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师,咱们马上就过雁门关了。”
一个满脸虬髯的汉子身穿明光铠,打马到沈晨的车架旁,对着马车内的沈晨高声说道。
沈晨从马车内探出头来,道:“处弼,不用在雁门关停留,直接进入草原,咱们今天就在草原里过夜了。”
在一般情况下,这并不是一条好的策略,毕竟,在草原上过夜风险很大,就算没有突厥跑来跑去,更加没有强盗还有本事在大唐禁内劫掠抢盗,但是,数不清的狼群才是草原里真正的敌人。
但是,程咬金家的小儿子程处弼却一点也不在乎,不仅仅因为沈晨是大唐的仙师,下凡的神仙,更加因为这一队前前后后十余里的车队。
为了出关,利用风力发电把整个草原纳入大唐真正意义上的管制之下,沈晨带上了一百多台李恪新发明的风力发电机,每一台都比后世最小的那种还要小一圈,但这样的体积在大唐这个时候,还是要用三辆马车才能装完。
而且,深知草原人脾性的李治还调拨了一批新军和左武卫的一部分士兵,组成临时的野战军队,供沈晨趋势,这样一来,沈晨的一支队伍中,包括士兵和后勤人员在内就已经超过了五千人的规模,再加上沈晨专门从学院里挑出的一批学生和相关的人员,整个队伍已不少于六千人。
这样的人数在大唐这个时候,简直就是横扫整个西域和突厥的存在。
要知道,哪怕是在冷兵器的原历史上,整个大唐放在安西都护府的士兵也只有两万人。
这两万人不仅要针对西域作战,还要防备北边的回鹘、西突厥、南边的吐蕃,保障河西走廊的安全,并且在有必要是出兵更加西域的地方。
可就是这样的两万人,却控制了整个西域长达一个世纪之久,直到唐玄宗时期,府兵制彻底败落才渐渐失去战斗力。
而现在,沈晨不仅仅拥有一支相当于四分之一安西都护府的士兵数量,还拥有安西都护府也还没有装配的形式火器。
为了保证沈晨的安全,李治巴之不得把海船上的野战大炮都给拆下来装在马车上。
就这一支人手一支后膛枪,人手五个基数的各类弹药,再加上将近一千人的后勤保障队伍,再加上十门学院新研究出的后膛式大炮,沈晨相信,哪怕他们面对的是当初那一支横扫整个大漠的突厥骑兵,他们都有的打,更何况只是被大唐拔掉了牙齿,砍断了四肢的西突厥而已。
因此,当沈晨的命令下达之后,整个队伍里没有一丁点反对的声音,相反,豪迈的唐人士兵反而觉得,不进入草原荒漠,怎么能说他们出了关呢?
早一日出关,才能早一日建立无上功勋!
到了雁门关,少不得和守将和士兵们好好聊聊,尽管时间没有太久,但屁股都被颠疼了的沈晨好歹找到了放松的时刻。
走在高高的雁门关上,沈晨看着面前沟壑纵横的关口,望着苍天白云,不由得感叹边关将士的辛苦,也不由得默默替世世代代想要攻打下这座关隘的草原百姓悲哀。
就这样一座易守难攻,想要进攻就只能用命往里面填,填到守城的将士连拿起刀子的力气也没有的时候才能把关隘攻下。
可想而知,他们是有多么的刻苦和努力,一次次面对光头大魔王,不论使出了什么样的力气,最后都只能在认真的一拳中被击败,然后望着这一座关隘默默叹息。
“走!”
由不得沈晨多想,得了沈晨命令的程处弼早已安排先锋部队出了雁门关,然后向既定的方向一路行去,他们将拉开后续部队五公里左右的距离,为中军的安稳保驾护航。
“真乃熊罴之士也!”
