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个很年轻的女孩,目测比他家姿姿还小,有点瘦弱,有点矮,她苍白着脸想走,腿却挪不开。
司徒骁想起他第一次见到傅姿的样子。
那个时候,傅姿也很瘦弱,也矮矮的,走到他跟前时虽然害怕,但眼神清澈见底,也很勇敢,眼前这女孩,倒跟傅姿有些相似的地方。
司徒家极少招新,而每次招新,负责挑人的忠叔都会问天星楼的意见,眼前这女孩面生得很,她的身份就很好猜了。
不就是他那糊涂父亲领回来的‘女儿’嘛?
“救,救命。”程青华抖着腿向司徒骁求救,“大哥,救救我……”
司徒骁没有认亲的想法,他让阿东将人拎下山,跟阿东说:“忠叔现在招人越来越不讲究了,司徒家的佣人年龄可以不限制,相貌可以不要求,但连胆子都没有,是来司徒家做工的还是来享受的?阿东,你去告诉忠叔,如果他老眼昏花到实在做不动了,那就回乡下养老。”
司徒骁说完,一个眼神也没给程青华,大步就走。
司徒墨要认程青华做女儿,这事是司徒墨主动提出,不管程青华是因为什么原因答应,事实上司徒骁对程青华本人都没什么看法,然而今天她那么刚好出现在后山,这事就有点耐人寻味了。
程青华是村里来的,连高中都没去读,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他们的新京镇的镇区,父母双亡,唯一疼爱她的外婆也早早去世,刘家照顾她也是因为她愿意做刘超的老婆,平时对她也不好,动不动就打骂,这样的女孩肯定很坚强,同时也会很敏感以及胆小,程青华却在刚到司徒家的第二天就摸到后山狼窝处,要说她没有别的企图,司徒骁还真不信。
人心隔肚皮,更不要经易去考验人性,这个世界上,惟有人性,一戳就破。
阿东也当不认识程青华,他把人交给忠叔,将司徒骁的原话一字不落全转述过去,忠叔跟刘管家住一个院子,这话其实也是说给刘管家听的,刘管家多精明一个人啊,一听就知道司徒骁不愿意和程青华做一家人,有了司徒骁的态度,司徒云天是什么态度其实都不重要了。
十年前老爷子已经伤过骁爷一次,这一次,绝计不可能为了一个司徒墨的糊涂账再伤骁爷一次。
阿东他们走后,程青华才冷静下来,她问刘管家:“刘叔,我是不是不该来?”
刘管家四两拨千斤:“程小姐,我们家少爷不太好相处,但你是老爷子请回来的客人,你尽管安心在这住下,司徒家不会亏待你,更不会饿着你的。”
程青华性子也烈,回去收拾行李,带着行李去跟司徒墨道别,司徒墨还在乡下给傅姿拾遗珠,听到她要走的消息,司徒墨有些不高兴。
他是觉得自己贸然把程青华带回家有些欠缺考虑,但司徒骁他们如此不给他面子,那就让他有些下不来台了。
司徒墨说:“如果她非要回新民村给别人当童养媳,二十岁不到就生孩子做妈妈,侍候刘家全家,那我不拦着,人要作死,不思上进,我干嘛拦着不让人家实现人生愿望?如果想要成才,想要跨越阶层,那就必须得多受些委屈!”
刘管家将这些话转述给程青华,说:“程小姐,路就摆在你眼前,你自己要怎么选我们老爷都尊重你。只不过有一点,如果你今天走出了司徒家,那么也跟我们司徒家没任何关系了,以后你是落魄还是发达,都与我们司徒家无关,更不能用我们司徒家的名头在外行走,遇到不平的事,我们司徒家更不可能替你出头。”
程青华低下头。
年轻女孩的心思很好猜,程青华正处于想要面子但又没本事自立的年纪,刘管家笑了笑,道:“我们司徒家对待客人,一向尽心尽力,家里也有藏书,少夫人放了很多医书在家里,程小姐可以静下心来学习,半决赛就在一个月后,我相信程小姐很快就会到京都去的。”
程青华被说服了,本身她也不想走,她今天的确是可以憋着一股气离开司徒家,离开司徒家之后她不回新民村也不至于活不下去,但肯定天天会为了生计日夜奔忙,到那个时候,她哪里还能空得出时间学习?
