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采歌是被一阵敲门声惊醒的。
那敲门声并不大,也并不急促。
应该是用指关节敲的,而不是胡乱拍门,敲得很有节奏,也很有耐心。
杜采歌醒来后,看看时间:才7点半。
谁啊,这么早来找我?
是不是推销保险的?或者卖除蟑螂药的?
他往被子里一卷,蒙头想继续睡。
但是那敲门声锲而不舍。
“哎!”杜采歌坐了起来,随手披了件外套,抓了抓乱成鸟窝的头发,穿着拖鞋去开门。
门打开后,入目不是推销保险的猥琐中年,也不是卖蟑螂药老鼠药的大妈。
而是一个年轻靓丽,打扮时尚的女孩子。
耳朵上戴着一对水滴状的水晶吊坠,明晃晃的很是惹眼。
来者摘下硕大的淡茶色墨镜,露出一双水汪汪的桃花眼,一张清新脱俗的美丽面孔。
比起杜媃琦或许略逊一分,但也称得上是顶尖的颜值。
关键是那种清新脱俗、让人眼前一亮的气质,就像是完美的初恋女友出现在面前。
她长发披肩,穿着红黑格子的外套,短裙、黑丝袜,一双美腿骄傲地展示出来。
那双腿的绝对长度不算特别长,但是与她身材的比例,却堪称黄金比例,给人极大的视觉冲击。
腿型完美,即使杜采歌不是足控,看了一眼后都感觉有些内心骚动。
往上是盈盈一握的细腰,然后是一对人间凶器。
哦,再一看,其实其本身并没有达到人间凶器的级别,但是这个女孩子属于娇小型的,所以在对比下,那一对高耸就达到了人间凶器的视觉效果。
左手提着一个女士挎包,右手是一个a4纸大小、半寸厚的礼盒。
杜采歌觉得这个女孩子很眼熟。
特别是在对方摘下墨镜后。
多看了两眼,这个女孩子的形象便和春晚舞台上那位歌后渐渐重合起来。
段晓晨。
只不过在春晚舞台上,段晓晨是浓妆重彩,而此时却只是一点精致的淡妆。
杜采歌看完对方,再看看自己。
穿着睡裤,随手套了件外衣,头发没有梳,脸还没洗,牙也没刷。
然后就让他这样子和一位美若天仙的歌后照面?
总感觉……有哪里不对。
他和段晓晨对视着,越来越尴尬。
而段晓晨的眼睛里,先是冷淡,然后渐渐的似蒙上一层水汽。
为了掩饰自己的眼神,她低头说:“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原主凭什么能和歌后相识?
这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一股清新的香水味,从对方身上传来,让杜采歌精神一振。
他摸摸头:“进来坐吧。”
段晓晨低着头走进来,将右手的礼盒递给杜采歌:“一点小礼物,希望你喜欢。”
她的声音非常动听,即便说出的只是普通平实的语言,听起来也像是从钢琴里流淌出来的优美的音乐,自有一种动人的韵律蕴藏在她说出的每一个音节里。
用“出谷黄莺”来形容,真是再恰当不过了。
“谢谢,”杜采歌考虑了两秒,接过放在桌上,“你随便坐,我先穿好衣服,洗漱一下。”
“不好意思,是我来得太早了。”段晓晨道歉。
她的声音一如既往,即使没有经过那些专业设备的美化,听起来也犹如天籁。
她坐在沙发上,杜采歌则匆匆回房穿戴整齐,然后冲进盥洗室好好洗漱一番。
这才出来,他不好挨着对方坐,便抽了条椅子坐下。
段晓晨眼神一黯。
杜采歌坐在椅子上,心里乱糟糟的。
原主为什么和歌后认识?他们是什么关系?自己该说什么?
不,最好不要主动开口。
原主或许和对方有什么约定呢。
对,以不变应万变。
段晓晨抬头看了杜采歌一眼,见杜采歌目光灼灼地看着她,顿时大感吃不消,又低下头。
半晌才鼓起勇气准备开口。
结果这时杜采歌突然跳了起来:“对了,泡茶。你坐着别动,我去泡一壶茶来。”
杜采歌离开之后,段晓晨心安了下来。
她打量着屋里的陈设,这几年来,都没怎么变过。
这个人,或许也没什么变化。
还是她熟悉的那个人。
不需这么紧张。
自己在扭捏个什么呢,在他心里,你就是一个普通朋友吧。
段晓晨微微叹息,心态却是很快调整好了。
等杜采歌端着热茶出来,发现这个女孩子的神情已经有了很大变化,变得更加放松、自在,也更自信了。
杜采歌将茶递给对方,心里想:用30块钱一斤的茶叶招待歌后,我也真是佩服自己。
但是没办法,这茶叶是之前刚穿越来那会买的,2月份拿到稿酬后,自己还没去买茶叶呢。
段晓晨却似乎并不在乎茶叶是好是劣,吹了吹气,轻轻抿了一口,轻启朱唇道:“过年时和你约了见面,今天我正好有空,就过来看看你。”
杜采歌立刻反应过来,心里道:啊,原来你就是那个神秘的“晓”。
又联想到杜媃琦特别喜欢段晓晨的歌,难道妹妹也知道原主和段晓晨认识?
