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似乎总是会在莫名其妙的时刻给你安排出莫名其妙的事儿,一如现在,郑凡觉得自己没有做错,
作为使节,放放狠话,这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么?
人都说输人不输阵呢,更何况不管未来如何,至少眼下燕军已然在上京城外扎营了。
自己狂妄一点,跋扈一点,嚣张一点,不是很应当的么?
你委屈一点,不忿一点,屈辱一点,忍受一点,不也是正常流程么?
难不成这祖家二少爷当真是个莽夫,就是因为自己嘲讽了几下,讽刺了几下,就直接炸毛了?
郑凡觉得自己就像是后世碰瓷儿的,
你撞我呀,你撞我呀,有种你就撞死我呀,
砰!
魔丸的力量刚刚使用过,虽然似乎是因为自己实力进步又或者是拼娃拼习惯了的原因,
这次自己没直接虚脱倒地不能动弹,但就算再次将魔丸强行召唤出来,面对四周数百甲士,也很难有什么真正的效果。
除非……
一时间,
郑凡、瞎子以及阿铭三个人的注意力,全都放在了祖东令身上,
擒贼先擒王!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把剑直接飞掠而至,且在须臾之间就刺在了祖东令面前的地上。
“嗡!”
剑身还在微微发颤,发出轻鸣。
祖东令面色一变,他认得这把剑,因为剑上有着百里家的标志。
百里兄妹,一个叫百里丰,一个叫百里香兰;
当然,前者大家更习惯于称呼其为百里剑,因为他是乾国的骄傲,也是当世剑道大家。
乾国大文豪姚子詹曾做诗以剑喻人,诗中将百里丰直接称为百里剑,这个称号,也由此而来。
也因此,当代江湖评四大剑道宗师时,也曾有人不满,说乾人掌握着文坛话语权,用诗歌文章吹捧一个人简直就是乾人的当家本领,所以,要是说楚国那位造剑师是靠着晋国剑圣一句话强行推上四大剑客之位的话,那百里剑这俨然四大剑客之首的位置,则是靠乾国文人每每酩酊之后用一篇篇诗文给堆砌起来的。
楚国造剑师先不提,晋国剑圣就是个疯子,经常疯疯癫癫的,甚至连晋国皇室和三大氏族的面子也都不卖,而燕国的李良申本就是军中丘八,其他人和百里剑比起来可没那么多的资源去吹捧。
这就跟上京城内的花魁一样;
各人有各人的眼缘,各人也有各人的喜好,有喜欢丰腴的,也有喜欢精致玲珑的,有喜好文采的,也有只爱三寸金莲小脚的,
但花魁只有一个,归根究底,到最后比的,无非就是谁家背后的金主更舍得砸钱去造势捧场呗。
但这般形容百里剑,可以说有些恰柠檬的意思,因为不管怎么样,百里剑的实力,也确实是能让人信服的。
当年,百里剑一身白衣入上京,官家至玉龙桥亲迎,拜其为太子武师。
这是街头巷尾都知晓的事儿,但还有一件事儿就只有权贵们才知道,那就是百里剑的妹妹,被官家认做了自己的干女儿,一直留在身边,身着银甲。
远处,百里香兰的身影走了出来,她面色清冷,谈不上高傲,却很清晰地散发出一种生人勿近的气质。
原本,郑凡轻信了乾皇的玩笑话,以为人家是个寡妇,而乾皇又有曹操的癖好。
但在得知对方姓百里后,自然就打消了这种想法。
“陛下旨意,让燕使出城。”
百里香兰的目光看着祖东令。
祖东令的面色变了好几次,因为他现在面对的,不仅仅是来自皇权的压迫,事实上,当燕人军队出现在上京城外时,皇权那神圣不可侵犯的根基,其实已经被动摇了。
但百里香兰更是一个剑道高手,哪怕没有皇权在后,她说的话,本身就很有效力。
祖东令抬起手,其身后的士卒马上让开。
百里香兰走过来,拔出了自己的剑,继续往前走。
郑凡、瞎子和阿铭则跟在她身后。
祖东令的兵马继续停留在原地。
先是刺客,再是本来应当救援的人要杀自己,然后原本说明天要杀自己的人现在却又来救自己。
世间事儿,还真是有趣得很。
但郑凡现在迫切想要的,还是离开这座城,他真的很不喜欢这种身死不受自己控制的感觉,非常非常不喜欢。
百里香兰倒是送佛送到西,一直将郑凡三人送到了城楼上,自有守城卒将篮子已经准备好。