倒是可以找个医馆工作,但她这种没有老师带过,又没有学历没有背景的人,去了医馆也一样要受白眼受冷遇。
同样是受冷遇,得到的却远远不及在司徒家得到的。
程青华谢过刘管家,掉头回了梅院,既然刘管家说她是司徒家的客人,那她也没必要把姿态放得太低,她越卑微就显得越小家子气,司徒墨可不会喜欢她这样。
傅姿今天继续和司徒墨一行人下乡调研,今天是去离新民村有十五公里远的太平村。
太平村也在山沟沟,去年才摘下贫困的帽子,人口也不多,才两三百户人家,不是什么大宗族聚居的地,不过整体村风看起来很让人舒服,村道不大,也就五米宽,但路面整洁,遇到的村民都笑眯眯的。
太平村和天平村离得不远,隔着一片稻田,两村的村委和卫生所就建在两个村子之间,一栋两层带个院子的房子,一楼是村委办公室和卫生所,楼上住着三名村医,三名驻村干部,装修得一般般,但敞亮敞亮的。
傅姿等人进去时,三名村医正在观看傅姿在世界医学大赛上的比赛视频,三人看得入迷,村口来了这么多人都没有发现,本来还想记录来着,哪想到视频开始眼睛就不愿意离开屏幕了,生怕眨个眼就错过了重要的步骤。
傅姿等他们看完才出声。
屏幕上的神医陡然出现在自己面前,三名村医都怀疑自己出现了幻觉,等到傅姿说是来找他们去参加医学大赛的,他们没怀疑了。
那就是幻觉!
像他们这种一天都没在医院里呆过的村医,有哪点值得傅姿大佬亲自过来请啊?
中午喝酒的时候,但凡有一碟花生米,他们也不至于会醉成这样!
司徒骁想起他第一次见到傅姿的样子。
那个时候,傅姿也很瘦弱,也矮矮的,走到他跟前时虽然害怕,但眼神清澈见底,也很勇敢,眼前这女孩,倒跟傅姿有些相似的地方。
司徒家极少招新,而每次招新,负责挑人的忠叔都会问天星楼的意见,眼前这女孩面生得很,她的身份就很好猜了。
不就是他那糊涂父亲领回来的‘女儿’嘛?
“救,救命。”程青华抖着腿向司徒骁求救,“大哥,救救我……”
司徒骁没有认亲的想法,他让阿东将人拎下山,跟阿东说:“忠叔现在招人越来越不讲究了,司徒家的佣人年龄可以不限制,相貌可以不要求,但连胆子都没有,是来司徒家做工的还是来享受的?阿东,你去告诉忠叔,如果他老眼昏花到实在做不动了,那就回乡下养老。”
司徒骁说完,一个眼神也没给程青华,大步就走。
司徒墨要认程青华做女儿,这事是司徒墨主动提出,不管程青华是因为什么原因答应,事实上司徒骁对程青华本人都没什么看法,然而今天她那么刚好出现在后山,这事就有点耐人寻味了。
程青华是村里来的,连高中都没去读,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他们的新京镇的镇区,父母双亡,唯一疼爱她的外婆也早早去世,刘家照顾她也是因为她愿意做刘超的老婆,平时对她也不好,动不动就打骂,这样的女孩肯定很坚强,同时也会很敏感以及胆小,程青华却在刚到司徒家的第二天就摸到后山狼窝处,要说她没有别的企图,司徒骁还真不信。
人心隔肚皮,更不要经易去考验人性,这个世界上,惟有人性,一戳就破。
阿东也当不认识程青华,他把人交给忠叔,将司徒骁的原话一字不落全转述过去,忠叔跟刘管家住一个院子,这话其实也是说给刘管家听的,刘管家多精明一个人啊,一听就知道司徒骁不愿意和程青华做一家人,有了司徒骁的态度,司徒云天是什么态度其实都不重要了。
十年前老爷子已经伤过骁爷一次,这一次,绝计不可能为了一个司徒墨的糊涂账再伤骁爷一次。
阿东他们走后,程青华才冷静下来,她问刘管家:“刘叔,我是不是不该来?”
