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会结束后,辛摩谢绝了和工作人员一起去庆祝,洗干净脸,和暮非瑟一起回了雷家。
“真没想到,会在这样的情形下见到她。”辛摩回想一下暮非雪在台上造作的样子,觉得可笑。
绿灯亮了,暮非瑟重新发动车子,现在的她面对暮非雪,内心已经是坦然。
倒不是对以前种种大度的释怀,而是她和暮非雪已经不在一个平面上了,她现在看暮非雪,就像在看一个智障。
对于造不成威胁的人,暮非瑟从来吝啬关注。
“让她安静的去死,不用理她。”
暮非瑟反应这么平淡,辛摩也没有继续这个话题的念头。
两人回到雷家,管家递来一封厚厚的书信给暮非瑟:“今天下午寄到的。”
暮非瑟接过一看,始发地是一个不知名的小乡镇,信封厚重,她撕开一角,窥的里面是一沓照片。
辛摩看她那小心的样子,噗嗤笑出声:“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要藏着掖着的。”
暮非瑟挑挑眉,当着她的面,把信封打开,倒出一沓照片。
照片上都是一个男人,变黑了,强壮了不少,脸上留了一层薄薄络腮胡的雷驰野。
雷驰野变了不少,反正不认识的人看到这些照片,不会再把他想成哪家的富少爷,而是一个充满魅力的男人。
辛摩看着暮非瑟嘴边的笑,用胳膊肘撞撞她,“你男人?”
暮非瑟咳嗽一声,收起脸上的笑:“你不饿吗,今晚吃甲鱼。”
辛摩喜欢吃甲鱼,即使知道这时候不该被转走注意力,但不得不说,暮非瑟太了解她了。
辛摩去厨房看自己心爱的甲鱼,暮非瑟拿着照片上楼,看着照片里雷驰野的笑脸,悬了半年的心脏,终于落回原处。
她想过雷驰野可能出现意外,也许尸首早已化为一滩黄土。
这些图片的到来给了她希望,每一张照片后面,都属了日期,最近的日期,是五天前。
图片上的雷驰野坐在一架坦克上,脸上带着墨镜,穿着一件简单的t恤,嘴角挂着随性的笑,阳光下帅的一塌糊涂。
也许是距离产生美,暮非瑟现在看雷驰野,怎么看怎么顺眼,心里还喜欢的不得了,她摸着自己发烫的心口,觉得自己大概是要发烧了。
北方的季节更换没有那么明显,好像一下子就从冬天跳到了夏天,脱掉棉袄,就穿上了短袖。
雷驰野和何其之从酒吧出来,被夜风一吹,身上立即多了一丝凉意,连脑袋都跟着清醒不少。
雷驰野掏出烟,递了根给何其之,笑睨着他:“都已经勾搭到手了,怎么又改变主意了?”
何其之低头,借着他的火机点着烟,手肘撞了他一下,“怕你形影单只的回去孤单,好哥们,你应该感谢我。”
雷驰野笑了声,不置可否。
越野车引擎声轰鸣,甚至盖过了车里的讲话声,何其之盯着挡风玻璃侧边的一个小黑点,嘴角微不可察的翘了下。
“老东西,嘴里说着信任我们,结果不还是费劲心思的监控,艹!”
