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齐丘看了看战报的后面,彭彥章自杀,钱传瓘俘获了七十多名吴军将领,斩杀了一千多人,只有按兵不动的副将陈汾及属军毫发无伤。

    宋齐丘拍了下大腿道,“姓钱的小赎子该死,姓陈的混球更该杀。”

    宋齐丘骂完了想起屋里还有一个姓陈的,有些尴尬的看了看陈洛。

    陈洛不介意的笑笑,心思却飘到别处,钱传瓘这个对手,虽然年轻,但多谋善断用兵诡异,任何人掌兵,也是颇为头痛的,吴国这一场仗,并不好打。

    徐知诰等他们看完,才道,“主公已下诏,令我带兵去前线,刘大人和陈防御使随我去,江都的政务,你们帮我看着吧。”

    骆知祥三人应诺,宋齐丘却提出要跟随他去,他不比身为门下侍郎的骆知祥,他不为徐温所喜,所以徐知诰几次欲提拔,都被徐温阻止,只捞了一个品级低微的殿直军判官当,离了徐知诰,他留在吴都也兴不起风浪。

    徐知诰却是不准,要他留下来与骆知祥作个参谋,宋齐丘只好应承下来。

    他们走后,徐知诰喊峰岚要他整理行装,三日后出发。

    “可是,公子,你的伤……。”

    峰岚出言,徐知诰不许他们声张,知道他昨夜被刺客伤了的也就那么寥寥几人。

    徐知诰瞥了他一眼,他自动咽回了后面的话。

    另一边,任桃华回去后,心里还是不踏实,便给芷花些银钱让她偷偷的打探一下昨夜的详情。

    芷花去了一下午才回来,把打探到的信息和她学说了一遍。

    “小姐,昨天确有刺客来着,香兰说她亲眼看着,那刺客竟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生得可好了,一双桃花眼勾魂似的,秀气得很,就是狠得要命,侍卫被他伤了好几个,好不容易才擒了他。”

    任桃华看了芷花一眼,她让她去打探什么来着,重点不说,说些什么乌七八糟的,刺客长得什么样有关系吗?

    芷花醒悟过来,可是这个她是真没打听着,前院的消息封锁得很严密。

    “应该是没受伤。”

    任桃华瞪了她一眼,随即一想,算了,若是他存心不想别人知道,任谁也是查不出的。

    第二天,峰岚过来寻衣物,她才知徐知诰就要带兵打仗去了。

    她想,即是能骑马带兵,是没受伤吧。

    可是出行那天,她被白氏赶着去送徐知诰,却发现他是坐马车走的。

    徐知诰临走时什么也没说,神色平常,只深深的看了她一眼,便上车了。

    没过两天,她院里的池子里就撒了许多的锦鲤,七彩缤纷的,映着碧水,分外清凉好看。

    日子过得很平静。

    这天夜里,她正要脱衣睡下,却听得外面又是一阵喧哗骚动。

    而正如她所料的,她尚未走到院门口就被两门神阻拦下来,只能眺望。

    芷花给她倒了杯茶,劝道,”小姐,这热闹真没啥好看的,去了搞不好还受伤。”

    她一想也是,只不过外面这么吵,她也不能睡得着,还不如去瞅瞅。

    她喝了一盏茶后,用发钗挑了挑灯芯,准备挑灯夜读,却觉得冷不丁的一个黑影窜了进来,然后芷花扑通倒下。

    她正要尖叫出来,却看清来人后噤了声,那闯进来的不素之客正是曾救过她的葛婶。

    “你把她怎么了?”她问道。

    葛婶哼了声,“没事,敲晕了。”

    她看着葛婶,您那么大的劲儿,芷花却只是个弱女子,您确定没整死她吗?

