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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离宫记

    作者:苏鎏

    文案:

    本文又名《霸道总裁组团爱上我(古代版)》

    穿越成为沈贵人,头一回侍寝,皇帝掀开被子只看了她一眼,又立马盖了回去。

    “抬回去。”

    皇帝一声令下,沈贵人成了“冷”贵人。

    三年来宫里没人记得她这个人,一开始是宫女们跑了,再然后太监们也跑了。

    就在寝宫里几乎只剩她一人时,一场大火让皇帝又想起了她。

    皇帝:“你此次有功,朕要赏你。你想要什么赏赐朕都可以给你。”

    沈贵人:“臣妾想当宫女。”

    皇帝:“为何?”

    沈贵人:“按本朝律,宫女年满二十五后便可出宫。”

    皇帝皱眉不语,后悔自己话说大了。

    沈贵人斜眼看皇帝,准不准您倒是给句话啊,反正您也不碰我,您别占着毛坑不拉屎啊。

    ps:1 本文架空无考据,纯属yy之作,各朝各代的东西都有,瞎编乱造的更不少。

    2 本文男主皇帝,对此设定过敏的妹子跳坑请慎重。

    3 本文结局1vs1,he。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宫廷侯爵 宫斗

    主角:沈知薇 ┃ 配角:皇帝(凌越),傅玉和,锦绣,良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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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越成为贵人的知薇,头一回侵寝就被皇帝打回。在冷宫过了三年后,她自暴自弃,借一场大火机缘自降当宫女。岂知时来运转,皇帝突然怎么瞧她怎么顺眼,先说封嫔后说封妃,接连被拒后恨竟恨不得捧着后位求嫁。知薇突然觉得压力很大,边躲边陷入对方的柔情攻势,离宫计划频频搁置,最后终于入瓮。

    本文语言幽默风趣,行文流畅轻松,古人与现代人的思维时时撞击,是篇极有意思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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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无宠

    四月里晌午时分的日头竟晒得厉害。

    宫女锦绣抱着两匹素色的湖绸垂头丧气地往回走。她这会儿心里拔凉拔凉的,也就不觉得这日头晒了。走了几步她抬头看天,心想这人心还不如日头暖呢,一个两个尖酸刻薄的,那样子像是恨不得把她给吃了。

    她又低头看看手里的两匹湖绸,心头的愤恨只能化作一声长长的叹息。宫里就是这样的,看人下菜碟得厉害。受宠的主子人人都想巴结,不受宠的别人连正眼也不瞧一眼。

    偏偏锦绣命里没有贵人运,她侍候的主子虽不是这紫禁城里位份最低的,却是实打实最不受宠的一位。

    宫里人的眼睛都毒着呢,后宫主子们的兴衰荣辱他们全都看在眼里,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就忙着见风驶舵。她家主子刚进宫的时候也有不少人过来巴结,只是如今人走茶凉,搞得她们那偏僻到连野猫都不去的地方,都快揭不开锅了。

    日子难过啊。

    锦绣忍不住又叹了口气,想着回去要怎么跟主子交待,巴巴在内务府耗了一早上,最后却领回来这么两匹东西,这怎么能给主子拿来做衣裳呢?

    宫里嫔妃们的衣裳也是有定制的。做衣裳的布料一率由内务府分发,到时候会派针线嬷嬷去各屋给主子们量尺寸,然后赶着一趟时间一道儿做下来。

    不同品级的嫔妃一年四季的衣裳不管是数量还是用料都有讲究,低品级的不能越过高品级的,这也是约定俗成的事儿。不过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那些个受宠的嫔妃,每年皇上赏的布料都能堆满自己宫里的小库房,内务府发的那些未必入得她们的眼儿。她们平时想多做几件衣裳,只要不太过分,也没人去揪错处。

    这是受宠的,遇到不受宠的那就只能老老实实领内务府的料子回来了。其他宫里什么情况锦绣不太清楚,但她们这里她是明白的。针线嬷嬷忙得很,没空上这野地儿来,所以衣裳也得她给主子做。可就算是做也得拿匹鲜亮点的来做啊,素得跟做孝服似的,回头怎么穿出去?