而且看这架势,不仅仅是认识,而是很熟。
再看看段晓晨的眼神,有一种让杜采歌感到很熟悉的东西。
具体是什么,他一时说不上来,只觉得这种眼神他以前应该见过很多次。
杜采歌斟酌了片刻,笑道:“怎么不先打个电话来。”
段晓晨瞥了他一眼,目光含怨。你心里就没点13数?打电话给你,你铁定说没空……只能这样搞突然袭击,才能见得到你。
杜采歌觉得空气突然低了几度。
他摸摸后脑勺,“哈哈,对了,你来得这么早,还没吃早餐吧?”
段晓晨点点头:“还没有。”
“要不,我们出去喝个早茶?”
段晓晨又瞥他一眼,委婉地提醒:“我不太适合去公共场合。”
杜采歌一想,倒也是。对方是歌后,有着恐怖的人气。
如果不做乔装打扮、不带保镖就出门,被粉丝围堵了,指不定会出现什么意外。
他想了想,不确定地问:“要不,我去做早餐,我们随便吃点?”
笑意瞬间从段晓晨的嘴角蔓延开,渗透进她的眼睛里。她那对大眼睛里洋溢着快乐,两颊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用力地点头:“好啊!”
杜采歌觉得,把天后一个人丢在这里,自己去做简陋的早餐,似乎不是很合适。
总感觉有点怠慢对方。
但段晓晨自己都不在意,那应该就没事了。
或许,段晓晨歌后与原主的关系,比他想象的更加密切?如果只是普通朋友,歌后怎么可能一大早就来串门!
杜采歌之前就猜测过,原主或许是在音乐圈混的,应该也是一位创作型的音乐人,和段晓晨认识并且熟悉,成为好朋友,也是可以理解的。
杜采歌一边想着,一边有条不紊地开始煎蛋。
香味从厨房弥漫出来,段晓晨不由得咽了口唾沫。
她昨晚想到今天要来见杜采歌,一晚上都没睡好,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那敲门声并不大,也并不急促。
应该是用指关节敲的,而不是胡乱拍门,敲得很有节奏,也很有耐心。
杜采歌醒来后,看看时间:才7点半。
谁啊,这么早来找我?
是不是推销保险的?或者卖除蟑螂药的?
他往被子里一卷,蒙头想继续睡。
但是那敲门声锲而不舍。
“哎!”杜采歌坐了起来,随手披了件外套,抓了抓乱成鸟窝的头发,穿着拖鞋去开门。
门打开后,入目不是推销保险的猥琐中年,也不是卖蟑螂药老鼠药的大妈。
而是一个年轻靓丽,打扮时尚的女孩子。
耳朵上戴着一对水滴状的水晶吊坠,明晃晃的很是惹眼。
来者摘下硕大的淡茶色墨镜,露出一双水汪汪的桃花眼,一张清新脱俗的美丽面孔。
比起杜媃琦或许略逊一分,但也称得上是顶尖的颜值。
关键是那种清新脱俗、让人眼前一亮的气质,就像是完美的初恋女友出现在面前。
她长发披肩,穿着红黑格子的外套,短裙、黑丝袜,一双美腿骄傲地展示出来。
那双腿的绝对长度不算特别长,但是与她身材的比例,却堪称黄金比例,给人极大的视觉冲击。
腿型完美,即使杜采歌不是足控,看了一眼后都感觉有些内心骚动。
往上是盈盈一握的细腰,然后是一对人间凶器。
哦,再一看,其实其本身并没有达到人间凶器的级别,但是这个女孩子属于娇小型的,所以在对比下,那一对高耸就达到了人间凶器的视觉效果。
左手提着一个女士挎包,右手是一个a4纸大小、半寸厚的礼盒。
杜采歌觉得这个女孩子很眼熟。
特别是在对方摘下墨镜后。
多看了两眼,这个女孩子的形象便和春晚舞台上那位歌后渐渐重合起来。
段晓晨。
只不过在春晚舞台上,段晓晨是浓妆重彩,而此时却只是一点精致的淡妆。
杜采歌看完对方,再看看自己。
穿着睡裤,随手套了件外衣,头发没有梳,脸还没洗,牙也没刷。
然后就让他这样子和一位美若天仙的歌后照面?