郑凡对百里香兰拱手,道:
“多谢姑娘相救,先前在宫里,因为一些误会,对姑娘多有冒犯,还请姑娘海涵。”
对女人低头,其实一点都不丢人,尤其是对一个漂亮女人低头,那就更理所应当了一些,再加上这个漂亮女人实力很可怕的话,不跪舔,就已经很矜持了。
郑守备是个讲究“从心”的人,有些误会,能解开就最好解开,在见识过那些真正强者的实力后,郑凡清楚,千军万马固然能够碾压他们,但他们想在乱局之中抽个空来刺杀一下自己,自己肯定也会很难受。
百里香兰脸上依旧挂着很平静的神色,开口道:
“明日,我等你。”
这还是要杀自己。
郑凡叹了口气,道:
“姑娘,今夜我感觉身体有些不适,估计是感染了风寒,明日可能不能出营了。”
百里香兰有些疑惑地看着郑凡,
许是她真的没想到,
堂堂燕人将领,一国使节,且曾在燕乾战场上屡立战功的人物,居然可以做到这般的不要脸。
不过,郑守备不知道的是,人家之所以要杀自己,并非是因为自己先前眼里的yin邪,而是因为那位叫袁振兴的剑客。
“郑将军,总是会有机会的。”百里香兰说道,她也只能这么说。
纵然是她哥哥本人在这里,也不会去做出一人一剑独闯燕军大营的事儿。
剑客和纯粹的武夫还有不同,那就是剑客更擅长的,是捉对厮杀,而非什么千人敌万人敌。
白天袁振兴就这般被箭雨射死了,就很好地诠释了这一点,若是沙拓阙石那般纯粹武夫体魄,在箭雨里洗几轮澡问题可能都不是太大。
郑凡笑笑,转身走入了筐子里,筐子被放了下来。
三人上了先前被拴在城墙下的马,然后毫不犹豫地策马奔腾回家。
策马的途中,
郑凡在心里喊道:
“瞎子,以后这种事儿,咱再也不做了。”
自己的命,金贵啊,还没玩儿够呢。
瞎子则显得沉稳许多,道:
“主上,慢慢来吧。”
慢慢成长到,我们也能说一个千金之子不坐垂堂!
不过很快,郑凡心里又想到了乾皇说的“不准一兵一卒南下”,其实,自打乾皇说出那句话时起,郑凡心里就一直沉甸甸的。
虽说大家一直在调侃着大燕尽出猛将狼灭,那大家伙以后还玩儿个屁?
但毕竟是在燕国生活这么久的人,站在郑凡的角度,无论是小六子还是靖南侯镇北侯,都对自己很不错。
燕国可以败亡,但那应该是盛极而衰,或者是盛极而崩,但眼下,可才刚刚开始就要结束的话,未免让人心里太过唏嘘了一些。
最重要的是,自己麾下翠柳堡的骑士,已然折损了不少,郑凡还等着仗打赢了后可以换个小城当个城守安心地种田发育一波,别到最后还得当个无头苍蝇到处乱窜。
再回头,看向身后那高耸的上京城墙,郑凡心里已然产生了一股隐忧,
这道坎儿,
燕人能翻过去么?
………
暖房,又被称之为“觅春阁”,取其四季如春之意。
赵官家平日里,除了忙朝政之务外,就喜欢待在这里,尤其是冬天到了,更是如此。
当然了,觅春阁在夏日里,自然不会再被称为暖房,里面会被填充冰块,炎炎夏日时,这里也是凉飕飕的。
觅春阁的名字,其实不大好听,和上京城内的花坊名字太相似了,什么寻欢楼畅春园芸芸;
但赵官家却喜欢这个名字,且执意取了这个名字。
赵官家刚登基时就下旨修建这座园子,曾遭遇了许多朝臣的反对,当时乾国大文豪姚子詹才刚刚入仕,其父曾撰文借前朝修建大殿空费民力物力导致亡国之事来讽刺时下官家正在修建的觅春阁。
对此,赵官家依旧我行我素,也没对姚子詹的父亲有任何的发作,倒也使得姚家声望一时无俩,为之后姚子詹文名大发做了铺垫。
眼下,觅春阁内,乾皇斜躺在靠椅上,手里拿着一串葡萄正在一颗一颗地送入嘴里。
在其下方,跪伏着一个中年男子。
中年男子姓骆,在外,凶名赫赫,于乾国民间更是被谣传是八只手臂每顿都要吃一个小孩的怪物,他是银甲卫的大都督,掌握着大乾这支特务机关的运作。
同时,他还有另一个身份,那就是其母,曾是乾皇的奶妈,他和乾皇,算是奶兄弟。
“陛下,行刺的是楚国隐藏在上京城内的刺客。”
骆明达战战兢兢地跪着说道。
“朕记得,银甲卫对上京城内的楚国探子是有监控的。”
“回陛下的话,因燕军出现于城外,今日上京之内人心惶惶,乱象太多,臣手下的人一时失察,这才………”
“朕不喜欢听理由。”
“臣有罪!”
