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吼!”十五日后的一天清晨,鸭头绿废墟处传出一声巨吼,紧接着的就是一阵土木乱飞。
如来宛若一辆推土机般,强行从废墟底下冲了上来,摇头晃脑地清理身上沾染的灰尘。
它恢复的很快,脖颈处那被老板抓下的鳞片,已重新长出新鳞来,只是较之其他地方,颜色更浅一些。
“嗯~”叶草也从地窖里钻了出来,因多日不见阳光,甫一照见不免有些刺眼,故而以手遮额,阻挡阳光。
十五日地窖修行,叶草不仅疗养好了伤势,而且还借机突破至辟谷之境,法力较之先前更为充沛。
按照《饕餮功法》上对于剑丸运用的境界,叶草勉强能达到‘成丝’的程度。
也不知是巧合还是怎的,饕餮功法的本命法宝竟也是剑丸,其将法宝运用的境界分为如下四个境界。
第一境,出洞;第二境:成丝;第三境:结网;第四境:收网。
“如来,启程吧。”简单的适应亮度之后,叶草坐在如拉背上,继续往前头走。
叶草虽然需要找个足够安静的地方修炼,可鸭头绿地窖里就算有再多的菜,也不够他吃的,必须得到一个大城去。
行了大约半日时间,叶草看到了一座城,此城名‘飞狐’,算是中等城池,若能在其中买一处院子,然后雇上些仆人,倒勉强能满足他的需求。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嗝—”城头上有人在吟诗,末了还打了一个响亮的酒嗝,此诗满是洒脱之意,叶草不免转头看去。
竟发现吟诗者是一位邋遢的乞丐,而最古怪的是,这乞丐还有仆人!在旁边战战兢兢伺候着。见得叶草朝这边看过来,那仆人先是一愣,接着憨憨一笑,看上去老实巴交的。
叶草鬼使神差地,向仆人微微点头,而后驾驭如来入了城中。
“客官,旅途辛苦,来小店吃点东西吧。”沿街有一酒馆老板招呼叶草。
“我这伙计饿了,将之喂饱了。我的话,随意弄些酒菜便是。”叶草对老板道。
“您放心,保管安排的妥妥当当。”店老板热情地将叶草请进店来,店小二都不用吩咐,就下去报菜了。
都不用犹豫,像叶草这等样的人,自然是哪个贵上哪个来,都不怕他赖账,就单单那坐骑已然是价值连城了。
我滴个乖乖,就这头异兽,比澹台城主家的少爷坐骑威武太多,往那一站又有哪个敢靠近,还是自家老板胆大,敢招呼这位爷。
嗨,所以说他是老板,我是店小二。胆子小啊,可发不了财。
店小二自嘲一番,来到后头给厨师报了一段贯口,烧花鸭、烧子鹅、卤煮卤鸭酱鸡腊肉、松花小肚香肠……差点没被胖大厨一刀给剁了。
“公子是头回来我们飞狐城吧?”老板是个健谈的,一边为叶草斟茶,一边如是问道。
“确实。”叶草点头并不拒人千里之外,刚好顺着他的话头,打问一下城中哪里有院子出售,如果可以的话,便在这城里住下。
赵勾再强,也不可能千里迢迢,追杀到这里来。
“那公子可得好好逛逛,咱们飞狐城有四桩怪事,其中就有一事:飞狐婊子情义重。”
“这话虽糙,但却是大实话。城里青楼勾栏少说也有七八十座,都是销金窟无底洞,老孙我年轻时候也去过几次,死要面子活受罪,差点就倾家荡产。”
“公子要是去,老孙可以推荐几家,江波楼无疑是最出名的,但是花费高,一夜没有百两金银下不来,常有达官显贵在那里喝花酒,气氛有些压抑。”
“我个人还是觉得嘉青瓶子巷好,那几家大青楼实惠不说,楼中女子也是美艳,琴棋书画可说样样精通,但是谱儿却小,决然没有江波楼的架子。”
“我认识一老兄弟,六七年前花了四十两,与个瓶子巷年轻姑娘了一宿,公子你猜怎么着,如今已经是风波楼的红牌了!”
