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经过近一个月的风餐露宿,元尾他们终于来到一个叫做鱼王埠的镇子。
鱼王埠,天启帝国北疆的一个巨镇。
这一路之上,元尾跟着木茴明白了很多东西。比如世上叫做钱的除了铜板还有银子、金子,而要想买些吃的、穿的,必须要有这其中之一。但是、但是,自己和木茴身上,竟然连一个铜板都没有。这要是一个成年人,远行前必定要去考虑盘缠、食宿等这些基本问题,但对于这两个涉世未深的孩子,竟然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来了一场说走就走的远行。
好在两人不是怎么娇生惯养的主,好在元尾可以变幻成山虎,野兔啊山鸡啊什么的顺手就可以捉来。而且盛夏的农田,随处可见瓜果桃李,木茴偷了个不亦乐乎。总之,这看似不靠谱的远行不仅没有缺吃少穿,元尾甚至要比以前胖了一点点、高了一点点。
“鱼王埠!这就是我说的那个镇子!”在详细的询问了几个路人后,木茴言之凿凿的宣布。
“明明是别人告诉你的好不好啊!我觉得你之前根本就没来过这里,或者你根本就没听说过这个地方!”眼睁睁的看着木茴撒谎,元尾毫不留情的予以揭穿。历经近一个月的相处,两人相互了解了不少。在元尾的认知里,木茴就是个爱吹牛,装老成,不靠谱的熊孩子。但这并不妨碍两人感情加深,亲密无间,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的亲成一团。
“我真的知道这个镇子,只是以前忘记了,毕竟我太小了,才十岁嘛!我知道镇子里有个很厉害的郎中姓赵,有个很壮的铁匠姓钱,有个很漂亮的裁缝叫孙姑娘…”木茴伶牙俐齿滔滔不绝,让元尾找不到反驳的机会。
“元尾,到了鱼王镇千万不要再变成山虎的模样,虽然你跑的快,虽然你头硬,但是那些修炼了武功的凡人依然能够将你擒下,说不定会扒了你的皮毛,说不定会把你关在笼子…那样的话,我就失去了一个绝好的坐骑…”
被木茴当做了坐骑,这让元尾恼怒,却也把这警告放在了心里。
鱼王埠规模不大,坐北朝南面向一条大河,银黛河。由于地处平整的平原地带,所以街道建筑正南正北分布的很有调理,同所有的城镇一样,中心区是达官贵人的府邸,四周则是穷人的棚户。
不管鱼王埠有没有姓赵的郎中、姓钱的铁匠以及姓孙的裁缝,反正这个镇子的名字来自于临河而建的一个巨大船埠。
靠水吃水,静静流淌着的银黛河是这一带最为便利的交通要道,河面上航船日夜川流不息。这给鱼王埠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润,这也是这个巨镇之所以兴盛的根本所在。
行走在鱼王埠的大街小巷,元尾明显感到自己的眼睛看不过来,太多太多新奇的东西是他从未见过的。
“乡巴佬进城!”木茴嘲笑着。
“对啊,我就是乡巴佬,也确实第一次进城。”
对于元尾的坦诚,木茴无法反驳,只好悻悻的拉住路人,去打听所谓的赵姓郎中。
“镇子里没有姓赵的郎中啊。”被木茴拉住的是一个慈祥的老太太,她认真的听了木茴的描述,一口予以否定。
“老妈妈是不是记错了啊,这么大的一个镇子,难道没有个赵郎中?”
“小娃娃第一次来这里吧?我们镇子虽然大,却只有一家医馆,馆主郎中姓李,医馆里所有郎中都是他的子侄徒弟,都姓李!”
