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分钟以后,我来到了昨晚阉了徐高宁的位置,为了避免不破坏现场,我没有乱跑,而是蹲下身子,细细地观察起这片空地。
地面上有一大摊血,还有一些其他的,被人为拨动过的痕迹。让我猛然一惊的是,这地上有五双脚印!四双是鞋印,一双是光着脚丫子踩的,而且这双脚板丫子还挺大!
这个地方,除了徐高宁,于静,我,还有谭明杰今早来过,而且我们都是穿着鞋子的,所以我断定,这大脚丫的主人,不是我们西海岸的人,他还是个男的。
我站起身,这一摊血,早已干涸得发黑,想必是徐高宁昨晚就走了。顺着血迹走了十几米,果然是不出我所料,有人把徐高宁给救了去!
然而我却觉得不妥。
两大部落的人,我不是没有见过,他们为了便于在丛林和岩石中走路,双脚都套上了兽皮,把徐高宁救了的人,到底是谁?我皱起了眉头,费力地思考起来。按理说除了我以外,还真没有谁是光着脚走路的,不过这段日子天气太冷,我也穿上鞋子了,不然双脚是受不了的。
在这种天气还能光着脚走路的人,要么就是会内力的武林高手,要不就不是人,都接近零度了啊,一个正常人在这种情况下,光着脚能走多远?
陡然,我的脑海划过了一道闪电!
我还忘了一个人!
他也是光脚走路的,我见过!不,他似乎算不上是个人了,他就是变成了怪物的何彬!
想到这里,我整颗心都提了起来,何彬他竟然救了徐高宁?
这只是怀疑,我还没有确凿的证据,但是这个救了徐高宁的人,一定不是我的朋友!
我稳了稳心神,就顺着血迹一路追了下去。
地面上只有一双脚印,那也就是说,徐高宁是让人背着走的。
我从脚印上看,这个人走得特别快,因为他的每一步,脚趾都在地面上留下了很深的脚印,普遍我们奔走时都是前脚趾用力的,因此我才敢断定。
我越是往下追,心就越是往下沉。
背着一个人,还跑了那么远都没停下,普通人根本不可能办得到,哪怕是两大部落的战士,那也不可能,这都不是身体素质上的问题了。
我就这么一直追到了死火山脚下,四十多公里的路程,这个人一直在奔跑,没有停下过,直至跑到了地面全是火山岩组成的地面上,我才完全失去了他的踪迹。
他跑到哪里去了?
我环顾四周,倏地看到了溪流旁的火山岩上,有一块红印!
这个地方,出现如此怪异的颜色,实在是引人眼球,我心中一动,跑过去看了看,又用手沾了一点在两指间搓了搓,下意识地就抬头看向了死火山口的顶端。
难道徐高宁,被弄上死火山口上面了?一下子,我就联想到了许多。
我去过死火山口,又活着了下来,于是我就莫名其妙地成了神山勇士,何彬当初就是在这一带,让我给射了一箭肚子,他变成了打不死的怪物。如今徐高宁遭到重创,又让某个人弄到了这里......这全都是巧合?
冷汗,在不知不觉中渗了出来,我想起了那个晚上,他是怎么毫无人性而利索无比地杀了三个守望部落的战士,还有那个女战士求我把她给杀了的神态,这一幕重新浮现上了我的脑海。
我又是往上看了一眼死火山口,却又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何彬,他一直在中心岛屿上游荡着,而此时丽莎还带着几十个男人出外未归,她正教导着那些男人,如何捕渔......!
狗日的,糟糕!
我大吃一惊,就再也顾不上徐高宁的事,而是马上掉头转身,发足狂奔了起来。
虽然那有好几十个男人在,但要是出了什么状况,保准一个两个的都跑掉了,我不能保证何彬会不会去那里,可是在我没有看到丽莎之前,就我怎么都放心不下来!
我竭尽全力地奔跑着,耳边呼呼的风声,和眼前不断倒退的景物,让我也更为焦灼起来。或许我如今是非常的神经质,可我宁愿是自己想多了!
不可否认的是,我在我背脊上的那什么印记的影响下,我的体能方面有了不可思议的提高,但是我仍旧觉得跑得慢了,天知道何彬离开了多久,他又会不会到那里去!
当我疯狂地冲出了丛林边缘,看到了那好几十条人影时,我倏地就重重地松了一口气,他们人在,也意味着丽莎也在。
果其不然,我很快地看到了丽莎,她正朝我走了过来。
“殷雄,你怎么到这里来了?”丽莎惊讶地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看我身后,才说:“难道你一个人?其他人呢?”