    葛婶正要说话,突听得外面院子有纷乱的脚步声,然后童雪川的声音响起,“夫人,有歹人进来劫牢,请恕属下无礼。”

    任桃华听得这意思是要进屋,赶紧提高声音道,“童大人,我没事,你莫进,我已脱光睡了。”

    外面静了好一阵子,然后才听到穆宜说道,“夫人,您院里的戍卫出事了,那歹人不知去向,我再留几个守卫,有事您就叫出来。”

    任桃华镇定地应了声,那童雪川和穆宜就去了。

    任桃华吁了口气,幸好留下来的是童雪川和穆宜,要是陈洛和庄起在就不那么好打发了。

    待人离去后,葛婶开门见山,“你帮我救一个人。”

    任桃华此时才肯定,原来那个劫牢的人竟真的是葛婶,冬至夜以后,她一直以为,葛婶是徐知诰的人,要不徐知诰怎么会那么凑巧现身在破庙,现在看来,大概不是那么回事。

    ”救什么人?“

    若是想救那晚的刺客,这个忙她可是不能帮的,可是葛婶开口,偏偏就是要救那晚的刺客。

    她一口回绝了。

    葛婶冷笑,若不是那牢房隐秘得她短时间内寻不着,何苦来求她。

    “徐夫人,你知道那个刺客为何要刺杀你丈夫吗?如果你的父母兄弟亲属全被人杀了,你不会□□?就为了那么一块玉佩?“

    葛婶这寥寥几语中流露出来的信息太过庞大,她过了好一会儿才稍稍理出了些头绪。

    “他是独孤家的人?”

    葛婶一愣,道,“是裴家。”

    任桃华也愣了愣,那不就是陆钧的外家吗?还有,徐知诰怎么会为了那玉佩去害人性命,记得自已和他提起玉佩之事的时侯,他分明是一点也不稀罕在意的。

    “我帮你。”

    任桃华应了,也没管后果,她欠了葛婶的情,也弄丢了裴家的玉佩,何况若是徐知诰真害了裴家满门,那人家报仇也是情理之中的。

    只是葛婶找不着牢房,她同样也是毫无头绪,只好去寻童雪川。

    在徐知诰身边的人,若有谁能义无反顾不计后果的帮她,就只有童雪川了。

    第二天,她找上童雪川,和他表明了身份,

    童雪川呀了一声,原来是故交,难怪这位新夫人总给他一种熟悉亲切的感觉,本来他在心底还为原来的夫人报过不平,对徐知诰喜新厌旧还吐露过不满,当时把陈洛还吓出了一身冷汗,不过奇怪的是徐知诰并没有罚他。

    不过当任桃华说明来意,童雪川还是不免犹豫了,他只是为人豪爽直率,可并不是个缺心眼的,这么长时间了,徐知诰是什么人,他也再清楚不过,这人长得比那唱角的小生还俊气,外人看起来性情脾气是极好的,可是在他温柔冷静平和无害的表象下,骨子里是又狠又横又喜怒难测,真的不是什么心慈手软的主儿,他帮着劫狱放刺客逃亡,东窗事发那天,徐知诰怎么对他,他是一点儿底也没有。

    他到现在还没搞懂崔公子怎么突兀地就成了徐大官人,不过其他人都状若无事,陈洛尤其郑重的警告过他要闭紧嘴巴,他只好噤若寒蝉,只是这疑问始终埋在心底。

    可是看到任桃华一眼的信赖他又拒绝不了,共过患难的,好兄弟讲义气,唉,大不了就再次亡命天涯吧。

    牢房在徐宅的第四进的院子边的假山后,是个地牢,入口极其隐密,若不是上回童雪川押送刺客,他也是找不着的。

    在他的指点下,葛婶很容易的找到了地牢,由于童雪川放水,她凭着高超的身手所向披靡,顺利的救出了刺客,逃离了徐府。

    穆宜嫌厌的看了眼童雪川,这童大人碍手碍脚的,怎么净帮倒忙,若不是知道绝无可能,他几乎以为他是刺客的同伙。

    童雪川嘿嘿笑着搓了搓手道,“昨天晚上喝多了,不但脑子糊涂,这手脚也不灵光了。”