望着纵横而去的将士,守城的将军哪怕见惯了大唐南征北战的不对,自己手底下更是一群从战场上厮杀而来的野狼,但是,仍然挡不住他对这一支部队的欣赏。
如果沈晨在这里,沈晨就会不屑地笑笑,毕竟,这一支部队完完全全就是拿钱砸出来的部队。
他们身上的铠甲看似轻便,强度却是雁门关士兵的十倍还多,哪怕雁门关的士兵站在二十米外那弓弩射,只要箭头没有扎到眼睛里,哪怕把他们手都射酸了,他们也别想杀死沈晨麾下的任何一名士兵。
而这些士兵背上背着的后膛枪,腰间插着的转轮式手枪,再加上五人一伍就有的望远镜和插在后膛枪上的三棱军刺。
沈晨敢说,就算他们什么也不动,站在那里不说话就能给人以万般的压迫感。
更何况,在软件上他们也不差。
当初成立新军时,李二定下的规则就极为苛刻,几乎是在所有大唐府兵中硬生生地挑出了五千人,然后才扩大到现在的两万人。
而在大唐,每一个二十到六十岁的良家子其实都是府兵,只不过很多时候不需要出战,只需要在家种田,农闲的时候参加一下训练就行。
如此一来,相当于大唐每一个壮丁其实都是士兵,就算现在大唐的人口不过三千多万,但哪怕壮丁数量只有三分之一,也是一千万人,从一千万人里选出区区两万人来,其概率之小,比之后世考大学还要夸张得多。
再加上,能配备给沈晨的新军士兵绝对只会是新军中的佼佼者,如此一来,这支部队的精锐程度便可想而知了,说是大唐精华的精华所在也不为过。
就算是当初李二手中的玄甲骑兵也比不过。
为此,沈晨还专门放弃了蒸汽汽车,一来是能源供应供不上,二来则是不想在士兵面前过于安与享乐。
不用说,来自后世的这一套官兵平等,和自古以来千古名将都具备的体恤士兵的做法,顿时得到了所有士兵的好感,渐渐有种把沈晨当做军伍之人的想法。
就这样,众人一路走了十多天,终于在一处背风的口子里,看到了一处牧民族群的小部落。
而此时,楔必呼正把刀子放在喃忽的脖颈上,准备送自己的好友去见长生天。
一个满脸虬髯的汉子身穿明光铠,打马到沈晨的车架旁,对着马车内的沈晨高声说道。
沈晨从马车内探出头来,道:“处弼,不用在雁门关停留,直接进入草原,咱们今天就在草原里过夜了。”
在一般情况下,这并不是一条好的策略,毕竟,在草原上过夜风险很大,就算没有突厥跑来跑去,更加没有强盗还有本事在大唐禁内劫掠抢盗,但是,数不清的狼群才是草原里真正的敌人。
但是,程咬金家的小儿子程处弼却一点也不在乎,不仅仅因为沈晨是大唐的仙师,下凡的神仙,更加因为这一队前前后后十余里的车队。
为了出关,利用风力发电把整个草原纳入大唐真正意义上的管制之下,沈晨带上了一百多台李恪新发明的风力发电机,每一台都比后世最小的那种还要小一圈,但这样的体积在大唐这个时候,还是要用三辆马车才能装完。
而且,深知草原人脾性的李治还调拨了一批新军和左武卫的一部分士兵,组成临时的野战军队,供沈晨趋势,这样一来,沈晨的一支队伍中,包括士兵和后勤人员在内就已经超过了五千人的规模,再加上沈晨专门从学院里挑出的一批学生和相关的人员,整个队伍已不少于六千人。
这样的人数在大唐这个时候,简直就是横扫整个西域和突厥的存在。
要知道,哪怕是在冷兵器的原历史上,整个大唐放在安西都护府的士兵也只有两万人。
这两万人不仅要针对西域作战,还要防备北边的回鹘、西突厥、南边的吐蕃,保障河西走廊的安全,并且在有必要是出兵更加西域的地方。
可就是这样的两万人,却控制了整个西域长达一个世纪之久,直到唐玄宗时期,府兵制彻底败落才渐渐失去战斗力。
而现在,沈晨不仅仅拥有一支相当于四分之一安西都护府的士兵数量,还拥有安西都护府也还没有装配的形式火器。
为了保证沈晨的安全,李治巴之不得把海船上的野战大炮都给拆下来装在马车上。
就这一支人手一支后膛枪,人手五个基数的各类弹药,再加上将近一千人的后勤保障队伍,再加上十门学院新研究出的后膛式大炮,沈晨相信,哪怕他们面对的是当初那一支横扫整个大漠的突厥骑兵,他们都有的打,更何况只是被大唐拔掉了牙齿,砍断了四肢的西突厥而已。
因此,当沈晨的命令下达之后,整个队伍里没有一丁点反对的声音,相反,豪迈的唐人士兵反而觉得,不进入草原荒漠,怎么能说他们出了关呢?