“这要是放在古玩行当,那是妥妥的捡漏,而且还是个大漏。”
老板一说起裤裆里那玩意儿,就眉飞色舞,喋喋不休,以求跟客人拉近些距离。
“还有三桩呢?”叶草问道,老板方才可是说这飞狐城有四桩怪事的,婊子有情是一桩。
一听叶草这么问,孙老板当即来了兴致,轻轻嗓子道:“第二桩怪事,就是城正门处有一座挂剑阁,听说每到重阳节,就能听到百剑齐鸣之声,只不过我等老百姓去不了城头,不知真假。”
“第三桩事,唉—”孙老板叹气道:“咱们这飞狐城啊,男人个个小富即安,不争气。建城百年,就没有出过一个大官,依我老孙看,都是女子太美的缘故。”
“公子您想啊,家里被窝里躺着个白白嫩嫩的小媳妇,外头还有那么多青楼粉头,晚上都给折腾没气力了,白天哪有精神去跟外地人抢一官半职。”
“老板,你这可有推销的嫌疑。”叶草听得孙老板说这第三桩怪事,不免发笑,严重怀疑他兼职给青楼拉皮条。
是了,是了,飞狐城青楼大行其道,如他这般的酒楼兼客栈铺子,又能有多少生意,难怪敢招呼自己进店,这是看准了自己是腰包鼓啊。
“咳咳,”老板干咳一声,略有些不好意思,言道:“我再与您说说这第四桩怪事。应该是在二十多年前吧,城里来了个风流倜傥的剑客。当然了,比起客官您来,那是远远不如。”
“他一个剑客却不挂剑,而是高价卖了佩剑,您猜卖了多少?”孙老板略微卖了个关子道:“黄金千两,这价钱整座城的人都给惊着了。”
“后来他用卖剑的黄金,在风波楼住了整整一年,仅仅一年时间就花光了千两黄金。”
说到这里,孙老板恨的牙痒痒,心里怒骂这败家玩意儿。要是自己有这些黄金,直接买下间青楼不就得了,往后有进账不说,还能随时随地想搞就搞,岂不快活。
整理好情绪之后,孙老板继续言道:“剑客花完千两黄金后,他便做了一名画师,专门给青楼女子画像,挣了银子后就又大把花出去,起先那些大家闺秀还乐意捧场。”
“可随着那剑客容颜渐老,生意也越来越冷清,之后就被赶出了青楼,这就是我飞狐城第四桩怪事—剑客卖剑作画睡青楼。”
“说起来,公子应该配上一把剑,这样才符合公子您高贵的气质,行走江湖也用得上不是。”孙老板言道。
叶草并未搭茬,脑海中出现了一个人的身影—那个在城头吟诗的乞丐。
原来,那位传奇的剑客已经沦为乞丐。
难怪一个乞丐,竟能吟诵出“千金散尽还复来”的洒然诗句。
却不知什么什么剑,竟价值千金。
“嘎达,嘎达……”就在此时,一队人马朝着酒馆而来,孙老板见得不由得面色大变,深吸一口气。
如来宛若一辆推土机般,强行从废墟底下冲了上来,摇头晃脑地清理身上沾染的灰尘。
它恢复的很快,脖颈处那被老板抓下的鳞片,已重新长出新鳞来,只是较之其他地方,颜色更浅一些。
“嗯~”叶草也从地窖里钻了出来,因多日不见阳光,甫一照见不免有些刺眼,故而以手遮额,阻挡阳光。
十五日地窖修行,叶草不仅疗养好了伤势,而且还借机突破至辟谷之境,法力较之先前更为充沛。
按照《饕餮功法》上对于剑丸运用的境界,叶草勉强能达到‘成丝’的程度。
也不知是巧合还是怎的,饕餮功法的本命法宝竟也是剑丸,其将法宝运用的境界分为如下四个境界。
第一境,出洞;第二境:成丝;第三境:结网;第四境:收网。
“如来,启程吧。”简单的适应亮度之后,叶草坐在如拉背上,继续往前头走。
叶草虽然需要找个足够安静的地方修炼,可鸭头绿地窖里就算有再多的菜,也不够他吃的,必须得到一个大城去。
行了大约半日时间,叶草看到了一座城,此城名‘飞狐’,算是中等城池,若能在其中买一处院子,然后雇上些仆人,倒勉强能满足他的需求。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嗝—”城头上有人在吟诗,末了还打了一个响亮的酒嗝,此诗满是洒脱之意,叶草不免转头看去。
竟发现吟诗者是一位邋遢的乞丐,而最古怪的是,这乞丐还有仆人!在旁边战战兢兢伺候着。见得叶草朝这边看过来,那仆人先是一愣,接着憨憨一笑,看上去老实巴交的。
叶草鬼使神差地,向仆人微微点头,而后驾驭如来入了城中。
“客官,旅途辛苦,来小店吃点东西吧。”沿街有一酒馆老板招呼叶草。
“我这伙计饿了,将之喂饱了。我的话,随意弄些酒菜便是。”叶草对老板道。
