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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弱者永远没有支配权。

    刚才还在柔情似水,抚摸着那根将李逵的灵魂轰炸到快成一堆碎片的棒子,确切的说,是被韩大虎取名——如意金箍棒的兵刃。

    韩大虎献宝似的有自卖自夸的卖弄他给自己收藏的武器起名字的恶俗,同时也告诉李逵,这个名字的由来:“贤弟,您看这是老哥哥最为得意的一件藏品,取名如意金箍棒。这镔铁棍,之前就是因为太素了,看着太普通。可是两头包上了铜皮之后,是否有种身价百倍的感觉,仿佛金光闪闪的金箍一般炫目?”

    “再看如意二字,只要能使用这把兵刃的人,天下哪里不能去得?”

    “自然潇洒如意!”

    ……

    可是韩大虎说什么也不明白,刚才还笑呵呵的李逵,突然变脸。而他却毫无抵抗力的被李逵的巨力夹住了脖子,就见李逵面带肃容,语气正色问:“你是猴子搬来的救兵吗?”

    ???

    韩大虎懵了,他是个人,怎么可能成为猴子的救兵,虽被夹住了脖子,让他身体拧成了一种奇怪的姿势,但还是怒道:“休要辱我,我堂堂一七尺男儿,怎么可能是畜生的同伙?”

    李逵也是心神不宁之下,说话没有表达清楚,说猴子恐怕一时间反应不过来。于是李逵换了一个问法:“承天军师吴承恩派你来的?”

    由不得李逵不受惊吓,一百零八斤,虽然和真货一万三千五百斤差的有点远,还不能变大变小。但如意金箍棒都让你整出来了,虽然是个山寨货,但你要是不说出个子丑寅卯来,小爷绝对不放心。

    ???

    韩大虎更懵逼了,脸红脖子粗地苦笑道:“贤弟,我真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

    见韩大虎也不像是哄骗的样子,李逵放开了韩大虎的脖子。他着实被吓得不轻,金箍棒都出来了,岂不是妖魔鬼怪都要跳出来,他这点功夫岂不是要成为垫底的渣渣?他在第一时间怀疑这小子和他一样,都是穿越的。可是除了金箍棒之外,这货一问三不知,许是他错怪了韩大虎。

    李逵也终于承认,这大概是个巧合。

    韩大虎面带羞涩的看了一眼李逵,怨气不敢有,也不能有。就李逵六月天似的脾气,说变就变,他也受不了啊!不过这根镔铁棍确实是韩大虎的杰作,是他一生骄傲的源泉。可惜,没有人懂得他那颗匠人之心:“不瞒贤弟说,这根镔铁棍,是老哥哥亲自打造,之后又反复打磨两年之久,才有了如今的面目。”

    “等等……”李逵奇怪的看着韩大虎,傻傻问:“是你亲自打造的?”

    【亲自】俩个字被李逵咬的特别重,他有点看不透韩大虎这家伙怎么可能闲到这等地步。一个朝廷命官,虽然小到只有九品而已的巡检使,但总算是个官吧?官体懂不懂,难道连官人的体面都不要了,躲在家里抡大锤玩?

    果然,韩大虎突然低声道:“哥哥我有点小爱好,喜欢那个啥……”随后韩大虎给了李逵一个意会的眼神。这下,李逵真的懂了,这是韩大虎在人前第一次说出心里话,本以为会丢人,却似乎没有遭受嘲讽和嘲笑的尴尬。

    只见李逵轻轻拍了拍韩大虎的肩膀道:“谁没有点特殊的爱好呢?咱们又不害人,也不算计人,就在家里消磨点时间,既陶冶了情操,又锻炼了自己。这爱好,就算是满天下说,谁又能跳出个错来?”

    知己啊!