刘管家四两拨千斤:“程小姐,我们家少爷不太好相处,但你是老爷子请回来的客人,你尽管安心在这住下,司徒家不会亏待你,更不会饿着你的。”
程青华性子也烈,回去收拾行李,带着行李去跟司徒墨道别,司徒墨还在乡下给傅姿拾遗珠,听到她要走的消息,司徒墨有些不高兴。
他是觉得自己贸然把程青华带回家有些欠缺考虑,但司徒骁他们如此不给他面子,那就让他有些下不来台了。
司徒墨说:“如果她非要回新民村给别人当童养媳,二十岁不到就生孩子做妈妈,侍候刘家全家,那我不拦着,人要作死,不思上进,我干嘛拦着不让人家实现人生愿望?如果想要成才,想要跨越阶层,那就必须得多受些委屈!”
刘管家将这些话转述给程青华,说:“程小姐,路就摆在你眼前,你自己要怎么选我们老爷都尊重你。只不过有一点,如果你今天走出了司徒家,那么也跟我们司徒家没任何关系了,以后你是落魄还是发达,都与我们司徒家无关,更不能用我们司徒家的名头在外行走,遇到不平的事,我们司徒家更不可能替你出头。”
程青华低下头。
年轻女孩的心思很好猜,程青华正处于想要面子但又没本事自立的年纪,刘管家笑了笑,道:“我们司徒家对待客人,一向尽心尽力,家里也有藏书,少夫人放了很多医书在家里,程小姐可以静下心来学习,半决赛就在一个月后,我相信程小姐很快就会到京都去的。”
程青华被说服了,本身她也不想走,她今天的确是可以憋着一股气离开司徒家,离开司徒家之后她不回新民村也不至于活不下去,但肯定天天会为了生计日夜奔忙,到那个时候,她哪里还能空得出时间学习?
倒是可以找个医馆工作,但她这种没有老师带过,又没有学历没有背景的人,去了医馆也一样要受白眼受冷遇。
同样是受冷遇,得到的却远远不及在司徒家得到的。
程青华谢过刘管家,掉头回了梅院,既然刘管家说她是司徒家的客人,那她也没必要把姿态放得太低,她越卑微就显得越小家子气,司徒墨可不会喜欢她这样。
傅姿今天继续和司徒墨一行人下乡调研,今天是去离新民村有十五公里远的太平村。
太平村也在山沟沟,去年才摘下贫困的帽子,人口也不多,才两三百户人家,不是什么大宗族聚居的地,不过整体村风看起来很让人舒服,村道不大,也就五米宽,但路面整洁,遇到的村民都笑眯眯的。
太平村和天平村离得不远,隔着一片稻田,两村的村委和卫生所就建在两个村子之间,一栋两层带个院子的房子,一楼是村委办公室和卫生所,楼上住着三名村医,三名驻村干部,装修得一般般,但敞亮敞亮的。
傅姿等人进去时,三名村医正在观看傅姿在世界医学大赛上的比赛视频,三人看得入迷,村口来了这么多人都没有发现,本来还想记录来着,哪想到视频开始眼睛就不愿意离开屏幕了,生怕眨个眼就错过了重要的步骤。
傅姿等他们看完才出声。
屏幕上的神医陡然出现在自己面前,三名村医都怀疑自己出现了幻觉,等到傅姿说是来找他们去参加医学大赛的,他们没怀疑了。
那就是幻觉!
像他们这种一天都没在医院里呆过的村医,有哪点值得傅姿大佬亲自过来请啊?
中午喝酒的时候,但凡有一碟花生米,他们也不至于会醉成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