“原来是这样啊,那我可能记错了。”木茴挠着脑袋斜眼去瞅元尾,发现对方正笑眯眯的等着自己。不由得脸皮一红,赶紧去问那医馆的所在。
李氏回春堂。
李氏回春堂,一个名声在外的大型医馆,不仅仅在鱼王埠享有盛名,就是远在几百里外的医患病人都有慕名而来的。堂主李雾,医术高明,据说救活了不少达官贵人,并且藉此成为镇上举足轻重的人物。
即使提前了解了回春堂的辉煌,但是到了现场,元尾两人还是被其庞大的规模所震惊。在镇子偏中央的位置,方圆近五里的一片建筑竟然都是回春堂的铺子。李雾不仅医术高明,在对回春堂的掌控上也很有见解,他根据世上常见疾病将整个回春堂分成多个分堂,什么正骨堂、明目堂、生肌堂、驱瘟堂、正听堂、生发堂等等,各分堂都有独自门面店铺,以总堂为中心辐射分布在四周,分堂堂主都是李雾的儿子或者得意心腹弟子,因此虽然规模洪浩,人员繁多,最终还是牢牢掌控在他一个人手中。
“好多堂啊,按照你的情况,我们应该去正骨堂。哥,你很快就可以正常行走啦。”欢呼一声,木茴拉着元尾向前冲去。
元尾早已激动到浑身颤抖。他知道木茴是误打误撞的将自己带到鱼王埠,好在老天对自己还不算怎么苛刻,在这里竟然真的有个医术高明的郎中,说不定不久之后,自己可以风风光光的回到黄石村,从水火中将铃铛救出,然后…自己娶了她!
正骨堂门前热闹非凡,排队等候的、看热闹的、卖零食的混杂在一起,一片喧嚣里有几个李家子弟在维持秩序。
“哎哎哎,你们两个小叫花子滚远点!正骨堂前凑什么热闹啊。”一个满脸疙瘩的年轻人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的元尾和木茴,嘴里嚷嚷着就过来赶人。
木茴正要张嘴开骂,却发现他身穿浅灰色长袍,左胸前黑色丝线绣了个“李”字,知道他是正骨堂中的李家人,于是瞬间换了副嘴脸:“这位大哥,我们不是叫花子,我们是来看病的,给我哥治腿来的。”
“看病?给这个小瘸子治腿?”年轻人居高临下的扫视着两人问。
“是啊,是啊。”
“你们有银子吗?”
“银子?没有…”
“哈哈哈”周围看热闹的一片哄笑,不错,没钱就来看病,本来就是个笑话。
年轻人抹着笑出的眼泪每人踢了一脚:“赶紧滚,捣乱呢是吧?”
木茴还想说些什么,身边看热闹的也有热心肠,赶紧拦住他劝解:“快走吧,你们没钱谁给你治病啊,要不是看你们还是孩子,这正骨堂早就让人把你们打出去了。快走吧,快走吧。”
一路之上,元尾已经逐渐了解了银子的重要性。此刻看到李家子弟因为银子对自己求医的漠然,还是有些心凉。刚才所有的兴奋激动,如同一团火焰遭遇了当头一盆冷水,瞬间熄灭。
木茴还想跟人理论,那个疙瘩年轻人却招呼了几个穿同样长袍的伙计,一脸冷酷围上来:“两个小崽子诚心捣乱是吧,那么爷爷成全你们。给我打!”
七八个身强力壮的伙计对付两个瘦弱的孩子,那场面只能形容为残忍。十多只脚轮流踢在他们身上,元尾把木茴搂在怀里蜷缩成一团,咬牙忍受。
这一场景像是司空见惯,无论是候诊的病人还是围观的百姓,都没人出面干预,他们笑吟吟的欣赏着,直到伙计们累了,这才各自散去。
即使木茴心有不甘,最终还是被元尾拉着逃离了现场,毕竟那脚踢在身上,是真真正正的疼啊。
一处无人居住的古宅墙角。
元尾擦去木茴脸上的血污,心里十分的过意不去:“木茴,是我连累了你。为了给我治腿,让你受苦了。”
木茴其实受伤并不严重,毕竟在挨打时是元尾紧紧护住了他。
“想不到我堂堂木茴沦落到这种地步,几个小小的伙计都敢打我,气死我了。等到我长大那天我一定让他后悔今天所做的一切。哥,我一定找人给你治好这条腿,你就放心吧。”木茴心里十分不甘,捶胸顿足的朝天怒吼。
“好了好了,我放心。”元尾安慰道。