“小点声。”雷驰野冷静的不像话。
他这半年成长的太快,多年前那个冲动易怒的雷驰野已经不复存在。
“老家伙心病太重,哪可能因为我给他挡一回子弹就消除对我们的怀疑,加上他受了伤,心里不痛快,想找茬很正常。”
但凡做军火生意的,没一个底子是干净的,老家伙做生意不择手段,被人找着机会报复,刚好当时雷驰野在身边,他知道老家伙一直没取消对他的怀疑,所以干脆来一出苦肉计。
雷驰野用一条胳膊吊在脖子上半个月的代价,换来了老家伙身边亲信的位置,时至今天,已经成为了北部头子的左膀右臂。
“我们还要哄着他多久?”何其之抹了把脸,“老子快憋屈死了。”
雷弛野降下车窗,风吹散了车里有些窒闷的空气,昏黄的路灯照亮雷弛野的脸,明明灭灭,晦暗不清。
“很快。”
queen最新的香水代言人也是辛摩,queen能有今天的成就,她功不可没,暮非瑟不管外界怎么说,反正只要出了新品,代言人必须是辛摩。
今天是香水发布会的日子,设计师和辛摩在台上为香水做宣传,暮非瑟坐在下首的记者中间,默默看着网上的娱乐新闻。
上周在超级摇滚巨星辛摩的演唱会上出名的白痴女今天又爆出了新闻,白痴女是某富家千金,为了想红,所以买通演唱会承办方,在演唱会上抢主角的风头博出境率,但是由于颜不是大家喜欢的那一挂,所以遭到全网群嘲。
就像暮非瑟想的那样,辛摩的粉丝是粉丝中的战斗机,歌手粉对于演唱会总是非常重视,力求完美。
演唱会上出了这么个玩意,搞砸了完美的演唱会不说,当天本该上热搜的辛摩热度全部被白痴女抢走。
在有人扒出暮非雪的微博号后,当天晚上暮非雪最近一条微博就被评论到十万,里面是粉丝屠版似的谩骂。
有人说白痴女是为了搏出位,但是她连十八线的网红都不算,根本不是圈里人,究竟是为什么,在辛摩的演唱会上笑得像个断脖子的白痴。
有阴谋论的粉丝脑补出可能白痴女是敌家的粉丝,上台是为了伤害辛摩,但是一直没找着机会下手,为了掩盖自己的恶行,故意装疯卖傻。
这种阴谋一定成立,现场互动的环节就可以截出无数张可以证明阴谋成立的图,更有粉丝福尔摩斯上身,画出了暮非雪的心理活动。
暮非瑟刚看完了一篇长长的分析贴,感叹粉丝这种生物真是太神奇了,如果是爱自己的,那绝对是莫大的惊喜,如果是对家的粉丝,绝对是一大噩梦。
希望暮非雪现在没有在做噩梦,不过依照暮风那古板的性格,十有八九不能忍受自己的女儿在外面被议论成白痴。
也许他在饭局上会遭到别人暗讽,怎么生了个这么白痴的女儿,简直败坏家风。
想想就觉得痛快!
“真没想到,会在这样的情形下见到她。”辛摩回想一下暮非雪在台上造作的样子,觉得可笑。
绿灯亮了,暮非瑟重新发动车子,现在的她面对暮非雪,内心已经是坦然。
倒不是对以前种种大度的释怀,而是她和暮非雪已经不在一个平面上了,她现在看暮非雪,就像在看一个智障。
对于造不成威胁的人,暮非瑟从来吝啬关注。
“让她安静的去死,不用理她。”
暮非瑟反应这么平淡,辛摩也没有继续这个话题的念头。
两人回到雷家,管家递来一封厚厚的书信给暮非瑟:“今天下午寄到的。”
暮非瑟接过一看,始发地是一个不知名的小乡镇,信封厚重,她撕开一角,窥的里面是一沓照片。
辛摩看她那小心的样子,噗嗤笑出声:“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要藏着掖着的。”
暮非瑟挑挑眉,当着她的面,把信封打开,倒出一沓照片。
照片上都是一个男人,变黑了,强壮了不少,脸上留了一层薄薄络腮胡的雷驰野。
雷驰野变了不少,反正不认识的人看到这些照片,不会再把他想成哪家的富少爷,而是一个充满魅力的男人。
辛摩看着暮非瑟嘴边的笑,用胳膊肘撞撞她,“你男人?”
暮非瑟咳嗽一声,收起脸上的笑:“你不饿吗,今晚吃甲鱼。”
辛摩喜欢吃甲鱼,即使知道这时候不该被转走注意力,但不得不说,暮非瑟太了解她了。
辛摩去厨房看自己心爱的甲鱼,暮非瑟拿着照片上楼,看着照片里雷驰野的笑脸,悬了半年的心脏,终于落回原处。
她想过雷驰野可能出现意外,也许尸首早已化为一滩黄土。
这些图片的到来给了她希望,每一张照片后面,都属了日期,最近的日期,是五天前。
图片上的雷驰野坐在一架坦克上,脸上带着墨镜,穿着一件简单的t恤,嘴角挂着随性的笑,阳光下帅的一塌糊涂。
也许是距离产生美,暮非瑟现在看雷驰野,怎么看怎么顺眼,心里还喜欢的不得了,她摸着自己发烫的心口,觉得自己大概是要发烧了。
北方的季节更换没有那么明显,好像一下子就从冬天跳到了夏天,脱掉棉袄,就穿上了短袖。
雷驰野和何其之从酒吧出来,被夜风一吹,身上立即多了一丝凉意,连脑袋都跟着清醒不少。
雷驰野掏出烟,递了根给何其之,笑睨着他:“都已经勾搭到手了,怎么又改变主意了?”