乾皇吐着葡萄籽,整件事,其实很清晰,袭击燕使的是楚国人,玩的也是煽风点火的把戏。
因楚国皇帝驾崩只是时间问题,诸位王子已然有了剑拔弩张的架势,所以楚国迫切地希望外部三国能够打成一锅粥,这才方便他们楚国接下来去准备权力交替的事宜和动荡。
只是,乾皇脑子里,却浮现出了郑凡在离开前说的话,他说自己不会打仗,他还说事情不会那么美,完全按照自己所说的情况去发展。
这件事,表面上是因银甲卫的监控失误,导致这批楚国探子得以行动,但从另一方面来讲,也意味着伴随着燕人南下,朝廷上原本一直在平稳运行的某种秩序,被打破了。
乾皇甚至可以断定,银甲卫下面,有人眼见着燕人已然打到了上京,开始有其他心思了,甚至可能会和楚国开始暗通曲款。
至于说和燕人密谍司搭上关系的权贵,只会更多。
这种感觉,让乾皇很不喜欢,身为帝王,最讨厌的就是自己龙椅下面的一些人和事儿,开始有了失控的征兆。
“奶哥哥。”
“陛下!”
面对这个不知多少年都没能再听到的称谓,骆明达无比惶恐。
“奶哥哥,朕眼下能相信的人,真的不多了。”
“陛下!”
“燕人,打不进上京的,不过,银甲卫这些年,也越来越没以前好使了,是该清一清了。”
“臣明白!”
“下去吧,忙你的吧。”
“臣告退。”
骆明达走出了暖房,在外面,看见了百里香兰。
“香兰姑娘。”骆明达对百里香兰行礼。
百里香兰点点头,让开身。
骆明达离开了,百里香兰推开门走了进来。
“陛下,燕使已经出城了。”
“呵,那个姓郑的燕人,还挺有意思。”
“祖东令………”
“祖东令不用去管他,祖家这个二小子,看似粗莽,但心思其实细得很,他这般做,倒也算是果断。祖东成那小子,应该是被燕人抓了,祖东令也就只有这般,才能向朕表明他祖家的态度。
只可惜了,那帮楚国刺客居然没能将燕使给杀了,朕本来还想着借着这个机会,让楚国吃一颗定心丸,让他们自家安心地争位去。”
“陛下,您应该让我出手的。”
“不用,有些事儿,顺水推舟可以,但太刻意了,难免不被人看出来,燕使死了,对面的燕人将领本就是个疯子,肯定会举起屠刀,这些债,可千万不能沾在朕的头上,朕到底是爱民如子不是?”
言罢,
乾皇又道:
“明日,你且不用出城了,就护在朕身边,燕人若是明日攻城,朕还得去城墙上走一遭。”
“太危险了,陛下。”
“所以你得护卫在朕身边,朕可不想死得不明不白。”
乾皇伸手,从身前桌案上拿起了三封折子。
这是三个相公的请罪折子,分别是韩相公、富相公和司马相公。
“韩相公先留着,富相公和司马相公的请罪折子,朕就允了,借着这个机会将那几块臭石头给搬下去几个,以后做起事儿来,也顺心不少。”
“陛下,这些话您不应该对我说。”
“说说也无妨,皇帝就是个孤家寡人,有时候想找个人说说话都找不到。”
百里香兰点点头,没问什么自己不是人?
她知道,
自己是一把剑。
………
回了军营后,郑凡直接去见了李富胜,虽然这个燕使名不正言不顺,出发点更是临时起意,但回来第一件事就是要向主将交差也是必须的。
李富胜坐在自己帐篷里,肩膀上的伤口已经被处理包扎过了,郑凡进来时,李富胜正一只手拿着猪蹄子正在啃着,锅里还有着不少猪蹄在炖着,肉香四溢。
时下,羊肉比猪肉贵,但北封郡因为毗邻荒漠,所以羊肉反而比猪肉便宜,吃一顿猪肉还真有些不容易。
见郑凡回来了,李富胜笑了笑,指了指面前的大铁锅,道:
“边吃边说。”
郑凡没有去捞猪蹄,他在乾皇那儿已经吃了老不少了,再者,接下来要说的事儿,也很难让人有心思吃下去。
果不其然,当郑凡将自己和乾皇说的话以及一路上的所见所闻都说了后,李富胜手里的猪蹄已经停下许久没有再啃一口了。
“大人,眼下,我们该如何是好?”