“您放心,保管安排的妥妥当当。”店老板热情地将叶草请进店来,店小二都不用吩咐,就下去报菜了。
都不用犹豫,像叶草这等样的人,自然是哪个贵上哪个来,都不怕他赖账,就单单那坐骑已然是价值连城了。
我滴个乖乖,就这头异兽,比澹台城主家的少爷坐骑威武太多,往那一站又有哪个敢靠近,还是自家老板胆大,敢招呼这位爷。
嗨,所以说他是老板,我是店小二。胆子小啊,可发不了财。
店小二自嘲一番,来到后头给厨师报了一段贯口,烧花鸭、烧子鹅、卤煮卤鸭酱鸡腊肉、松花小肚香肠……差点没被胖大厨一刀给剁了。
“公子是头回来我们飞狐城吧?”老板是个健谈的,一边为叶草斟茶,一边如是问道。
“确实。”叶草点头并不拒人千里之外,刚好顺着他的话头,打问一下城中哪里有院子出售,如果可以的话,便在这城里住下。
赵勾再强,也不可能千里迢迢,追杀到这里来。
“那公子可得好好逛逛,咱们飞狐城有四桩怪事,其中就有一事:飞狐婊子情义重。”
“这话虽糙,但却是大实话。城里青楼勾栏少说也有七八十座,都是销金窟无底洞,老孙我年轻时候也去过几次,死要面子活受罪,差点就倾家荡产。”
“公子要是去,老孙可以推荐几家,江波楼无疑是最出名的,但是花费高,一夜没有百两金银下不来,常有达官显贵在那里喝花酒,气氛有些压抑。”
“我个人还是觉得嘉青瓶子巷好,那几家大青楼实惠不说,楼中女子也是美艳,琴棋书画可说样样精通,但是谱儿却小,决然没有江波楼的架子。”
“我认识一老兄弟,六七年前花了四十两,与个瓶子巷年轻姑娘了一宿,公子你猜怎么着,如今已经是风波楼的红牌了!”
“这要是放在古玩行当,那是妥妥的捡漏,而且还是个大漏。”
老板一说起裤裆里那玩意儿,就眉飞色舞,喋喋不休,以求跟客人拉近些距离。
“还有三桩呢?”叶草问道,老板方才可是说这飞狐城有四桩怪事的,婊子有情是一桩。
一听叶草这么问,孙老板当即来了兴致,轻轻嗓子道:“第二桩怪事,就是城正门处有一座挂剑阁,听说每到重阳节,就能听到百剑齐鸣之声,只不过我等老百姓去不了城头,不知真假。”
“第三桩事,唉—”孙老板叹气道:“咱们这飞狐城啊,男人个个小富即安,不争气。建城百年,就没有出过一个大官,依我老孙看,都是女子太美的缘故。”
“公子您想啊,家里被窝里躺着个白白嫩嫩的小媳妇,外头还有那么多青楼粉头,晚上都给折腾没气力了,白天哪有精神去跟外地人抢一官半职。”
“老板,你这可有推销的嫌疑。”叶草听得孙老板说这第三桩怪事,不免发笑,严重怀疑他兼职给青楼拉皮条。
是了,是了,飞狐城青楼大行其道,如他这般的酒楼兼客栈铺子,又能有多少生意,难怪敢招呼自己进店,这是看准了自己是腰包鼓啊。
“咳咳,”老板干咳一声,略有些不好意思,言道:“我再与您说说这第四桩怪事。应该是在二十多年前吧,城里来了个风流倜傥的剑客。当然了,比起客官您来,那是远远不如。”
“他一个剑客却不挂剑,而是高价卖了佩剑,您猜卖了多少?”孙老板略微卖了个关子道:“黄金千两,这价钱整座城的人都给惊着了。”
“后来他用卖剑的黄金,在风波楼住了整整一年,仅仅一年时间就花光了千两黄金。”
说到这里,孙老板恨的牙痒痒,心里怒骂这败家玩意儿。要是自己有这些黄金,直接买下间青楼不就得了,往后有进账不说,还能随时随地想搞就搞,岂不快活。
整理好情绪之后,孙老板继续言道:“剑客花完千两黄金后,他便做了一名画师,专门给青楼女子画像,挣了银子后就又大把花出去,起先那些大家闺秀还乐意捧场。”
“可随着那剑客容颜渐老,生意也越来越冷清,之后就被赶出了青楼,这就是我飞狐城第四桩怪事—剑客卖剑作画睡青楼。”
“说起来,公子应该配上一把剑,这样才符合公子您高贵的气质,行走江湖也用得上不是。”孙老板言道。
叶草并未搭茬,脑海中出现了一个人的身影—那个在城头吟诗的乞丐。
原来,那位传奇的剑客已经沦为乞丐。
难怪一个乞丐,竟能吟诵出“千金散尽还复来”的洒然诗句。
却不知什么什么剑,竟价值千金。
“嘎达,嘎达……”就在此时,一队人马朝着酒馆而来,孙老板见得不由得面色大变,深吸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