何其之低头,借着他的火机点着烟,手肘撞了他一下,“怕你形影单只的回去孤单,好哥们,你应该感谢我。”
雷驰野笑了声,不置可否。
越野车引擎声轰鸣,甚至盖过了车里的讲话声,何其之盯着挡风玻璃侧边的一个小黑点,嘴角微不可察的翘了下。
“老东西,嘴里说着信任我们,结果不还是费劲心思的监控,艹!”
“小点声。”雷驰野冷静的不像话。
他这半年成长的太快,多年前那个冲动易怒的雷驰野已经不复存在。
“老家伙心病太重,哪可能因为我给他挡一回子弹就消除对我们的怀疑,加上他受了伤,心里不痛快,想找茬很正常。”
但凡做军火生意的,没一个底子是干净的,老家伙做生意不择手段,被人找着机会报复,刚好当时雷驰野在身边,他知道老家伙一直没取消对他的怀疑,所以干脆来一出苦肉计。
雷驰野用一条胳膊吊在脖子上半个月的代价,换来了老家伙身边亲信的位置,时至今天,已经成为了北部头子的左膀右臂。
“我们还要哄着他多久?”何其之抹了把脸,“老子快憋屈死了。”
雷弛野降下车窗,风吹散了车里有些窒闷的空气,昏黄的路灯照亮雷弛野的脸,明明灭灭,晦暗不清。
“很快。”
queen最新的香水代言人也是辛摩,queen能有今天的成就,她功不可没,暮非瑟不管外界怎么说,反正只要出了新品,代言人必须是辛摩。
今天是香水发布会的日子,设计师和辛摩在台上为香水做宣传,暮非瑟坐在下首的记者中间,默默看着网上的娱乐新闻。
上周在超级摇滚巨星辛摩的演唱会上出名的白痴女今天又爆出了新闻,白痴女是某富家千金,为了想红,所以买通演唱会承办方,在演唱会上抢主角的风头博出境率,但是由于颜不是大家喜欢的那一挂,所以遭到全网群嘲。
就像暮非瑟想的那样,辛摩的粉丝是粉丝中的战斗机,歌手粉对于演唱会总是非常重视,力求完美。
演唱会上出了这么个玩意,搞砸了完美的演唱会不说,当天本该上热搜的辛摩热度全部被白痴女抢走。
在有人扒出暮非雪的微博号后,当天晚上暮非雪最近一条微博就被评论到十万,里面是粉丝屠版似的谩骂。
有人说白痴女是为了搏出位,但是她连十八线的网红都不算,根本不是圈里人,究竟是为什么,在辛摩的演唱会上笑得像个断脖子的白痴。
有阴谋论的粉丝脑补出可能白痴女是敌家的粉丝,上台是为了伤害辛摩,但是一直没找着机会下手,为了掩盖自己的恶行,故意装疯卖傻。
这种阴谋一定成立,现场互动的环节就可以截出无数张可以证明阴谋成立的图,更有粉丝福尔摩斯上身,画出了暮非雪的心理活动。
暮非瑟刚看完了一篇长长的分析贴,感叹粉丝这种生物真是太神奇了,如果是爱自己的,那绝对是莫大的惊喜,如果是对家的粉丝,绝对是一大噩梦。
希望暮非雪现在没有在做噩梦,不过依照暮风那古板的性格,十有八九不能忍受自己的女儿在外面被议论成白痴。
也许他在饭局上会遭到别人暗讽,怎么生了个这么白痴的女儿,简直败坏家风。
想想就觉得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