    这料子,估计连良妃娘娘那儿的宫女都不会要。

    她不由又想起方才领料子的时候,秦答应身边的宫女桃红那趾高气昂的样子。秦答应位份不高,是新晋才进宫的秀女封的。她那里当然没什么自己的私料,最多也就是从前家里带来的一些,比不得宫里的。

    可她这几天正得皇上的眼儿,才入宫没几个月,皇上已经在她那儿歇了三四回了。当今圣上不好女色,一个月也不进后宫几次,有时候忙起来甚至几个月都不翻牌子。秦答应一连见了圣上好几面,那声势立马就大不一样。难怪道今日见桃花是这副张狂的模样,眼里根本容不下旁人。

    再看那些小太监们,也是一个两个地巴结着她,话说得甜丝丝的,跟不拿正眼看自己的模样简直天壤之别。

    锦绣真心气不过。心里骂她是小人得志,可细想又觉得颇为无奈。她在这儿为主子抱不平气得半死,她们家那位儿这会儿还指不定一个人怎么逍遥快活呢。

    要说活得自在,大概这宫里哪一位嫔妃都比不上自家这位主子了。

    锦绣抱着两匹湖绸进了落月轩的大门,往正厅里瞅了瞅没见主子的身影,心知她肯定在后院那片地里忙活着,就把衣料放下,转身去到后院。

    果然不出她所料,她刚踏进后院,就见主子正蹲在一片地里。她手里似乎拿着点东西,听见动静就转过身来。

    此时正是一日内日头最盛的时候,主子这么一转身脸上带着满满的笑意,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格外明艳动人。看得锦绣心头一动。

    她总觉得当今圣上眼神一定不大好,这么漂亮的贵人竟也不宠幸,还给扔到这偏僻荒凉的处所来熬日子。

    以锦绣的见识,她不敢说她们家主子是宫里娘娘中头一位的,但至少也是排前三的。这还是主子穿着家常的素服,脸上不施一点脂粉,头上也没带几件首饰的情况下。若再打扮打扮……

    身为女子的锦绣都有点心神不宁了。

    她只能忽略主子这张漂亮过头的脸,上前去请罪:“奴婢没办好差使,请主子恕罪。”

    “怎么,没领到东西?我早劝过你了,何必走这一趟,白费时间罢了。”沈知薇手里拿着刚从地里拔出的萝卜,一抹头上的汗珠儿,笑着道,“午膳可一道领回来了?”

    锦绣表情一滞,又想行礼请罪,知薇赶紧拦住她:“行了行了,自家院里没这么多规矩。没领便没领吧,中午咱们自己做些吃的。刚出地儿的萝卜,还鲜嫩着呢,回头把小路子送来的腊肉切一块下来一道儿炒,可比膳房那些寡淡的菜有滋味多了。”

    锦绣听了知薇的安抚,心里的苦涩更甚了。她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了知薇。

    宫里的饭菜用料都是最好的,做法也考究,怎么可能不好吃呢?只不过落月轩不受宠,太监们也变着法儿地作践她们,给的饭菜都是最次的。落月轩离膳房又远,来回一趟得一个时辰。再好的饭菜提回来也凉得没法儿吃了。

    看着知薇手里那根水灵灵的萝卜,锦绣勉强挤出一点笑。从没听说过哪朝哪代的宫妃还得自己种菜养活自己的。这要是传出去,真可以算得上一大笑闻了。日子过到这般艰难,真是连寻常百姓家都不如了。

    锦绣知道,宫里的女人,不管有宠无宠,日子都是难过的。那些受宠的嫔妃尚且得想尽法子争宠献媚,日日如在油锅里煎熬一般,生怕哪天一觉醒来好不容易争来的恩宠就没了。更别说不怎么受宠的了,那日子都不能用“熬”这个字来形容了。而像自家主子这样入宫后一次也未承宠的,那可真是被人踩进泥里都不为过了。

    锦绣不为自己难过。她反正是有后路的人。当宫女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今年都快二十二了,再熬个两三年就能放出宫配人了。甭管配的人是好是孬,好歹这日子能过得下去。可她家主子怎么办,眼看着跟自己一般大的人儿,就要一辈子在这宫里寂寞到老死吗?

    一想到这个锦绣就止不住地叹气。偏偏这位主子丝毫没有危机感,还在为她爱不爱吃萝卜这个事儿纠结个没完。都火烧眉毛了,她老人家怎么还有心思折腾这些玩意儿呢?

