时候,再带着驴车,从树林中启走尸骸。如果尸体的腐烂已经到了难以移动的程度,就只能够再行寻找,直到找到满意的尸身为止。
说起来简单,坐起来谈何容易?大部分的尸体都是高度腐烂的,根本不能够用于尝试。想要找到一具保存完整的尸体,非常艰难。
一旦找到尸体,傅刚就会将尸体浸泡在其中一只储满泉水的大缸里面。尸体吸了泉水,再投入炉窖之中使用。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一次,终于取得了让他满意的结果。
成品之中,出现了五件珍品级别的瓷器。数量是稀少了一些,这大概便是使用活人饮水之后暴亡的尸体做引,与使用已经死去尸体的效用区别吧。
但至少,此刻的傅刚已经彻底掌握了烧制真品瓷器的诀窍。
要想得到更多更好的成品,便需要更多的人尸。
此后,傅刚想到了一个主意,干脆埋伏在坟岗不远处的山包上。只挑黄道吉日,监视那些从镇上出来的送葬队伍。出殡的尸体,一定是新亡不久的,绝对能够顺利使用。
这一日,傅刚守在坟岗周围,见到了一个大户人家,埋下了一口桐木沉香棺。对棺木略有了解的他心中一喜:能够用得起这样的棺材,想必即使尸体过了头七,也一定保存完好。当即便打定主意,一定要将棺材之中的尸体弄到手。
等到月黑风高,傅刚带着洛阳铲和刀斧工具,将这处新坟从后面挖开。不点蜡烛,抹黑撬开了棺盖。
没有想到,一阵夜风将乌云吹开了一些。借着月光,棺材里面竟然是一名二十出头的美艳女子。出殡之时,身上穿着的是绫罗绸缎,云鬓高挽,面色如雪。虽然已经死去了几天,面色苍白,但描上的红唇,依然带着几分生动。
傅刚那一年也是二十出头的年纪,却还没有婚配,头一次近距离的接触这样美艳女子,只顾盯着看,竟然忘记了棺材里面的是一具女尸。
“呼。”失神之际,忽然听到了身后不远处响起了脚步声,开的又急又快。
他情急之下,一头钻进了宽敞的沉香棺里面,将棺盖合上。因为夜色漆黑,加上打下盗洞的地方位于新坟背阴处。即使是过路之人,也多半看不到异常之处。
谁知道,片刻之后,棺盖竟然再次被人用利物撬开,从棺材外面渗进来两只干枯的大手,直接摸向了尸体的脸颊。
“该不会其他坟头里面的尸体诈尸了吧?”想到了种种坊间传闻,傅刚猛然跳了起来,一把推开这两只手掌,想要逃命。
谁知棺材外面反而传来了一声更加凄惨的嚎叫之声,随即便是重物坠地的声音。
钻出沉香棺一看,傅刚这才将一颗心放回到了肚子里面。
将手掌探进棺材里面的,并不是什么僵尸,而是另外一名黑衣人,着这一身行头,很像是盗墓贼。这样想想,事情便想通了。这名盗墓贼多半是觊觎棺材里面的金银细软,才选在此刻动手。而对方同样以为馆中诈尸,惊吓之际,昏厥了过去。
一场虚惊之后,傅刚手脚麻利,将这名盗墓贼装回到了棺材里面,继而用黑布扛起了香艳女尸,趁着夜色离开了坟场。
事后,因为这具女尸保存完好,身上的肌肉皮肤和生人相差不多,经过泉水的浸泡之后,烧制瓷器,竟然一炉里面得到了十五件珍品。
直到此刻,傅刚才算是真正的扬眉吐气,确凿的掌握了烧制这种瓷器的圈套方法。而且能够确保得到珍品,那种成就感的分量,不是语言能够形容的。
其实,如果这件事情神不知鬼不觉的过去了,傅刚此后的成命之路,一定会更加平坦。盗取尸体,烧制珍品瓷器,做名满天下的窑师。然而却不料,就在不久之后,开封府出现了另外一桩奇案。
一名行走江湖的武师,状告开封当地一位李员外,说李员外害死了他的亲生妹妹。
这名武师叫做秦海,数年前便游走中原一带,依靠武艺谋生。三年之前,他的亲生妹妹,嫁给了李员外做七房夫人。然而,等到秦海再回开封的时候,却发现妹妹已经死去。
他心有不甘,觉得妹妹死得蹊跷,便状告李员外,怀疑亲人死于非命。
其实,这个所谓的妹妹,是秦海的师妹,本来两个人是两情相悦的。因为生活疾苦,便想出了一个计谋,先行嫁给开封当地的富户李员外。等到时机允许,便卷走一笔银钱,远走高飞。
当时,这师兄妹约定三年为限,这三年的时间,秦海苦练武艺,而师妹则收集关于李家的一切信息搜刮钱财,为私奔做好万全准备。
或许是作孽之人,天地公愤。这小女子因为得宠,被其他三房夫人,生生的逼死了。这种情况,在大户人家里面不算罕见,而且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李家为了掩人耳目,当时便匆匆下葬了。
这样一来,秦海算是赔了夫人,到头来还是竹篮打水,自然十分不甘心,于是便闹出了对簿公堂这样一出戏码。
秦海怀疑师妹中毒身亡,其实只是一个幌子。他身上带着一种药粉,能够迅速的渗进尸体之中,让尸体变作寒毒。因此,可以说是志在必得,要结结实实的额一笔钱。
说起来也算是巧合中的巧合。这李员外死去的夫人小妾尸身,正是那具已经被傅刚盗走的香艳女尸。
等到开棺验尸的时候,棺盖打开。所有在场之人全都瞠目结舌,有些甚至吓得惊叫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