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人身体健壮,恢复的速度很快。
第二日一早,在确定赵重熙已经没有大碍之后,一行人继续前行。
自从被黄护卫逼着骑了一回马之后,史可奈就再不愿意乘马车了。
阮棉棉见他实在喜欢,便吩咐王昝去给他寻了一匹马。
临时寻到的马匹自然远远及不上护卫们的骏马,用护卫们的话来说就是一匹劣马,但史可奈还是乐坏了。
没过多久他便已经能够熟练骑行,一张小脸越发得意洋洋神气活现。
整日就见他骑着劣马在队伍中窜来窜去。
一会儿逗一逗红儿和英子,一会儿拍一拍阮棉棉的马屁,一会儿又去寻护卫们说笑,真是一刻都不得闲。
因为他的存在,本来既辛苦又有些沉闷的旅途,变得时刻都充满了不可预知的欢乐。
这一日,一行人抵达了相州。
见城门已经不远,史可奈驾着他的劣马蹭到阮棉棉的车窗边:“夫人,相州到了,咱们要不要进城歇一晚?”
阮棉棉掀开车帘子看了看,只见日头已经偏西。
但深秋时节白天渐渐短了,其实单论时辰也算不上太晚。
窝在马车里好几日,凤凰儿的新鲜感早已经消失殆尽,早就想下地活动活动。
她凑到阮棉棉身后,道:“娘,就依阿奈的意思在这里歇一晚吧,反正行程已经过半,咱们不着急的。”
阮棉棉想了想,继续前行便可以早点抵达汾州,少在路上耽搁其实也就是少受点罪。
但她也清楚,越往北越是地广人稀,错过相州城,今晚她们未必能够寻到合适的住处。
“好吧,咱们就歇一晚,阿奈去通知大家准备入城。”
“是,夫人。”史可奈调转马头朝后一辆马车走去。
赵重熙这几日一个人躺在宽敞舒适的马车里,不仅休息得好,心情也极其放松。
他耳力过人,把阮棉棉几人的对话听得清清楚楚。
经过几日的相处,他越发觉得司徒阮氏怪异。
这女人同上一世的司徒阮氏完全不一样。
和时下所有的妇人,不管是贵妇还是民妇相比,她同样没有相似之处。
无论从那个角度去想,他始终想不明白这里面究竟是哪里不对。
看来这一切只有抵达汾州,见到阮家人之后才会见分晓了。
他略微整理了一下衣裳上的皱褶,掀开车帘子跳了下去。
此时史可奈还在二十几尺外,险些被他这干净利落的动作给吓得从马上摔下来。
堪堪稳住身形,他连滚带爬下了马,大声惊呼:“福大哥!”
护卫们也被吓了一跳,纷纷围拢过来。
赵重熙浅笑道:“我没让伤脚落地,不打紧的。”
然而,在场的所有人都齐齐愣住了。
这是阿福?
这是那个满脸青紫肿胀,两只眼睛几乎眯成一条缝的阿福?
此时他脸上的青紫尚未褪尽,但肿胀基本全都消了,已经能够看出脸部轮廓和五官的形状。
因为年纪小的缘故,他的轮廓还不够分明,然而秀美狭长的眼睛,挺直的鼻梁,形状完美的薄唇,这一切都足以证明他是一个相当俊美的少年郎。
尤其这个浅笑,简直好看得太过分了!
这段日子他们赶路赶得急,阿福又不像史可奈那样爱凑热闹,所以真正和他碰面的机会并不多。
而且他们也清楚,少年人其实是最爱面子的,在阿福痊愈之前,也不好总盯着他的脸看。
谁能想得到那可怖的青紫肿胀之下竟掩藏着这样一副容貌!
“福大哥……你……”史可奈往前迈了两步,那张讨喜的小脸涨得通红。
人家福大哥的容貌才是甩自己八条大街呢!
“你们怎么都不动啊?”阮棉棉迟迟不见护卫们行动,索性拉着凤凰儿跳下了马车。
刚走了几步,母女二人就觉得眼前一亮。
好英俊的少年!
