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讯侦科学技术这么发达,别说在案发现场掉一个头发,就算掉一点头皮屑,说不定就被警察抓住了把柄。
可恶……一路都不见手绢的影子,手绢一定是掉到案发现场了。
她绷紧神经进到房间,扫视地面,不见手绢的踪影,却发现尸体移动了,尸体原本是蜷缩在血泊中的,在客厅的中央,现在却直挺挺地躺到沙发旁边去了。
蒋梅娜吓得魂飞魄散,顾不得手绢了,拔腿就跑,尸体怎么会移动呢?是她眼花了?还是见鬼了?
她顾不了这么多了,先离开这见鬼的地方再说。
她不打算先回家,在附近找一个酒吧,灌上一杯酒,好好静下心来,想想今天遇上的事究竟是怎么回事?尸体怎么会自己动呢?
她拦了一辆夜间出租车,让司机载她去离这里有些远的会通宵营业的黑月亮酒吧,虽然那里有烈性酒,有重金属音乐,夜猫子一样不回家睡觉的年轻人,他们声嘶力竭地放飞自我的的吵闹声,像赶集般吵闹,混着刺耳的音乐声,让灵魂都不得安宁。她那颗刚才被杀人现场冰冷的氛围冻结了的心,需要这样声音的刺激,激活她沉进深渊的魂魄,让几近静止的血液流动起来,思维能够有逻辑地运转。
已经凌晨两点多了,装修暧昧的蓝月亮酒吧还热闹非凡,在这里挥霍青春的年轻人,形形se-se,他们开放大胆,会主动跟人搭讪,同性恋当众调情。甚至有人还是瘾君子,把换性xing伙huo伴bang当作生活常态。对于他们来说,无聊的人生,酒、毒品和性是他们的麻醉剂,否则他们会空虚得要去杀人。
蒋梅娜曾是这里的常客,过够了这样虚无的生活,遇上有妇之夫郑少凯,决定改变生活状态,任性地赶走正室,过上做人老婆的生活,她怕这个角色没有转换过来前,她无聊生活的防线最后崩塌,染上要命的毒品。
她坐到角落的空位处,要了一杯“血腥玛丽”鸡尾酒,她灌了一口,平时酸甜苦辣的味道不见了,难道刚才被杀人事件吓得味觉都没有了?她真怀疑自己的魂魄,是否还在!
她明显感觉端酒杯的手在颤抖……
她放下酒杯,使劲揉了揉眼睛,看是否能够清晰地看清眼前的世界,隔着两张桌子靠围栏坐着的一个白胖男人脸上的粉刺疤痕她都看得清清楚楚,所以说,刚才看到尸体移动,绝对不是她眼花,是尸体真的移动了。
难道是项圆芬还没有完全断气,她离开的那一会儿,她自己动了?不…不是这样的……她确定她已经断气。尸体移动的地方离原来的地方有近一米远,那样的话地上应该有血迹的拖痕。移动的现场,感觉是尸体自己飞过去了一米远,原来她蜷缩的地方离她移动后的地方,是没有血迹的。这点她看得非常清楚。尸体不可能会飞的?如果不是她眼花看错了,也不是人死了会飞,那就是她进去的时候,凶手还在现场,看她离开了,他移动了尸体。凶手刚有目的地移动尸体,听到她折转回去的脚步声,所以又藏了起来。
天呐……隐藏暗处的凶手是否有想杀她灭口呢?只是她出现在案发现场,又马上离开了,才没有给凶手杀她的机会!
真是一个笨蛋,她应该出门就报警,喊邻居监视凶手,不让他逃跑,多么完美的抓凶计划啊!可是,当时只是一味想自己赶快离开,脱离被警察怀疑的嫌疑,只顾自己了。现在一切都晚了,凶手早逃之夭夭了。
她倒吸了一口凉气,那她的手绢怎么不翼而飞了呢?