早一日出关,才能早一日建立无上功勋!
到了雁门关,少不得和守将和士兵们好好聊聊,尽管时间没有太久,但屁股都被颠疼了的沈晨好歹找到了放松的时刻。
走在高高的雁门关上,沈晨看着面前沟壑纵横的关口,望着苍天白云,不由得感叹边关将士的辛苦,也不由得默默替世世代代想要攻打下这座关隘的草原百姓悲哀。
就这样一座易守难攻,想要进攻就只能用命往里面填,填到守城的将士连拿起刀子的力气也没有的时候才能把关隘攻下。
可想而知,他们是有多么的刻苦和努力,一次次面对光头大魔王,不论使出了什么样的力气,最后都只能在认真的一拳中被击败,然后望着这一座关隘默默叹息。
“走!”
由不得沈晨多想,得了沈晨命令的程处弼早已安排先锋部队出了雁门关,然后向既定的方向一路行去,他们将拉开后续部队五公里左右的距离,为中军的安稳保驾护航。
“真乃熊罴之士也!”
望着纵横而去的将士,守城的将军哪怕见惯了大唐南征北战的不对,自己手底下更是一群从战场上厮杀而来的野狼,但是,仍然挡不住他对这一支部队的欣赏。
如果沈晨在这里,沈晨就会不屑地笑笑,毕竟,这一支部队完完全全就是拿钱砸出来的部队。
他们身上的铠甲看似轻便,强度却是雁门关士兵的十倍还多,哪怕雁门关的士兵站在二十米外那弓弩射,只要箭头没有扎到眼睛里,哪怕把他们手都射酸了,他们也别想杀死沈晨麾下的任何一名士兵。
而这些士兵背上背着的后膛枪,腰间插着的转轮式手枪,再加上五人一伍就有的望远镜和插在后膛枪上的三棱军刺。
沈晨敢说,就算他们什么也不动,站在那里不说话就能给人以万般的压迫感。
更何况,在软件上他们也不差。
当初成立新军时,李二定下的规则就极为苛刻,几乎是在所有大唐府兵中硬生生地挑出了五千人,然后才扩大到现在的两万人。
而在大唐,每一个二十到六十岁的良家子其实都是府兵,只不过很多时候不需要出战,只需要在家种田,农闲的时候参加一下训练就行。
如此一来,相当于大唐每一个壮丁其实都是士兵,就算现在大唐的人口不过三千多万,但哪怕壮丁数量只有三分之一,也是一千万人,从一千万人里选出区区两万人来,其概率之小,比之后世考大学还要夸张得多。
再加上,能配备给沈晨的新军士兵绝对只会是新军中的佼佼者,如此一来,这支部队的精锐程度便可想而知了,说是大唐精华的精华所在也不为过。
就算是当初李二手中的玄甲骑兵也比不过。
为此,沈晨还专门放弃了蒸汽汽车,一来是能源供应供不上,二来则是不想在士兵面前过于安与享乐。
不用说,来自后世的这一套官兵平等,和自古以来千古名将都具备的体恤士兵的做法,顿时得到了所有士兵的好感,渐渐有种把沈晨当做军伍之人的想法。
就这样,众人一路走了十多天,终于在一处背风的口子里,看到了一处牧民族群的小部落。
而此时,楔必呼正把刀子放在喃忽的脖颈上,准备送自己的好友去见长生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