凤凰儿有些不好意思,只略微看了一眼就移开了视线。
盯着一个俊美少年看同仔细观察一个满脸肿胀的男子的眼神,这两者之间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阮棉棉则完全没有什么顾虑。
她真的是从头到脚仔仔细细打量了阿福好几遍。
眼睛鼻子嘴巴脸型身材,挑不出半点毛病,但最吸引她的却是这少年的眉毛。
实在是太有特点了!
两条眉毛的眉峰处竟然都打了一个小小的旋,而且方向正好相反,对称极了。
既不显得夸张,看起来又格外飞扬。
因为年少而稍嫌秀气的脸庞,多了这两条眉毛后竟平添了好几分英气。
完全是点睛之笔!
本来只是想给宝贝女儿寻一个身手不错的少年做跟班,没曾想还捡到了一个小帅哥!
见护卫们都成了一群呆头鹅,她好笑道:“不是说进城歇一晚么,阿福你怎么下车来了?”
护卫们瞬间醒过神来,一个个都有些不好意思。
其实相貌俊美的少年郎他们也见过不少,真的不至于就这么看呆了。
实在是阿福一前一后的变化太大,一时间真是难以适应。
赵重熙懊恼不已,自己方才吃错药了么?
明明司徒阮氏说的是让大家准备入城,又没有说客栈到了,他下车来做甚?
搞得像是他在故意显摆什么似的!
简直莫名其妙!
他朝阮棉棉抱了抱拳,掀开车帘子跳了上去。
一行人很快就进了城,入住了城西悦来客栈。
用过晚饭后,大家各自回房休息不提。
※※※※
悦来客栈玄字号房,假牛鼻子老道袁谟正趴在床上排卦。
“袁真人!”坐在床边的梧桐急得都快哭了。
也不知道爷究竟想要做什么!
明明欧阳先生让他离开山庄之后即刻返京,可他居然就这么跟着那群人一路朝汾州那边去了。
而且……
爷居然还去做了人家的小厮!
他伺候爷十年,虽不敢说是爷肚子里的蛔虫,但从前爷的想法他还是能猜个八九不离十的。
唯有这一回。
确切地说是在爷离开山庄前的那一晚之后,他觉得爷就变了,变得他一点都看不懂了。
难道是他哪里做得不好,被爷嫌弃了么?
袁谟其实也受不了梧桐了。
他翻了个身平躺在床上,懒洋洋道:“想问什么就问,一直在那里鬼叫,烦死了!”
第二日一早,在确定赵重熙已经没有大碍之后,一行人继续前行。
自从被黄护卫逼着骑了一回马之后,史可奈就再不愿意乘马车了。
阮棉棉见他实在喜欢,便吩咐王昝去给他寻了一匹马。
临时寻到的马匹自然远远及不上护卫们的骏马,用护卫们的话来说就是一匹劣马,但史可奈还是乐坏了。
没过多久他便已经能够熟练骑行,一张小脸越发得意洋洋神气活现。
整日就见他骑着劣马在队伍中窜来窜去。
一会儿逗一逗红儿和英子,一会儿拍一拍阮棉棉的马屁,一会儿又去寻护卫们说笑,真是一刻都不得闲。
因为他的存在,本来既辛苦又有些沉闷的旅途,变得时刻都充满了不可预知的欢乐。
这一日,一行人抵达了相州。
见城门已经不远,史可奈驾着他的劣马蹭到阮棉棉的车窗边:“夫人,相州到了,咱们要不要进城歇一晚?”
阮棉棉掀开车帘子看了看,只见日头已经偏西。
但深秋时节白天渐渐短了,其实单论时辰也算不上太晚。
窝在马车里好几日,凤凰儿的新鲜感早已经消失殆尽,早就想下地活动活动。
她凑到阮棉棉身后,道:“娘,就依阿奈的意思在这里歇一晚吧,反正行程已经过半,咱们不着急的。”
阮棉棉想了想,继续前行便可以早点抵达汾州,少在路上耽搁其实也就是少受点罪。
但她也清楚,越往北越是地广人稀,错过相州城,今晚她们未必能够寻到合适的住处。
“好吧,咱们就歇一晚,阿奈去通知大家准备入城。”
“是,夫人。”史可奈调转马头朝后一辆马车走去。
赵重熙这几日一个人躺在宽敞舒适的马车里,不仅休息得好,心情也极其放松。
他耳力过人,把阮棉棉几人的对话听得清清楚楚。
经过几日的相处,他越发觉得司徒阮氏怪异。
这女人同上一世的司徒阮氏完全不一样。
和时下所有的妇人,不管是贵妇还是民妇相比,她同样没有相似之处。
无论从那个角度去想,他始终想不明白这里面究竟是哪里不对。
看来这一切只有抵达汾州,见到阮家人之后才会见分晓了。
他略微整理了一下衣裳上的皱褶,掀开车帘子跳了下去。
此时史可奈还在二十几尺外,险些被他这干净利落的动作给吓得从马上摔下来。
堪堪稳住身形,他连滚带爬下了马,大声惊呼:“福大哥!”