“我们现在只是缺银子而已。这种俗物,之前确实没有放在眼里,那么我们现在就去赚银子,然后用银子砸死他们,让那个狗屁李雾给你跪着治腿!哼哼!”木茴分析道。
“可是,银子真的那么好赚?”元尾心里嘀咕着,却也不好说出来。他知道这次木茴被人打击的厉害,说话有些歇斯底里。
果然,此刻的木茴言语已经有些混乱:“从我出生,还没有人敢这样侮辱我,他们死定了…他们会很惨的…我都被他们揍懵了…刚才怎么没有想到用刺针去刺他们呢?老糊涂了!后悔啊…”
鱼王埠,天启帝国北疆的一个巨镇。
这一路之上,元尾跟着木茴明白了很多东西。比如世上叫做钱的除了铜板还有银子、金子,而要想买些吃的、穿的,必须要有这其中之一。但是、但是,自己和木茴身上,竟然连一个铜板都没有。这要是一个成年人,远行前必定要去考虑盘缠、食宿等这些基本问题,但对于这两个涉世未深的孩子,竟然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来了一场说走就走的远行。
好在两人不是怎么娇生惯养的主,好在元尾可以变幻成山虎,野兔啊山鸡啊什么的顺手就可以捉来。而且盛夏的农田,随处可见瓜果桃李,木茴偷了个不亦乐乎。总之,这看似不靠谱的远行不仅没有缺吃少穿,元尾甚至要比以前胖了一点点、高了一点点。
“鱼王埠!这就是我说的那个镇子!”在详细的询问了几个路人后,木茴言之凿凿的宣布。
“明明是别人告诉你的好不好啊!我觉得你之前根本就没来过这里,或者你根本就没听说过这个地方!”眼睁睁的看着木茴撒谎,元尾毫不留情的予以揭穿。历经近一个月的相处,两人相互了解了不少。在元尾的认知里,木茴就是个爱吹牛,装老成,不靠谱的熊孩子。但这并不妨碍两人感情加深,亲密无间,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的亲成一团。
“我真的知道这个镇子,只是以前忘记了,毕竟我太小了,才十岁嘛!我知道镇子里有个很厉害的郎中姓赵,有个很壮的铁匠姓钱,有个很漂亮的裁缝叫孙姑娘…”木茴伶牙俐齿滔滔不绝,让元尾找不到反驳的机会。
“元尾,到了鱼王镇千万不要再变成山虎的模样,虽然你跑的快,虽然你头硬,但是那些修炼了武功的凡人依然能够将你擒下,说不定会扒了你的皮毛,说不定会把你关在笼子…那样的话,我就失去了一个绝好的坐骑…”
被木茴当做了坐骑,这让元尾恼怒,却也把这警告放在了心里。
鱼王埠规模不大,坐北朝南面向一条大河,银黛河。由于地处平整的平原地带,所以街道建筑正南正北分布的很有调理,同所有的城镇一样,中心区是达官贵人的府邸,四周则是穷人的棚户。
不管鱼王埠有没有姓赵的郎中、姓钱的铁匠以及姓孙的裁缝,反正这个镇子的名字来自于临河而建的一个巨大船埠。
靠水吃水,静静流淌着的银黛河是这一带最为便利的交通要道,河面上航船日夜川流不息。这给鱼王埠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润,这也是这个巨镇之所以兴盛的根本所在。
行走在鱼王埠的大街小巷,元尾明显感到自己的眼睛看不过来,太多太多新奇的东西是他从未见过的。
“乡巴佬进城!”木茴嘲笑着。
“对啊,我就是乡巴佬,也确实第一次进城。”
对于元尾的坦诚,木茴无法反驳,只好悻悻的拉住路人,去打听所谓的赵姓郎中。
“镇子里没有姓赵的郎中啊。”被木茴拉住的是一个慈祥的老太太,她认真的听了木茴的描述,一口予以否定。
“老妈妈是不是记错了啊,这么大的一个镇子,难道没有个赵郎中?”
“小娃娃第一次来这里吧?我们镇子虽然大,却只有一家医馆,馆主郎中姓李,医馆里所有郎中都是他的子侄徒弟,都姓李!”