乾国三边坚守不出的话,那么燕国这次的战略目的就无法实现,你在乾国北方几个郡再怎么驰骋纵横,却终究是一块飞地,飞地的话,一来无法进行有效防御,二来,也没办法对燕国本土进行补充。
最重要的是,王庭和晋国这会儿应该已经动手了。
若是大军再撤回去,这一遭,这一仗,可真的就是白打了,按照乾皇的说法,就是特意过来帮乾国刮骨疗毒来的。
李富胜咬了咬牙,下意识地想要将手中啃了一半且已经凉透了的猪蹄给丢出去,但也只是手腕晃了一下,手指依旧死死地抓着猪蹄。
拿回来,
张嘴,
继续啃着。
不做声地闷啃,且啃了一个再换一个,他吃得很专注,任何一点儿肉都不放过,甚至连骨头都会在嘴里咀嚼几下。
一大锅的猪蹄,李富胜一个人全吃完了,还拿起了碗开始喝汤,一碗接着一碗。
郑凡就默默地在旁边坐着,没有说话。
终于,
李富胜吃好了,他长舒一口气,
似乎是因为吃饱了,那种饱腹的幸福感冲淡了他脸上的阴郁。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虽说,侯爷经常训诫我们说,以后看事情要看得长远一些,但我一直不以为意。
武人嘛,会杀人,知道如何打胜仗也就行了,干好自己的本分,其余的,随他去吧。
其实,李豹和我差不多,他也是个没脑子的家伙。”
李富胜的目光看向了郑凡,道:
“先前你说的话,说给我听就行了。”
郑凡马上应道:“卑职明白。”
李富胜起身,走出了帐篷,郑凡也就跟着一起起身,走了出来。
今日,月明星稀。
李富胜又习惯性地将双手插在了甲胄里,像是个老农一样,微微佝偻着自己的背,遥望着前方的上京城,感慨道:
“听说,乾国人的江南,更是富饶。”
“乾国八成赋税,都收自江南。”
“嗯。”
李富胜吸了吸鼻子,然后清了清嗓子,对着脚下吐了一口痰,
道:
“郑守备,你觉得这座上京城,如何?”
“大人,这次出使是晚上出使,乾人也没能让我看到太多东西。”
“就说感觉,就说感觉。”
“很大,应该,也是极热闹的。”
“是啊,这才是真正的大城,咱们的图满城包括南望城,和眼前这座上京城比起来,就是个小拇指哥儿。
这么大的一座城,这么俊的一座城啊。
它在我眼里,是那般的白嫩,比那白面馍馍还招人稀罕。”
说到这里,李富胜扭头看向郑凡,问道:
“郑守备有子嗣了么?”
“没有。”
“哦。”
李富胜的身子微微摇晃了几下,
道:
“早点生娃好,咱们镇北军里,大家生娃都挺早,因为经常父死子继,兄终弟及,一般,婆娘肚子大了后,就敢放心地死在荒漠上了。
但说实话,这种日子,过得其实并不好,不过咱们北人,也不觉得这日子过得有什么不对。”
郑凡不知道李富胜为什么要说这些,但还是在旁边安静地听着。
自己这个穿越者,仅仅是有一点点对燕国的归属感,在得知乾皇的命令后,都觉得心里有些沉重压抑,那就别提李富胜这个标准的燕人军中宿将了。
“赵官家说得没错,乾国地大物博,我大燕,确实是苦寒了些,但说句心里话吧;
就算事情真如赵官家所说那般又如何了?
我大燕自立国之始,大燕儿郎就在南征北战中过的日子,也就这些年日子稍微过得安逸了一些,但骨子里的血性可没有丢。
王庭来了,再打回去就是了,反正已经按着他们揍了百来年了,都揍习惯了;
晋国来了,一样打过去就是了,实在不行,先拾掇一个再拾掇另一个,哪怕乾国还想再火中取栗一把,来呗,干呗!
镇北军加上靖南军大不了全都拼光了也无所谓,但老子也想看看,想把我大燕南北二军都拼光,他蛮族、他晋人和他乾人,得跟着一起陪葬下去多少!”
“呼………”
说到这里,
李富胜长舒一口气,
指了指前方的上京城,
道:
“咱北封郡的女人泼辣,能骑得马拉得起弓的真的不在少数,早年我年轻那会儿,还是个半大小子,身子还没长开,功夫还没练成;
但有时候在街面上瞧着那些俊俏的大小媳妇儿就是会忍不住上去对着她们那胯拍一把过过瘾,哪怕马上被人家吊起来抽鞭子也无所谓。
眼下,这么俊的一座城摆在老子面前,
老子不上去拍一把,心里还真不得劲。
直娘贼,管他娘的大势,管他娘的以后,老子自己先爽了再说,
明日,
老子攻城!”