    所以一吃过饭,锦绣就把那两匹湖绸拿出来堆在知薇面前,旁敲侧击给她敲警钟:“主子,您也上上心吧。内务府针线局对咱们是越来越不像话了,拿这样的东西糊弄您,您就不生气吗?”

    “这不还给了两匹嘛。我还当你空手而归了。你嫌这布料不好?我倒看着不错。”

    “这么素……”

    “素怕什么,回头自个儿绣几朵花上去不就行了。”再说了,大红大绿有什么好看的,俗气得要命。

    这是知薇的心里话,她没说出口。她跟锦绣不一样,她不是这个年代长起来的人。莫名其妙穿越过来的时候,她早就在现代社会活了二十几年了。她的穿衣风格向来简洁素雅,最爱的就是黑白灰三色。那种红的绿的她几乎不怎么买。

    城市里的姑娘都跟她一样,看不上那些花花绿绿的。偶尔有一两件也是穿来点缀的,谁也不会搞一衣柜七彩颜色的衣服。

    可到了这里她才发现,这个年代的女人以色彩繁复为美。颜色越鲜亮越好,做成衣裳穿在身上不算,还得再从头到脚配各种首饰来点缀。

    不说别的,光看这每天打扮的时间,知薇都觉得是在浪费人生。

    所以这两匹布锦绣看不上,她却觉得不错,就跟捡到宝似的。再说了,她向来不出门,一年四季都在这个小院里待着,连外人也不怎么见,穿那么鲜亮有什么用。没人欣赏,再亮也是白瞎。

    锦绣却不放弃,还在那里磨嘴皮子:“您好歹得出出门啊。您身上又没病,干什么整天待屋里。宫里有嫔妃出席的宴饮您也得去啊。”

    “我身子弱,去不了热闹的地方。”

    “您尽糊弄我。身子弱还能种地拔萝卜?您就是故意不去。可您得听我一句劝,那些场合您就得多去才行。您去多了才能见着万岁爷,才能有好前程哪。”

    知薇明白她的意思。这小妞是指望着她去皇上面前露脸,用美色勾引那位爷呢。可锦绣不明白,皇上压根儿不想见她,她就算打扮得跟朵花似的出现在他面前,他也不会多瞅一眼。

    用现代的话来说,一切努力都是没有用的。先天不孕不育还想着生儿子,这不是瞎折腾嘛。如今不是她不想要皇上,她没这个资格挑挑捡捡。现在是皇上不想要她。锦绣根本就是本末倒置了。

    可锦绣若是个现代人肯定会回知薇一句,不孕不育那还有试管婴儿呢。您好歹也得试一试啊。知薇心想,就是试管婴儿那也得对方配合才行,那一头连小蝌蚪都不肯提供,让她怎么试?

    算了,她已经做好老死宫中的准备了,没必要再去淌“争宠”这趟浑水。

    贵人沈氏,这一世是不会有宠了。

    ☆、第2章 打算

    知薇用过午饭后小睡了一会儿,然后起来准备去东厢房继续绣她那幅还没完成的扇面儿。

    结果刚起来锦绣就进来,说是小路子来了。于是知薇索性就让锦绣把人领到东厢去。

    小路子是这个宫里仅有的几个还把她当成主子的人之一。他是个太监,十三四岁的年纪,并不在她这儿当差,而是在膳房做事儿。

    别看他年纪不大,手底下倒已经跟了几个小七八岁的小太监,人前人后也有人管他叫爷了。那几个小太监听锦绣说十分拍小路子的马屁,整天跟在他屁股后头爷长爷短的。

    这倒不是小路子在膳房兼着什么大差事,他也就是个普通杂事太监,连案板都没怎么上过。做菜的事儿轮不着他,他主要管腊肉库。平日里腊好的鸡鸭鱼肉什么的基本都归他管。

    宫里吃这种东西的时候不多,主子们吃东西讲究个新鲜。腊肉之类的不新鲜,也不怎么点。但膳房里也不能一点儿都不备着,总得防着哪天主子特别是万岁爷想吃这一口了,能立马就拿出来。

    这东西现做不成,非得事先准备好才是。

    腊肉库油水不多也不少,权力并不大。小路子之所以在膳房挺吃得开,完全是因为他走了狗屎运,攀上了万岁爷身边的总管太监马德福,七拐八拐的竟跟人认了表亲,成天一口一个表叔地叫着,那亲热劲儿就别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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