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愿醉死温柔乡,不慕武帝白云乡。
    古有帝王宠爱妃子,称之为温柔乡,耽溺其中,弃了宏图霸业,忘了寻仙长生。
    今日,反之。
    白云乡傍水,楼船比邻横江,作阔大宏美的画屏,汉家古制的飞檐上雕刻着栩栩如生的凤首。
    曲折行过一迭又一迭涂抹金粉的朱栏,面容清秀的男子侍从随处可见,着白衣束青色玉冠,双手恭顺交迭,见客屈膝行礼。
    能来白云乡的女客非富即贵,一旦得到垂慕,便能平步青云。
    侍从们深谙此道,所以当叶璃出现的时候,不忘用多情眉目频送秋波。
    “不自量力,凭他们也想入小姐眼?”虬髯大汉赵戊干呕一声以表鄙夷。
    薛骁没有附和,黑瞳定定锁着最前方少女婀娜的背影,袅袅娉婷,比方才在河岸边瞧见的柳枝还要纤弱。
    少年擅记,可以说是有过目不忘的能力。
    自下马车、进花船,叶璃的确不曾多看过任何人,除……瞪了他一眼以外。
    算上马车上那次,小姐好像很喜欢瞪自己,薛骁得出结论。
    软绵绵的眼神,柳絮似的没甚杀伤力度,却轻易在少年唇边抚撩了一把,叫他痒痒,勾起个微小弧度。
    叶璃正抬步登梯,自认“很不经意”地往后看着,见人神情,俏脸愠怒,“笑,还敢笑。”
    第叁眼了,少年默默记上一笔。
    辗转弯绕到了花船顶楼,早有人等候,一袭云纹澜袍彰显不俗身份,四公主的十二面首之一,按排行得称“阿大”。
    阿大原是史馆修撰,写得一手妙笔丹青,千金难求,至于现下嘛——
    “您来啦,上回的画本子合心意吗?”
    叶璃仿佛看到了帮凶,取出被揉皱的画本,“我改了点微末细节呢。”
    狼妖的故事是自己奉公主之命,呕心沥血所作,不该有问题啊,阿大接过画本,堪堪翻开扉页,发现题头新增了一行大字。
    大小姐初遇狼妖后,当机立断找人把他阉了。
    “?”阿大迷惑。
    “今儿如何,有稍稍喜欢粉面男子了吗?”第叁人的声音传出。
    正红宫装长裙耀目,四公主摇着描金牡丹花样的团扇,团扇后是与其华贵相称的明艳美貌。
    “真不知你为什么喜欢那些黑熊转世的粗糙之人。”没等对方回答,四公主又道。
    “什么黑熊转世啊。“叶璃对这描述感到好笑。
    “你在猎场挑的奴隶呗。”
    不提尚可,一提,叶璃羞恼性子又上来了。
    黑熊憨厚可掬,薛骁哪里像,分明就是头吃人不吐骨头的恶狼。
    索性现在仍是头幼狼,不足为据。
    腹诽完一通,大小姐轻车熟路地自我安慰。
    “还说呢,好端端的,怎么把人烙字了啊。”叶璃夺过扇子,径自扇着降火。
    府医说,黥刑难去,一年半载怕是不行。
    “那不是我看你对他……”四公主好心被拒,本就小小的不高兴,索性跟人抢起扇子。
    “我对他怎么,不就跟从前其他奴隶一样。”叶璃力气小,没抢赢,气得嘟嘟囔囔。
    “你忘了自己那天在猎场说什么了?”得胜的四公主惊咦。
    我说什么了吗,叶璃发懵。
    —
    烈日当空,鬣狗尸体堆积如山,恶臭乌蝇嗡嗡杂杂。
    周身浴血,伤口因曝晒皲裂,少年强撑着踉跄身躯,污血顺额浸没眼帘,他几乎要握不住手中的刀。
    模糊视线中,最后一只鬣狗露出獠牙,步步逼近。
    最后一只,杀完最后一只,阿爷就不用……
    阿爷是排在少年后面的奴隶,年事已高,即便一只鬣狗,也抵挡不了。
    啐口血沫,少年撕扯开破破烂烂的上衫,用布死死缠裹住虎口,直至刀把勒进皮肉。
    横刀身前,他自悍而无畏。
    “他妈的,不是说车轮战嘛,老子还想看下一个奴隶呢,这小子怎么回事?!”
    “撑不住就快点认输换人,何必装腔作势,白送了性命。”
    在围观人群嬉笑怒骂声之中,两个清越声音格格不入。
    “阿璃,我们回去吧。”红衣少女看不得血腥,用扇遮面。
    “他看着……好乖喔。”杏眼流盼,黄衣少女玉指抚过唇瓣,轻轻一点,点出喃喃梦呓,“想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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