    天气一天天的越来越热,徐府后花园种了许多的栀子花,开得繁盛,色白花大,散发着浓郁的清香,徐府女眷都领着丫头去采摘。

    任桃华也去采集,不一会儿,就采了小半篮。

    这时又来了人,是个陌生的面孔,一个二十余岁的年轻男子带着两个小厮也过来采花。

    那年轻人拄着拐,任桃华一下子就猜到了他的身份,他必是那个骑马摔伤未愈的徐府四公子徐知诲。

    只是这徐知诲的样子挺意外的,一身葱青玉鸟纹的衣袍腰系白头鸟牡丹荷包,身材高挑,生得面庞白皙眉眼匀秀,举手投足自有一番风流仪态,和徐家其它几个兄弟都不相似。

    两人素未谋面,不过徐知诲也一眼就认出了她,彬彬有礼的唤了声二嫂。

    任桃华也称了声四弟。

    两人默默的采着花,她发现徐知诲十分挑剔,大多数的花都不采,时间过去了许多,也不过采了两三朵。

    她采足了正要离去,徐知诲却喊住她。

    “二嫂,可否帮我一个忙?”

    她能说不行吗,只能点了点头。

    徐知诲说想要制栀子香,手头上缺了两味配料,豆蔻和紫苏,他腿脚不方便,下人蠢笨,他怕买不好,想求任桃华去帮他上香料铺子帮他挑一挑。

    任桃华不得不应承下来。

    ☆、第44章 活该不

    等她去和白氏说时,白氏笑着说正巧徐宛雁也要出门上街,你们就一块搭个伴。

    徐宛雁也在,两人当然都不能拒绝。

    她们同乘一辆马车,往江都最繁华的街道东街而去。

    她先陪徐宛雁去了成衣铺子选了新衣,两人都在点心坊挑了些菊花酥和米分糕之类,最后才到了街最里面的香料铺子。

    这豆蔻分为好几种,红豆蔻和肉豆蔻香气浅淡,最大功用解腥除腻,而白豆蔻味道古怪,制香多用气味芳香的草豆蔻,而草豆蔻是价钱最贵的,所以商家常常以其它的品种混淆视听冒充,外行很容易被忽弄,而紫苏就好挑多了,颜色越紫就越是上等。

    她选完香料出了铺子上车,马车往回返行。

    她俩这次出来为了方便,都没有带丫头,马车里只有她俩相对无言。

    时间不知过了多久,久到任桃华和徐宛雁俩人都觉察出了蹊跷。

    徐宛雁掀起了车帘,两人都是大吃一惊,两旁不断后退的是草木田野,远眺是连绵起伏峰峦

    叠嶂的群峰,后面哪里还有江都城的半点影子?

    “停车。”徐宛雁大叫。

    这一嗓子喊出来,马车不但没停住,反而加快了速度,似离弦了的箭矢,疾射而出。

    她们俩在车里被颠得屁股生疼,头昏眼花。

    两人无奈商量了跳车,但徐宛雁一脸犹豫迟迟不动,任桃华后来狠了狠心,一脚把徐宛雁踢了下去,自已也跳了车。

    她从地上爬起来,在草丛里寻到了跌得惊魂未定又羞又恼的徐宛雁,徐宛雁甩开她的手,自已站了起来,一瘸一拐的往前走。

    两人慌不择路,不辨方向地逃着,触目所及全是荒田野径,人烟全无,心里越来越乱,汗湿衣襟,却也不敢停下来。

    这时却见前方的路上走过来一个少年,那少年大约只有十七八岁,一身的灰衣,生得眉清目秀,一双桃花眼格外出挑,背着包袱,步子不徐不疾的赶着路。

    在这人迹罕至的荒郊野岭突然看到了一个人类,两人喜出望外,如同抓住了最后一颗救命稻草,

    ”公子,救命。“

    那少年打量了她们一会儿,也没问原因就笑了笑,“跟我走吧。”

    当徐宛雁和任桃华两人跟着那少年转了个弯走到马车前,看着那辆眼熟得要命的马车,才知道这分明就是羊入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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