“原来是这样啊,那我可能记错了。”木茴挠着脑袋斜眼去瞅元尾,发现对方正笑眯眯的等着自己。不由得脸皮一红,赶紧去问那医馆的所在。
李氏回春堂。
李氏回春堂,一个名声在外的大型医馆,不仅仅在鱼王埠享有盛名,就是远在几百里外的医患病人都有慕名而来的。堂主李雾,医术高明,据说救活了不少达官贵人,并且藉此成为镇上举足轻重的人物。
即使提前了解了回春堂的辉煌,但是到了现场,元尾两人还是被其庞大的规模所震惊。在镇子偏中央的位置,方圆近五里的一片建筑竟然都是回春堂的铺子。李雾不仅医术高明,在对回春堂的掌控上也很有见解,他根据世上常见疾病将整个回春堂分成多个分堂,什么正骨堂、明目堂、生肌堂、驱瘟堂、正听堂、生发堂等等,各分堂都有独自门面店铺,以总堂为中心辐射分布在四周,分堂堂主都是李雾的儿子或者得意心腹弟子,因此虽然规模洪浩,人员繁多,最终还是牢牢掌控在他一个人手中。
“好多堂啊,按照你的情况,我们应该去正骨堂。哥,你很快就可以正常行走啦。”欢呼一声,木茴拉着元尾向前冲去。
元尾早已激动到浑身颤抖。他知道木茴是误打误撞的将自己带到鱼王埠,好在老天对自己还不算怎么苛刻,在这里竟然真的有个医术高明的郎中,说不定不久之后,自己可以风风光光的回到黄石村,从水火中将铃铛救出,然后…自己娶了她!
正骨堂门前热闹非凡,排队等候的、看热闹的、卖零食的混杂在一起,一片喧嚣里有几个李家子弟在维持秩序。
“哎哎哎,你们两个小叫花子滚远点!正骨堂前凑什么热闹啊。”一个满脸疙瘩的年轻人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的元尾和木茴,嘴里嚷嚷着就过来赶人。
木茴正要张嘴开骂,却发现他身穿浅灰色长袍,左胸前黑色丝线绣了个“李”字,知道他是正骨堂中的李家人,于是瞬间换了副嘴脸:“这位大哥,我们不是叫花子,我们是来看病的,给我哥治腿来的。”
“看病?给这个小瘸子治腿?”年轻人居高临下的扫视着两人问。
“是啊,是啊。”
“你们有银子吗?”
“银子?没有…”
“哈哈哈”周围看热闹的一片哄笑,不错,没钱就来看病,本来就是个笑话。
年轻人抹着笑出的眼泪每人踢了一脚:“赶紧滚,捣乱呢是吧?”
木茴还想说些什么,身边看热闹的也有热心肠,赶紧拦住他劝解:“快走吧,你们没钱谁给你治病啊,要不是看你们还是孩子,这正骨堂早就让人把你们打出去了。快走吧,快走吧。”
一路之上,元尾已经逐渐了解了银子的重要性。此刻看到李家子弟因为银子对自己求医的漠然,还是有些心凉。刚才所有的兴奋激动,如同一团火焰遭遇了当头一盆冷水,瞬间熄灭。
木茴还想跟人理论,那个疙瘩年轻人却招呼了几个穿同样长袍的伙计,一脸冷酷围上来:“两个小崽子诚心捣乱是吧,那么爷爷成全你们。给我打!”
七八个身强力壮的伙计对付两个瘦弱的孩子,那场面只能形容为残忍。十多只脚轮流踢在他们身上,元尾把木茴搂在怀里蜷缩成一团,咬牙忍受。
这一场景像是司空见惯,无论是候诊的病人还是围观的百姓,都没人出面干预,他们笑吟吟的欣赏着,直到伙计们累了,这才各自散去。
即使木茴心有不甘,最终还是被元尾拉着逃离了现场,毕竟那脚踢在身上,是真真正正的疼啊。
一处无人居住的古宅墙角。
元尾擦去木茴脸上的血污,心里十分的过意不去:“木茴,是我连累了你。为了给我治腿,让你受苦了。”
木茴其实受伤并不严重,毕竟在挨打时是元尾紧紧护住了他。
“想不到我堂堂木茴沦落到这种地步,几个小小的伙计都敢打我,气死我了。等到我长大那天我一定让他后悔今天所做的一切。哥,我一定找人给你治好这条腿,你就放心吧。”木茴心里十分不甘,捶胸顿足的朝天怒吼。
“好了好了,我放心。”元尾安慰道。
“我们现在只是缺银子而已。这种俗物,之前确实没有放在眼里,那么我们现在就去赚银子,然后用银子砸死他们,让那个狗屁李雾给你跪着治腿!哼哼!”木茴分析道。
“可是,银子真的那么好赚?”元尾心里嘀咕着,却也不好说出来。他知道这次木茴被人打击的厉害,说话有些歇斯底里。
果然,此刻的木茴言语已经有些混乱:“从我出生,还没有人敢这样侮辱我,他们死定了…他们会很惨的…我都被他们揍懵了…刚才怎么没有想到用刺针去刺他们呢?老糊涂了!后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