我按捺住依旧怦怦乱跳的心脏,强笑着说:“我这不是让他们先回去了么,想你就来看你来了。”
丽莎双眼一亮,笑意就浮现了在脸上:“真的?有多想我?”
“很想!”我重重地点了点头,就转移了话题:“他们都学得怎么样了?”
“嗯,还行,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情?”丽莎看着我,若有所地地道。
“是吧......收获多少?”我问。
因为我站了这么一会儿,就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鱼腥味,这股腥味并不新鲜,反而像是正在晾晒的鱼干。
“收获还行,这片海域的鱼比较多,你不来我也准备傍晚的时候准备回去了。”丽莎笑道。
我沉吟了一下,就说:“现在就回去吧,叫他们先在这里等等,我们回到西海岸以后,再叫一批人过来轮换!”
丽莎微微一愣,却没有说什么,而是转过身走了回去,对几个人说了几句,就带着一半的男人,又走了回来。
其实这片海域,有一个呈凹字形的浅湾,丽莎就带着他们,用调好的,臭气熏天的鱼内脏撒在了那里,等那些鱼都钻进去以后,就再堵住进出的口子,这么一来就瓮中捉鳖了。
丽莎站在我面前说:“我先叫一部分人,跟我们一起,先将这两三天的收获送回去,你觉得怎么样?”
我点点头,说:“好,那也行,不过要快!”
不知为什么,我总感觉心神不宁,自从徐高宁被救走了以后。
不得不说他们的收获还是蛮大,很多不知种类的大鱼,居然都弄上来了,我实在是想象不出,为什么就一个浅湾,会有那么大的鱼在游弋,不是都说大鱼都在深海下面的吗?这太不合常理。
他们在西海岸出来的时候,在丽莎的强烈要求下,每人都带着一只由藤蔓编织的背筐,这些背筐不小的,这二十多个背筐,却都装满了被切割好,并且风干得差不多了的鱼肉。粗略地估摸一下,起码得有三十斤左右的鱼肉一筐。
这让我更弄不明白了,就问:“丽莎,这个浅湾,一直都那么多鱼?要是这样的话,那么我们就再也不愁没食物了。”
我怕就怕在,这片浅湾的鱼被抓光了以后,我还得有什么办法可想,去养活那两百多个人。
“殷雄,你放心,我们祖祖辈辈生活在这里无数年了,从来就没有为食物发愁,因为这岛上的食物,真的太多了!”丽莎揽住了我的腰,开心地说道。
我纳闷地看了丽莎一眼,却又被她“啵”的一声强吻了一下,不过这时候我却没有心情,反而是被她的话提起了好奇心。
食物,这两个字,一直是压在我肩膀上的重担,眼下西海岸的人数,已经增至了两百,谁也不知道,下一批幸存者在什么时候来,又会来多少。
“丽莎,可是我们的人数都那么多了,岛上的浆果和肉,迟早都会消耗得一干二净的,眼下又是冬季,难道我们就靠着这个浅湾捕鱼吗?”我连忙推开丽莎问道。
而我的语气,也不可避免地掺杂了一些希望。
丽莎瞥了我一眼,不太高兴地说道:“谁说的?中心岛屿哪里都有食物,我们怎么吃都不会吃得完,不信你跟我来!”
在我失神期间,就让丽莎拽进了丛林里,她指着一根藤蔓上的一颗半个拳头大的疙瘩,说:“用你们的时间来算,再有半个月的时间,它们就会成熟了,还有就是,浅湾的鱼,是捕捉不完的。”
我震惊地看着丽莎,又转移视线看着这藤蔓上密密麻麻的疙瘩。
在一个月以前,我就对藤蔓长着的疙瘩儿有些不满,因为这在我看来,只不过是像树木的树瘤而已,反而我要用到藤蔓的时候,这些瘤还得让我用匕首给削下来,极为不方便。可是现在按照丽莎的话去理解,这些藤蔓的瘤不是瘤,是果实?
丽莎也看出了我的心中所想,她挑了一只比较大一点的瘤,摘了下来,然后用手拨开了外皮,就露出了里面的白肉。姑且,这玩意能吃的话,我先理解为肉。
“吃一口试试?”丽莎把这瘤递到了我的嘴旁。
我踌躇了一下,就轻轻地啃了一口,心想丽莎她不可能会害我的,但是我咀嚼了两下以后,倏地我就惊呆了。
这口感软绵绵的,就像吃烤熟了的面包果一样,可是它有面包果没有的微甜,还带着一阵清冽的香气融化在口腔里,吃上去就像天然版的棉花糖!