是凶手拿走了么?还是她紧张没有看到手绢在案发现场的某处?还是她根本没有带手绢进案发现场?她心脏狂跳地又灌了一口色泽鲜红的“血腥玛丽”,在脑海中搜索手绢丢失前,在她手上的记忆。
她确定她是带手绢到案发现场去了的,因为她敲门的时候,容易招惹蚊虫叮咬的她,左手背被蚊虫叮咬了一下,他用手绢去擦拭了一下,因为她担心蚊虫把细菌留在她的手背上。
所以手绢,一定是一时激动,掉到了案发现场。
手绢……该死的手绢,若真是掉在案发现场,可真是一个麻烦!最终会给自己带来怎样的麻烦?只能听天由命了。
这时,一个满脸长满雀斑的年轻男生过来跟她搭讪,在酒吧有几分姿色的女人独自饮酒的话,通常会招来早就在各处瞄猎物一样瞄单身喝酒的女子的男人,好跟对方喝上一杯,说上些无关紧要的话,排遣寂寞。半夜三更不回家睡觉泡酒吧的人,都是因为寂寞在作崇。他们不呆在家中舒适的被窝里,而到这种乌烟瘴气的地方来耗费光一天的精力,才能回去闭上眼睛安心睡觉。
一群十足的无聊主义者……
蒋梅娜接受了雀斑男生的搭讪,她不仅要跟他搭讪,还要跟他保持联系,如果警察调查项圆芬的案子时,询问她今晚的行踪,她可以说她在蓝月亮酒吧喝酒,这个雀斑男生可以帮她做不在场证明。在案发现场不见的手绢和今晚跟项圆芬打过电话,就算警察不把她当嫌疑人,也会例行公事地讯问她的。为了不跟案子沾染上一点关系,最好还是有这样一个不在场证明保险一点。
不……那该死的手绢,说不定警察最终就把她当作嫌疑人呢!毕竟手绢掉到案发现场有点说不通,若她和项圆芬是普通朋友关系,到可以说是平时去她家串门,掉到她家里的,关键是,她们是该死的情敌关系,自然警察就会想入非非,把她当嫌疑人。
她越想越烦躁,祛斑男生问她什么,她都心不在焉地应答着。
雀斑男问她这么晚为什么一个人在酒吧喝酒?她答非所问地向他要电话号码,说要跟他保持联系。
雀斑男生看她主动跟他要电话号码,以为她看上他,立马激动地跟她互存了电话号码。
雀斑男生倏忽间,对蒋梅娜产生了不可抑制的情愫。
可恶……一路都不见手绢的影子,手绢一定是掉到案发现场了。
她绷紧神经进到房间,扫视地面,不见手绢的踪影,却发现尸体移动了,尸体原本是蜷缩在血泊中的,在客厅的中央,现在却直挺挺地躺到沙发旁边去了。
蒋梅娜吓得魂飞魄散,顾不得手绢了,拔腿就跑,尸体怎么会移动呢?是她眼花了?还是见鬼了?
她顾不了这么多了,先离开这见鬼的地方再说。
她不打算先回家,在附近找一个酒吧,灌上一杯酒,好好静下心来,想想今天遇上的事究竟是怎么回事?尸体怎么会自己动呢?
她拦了一辆夜间出租车,让司机载她去离这里有些远的会通宵营业的黑月亮酒吧,虽然那里有烈性酒,有重金属音乐,夜猫子一样不回家睡觉的年轻人,他们声嘶力竭地放飞自我的的吵闹声,像赶集般吵闹,混着刺耳的音乐声,让灵魂都不得安宁。她那颗刚才被杀人现场冰冷的氛围冻结了的心,需要这样声音的刺激,激活她沉进深渊的魂魄,让几近静止的血液流动起来,思维能够有逻辑地运转。
已经凌晨两点多了,装修暧昧的蓝月亮酒吧还热闹非凡,在这里挥霍青春的年轻人,形形se-se,他们开放大胆,会主动跟人搭讪,同性恋当众调情。甚至有人还是瘾君子,把换性xing伙huo伴bang当作生活常态。对于他们来说,无聊的人生,酒、毒品和性是他们的麻醉剂,否则他们会空虚得要去杀人。
蒋梅娜曾是这里的常客,过够了这样虚无的生活,遇上有妇之夫郑少凯,决定改变生活状态,任性地赶走正室,过上做人老婆的生活,她怕这个角色没有转换过来前,她无聊生活的防线最后崩塌,染上要命的毒品。
她坐到角落的空位处,要了一杯“血腥玛丽”鸡尾酒,她灌了一口,平时酸甜苦辣的味道不见了,难道刚才被杀人事件吓得味觉都没有了?她真怀疑自己的魂魄,是否还在!
