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之前夏雪宜从来没有见过林峰,在她面前这样说过话。之前林峰在夏雪宜的印象当中,是帅气且儒雅的,不过现在的样子似乎更多了几分男子的气概。夏雪宜不由的要叫骂自己一句,在这个时候就应该想些什么。

    “那我还真的要说声谢谢了,是吧?你说的对,我确实跟秦岚见面了,主要是为了收拾秦朗的遗物。当然也了解了很多我不知道的,关于秦朗的事情。现在想想我对他的了解实在太少了。”

    说到这里夏雪宜忍不住叹了口气。那个自己曾经已经下定决心,要跟他过一辈子人。可自己对他的了解,居然连1/10都不到。

    “你了解了关于秦朗的什么事情?”

    林峰紧接着问道。

    林峰可能是出于警察的本能,完全下意识的问出这句话。

    “之前我一直以为秦朗,是一个非常呆板的人,没有什么不良嗜好,也没有什么个人兴趣。单纯的只是一个热爱工作,积极上进,踏实可以依靠的男人。

    像我这样曾经遭遇过婚姻创伤的女人,觉得能够找到这样的一个男人,就应该幸福都过后半辈子了吧。”

    夏雪宜边说着自己对秦朗的感觉,边叹气。

    “你现在了解到的秦朗,和之前完全不同是吗?”

    林峰接着问。

    “对,可以说完全颠覆我的想象,我想不到他那样的人,居然在认识我之前乐衷于冒险,甚至可以说痴迷于户外运动。

    这对我来说是完全不可想象的,我完全没有办法把那样一个呆板的人和他在户外运动当中照片当中的样子联系起来。”

    夏雪宜眼神变得有些空洞,她好像再次陷入到,自己和秦朗的回忆当中。

    “这应该已经算是一个,了不起的发现了。一个人似乎故意隐瞒自己的过去,甚至想要极力的把他们全忘记和丢弃掉。重新改头换面的过另外一种人生。这本身就叫人觉得怀疑不是吗?”

    林峰用话把夏雪宜,从回忆里拉回来。

    “你是说?对呀,也许线索真的就藏在这里面!”

    林峰的话,让夏雪宜豁然开朗。

    “好了,时间也不早了,我还有工作就先走了。”

    看到夏雪宜明白了些什么,林峰。觉得自己这次会面的目的就已经达到了,起身准备离开。

    “你找我都为了这些?”

    见林峰突然要走,夏雪宜觉得有点意外。

    “当然不是,除了和你聊聊案情之外,我还有一件事要告诉你,就是为了保证你的安全,我租了你家对面的房子,以后我们就算是邻居了,希望大家可以和睦相处。”

    林峰说完这句话,诡秘地笑,就在夏雪怡的眼前消失了。

    “什么邻居?什么和睦相处?说的好听,其实就是为了要监视我,不是吗?”

    林峰离开,夏雪宜有些抱怨的,自言自语道。

    不过其实她的心里是温暖的,有一个警察住在自己的对面。让她觉得非常的安心。

    作为自由媒体人的夏雪宜,可没有工作束缚。尤其是在经过林峰提醒之后。

    夏雪宜立刻就想起来,秦岚送给她的那几本秦朗的日记。之前她只是认为,那些日记只不过承载着,秦朗过去的回忆。

    现在她的想法完全不同了,他觉得找到凶手的线索,很可能就藏在这几本日记当中。

    所以一回到家,她就迫不及待的找到秦朗的日记本。然后一本一本的翻过去。

    可能是希望越大,带给人的失望同样越大。一直看到深夜,夏雪宜也没有从这些日记本当中,找到任何有用的东西。

    这里面记录的,只不过是秦朗刚刚参加工作时候的欣喜,和他逐渐喜欢上户外运动之后的沉迷和兴奋。

    里面内容完全没有涉及隐私和仇恨的东西。更多的只是一个年轻人对未来的向往和追求。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夏雪怡之前的想法没有错。就是秦朗之前是一个非常外向,且喜欢户外运动的人,只是不知道为了什么却发生了,近乎180度的大转变。

    想不通的问题始终想不通,夏雪宜在这个时候,也开始有些埋怨自己之前的“狂妄”,一个什么都不懂的人居然会来调查案件。想想都是可笑,却不能完成的。

    也就在这个时候,她的微信突然亮了一下,作为一个自媒体人,她敏锐的感觉到是有大新闻发生了……。

    夜,滨江国际夜总会。

    当夜幕初上的时候,这里就俨然是这个大都会,最闪亮的那颗星。

    “妍姐姐,现在火不行了,那个综艺演员请站好当中,刚刚一上来,就被评委给了s卡直通总决赛的,那个叫何昶希的,不是就是你上次带给我们见的那个帅哥呀?”

    墨绿色头发的女孩,艳羡的说道。

    “原来你们都看了,那我就没什么可说的了。我看上的男人自然要自己来捧,如果他不够红的话,又怎么能配得上我?

    不过这些是小鲜肉,玩个三两年也就废了,姐姐,我最近物色了好几个不错的新苗子,改天都带给你们来看看!哈哈哈……!”

    说话的正是滨江豪门,凌木集团的大小姐凌盛妍。这个时候的她正跟滨江其他几个名媛姐妹一起喝酒。

    提到自己刚刚通过手段,捧红的小鲜肉,心中虽然得意,脸上却表现出完全不屑的样子。

    在她看来,这样的小鲜肉只不过是自己的玩物。喜欢了就捧一捧,高兴了就玩儿一玩儿。不高兴了就随时可能像垃圾一样丢在一边。反正后面还有大把的人排队等着。

    “哎呀,我们妍姐就是豪气!真是我们姐妹给我们姐妹争光添彩,看看那些不可一世的男人,只要到了妍姐这里,全部都只能乖乖听话,你们说是吧?哈哈哈………”

    另外一个粉色头发的女孩,进一步的吹捧道。在这些富家女的眼中,凌盛妍无疑是他们所有人,崇拜的偶像和大姐大。

    “呸,哪里有什么不可一世的男人,都只不过是些狗一样的东西,无论你怎么羞辱他们,怎么完了他们,只要丢块骨他们就会乖乖的爬过来,向你摇尾乞怜,想要你帮助他们,得到他们想要的名利。

    这些对于我来说都太容易了,只要他们能乖乖听话,有什么是我凌盛妍给不了的呢?哈哈哈……!”

    如果一个姐妹的吹捧,还能让凌盛妍,保持冷傲的话,重姐妹接连的吹捧,就只会让她目空一切。

    “什么都别说了,大伙好好的听我们妍姐姐的一杯,以后只要跟着颜姐姐有数不清的乐事……”

    “是啊,姐们儿今天不醉不归!”

    “喝个痛快……!”

    都说男人爱喝酒,怎么会知道女人喝起酒来比男人更加厉害。

    凌盛妍和这几个姐妹一直喝到天亮,才晃晃悠悠的站起身。看看自己身边横七竖八的倒下的姐妹,大笑着伸出纤细的手指的指了一圈儿。

    “吹牛就有你们,真正能喝过我的一个人都没有,你们先在这儿睡着吧,姐姐我先走了……拜拜……。”

    虽然没有像其他姐妹一样醉倒在地,不过凌盛妍喝的比任何一个人都不少,或者说比所有人喝的加起来还要多。

    就算是这样,她还是毫不犹豫地跨进了自己的红色玛莎拉蒂跑车。这辆跑车,是上个星期父亲送给他的生日礼物。她尤其的喜欢,她尤其的喜欢那种风驰电掣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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