“好吃不?”丽莎问道。
我忙不迭地点着头。
“这种果,我们叫冬果,再过一个月的时间,它们就会成熟了,到时候会更甜,更好吃。”
冬果?甜......
突然间我想到了,这荒岛上的藤蔓,简直是数不胜数,每一根藤蔓上面也都长着数十至上百不等的瘤子,这......全都是冬果的话......?
甜,就意味着碳水化合物......也是人体的能量之源。如果丽莎说的是真的,这浅湾的鱼捕之不尽,那岂不是,我再也不用为那么多人的食物而发愁了?
突如其来的,我整颗心都被狂喜所占满。
我抢过丽莎手中的冬果,三两口地就咽下了肚子,随后我猛地抱住了丽莎。对天发誓,这个女人,绝对是我这一辈子的贵人!
直至我听到了几下“咕噜”声,才双唇分开。
七个男人,正站在一旁,光顾着大眼瞪小眼地看着我们接吻了。
“看什么看,没看过?”我装作生气,掩饰心中的尴尬,其后我大手一挥:“都回西海岸去吧,你们先走!”
这二十多个男人走在前,而我和丽莎在后面,因为我迫不及待地要问清楚,这中心岛屿上,还有什么其他的食物,这对我而言,实在是太过重要了。
丽莎也如实地告诉我,除了藤蔓上长的冬果以外,这些高大的树,这时也长着了花苞,来年的春季,也会结出果实。而且五六月份,还会有很多海龟,爬上沙滩上下蛋。
我听到这个消息,兴奋得简直整个人都要爆开了,我激动地道:“这狗日的是什么地方啊,不愁吃不愁喝,简直就是个天堂!”
“殷雄,这里本来就叫做天堂岛啊。”丽莎笑道。
我微微一失神,天堂岛?还真是名符其实,在这里除了令人厌恶的雷暴雨,食物可谓是取之不尽,可是我好像记得,以前......
我摇了摇头,是我记错了,我以为两大部落开战,是为了抢夺食物,原来不是的,他们只是为了争夺地盘,还有就是消耗这荒岛上,越来越多的幸存者,以此来保持平衡,这才是他们的初衷。
然而就是这一瞬间,我觉得后脑有种被针扎似的错觉,愕然回头一看,却什么人都没有。但是我被这喜悦冲淡了的不安,在这时又开始浓烈了起来。
我心中一紧,就压低了声音说道:“丽莎,再走慢一点,好像有人跟在我们身后。”
地面上有一大摊血,还有一些其他的,被人为拨动过的痕迹。让我猛然一惊的是,这地上有五双脚印!四双是鞋印,一双是光着脚丫子踩的,而且这双脚板丫子还挺大!
这个地方,除了徐高宁,于静,我,还有谭明杰今早来过,而且我们都是穿着鞋子的,所以我断定,这大脚丫的主人,不是我们西海岸的人,他还是个男的。
我站起身,这一摊血,早已干涸得发黑,想必是徐高宁昨晚就走了。顺着血迹走了十几米,果然是不出我所料,有人把徐高宁给救了去!
然而我却觉得不妥。
两大部落的人,我不是没有见过,他们为了便于在丛林和岩石中走路,双脚都套上了兽皮,把徐高宁救了的人,到底是谁?我皱起了眉头,费力地思考起来。按理说除了我以外,还真没有谁是光着脚走路的,不过这段日子天气太冷,我也穿上鞋子了,不然双脚是受不了的。
在这种天气还能光着脚走路的人,要么就是会内力的武林高手,要不就不是人,都接近零度了啊,一个正常人在这种情况下,光着脚能走多远?
陡然,我的脑海划过了一道闪电!
我还忘了一个人!
他也是光脚走路的,我见过!不,他似乎算不上是个人了,他就是变成了怪物的何彬!
想到这里,我整颗心都提了起来,何彬他竟然救了徐高宁?
这只是怀疑,我还没有确凿的证据,但是这个救了徐高宁的人,一定不是我的朋友!
我稳了稳心神,就顺着血迹一路追了下去。
地面上只有一双脚印,那也就是说,徐高宁是让人背着走的。
我从脚印上看,这个人走得特别快,因为他的每一步,脚趾都在地面上留下了很深的脚印,普遍我们奔走时都是前脚趾用力的,因此我才敢断定。
我越是往下追,心就越是往下沉。
背着一个人,还跑了那么远都没停下,普通人根本不可能办得到,哪怕是两大部落的战士,那也不可能,这都不是身体素质上的问题了。
我就这么一直追到了死火山脚下,四十多公里的路程,这个人一直在奔跑,没有停下过,直至跑到了地面全是火山岩组成的地面上,我才完全失去了他的踪迹。
他跑到哪里去了?