作为使节,放放狠话,这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么?
人都说输人不输阵呢,更何况不管未来如何,至少眼下燕军已然在上京城外扎营了。
自己狂妄一点,跋扈一点,嚣张一点,不是很应当的么?
你委屈一点,不忿一点,屈辱一点,忍受一点,不也是正常流程么?
难不成这祖家二少爷当真是个莽夫,就是因为自己嘲讽了几下,讽刺了几下,就直接炸毛了?
郑凡觉得自己就像是后世碰瓷儿的,
你撞我呀,你撞我呀,有种你就撞死我呀,
砰!
魔丸的力量刚刚使用过,虽然似乎是因为自己实力进步又或者是拼娃拼习惯了的原因,
这次自己没直接虚脱倒地不能动弹,但就算再次将魔丸强行召唤出来,面对四周数百甲士,也很难有什么真正的效果。
除非……
一时间,
郑凡、瞎子以及阿铭三个人的注意力,全都放在了祖东令身上,
擒贼先擒王!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把剑直接飞掠而至,且在须臾之间就刺在了祖东令面前的地上。
“嗡!”
剑身还在微微发颤,发出轻鸣。
祖东令面色一变,他认得这把剑,因为剑上有着百里家的标志。
百里兄妹,一个叫百里丰,一个叫百里香兰;
当然,前者大家更习惯于称呼其为百里剑,因为他是乾国的骄傲,也是当世剑道大家。
乾国大文豪姚子詹曾做诗以剑喻人,诗中将百里丰直接称为百里剑,这个称号,也由此而来。
也因此,当代江湖评四大剑道宗师时,也曾有人不满,说乾人掌握着文坛话语权,用诗歌文章吹捧一个人简直就是乾人的当家本领,所以,要是说楚国那位造剑师是靠着晋国剑圣一句话强行推上四大剑客之位的话,那百里剑这俨然四大剑客之首的位置,则是靠乾国文人每每酩酊之后用一篇篇诗文给堆砌起来的。
楚国造剑师先不提,晋国剑圣就是个疯子,经常疯疯癫癫的,甚至连晋国皇室和三大氏族的面子也都不卖,而燕国的李良申本就是军中丘八,其他人和百里剑比起来可没那么多的资源去吹捧。
这就跟上京城内的花魁一样;
各人有各人的眼缘,各人也有各人的喜好,有喜欢丰腴的,也有喜欢精致玲珑的,有喜好文采的,也有只爱三寸金莲小脚的,
但花魁只有一个,归根究底,到最后比的,无非就是谁家背后的金主更舍得砸钱去造势捧场呗。
但这般形容百里剑,可以说有些恰柠檬的意思,因为不管怎么样,百里剑的实力,也确实是能让人信服的。
当年,百里剑一身白衣入上京,官家至玉龙桥亲迎,拜其为太子武师。
这是街头巷尾都知晓的事儿,但还有一件事儿就只有权贵们才知道,那就是百里剑的妹妹,被官家认做了自己的干女儿,一直留在身边,身着银甲。
远处,百里香兰的身影走了出来,她面色清冷,谈不上高傲,却很清晰地散发出一种生人勿近的气质。
原本,郑凡轻信了乾皇的玩笑话,以为人家是个寡妇,而乾皇又有曹操的癖好。
但在得知对方姓百里后,自然就打消了这种想法。
“陛下旨意,让燕使出城。”
百里香兰的目光看着祖东令。
祖东令的面色变了好几次,因为他现在面对的,不仅仅是来自皇权的压迫,事实上,当燕人军队出现在上京城外时,皇权那神圣不可侵犯的根基,其实已经被动摇了。
但百里香兰更是一个剑道高手,哪怕没有皇权在后,她说的话,本身就很有效力。
祖东令抬起手,其身后的士卒马上让开。
百里香兰走过来,拔出了自己的剑,继续往前走。
郑凡、瞎子和阿铭则跟在她身后。
祖东令的兵马继续停留在原地。
先是刺客,再是本来应当救援的人要杀自己,然后原本说明天要杀自己的人现在却又来救自己。
世间事儿,还真是有趣得很。
但郑凡现在迫切想要的,还是离开这座城,他真的很不喜欢这种身死不受自己控制的感觉,非常非常不喜欢。
百里香兰倒是送佛送到西,一直将郑凡三人送到了城楼上,自有守城卒将篮子已经准备好。
郑凡对百里香兰拱手,道:
“多谢姑娘相救,先前在宫里,因为一些误会,对姑娘多有冒犯,还请姑娘海涵。”