    韩大虎眼圈微红,有种见到亲人般的激动,就差拉着李逵磕头拜把子了。

    能够把一个官员不务正业,在家里偷偷玩大锤说到关乎——情操,这么高尚的地步,韩大虎坚决认为自己有必要给李逵磕一个。他这爱好,根本就不敢对人说。他夫人倒是知道,真因为他夫人知道了韩大虎的特殊爱好,对他更看不上眼了,人长的都不说,还天天作怪,怎么可能被长相颇为清秀的韩夫人看上眼?

    当然,他岳父也知道韩大虎的特殊爱好。

    刘葆晟倒不是个小喇叭,见人就说自己家女婿偷偷在家抡大锤,可对女婿的评价低到了冰点。以至于,他另外的两个女婿讽刺韩大虎,他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由他们去了。哀莫大于心死,或许刘葆晟对韩大虎这货真的是绝望了。

    且说各方准备,李逵扛着……金箍棒一阵风似的往百丈村赶,三叔公带着村子的青壮也往回赶。

    来的时候风风火火,回去的却鸦雀无声。

    要打仗了……

    百丈村的汉子们既有紧张,又有期待,还有害怕。反正心情很复杂,没有心思拌嘴,闹腾。反倒是一个个脸色肃穆,犹如大战前的准备,气势一点点积累着,等待迸发的那一刻。

    百年来,他们甚至已经忘记了自己是军人,是军人的后代,是大唐盛世最强大的一支军队在这世上残留的火种。

    但被唤醒的那一刻,他们心中都有一股热火。

    种地,见鬼去吧!

    打猎,见鬼去吧!

    爷们要征战世界去了。

    往日喧嚣的村子,变得极其安静。唯独有一家人,仿佛散发着和整个村子格格不入的气愤。李逵的老娘去娘家探亲,自从李逵拜师成功之后,李大郎怕老娘在舅舅家受冷落,央人送了二十贯钱去舅舅家。往年舅舅家可没少接济他们家,这也是有还了往日恩情的打算。

    可是万万没想到,老娘的脑子也不知道是怎么了,突然脑子抽风带回来了一个十来岁的妮子。

    说是小儿子是个读书人了,身边少个丫鬟。李家还没有发迹,张氏却已经筹谋着要当太君了,有不得李大郎不生气。

    别说李大郎了,就连那叫小娥的丫鬟看到老李家四间房,两间房还塌了的惨状,整个人陷入了一种无法自拔的绝望之中。她似乎已经看到自己的奴仆生涯下一刻,应该是被主家带着逃难在路上……

    更让她害怕的是,她签下的契约是卖身契,也就是死契。

    大宋律法虽然明文规定,奴仆契约超过十年。反之,就是大逆不道的犯法。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人民的智慧是无穷无尽的,咱们不签奴仆契约,而是借钱。大宋私下借钱的利息为五分,黑的很,一年就是本金的六成。

    这么大一笔利息,别说十年之后了,三年之后,就没人能够还的起。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让女儿去债主家打工还钱。当然,打工的收入肯定是不足利息的增长。于是,一个终身制的家奴就诞生了。

    小娥就是这么一个倒霉蛋。

    她瞪大着懵懂的眼神,看着老李家的穷酸相,心中哀叹:“谁能想到,人牙子说的好吃好穿,当女儿家养的人家比她家都穷,说话太不负责任了。”

    她的奴仆生涯从一开始,就蒙上了一层阴影。她也是人生阅历少,人牙子的话都敢相信。这些人都坏到靠着卖人赚钱了,还能有真话?

    尤其是主家的儿子似乎看她很不顺眼,想要退货。

    小娥对此非常赞同,她也想家啊!

    没想到来了个黑黢黢的汉子,也没有正眼瞧她一眼,就做出了决定:“娘说要养,就养着吧,也就是添双筷子的事。”

    李大郎蹦跶起来,怒道:“这是个人,不是养条狗!”

    小娥气地眼圈都红了,她有种提前经历到了丫鬟悲惨生涯的觉悟。她不是狗,是人,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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