总感觉……有哪里不对。
他和段晓晨对视着,越来越尴尬。
而段晓晨的眼睛里,先是冷淡,然后渐渐的似蒙上一层水汽。
为了掩饰自己的眼神,她低头说:“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原主凭什么能和歌后相识?
这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一股清新的香水味,从对方身上传来,让杜采歌精神一振。
他摸摸头:“进来坐吧。”
段晓晨低着头走进来,将右手的礼盒递给杜采歌:“一点小礼物,希望你喜欢。”
她的声音非常动听,即便说出的只是普通平实的语言,听起来也像是从钢琴里流淌出来的优美的音乐,自有一种动人的韵律蕴藏在她说出的每一个音节里。
用“出谷黄莺”来形容,真是再恰当不过了。
“谢谢,”杜采歌考虑了两秒,接过放在桌上,“你随便坐,我先穿好衣服,洗漱一下。”
“不好意思,是我来得太早了。”段晓晨道歉。
她的声音一如既往,即使没有经过那些专业设备的美化,听起来也犹如天籁。
她坐在沙发上,杜采歌则匆匆回房穿戴整齐,然后冲进盥洗室好好洗漱一番。
这才出来,他不好挨着对方坐,便抽了条椅子坐下。
段晓晨眼神一黯。
杜采歌坐在椅子上,心里乱糟糟的。
原主为什么和歌后认识?他们是什么关系?自己该说什么?
不,最好不要主动开口。
原主或许和对方有什么约定呢。
对,以不变应万变。
段晓晨抬头看了杜采歌一眼,见杜采歌目光灼灼地看着她,顿时大感吃不消,又低下头。
半晌才鼓起勇气准备开口。
结果这时杜采歌突然跳了起来:“对了,泡茶。你坐着别动,我去泡一壶茶来。”
杜采歌离开之后,段晓晨心安了下来。
她打量着屋里的陈设,这几年来,都没怎么变过。
这个人,或许也没什么变化。
还是她熟悉的那个人。
不需这么紧张。
自己在扭捏个什么呢,在他心里,你就是一个普通朋友吧。
段晓晨微微叹息,心态却是很快调整好了。
等杜采歌端着热茶出来,发现这个女孩子的神情已经有了很大变化,变得更加放松、自在,也更自信了。
杜采歌将茶递给对方,心里想:用30块钱一斤的茶叶招待歌后,我也真是佩服自己。
但是没办法,这茶叶是之前刚穿越来那会买的,2月份拿到稿酬后,自己还没去买茶叶呢。
段晓晨却似乎并不在乎茶叶是好是劣,吹了吹气,轻轻抿了一口,轻启朱唇道:“过年时和你约了见面,今天我正好有空,就过来看看你。”
杜采歌立刻反应过来,心里道:啊,原来你就是那个神秘的“晓”。
又联想到杜媃琦特别喜欢段晓晨的歌,难道妹妹也知道原主和段晓晨认识?
而且看这架势,不仅仅是认识,而是很熟。
再看看段晓晨的眼神,有一种让杜采歌感到很熟悉的东西。
具体是什么,他一时说不上来,只觉得这种眼神他以前应该见过很多次。
杜采歌斟酌了片刻,笑道:“怎么不先打个电话来。”
段晓晨瞥了他一眼,目光含怨。你心里就没点13数?打电话给你,你铁定说没空……只能这样搞突然袭击,才能见得到你。
杜采歌觉得空气突然低了几度。
他摸摸后脑勺,“哈哈,对了,你来得这么早,还没吃早餐吧?”
段晓晨点点头:“还没有。”
“要不,我们出去喝个早茶?”
段晓晨又瞥他一眼,委婉地提醒:“我不太适合去公共场合。”
杜采歌一想,倒也是。对方是歌后,有着恐怖的人气。
如果不做乔装打扮、不带保镖就出门,被粉丝围堵了,指不定会出现什么意外。
他想了想,不确定地问:“要不,我去做早餐,我们随便吃点?”
笑意瞬间从段晓晨的嘴角蔓延开,渗透进她的眼睛里。她那对大眼睛里洋溢着快乐,两颊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用力地点头:“好啊!”
杜采歌觉得,把天后一个人丢在这里,自己去做简陋的早餐,似乎不是很合适。
总感觉有点怠慢对方。
但段晓晨自己都不在意,那应该就没事了。
或许,段晓晨歌后与原主的关系,比他想象的更加密切?如果只是普通朋友,歌后怎么可能一大早就来串门!
杜采歌之前就猜测过,原主或许是在音乐圈混的,应该也是一位创作型的音乐人,和段晓晨认识并且熟悉,成为好朋友,也是可以理解的。
杜采歌一边想着,一边有条不紊地开始煎蛋。
香味从厨房弥漫出来,段晓晨不由得咽了口唾沫。
她昨晚想到今天要来见杜采歌,一晚上都没睡好,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