对女人低头,其实一点都不丢人,尤其是对一个漂亮女人低头,那就更理所应当了一些,再加上这个漂亮女人实力很可怕的话,不跪舔,就已经很矜持了。
郑守备是个讲究“从心”的人,有些误会,能解开就最好解开,在见识过那些真正强者的实力后,郑凡清楚,千军万马固然能够碾压他们,但他们想在乱局之中抽个空来刺杀一下自己,自己肯定也会很难受。
百里香兰脸上依旧挂着很平静的神色,开口道:
“明日,我等你。”
这还是要杀自己。
郑凡叹了口气,道:
“姑娘,今夜我感觉身体有些不适,估计是感染了风寒,明日可能不能出营了。”
百里香兰有些疑惑地看着郑凡,
许是她真的没想到,
堂堂燕人将领,一国使节,且曾在燕乾战场上屡立战功的人物,居然可以做到这般的不要脸。
不过,郑守备不知道的是,人家之所以要杀自己,并非是因为自己先前眼里的yin邪,而是因为那位叫袁振兴的剑客。
“郑将军,总是会有机会的。”百里香兰说道,她也只能这么说。
纵然是她哥哥本人在这里,也不会去做出一人一剑独闯燕军大营的事儿。
剑客和纯粹的武夫还有不同,那就是剑客更擅长的,是捉对厮杀,而非什么千人敌万人敌。
白天袁振兴就这般被箭雨射死了,就很好地诠释了这一点,若是沙拓阙石那般纯粹武夫体魄,在箭雨里洗几轮澡问题可能都不是太大。
郑凡笑笑,转身走入了筐子里,筐子被放了下来。
三人上了先前被拴在城墙下的马,然后毫不犹豫地策马奔腾回家。
策马的途中,
郑凡在心里喊道:
“瞎子,以后这种事儿,咱再也不做了。”
自己的命,金贵啊,还没玩儿够呢。
瞎子则显得沉稳许多,道:
“主上,慢慢来吧。”
慢慢成长到,我们也能说一个千金之子不坐垂堂!
不过很快,郑凡心里又想到了乾皇说的“不准一兵一卒南下”,其实,自打乾皇说出那句话时起,郑凡心里就一直沉甸甸的。
虽说大家一直在调侃着大燕尽出猛将狼灭,那大家伙以后还玩儿个屁?
但毕竟是在燕国生活这么久的人,站在郑凡的角度,无论是小六子还是靖南侯镇北侯,都对自己很不错。
燕国可以败亡,但那应该是盛极而衰,或者是盛极而崩,但眼下,可才刚刚开始就要结束的话,未免让人心里太过唏嘘了一些。
最重要的是,自己麾下翠柳堡的骑士,已然折损了不少,郑凡还等着仗打赢了后可以换个小城当个城守安心地种田发育一波,别到最后还得当个无头苍蝇到处乱窜。
再回头,看向身后那高耸的上京城墙,郑凡心里已然产生了一股隐忧,
这道坎儿,
燕人能翻过去么?
………
暖房,又被称之为“觅春阁”,取其四季如春之意。
赵官家平日里,除了忙朝政之务外,就喜欢待在这里,尤其是冬天到了,更是如此。
当然了,觅春阁在夏日里,自然不会再被称为暖房,里面会被填充冰块,炎炎夏日时,这里也是凉飕飕的。
觅春阁的名字,其实不大好听,和上京城内的花坊名字太相似了,什么寻欢楼畅春园芸芸;
但赵官家却喜欢这个名字,且执意取了这个名字。
赵官家刚登基时就下旨修建这座园子,曾遭遇了许多朝臣的反对,当时乾国大文豪姚子詹才刚刚入仕,其父曾撰文借前朝修建大殿空费民力物力导致亡国之事来讽刺时下官家正在修建的觅春阁。
对此,赵官家依旧我行我素,也没对姚子詹的父亲有任何的发作,倒也使得姚家声望一时无俩,为之后姚子詹文名大发做了铺垫。
眼下,觅春阁内,乾皇斜躺在靠椅上,手里拿着一串葡萄正在一颗一颗地送入嘴里。
在其下方,跪伏着一个中年男子。
中年男子姓骆,在外,凶名赫赫,于乾国民间更是被谣传是八只手臂每顿都要吃一个小孩的怪物,他是银甲卫的大都督,掌握着大乾这支特务机关的运作。
同时,他还有另一个身份,那就是其母,曾是乾皇的奶妈,他和乾皇,算是奶兄弟。
“陛下,行刺的是楚国隐藏在上京城内的刺客。”
骆明达战战兢兢地跪着说道。
“朕记得,银甲卫对上京城内的楚国探子是有监控的。”
“回陛下的话,因燕军出现于城外,今日上京之内人心惶惶,乱象太多,臣手下的人一时失察,这才………”
“朕不喜欢听理由。”
“臣有罪!”