我环顾四周,倏地看到了溪流旁的火山岩上,有一块红印!
这个地方,出现如此怪异的颜色,实在是引人眼球,我心中一动,跑过去看了看,又用手沾了一点在两指间搓了搓,下意识地就抬头看向了死火山口的顶端。
难道徐高宁,被弄上死火山口上面了?一下子,我就联想到了许多。
我去过死火山口,又活着了下来,于是我就莫名其妙地成了神山勇士,何彬当初就是在这一带,让我给射了一箭肚子,他变成了打不死的怪物。如今徐高宁遭到重创,又让某个人弄到了这里......这全都是巧合?
冷汗,在不知不觉中渗了出来,我想起了那个晚上,他是怎么毫无人性而利索无比地杀了三个守望部落的战士,还有那个女战士求我把她给杀了的神态,这一幕重新浮现上了我的脑海。
我又是往上看了一眼死火山口,却又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何彬,他一直在中心岛屿上游荡着,而此时丽莎还带着几十个男人出外未归,她正教导着那些男人,如何捕渔......!
狗日的,糟糕!
我大吃一惊,就再也顾不上徐高宁的事,而是马上掉头转身,发足狂奔了起来。
虽然那有好几十个男人在,但要是出了什么状况,保准一个两个的都跑掉了,我不能保证何彬会不会去那里,可是在我没有看到丽莎之前,就我怎么都放心不下来!
我竭尽全力地奔跑着,耳边呼呼的风声,和眼前不断倒退的景物,让我也更为焦灼起来。或许我如今是非常的神经质,可我宁愿是自己想多了!
不可否认的是,我在我背脊上的那什么印记的影响下,我的体能方面有了不可思议的提高,但是我仍旧觉得跑得慢了,天知道何彬离开了多久,他又会不会到那里去!
当我疯狂地冲出了丛林边缘,看到了那好几十条人影时,我倏地就重重地松了一口气,他们人在,也意味着丽莎也在。
果其不然,我很快地看到了丽莎,她正朝我走了过来。
“殷雄,你怎么到这里来了?”丽莎惊讶地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看我身后,才说:“难道你一个人?其他人呢?”
我按捺住依旧怦怦乱跳的心脏,强笑着说:“我这不是让他们先回去了么,想你就来看你来了。”
丽莎双眼一亮,笑意就浮现了在脸上:“真的?有多想我?”
“很想!”我重重地点了点头,就转移了话题:“他们都学得怎么样了?”
“嗯,还行,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情?”丽莎看着我,若有所地地道。
“是吧......收获多少?”我问。
因为我站了这么一会儿,就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鱼腥味,这股腥味并不新鲜,反而像是正在晾晒的鱼干。
“收获还行,这片海域的鱼比较多,你不来我也准备傍晚的时候准备回去了。”丽莎笑道。
我沉吟了一下,就说:“现在就回去吧,叫他们先在这里等等,我们回到西海岸以后,再叫一批人过来轮换!”
丽莎微微一愣,却没有说什么,而是转过身走了回去,对几个人说了几句,就带着一半的男人,又走了回来。
其实这片海域,有一个呈凹字形的浅湾,丽莎就带着他们,用调好的,臭气熏天的鱼内脏撒在了那里,等那些鱼都钻进去以后,就再堵住进出的口子,这么一来就瓮中捉鳖了。
丽莎站在我面前说:“我先叫一部分人,跟我们一起,先将这两三天的收获送回去,你觉得怎么样?”
我点点头,说:“好,那也行,不过要快!”
不知为什么,我总感觉心神不宁,自从徐高宁被救走了以后。
不得不说他们的收获还是蛮大,很多不知种类的大鱼,居然都弄上来了,我实在是想象不出,为什么就一个浅湾,会有那么大的鱼在游弋,不是都说大鱼都在深海下面的吗?这太不合常理。
他们在西海岸出来的时候,在丽莎的强烈要求下,每人都带着一只由藤蔓编织的背筐,这些背筐不小的,这二十多个背筐,却都装满了被切割好,并且风干得差不多了的鱼肉。粗略地估摸一下,起码得有三十斤左右的鱼肉一筐。
这让我更弄不明白了,就问:“丽莎,这个浅湾,一直都那么多鱼?要是这样的话,那么我们就再也不愁没食物了。”
我怕就怕在,这片浅湾的鱼被抓光了以后,我还得有什么办法可想,去养活那两百多个人。
“殷雄,你放心,我们祖祖辈辈生活在这里无数年了,从来就没有为食物发愁,因为这岛上的食物,真的太多了!”丽莎揽住了我的腰,开心地说道。
我纳闷地看了丽莎一眼,却又被她“啵”的一声强吻了一下,不过这时候我却没有心情,反而是被她的话提起了好奇心。
食物,这两个字,一直是压在我肩膀上的重担,眼下西海岸的人数,已经增至了两百,谁也不知道,下一批幸存者在什么时候来,又会来多少。
“丽莎,可是我们的人数都那么多了,岛上的浆果和肉,迟早都会消耗得一干二净的,眼下又是冬季,难道我们就靠着这个浅湾捕鱼吗?”我连忙推开丽莎问道。
而我的语气,也不可避免地掺杂了一些希望。
丽莎瞥了我一眼,不太高兴地说道:“谁说的?中心岛屿哪里都有食物,我们怎么吃都不会吃得完,不信你跟我来!”
