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矶机场出站口。

    一个戴着棒球帽,将帽檐压得很低,遮住眼睛和半张脸的金发女孩坐在长排座椅上,吊儿郎当的坐姿和宽大的红色卫衣也难以遮掩她青春曼妙的身材。

    她的双手向两边打开搁在旁边的椅背上,左脚脱了鞋架在旁边的座位上,一个人就占了三个座位,姿势十分不雅。

    然而她的上身却是微微前倾,松松垮垮的卫衣底下,竟是只穿着贴身的内衣,滑腻洁白的肌肤一览无余,从旁经过的人只要稍微目光往下看,都能看到那两团半球。

    而她那被紧身健美裤完美勾勒的腿型,以及中间勾勒出的骆驼趾形状,简直能让男人下意识地吞咽。

    哪怕看不到她的面孔,只能看到尖尖的下巴和两瓣饱满红润的嘴唇,大部分人也会下意识地觉得,这一定是个性感热辣的女孩。

    金发女孩嚼着口香糖,目光落在一个亚裔女子身上。

    那亚裔女子戴着口罩、墨镜,穿着修身款的咖啡色风衣,低着头来回走动。

    金发女孩终于开口:“段,你能坐一会吗?你走来走去,让我看着头晕。”

    “抱歉!”段晓晨停在金发女孩身边。

    “克莱尔,你……这么坐不太好吧?如果被人拍到,发到网上,你的形象就全毁了!”段晓晨出身寒微,刚刚出道的时候,在礼仪、打扮方便,都被人嘲笑过。

    也因此她成名后,特别讲究这些。

    在公共场合,她都会一丝不苟,注意形象。

    “段,你这样活着太累。我们不是靠外型吸引粉丝的,我们是歌手!”虽然如此说着,金发女孩克莱尔还是将脚放下,段晓晨挨着她坐下。

    “真是令人好奇,你的男朋友究竟有着怎样的魅力,让你为他如此坐立不安。”克莱尔嚼着口香糖,啧啧称奇。

    你就不要惦记我男人了行吧……惦记我男人的妖艳尖货已经太多了。

    段晓晨微微一笑:“克莱尔,他就是一个普通人,你如果抱着太高的期望,肯定会失望的。”

    克莱尔吹了一个泡泡甩了甩头,被棒球帽压着的金发晃得耀眼,她的眼珠子滴溜溜地转了转,嬉笑道:“段,我可是看过你男朋友那些神奇的作品。你说他是一个普通人?天呐,我怀疑他就连放屁都能放出一首交响乐来。”

    段晓晨愣了愣,忍不住捧腹大笑。

    克莱尔是星条国乐坛这几年崛起的天才歌手,不但人美声甜,而且创作能力很强,她唱的歌大多是自己写的。

    段晓晨这些年也在学着自己创作歌曲,在她看来,克莱尔的创作水平已经是第一流的了,音符和歌词中体现出的的天赋早已满溢。

    段晓晨在大华国也认识不少词曲作者,心里有一个评级体系。

    比如说,余鱼目前的创作水平可以达到b+,那个邵咏诗差不多是a-。

    于飞是a+。

    杜采歌?无法评级,超出体系了。

    如果把克莱尔放到这个评级体系里来,克莱尔的创作水准应该能达到a+,甚至s级。

    和于飞持平,或者略强。

    正因为克莱尔的音乐天赋如此出众,所以尽管她暂时还没封后,但星条国的许多媒体都认为,22岁的克莱尔将是85后的女歌手中,最早拿到天后桂冠的。

    额,天后桂冠,自然指的是格莱美奖的“最佳女歌手”。

    流行,摇滚,乡村,rb,说唱……拿到任意一个,克莱尔都可以加冕天后。

    为什么是这五类?因为这五类音乐,克莱尔都有涉猎,而且做得都还不错。

    正如段晓晨所说,她是个天才。

    段晓晨不断地抬头看着电子屏上的飞机起降信息。

    终于她神色一喜,杜采歌乘坐的航班已经成功降落,很快就能看到她日思夜想的人了。

    不过再一想到,颜颖臻那个女人这次也跟着一起过来了,段晓晨就有些憋屈。

    对,不是愤怒,不是恨意,而是憋屈。

    因为颜颖臻……连骂都没骂过她一句,甚至都没正眼瞧她一眼,只是略施手段,就让她失去了一手创建的公司,还被发配到千里之外,偏偏她还没什么反抗之力。

    太憋屈了!

    是,你是有钱。可难道有钱就能为所欲为吗?

    气人。

    克莱尔见她娇艳无双的面庞上,一时浮现微笑,一时似乎又咬牙切齿,一时浮现酡红,似乎在害羞。

    克莱尔眨了眨眼,这个姐姐好生奇怪……

    话说,其实段和她应该是今年最大竞争对手。

    克莱尔在过去这一年最好的歌曲,最有希望拿奖的歌曲,是流行类的。

    而段最好的歌曲,同样也是流行。

    两人都是最佳流行女歌手这个重要奖项的有力竞争者。

    克莱尔也不清楚,为什么自己和段会成为朋友。

    甚至关系要好到陪着段乔装打扮,不带保镖和保姆,来机场迎接段的男朋友。

    当然,嘴上说是“因为我们是朋友啊”,其实克莱尔对段的那个男朋友抱有强烈的好奇心,才是促使她陪伴段前来的最大原因。

    段的男朋友,海明威,在音乐方面的才能是毋庸置疑的。

    他给段制作的专辑里,那几首经典的歌曲,恐怕十年、二十年之后,还会被人传唱。

    而海明威写的那本《冰与火之歌》,克莱尔也是爱不释手,已经读过两遍了。

    她认为这是本世纪最伟大的奇幻小说,没有之一。

    每次阅读的时候,她都会感到心里不断积累的情绪,似乎将要形成音乐,在她心头缭绕。

    只是那些灵感只是飘渺地在她心中的虚境飞着,并没有被她抓住线头,扯入现世。

    用幽默遮掩悲怆的小恶魔,口蜜腹剑、永远让人捉摸不透的小指头,严肃正直、令人敬仰的奶德,大气豪爽、又好色贪杯,很接地气的国王劳勃,讨厌的詹姆,恶心的瑟曦……克莱尔很想给他们每一个人都写上一首歌。

    段说,海明威没来过星条国。也没去过威塞克斯。

    所以真奇怪,为什么海明威会对星条国和威塞克斯的文化那么了解,能娴熟地使用英语写作?

    《冰与火之歌》里能引经据典,显然对威塞克斯的历史有着相当的知识储备。

    而海明威创作的那些歌曲中,一些歌词也令人叫绝,处处体现着他对星条国文化的了解。

    这样一个优秀的英语作家,竟然没来过星条国和威塞克斯?

    简直不可思议。

    所以克莱尔对这位海明威抱着十二分的好奇,很想通过和他的交谈,来解答自己那些困惑。

    当然,她也想询问一下,《冰与火》里的那些预言,究竟该如何解读。

    此时,段已经站在出站通道外,踮着脚向里边张望。

    克莱尔当然不会跟过去,她懒洋洋地坐在原地,显得很无聊地嚼着口香糖,不时吹个大泡泡,不过她的目光也在不断寻找。

    突然,段的肢体语言显示,她变得激动起来。

    克莱尔意识到,一定是海明威已经到了。

    她极目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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