她明显感觉端酒杯的手在颤抖……
她放下酒杯,使劲揉了揉眼睛,看是否能够清晰地看清眼前的世界,隔着两张桌子靠围栏坐着的一个白胖男人脸上的粉刺疤痕她都看得清清楚楚,所以说,刚才看到尸体移动,绝对不是她眼花,是尸体真的移动了。
难道是项圆芬还没有完全断气,她离开的那一会儿,她自己动了?不…不是这样的……她确定她已经断气。尸体移动的地方离原来的地方有近一米远,那样的话地上应该有血迹的拖痕。移动的现场,感觉是尸体自己飞过去了一米远,原来她蜷缩的地方离她移动后的地方,是没有血迹的。这点她看得非常清楚。尸体不可能会飞的?如果不是她眼花看错了,也不是人死了会飞,那就是她进去的时候,凶手还在现场,看她离开了,他移动了尸体。凶手刚有目的地移动尸体,听到她折转回去的脚步声,所以又藏了起来。
天呐……隐藏暗处的凶手是否有想杀她灭口呢?只是她出现在案发现场,又马上离开了,才没有给凶手杀她的机会!
真是一个笨蛋,她应该出门就报警,喊邻居监视凶手,不让他逃跑,多么完美的抓凶计划啊!可是,当时只是一味想自己赶快离开,脱离被警察怀疑的嫌疑,只顾自己了。现在一切都晚了,凶手早逃之夭夭了。
她倒吸了一口凉气,那她的手绢怎么不翼而飞了呢?
是凶手拿走了么?还是她紧张没有看到手绢在案发现场的某处?还是她根本没有带手绢进案发现场?她心脏狂跳地又灌了一口色泽鲜红的“血腥玛丽”,在脑海中搜索手绢丢失前,在她手上的记忆。
她确定她是带手绢到案发现场去了的,因为她敲门的时候,容易招惹蚊虫叮咬的她,左手背被蚊虫叮咬了一下,他用手绢去擦拭了一下,因为她担心蚊虫把细菌留在她的手背上。
所以手绢,一定是一时激动,掉到了案发现场。
手绢……该死的手绢,若真是掉在案发现场,可真是一个麻烦!最终会给自己带来怎样的麻烦?只能听天由命了。
这时,一个满脸长满雀斑的年轻男生过来跟她搭讪,在酒吧有几分姿色的女人独自饮酒的话,通常会招来早就在各处瞄猎物一样瞄单身喝酒的女子的男人,好跟对方喝上一杯,说上些无关紧要的话,排遣寂寞。半夜三更不回家睡觉泡酒吧的人,都是因为寂寞在作崇。他们不呆在家中舒适的被窝里,而到这种乌烟瘴气的地方来耗费光一天的精力,才能回去闭上眼睛安心睡觉。
一群十足的无聊主义者……
蒋梅娜接受了雀斑男生的搭讪,她不仅要跟他搭讪,还要跟他保持联系,如果警察调查项圆芬的案子时,询问她今晚的行踪,她可以说她在蓝月亮酒吧喝酒,这个雀斑男生可以帮她做不在场证明。在案发现场不见的手绢和今晚跟项圆芬打过电话,就算警察不把她当嫌疑人,也会例行公事地讯问她的。为了不跟案子沾染上一点关系,最好还是有这样一个不在场证明保险一点。
不……那该死的手绢,说不定警察最终就把她当作嫌疑人呢!毕竟手绢掉到案发现场有点说不通,若她和项圆芬是普通朋友关系,到可以说是平时去她家串门,掉到她家里的,关键是,她们是该死的情敌关系,自然警察就会想入非非,把她当嫌疑人。
她越想越烦躁,祛斑男生问她什么,她都心不在焉地应答着。
雀斑男问她这么晚为什么一个人在酒吧喝酒?她答非所问地向他要电话号码,说要跟他保持联系。
雀斑男生看她主动跟他要电话号码,以为她看上他,立马激动地跟她互存了电话号码。
雀斑男生倏忽间,对蒋梅娜产生了不可抑制的情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