乾皇吐着葡萄籽,整件事,其实很清晰,袭击燕使的是楚国人,玩的也是煽风点火的把戏。
因楚国皇帝驾崩只是时间问题,诸位王子已然有了剑拔弩张的架势,所以楚国迫切地希望外部三国能够打成一锅粥,这才方便他们楚国接下来去准备权力交替的事宜和动荡。
只是,乾皇脑子里,却浮现出了郑凡在离开前说的话,他说自己不会打仗,他还说事情不会那么美,完全按照自己所说的情况去发展。
这件事,表面上是因银甲卫的监控失误,导致这批楚国探子得以行动,但从另一方面来讲,也意味着伴随着燕人南下,朝廷上原本一直在平稳运行的某种秩序,被打破了。
乾皇甚至可以断定,银甲卫下面,有人眼见着燕人已然打到了上京,开始有其他心思了,甚至可能会和楚国开始暗通曲款。
至于说和燕人密谍司搭上关系的权贵,只会更多。
这种感觉,让乾皇很不喜欢,身为帝王,最讨厌的就是自己龙椅下面的一些人和事儿,开始有了失控的征兆。
“奶哥哥。”
“陛下!”
面对这个不知多少年都没能再听到的称谓,骆明达无比惶恐。
“奶哥哥,朕眼下能相信的人,真的不多了。”
“陛下!”
“燕人,打不进上京的,不过,银甲卫这些年,也越来越没以前好使了,是该清一清了。”
“臣明白!”
“下去吧,忙你的吧。”
“臣告退。”
骆明达走出了暖房,在外面,看见了百里香兰。
“香兰姑娘。”骆明达对百里香兰行礼。
百里香兰点点头,让开身。
骆明达离开了,百里香兰推开门走了进来。
“陛下,燕使已经出城了。”
“呵,那个姓郑的燕人,还挺有意思。”
“祖东令………”
“祖东令不用去管他,祖家这个二小子,看似粗莽,但心思其实细得很,他这般做,倒也算是果断。祖东成那小子,应该是被燕人抓了,祖东令也就只有这般,才能向朕表明他祖家的态度。
只可惜了,那帮楚国刺客居然没能将燕使给杀了,朕本来还想着借着这个机会,让楚国吃一颗定心丸,让他们自家安心地争位去。”
“陛下,您应该让我出手的。”
“不用,有些事儿,顺水推舟可以,但太刻意了,难免不被人看出来,燕使死了,对面的燕人将领本就是个疯子,肯定会举起屠刀,这些债,可千万不能沾在朕的头上,朕到底是爱民如子不是?”
言罢,
乾皇又道:
“明日,你且不用出城了,就护在朕身边,燕人若是明日攻城,朕还得去城墙上走一遭。”
“太危险了,陛下。”
“所以你得护卫在朕身边,朕可不想死得不明不白。”
乾皇伸手,从身前桌案上拿起了三封折子。
这是三个相公的请罪折子,分别是韩相公、富相公和司马相公。
“韩相公先留着,富相公和司马相公的请罪折子,朕就允了,借着这个机会将那几块臭石头给搬下去几个,以后做起事儿来,也顺心不少。”
“陛下,这些话您不应该对我说。”
“说说也无妨,皇帝就是个孤家寡人,有时候想找个人说说话都找不到。”
百里香兰点点头,没问什么自己不是人?
她知道,
自己是一把剑。
………
回了军营后,郑凡直接去见了李富胜,虽然这个燕使名不正言不顺,出发点更是临时起意,但回来第一件事就是要向主将交差也是必须的。
李富胜坐在自己帐篷里,肩膀上的伤口已经被处理包扎过了,郑凡进来时,李富胜正一只手拿着猪蹄子正在啃着,锅里还有着不少猪蹄在炖着,肉香四溢。
时下,羊肉比猪肉贵,但北封郡因为毗邻荒漠,所以羊肉反而比猪肉便宜,吃一顿猪肉还真有些不容易。
见郑凡回来了,李富胜笑了笑,指了指面前的大铁锅,道:
“边吃边说。”
郑凡没有去捞猪蹄,他在乾皇那儿已经吃了老不少了,再者,接下来要说的事儿,也很难让人有心思吃下去。
果不其然,当郑凡将自己和乾皇说的话以及一路上的所见所闻都说了后,李富胜手里的猪蹄已经停下许久没有再啃一口了。
“大人,眼下,我们该如何是好?”
