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大街上来来往往,有着不少负刀背剑的江湖客,很明显,许多都是刘正风金盆洗手邀请前来观礼的。

    郑健抹身进了一家酒楼,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注意听着酒楼中食客们的传言。

    这自古以来,酒楼客栈便是江湖传言最多的地方,毕竟谁都喜欢喝酒的时候聊一聊江湖上的新鲜事不是?

    就在此时,郑健目光一凝,看到了一个人!

    准确的来说,是一个驼子,形貌丑陋,但眼神却颇为凶厉。

    “塞北明驼”木高峰!

    郑健一眼便认了出来,原著中此人恶名罩住,阴险毒辣,没想到自己此次下山,碰到的第一个剧情熟人便是这家伙。

    其身畔,还有个驼子!

    郑健目光扫过,顿时心中大喜,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木高峰旁边,不是乔装打扮的林平之是谁?

    只见其灰头土脸,衣衫褴褛,哪里还有当初富家公子哥的模样,显然,还是如同原著一般,落到了木高峰手中。

    郑健看到林平之的同时,林平之也瞧见了郑健,眼里顿时泛出了希望的光芒,当初有过一面之缘,他还记得这个家门口碰见的年轻人。

    可下一个瞬间,林平之就收回了目光,“那位大哥年纪轻轻,绝非这木高峰的对手,我,我又如何能将他一个无辜之人牵扯进来……”

    林平之此时,心中依旧存着善念,虽然他恨青城派之人入骨,亦恨眼前的木高峰,可他却不敢有丝毫表现出来。

    郑健将林平之的神色变化尽收眼底,他并不笨,略微思索,便知道了林平之的顾虑,当下哈哈长笑起身。

    酒楼之中,原本喧闹之极,可郑健运气之下,笑声竟掩盖了所有声音,传遍酒楼。

    “塞北明驼木高峰,你不在塞北放骆驼,跑到湖南来做甚?”郑健看到酒楼安静下来,昂然开口,以他如今的实力和段位,哪里看得起最多白银的木高峰?

    木高峰丑陋的面容上,顿时闪过一丝阴霾,惊于郑健刚才那一手饱含真气的笑声,他也不敢怠慢,便阴恻恻笑道:“这位朋友眼生的紧呐,木驼子眼拙,认不出来,不知这位朋友找木驼子有何事?”

    郑健冷冷道:“眼生?我看你是眼瞎!尔等插标卖首之辈,也敢在此大放厥词?”

    木高峰顿时大怒,他横行江湖多年,何时被人如此冷嘲热讽过?正要发作,身畔,乔装的林平之顿时心中大急,顾不得许多,高喊出声:“师父,你何必和他一般见识,想必他是哪家大派弟子,初出江湖,不知您老威名,你莫要和他一般见识。”

    郑健一愣,旋即明白过来,这林平之现在还在帮他开脱,果然,现在的林平之依旧心中存着善意,郑健顿时更加欣赏。

    木高峰则是冷冷的看了一眼林平之,“乖徒儿,你为何帮他说话?”

    话语之间,杀意渗透,眼冒凶光。

    郑健见状,长笑道:“木驼子,怎么,对自己的徒弟都有杀意啊?”

    林平之心中暗自叫苦,眼前这人怎么这么不识好歹啊,但即便如此,林平之依旧不后悔刚才说出的话。

    “小子,木驼子也是你叫的?”木高峰再也忍不住了,整个人陡然跃起,双掌一左一右,朝着郑健拍去。

    郑健丝毫不在意,手中长剑连着剑鞘径直随手一刺,身形后发先至,陡然加速撞向木高峰。

    “小心!”林平之刚喊出声,便惊愕的张大了嘴巴。

    原来,便在他说话的瞬间,郑健的剑鞘已经穿透了木高峰的胸口,径直从其驼起的后背穿出!

    直至此时,木高峰仍未反应过来,愣愣的低头,看着穿胸而过的剑鞘,眼里充满了不敢置信。

    酒楼之中,瞬间鸦雀无声!

    仅仅一招,一招便秒杀了江湖上凶名赫赫的木高峰!

    “嗬……嗬……”木高峰想要说什么,却已经说不出来了,郑健回手拔出剑鞘,木高峰便径直倒地身亡,连一句话也没说出口。

    此时,整个酒楼悚然,原来,这青年居然都未曾拔剑!

    这是何等的武功?

    林平之看呆了,如此的手段,林平之的记忆中,也只有三年前深夜闯入他家的那个神秘人似乎可以相提并论。

    “若我能有这样的武功,何愁大仇不报?”林平之当下连滚带爬奔到郑健面前,“大哥,你,你还记得我吗?我们,我们三年前见过,福州福威镖局门口!我,我是林平之啊!”

    郑健将带血的剑鞘放在桌上,手一挥,一股柔和的力道传入林平之体内,托着其站起身来。

    “当然记得!三年不见,你倒是变了不少。”郑健含笑道。

    林平之闻言一酸,差点哭出声来,简简单单一句话,却让林平之有种重新回到人间的温暖,这段时日以来,他所遇所见皆是恶人,皆是恶事,何曾有过被人这么平等的问候过?

    “你,你还记得我……”林平之喜出望外,感觉自己仿佛从地狱重新回到了人间,连他的外公都想着要谋夺他家早已失去的剑谱,却没想到仅仅一面之缘的人,相隔三年还记得自己。

    “记得记得,快坐下,吃点东西吧。”郑健依旧含笑,这一幕,若是令狐冲看到恐怕会惊掉下巴,大师兄这个大魔王何时对人如此客气过?

    林平之感动之极,刚想做下,却犹犹豫豫起来,他此时脏兮兮的,有些自惭形秽。

    郑健见状,略微思忖,便明白过来,大笑道:“不必见外,你都叫我大哥了,我又怎会介意别的,别人不知,我还不知你实际上本是个颜值不低于我的英俊之人嘛。”

    “……”林平之这才敢缓缓坐下,即便如此,也仅仅半个屁股挨着椅子。

    酒楼中,众人看着谈笑间便杀了塞北明驼的煞星此刻和一个叫花子如此和气,而那木高峰的尸体还横在酒楼之中,当下哪敢再继续坐下去,纷纷结账,其中聪明的,似乎想起来了郑健是谁,伴着“回天剑客”四个字,众人慌慌张张出门而去。

    郑健心中一动,如今他知道自己在笑傲世界也只是个过客,哪里还会和当初一样在意称号,随手扔出一块银子,“掌柜的,将这尸体清理出去,另外再上一桌好酒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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