在我失神期间,就让丽莎拽进了丛林里,她指着一根藤蔓上的一颗半个拳头大的疙瘩,说:“用你们的时间来算,再有半个月的时间,它们就会成熟了,还有就是,浅湾的鱼,是捕捉不完的。”
我震惊地看着丽莎,又转移视线看着这藤蔓上密密麻麻的疙瘩。
在一个月以前,我就对藤蔓长着的疙瘩儿有些不满,因为这在我看来,只不过是像树木的树瘤而已,反而我要用到藤蔓的时候,这些瘤还得让我用匕首给削下来,极为不方便。可是现在按照丽莎的话去理解,这些藤蔓的瘤不是瘤,是果实?
丽莎也看出了我的心中所想,她挑了一只比较大一点的瘤,摘了下来,然后用手拨开了外皮,就露出了里面的白肉。姑且,这玩意能吃的话,我先理解为肉。
“吃一口试试?”丽莎把这瘤递到了我的嘴旁。
我踌躇了一下,就轻轻地啃了一口,心想丽莎她不可能会害我的,但是我咀嚼了两下以后,倏地我就惊呆了。
这口感软绵绵的,就像吃烤熟了的面包果一样,可是它有面包果没有的微甜,还带着一阵清冽的香气融化在口腔里,吃上去就像天然版的棉花糖!
“好吃不?”丽莎问道。
我忙不迭地点着头。
“这种果,我们叫冬果,再过一个月的时间,它们就会成熟了,到时候会更甜,更好吃。”
冬果?甜......
突然间我想到了,这荒岛上的藤蔓,简直是数不胜数,每一根藤蔓上面也都长着数十至上百不等的瘤子,这......全都是冬果的话......?
甜,就意味着碳水化合物......也是人体的能量之源。如果丽莎说的是真的,这浅湾的鱼捕之不尽,那岂不是,我再也不用为那么多人的食物而发愁了?
突如其来的,我整颗心都被狂喜所占满。
我抢过丽莎手中的冬果,三两口地就咽下了肚子,随后我猛地抱住了丽莎。对天发誓,这个女人,绝对是我这一辈子的贵人!
直至我听到了几下“咕噜”声,才双唇分开。
七个男人,正站在一旁,光顾着大眼瞪小眼地看着我们接吻了。
“看什么看,没看过?”我装作生气,掩饰心中的尴尬,其后我大手一挥:“都回西海岸去吧,你们先走!”
这二十多个男人走在前,而我和丽莎在后面,因为我迫不及待地要问清楚,这中心岛屿上,还有什么其他的食物,这对我而言,实在是太过重要了。
丽莎也如实地告诉我,除了藤蔓上长的冬果以外,这些高大的树,这时也长着了花苞,来年的春季,也会结出果实。而且五六月份,还会有很多海龟,爬上沙滩上下蛋。
我听到这个消息,兴奋得简直整个人都要爆开了,我激动地道:“这狗日的是什么地方啊,不愁吃不愁喝,简直就是个天堂!”
“殷雄,这里本来就叫做天堂岛啊。”丽莎笑道。
我微微一失神,天堂岛?还真是名符其实,在这里除了令人厌恶的雷暴雨,食物可谓是取之不尽,可是我好像记得,以前......
我摇了摇头,是我记错了,我以为两大部落开战,是为了抢夺食物,原来不是的,他们只是为了争夺地盘,还有就是消耗这荒岛上,越来越多的幸存者,以此来保持平衡,这才是他们的初衷。
然而就是这一瞬间,我觉得后脑有种被针扎似的错觉,愕然回头一看,却什么人都没有。但是我被这喜悦冲淡了的不安,在这时又开始浓烈了起来。
我心中一紧,就压低了声音说道:“丽莎,再走慢一点,好像有人跟在我们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