乾国三边坚守不出的话,那么燕国这次的战略目的就无法实现,你在乾国北方几个郡再怎么驰骋纵横,却终究是一块飞地,飞地的话,一来无法进行有效防御,二来,也没办法对燕国本土进行补充。
最重要的是,王庭和晋国这会儿应该已经动手了。
若是大军再撤回去,这一遭,这一仗,可真的就是白打了,按照乾皇的说法,就是特意过来帮乾国刮骨疗毒来的。
李富胜咬了咬牙,下意识地想要将手中啃了一半且已经凉透了的猪蹄给丢出去,但也只是手腕晃了一下,手指依旧死死地抓着猪蹄。
拿回来,
张嘴,
继续啃着。
不做声地闷啃,且啃了一个再换一个,他吃得很专注,任何一点儿肉都不放过,甚至连骨头都会在嘴里咀嚼几下。
一大锅的猪蹄,李富胜一个人全吃完了,还拿起了碗开始喝汤,一碗接着一碗。
郑凡就默默地在旁边坐着,没有说话。
终于,
李富胜吃好了,他长舒一口气,
似乎是因为吃饱了,那种饱腹的幸福感冲淡了他脸上的阴郁。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虽说,侯爷经常训诫我们说,以后看事情要看得长远一些,但我一直不以为意。
武人嘛,会杀人,知道如何打胜仗也就行了,干好自己的本分,其余的,随他去吧。
其实,李豹和我差不多,他也是个没脑子的家伙。”
李富胜的目光看向了郑凡,道:
“先前你说的话,说给我听就行了。”
郑凡马上应道:“卑职明白。”
李富胜起身,走出了帐篷,郑凡也就跟着一起起身,走了出来。
今日,月明星稀。
李富胜又习惯性地将双手插在了甲胄里,像是个老农一样,微微佝偻着自己的背,遥望着前方的上京城,感慨道:
“听说,乾国人的江南,更是富饶。”
“乾国八成赋税,都收自江南。”
“嗯。”
李富胜吸了吸鼻子,然后清了清嗓子,对着脚下吐了一口痰,
道:
“郑守备,你觉得这座上京城,如何?”
“大人,这次出使是晚上出使,乾人也没能让我看到太多东西。”
“就说感觉,就说感觉。”
“很大,应该,也是极热闹的。”
“是啊,这才是真正的大城,咱们的图满城包括南望城,和眼前这座上京城比起来,就是个小拇指哥儿。
这么大的一座城,这么俊的一座城啊。
它在我眼里,是那般的白嫩,比那白面馍馍还招人稀罕。”
说到这里,李富胜扭头看向郑凡,问道:
“郑守备有子嗣了么?”
“没有。”
“哦。”
李富胜的身子微微摇晃了几下,
道:
“早点生娃好,咱们镇北军里,大家生娃都挺早,因为经常父死子继,兄终弟及,一般,婆娘肚子大了后,就敢放心地死在荒漠上了。
但说实话,这种日子,过得其实并不好,不过咱们北人,也不觉得这日子过得有什么不对。”
郑凡不知道李富胜为什么要说这些,但还是在旁边安静地听着。
自己这个穿越者,仅仅是有一点点对燕国的归属感,在得知乾皇的命令后,都觉得心里有些沉重压抑,那就别提李富胜这个标准的燕人军中宿将了。
“赵官家说得没错,乾国地大物博,我大燕,确实是苦寒了些,但说句心里话吧;
就算事情真如赵官家所说那般又如何了?
我大燕自立国之始,大燕儿郎就在南征北战中过的日子,也就这些年日子稍微过得安逸了一些,但骨子里的血性可没有丢。
王庭来了,再打回去就是了,反正已经按着他们揍了百来年了,都揍习惯了;
晋国来了,一样打过去就是了,实在不行,先拾掇一个再拾掇另一个,哪怕乾国还想再火中取栗一把,来呗,干呗!
镇北军加上靖南军大不了全都拼光了也无所谓,但老子也想看看,想把我大燕南北二军都拼光,他蛮族、他晋人和他乾人,得跟着一起陪葬下去多少!”
“呼………”
说到这里,
李富胜长舒一口气,
指了指前方的上京城,
道:
“咱北封郡的女人泼辣,能骑得马拉得起弓的真的不在少数,早年我年轻那会儿,还是个半大小子,身子还没长开,功夫还没练成;
但有时候在街面上瞧着那些俊俏的大小媳妇儿就是会忍不住上去对着她们那胯拍一把过过瘾,哪怕马上被人家吊起来抽鞭子也无所谓。
眼下,这么俊的一座城摆在老子面前,
老子不上去拍一把,心里还真不得劲。
直娘贼,管他娘的大势,管他娘的以后,老子自己先爽了再说,
明日,
老子攻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