护卫们也被吓了一跳,纷纷围拢过来。
赵重熙浅笑道:“我没让伤脚落地,不打紧的。”
然而,在场的所有人都齐齐愣住了。
这是阿福?
这是那个满脸青紫肿胀,两只眼睛几乎眯成一条缝的阿福?
此时他脸上的青紫尚未褪尽,但肿胀基本全都消了,已经能够看出脸部轮廓和五官的形状。
因为年纪小的缘故,他的轮廓还不够分明,然而秀美狭长的眼睛,挺直的鼻梁,形状完美的薄唇,这一切都足以证明他是一个相当俊美的少年郎。
尤其这个浅笑,简直好看得太过分了!
这段日子他们赶路赶得急,阿福又不像史可奈那样爱凑热闹,所以真正和他碰面的机会并不多。
而且他们也清楚,少年人其实是最爱面子的,在阿福痊愈之前,也不好总盯着他的脸看。
谁能想得到那可怖的青紫肿胀之下竟掩藏着这样一副容貌!
“福大哥……你……”史可奈往前迈了两步,那张讨喜的小脸涨得通红。
人家福大哥的容貌才是甩自己八条大街呢!
“你们怎么都不动啊?”阮棉棉迟迟不见护卫们行动,索性拉着凤凰儿跳下了马车。
刚走了几步,母女二人就觉得眼前一亮。
好英俊的少年!
凤凰儿有些不好意思,只略微看了一眼就移开了视线。
盯着一个俊美少年看同仔细观察一个满脸肿胀的男子的眼神,这两者之间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阮棉棉则完全没有什么顾虑。
她真的是从头到脚仔仔细细打量了阿福好几遍。
眼睛鼻子嘴巴脸型身材,挑不出半点毛病,但最吸引她的却是这少年的眉毛。
实在是太有特点了!
两条眉毛的眉峰处竟然都打了一个小小的旋,而且方向正好相反,对称极了。
既不显得夸张,看起来又格外飞扬。
因为年少而稍嫌秀气的脸庞,多了这两条眉毛后竟平添了好几分英气。
完全是点睛之笔!
本来只是想给宝贝女儿寻一个身手不错的少年做跟班,没曾想还捡到了一个小帅哥!
见护卫们都成了一群呆头鹅,她好笑道:“不是说进城歇一晚么,阿福你怎么下车来了?”
护卫们瞬间醒过神来,一个个都有些不好意思。
其实相貌俊美的少年郎他们也见过不少,真的不至于就这么看呆了。
实在是阿福一前一后的变化太大,一时间真是难以适应。
赵重熙懊恼不已,自己方才吃错药了么?
明明司徒阮氏说的是让大家准备入城,又没有说客栈到了,他下车来做甚?
搞得像是他在故意显摆什么似的!
简直莫名其妙!
他朝阮棉棉抱了抱拳,掀开车帘子跳了上去。
一行人很快就进了城,入住了城西悦来客栈。
用过晚饭后,大家各自回房休息不提。
※※※※
悦来客栈玄字号房,假牛鼻子老道袁谟正趴在床上排卦。
“袁真人!”坐在床边的梧桐急得都快哭了。
也不知道爷究竟想要做什么!
明明欧阳先生让他离开山庄之后即刻返京,可他居然就这么跟着那群人一路朝汾州那边去了。
而且……
爷居然还去做了人家的小厮!
他伺候爷十年,虽不敢说是爷肚子里的蛔虫,但从前爷的想法他还是能猜个八九不离十的。
唯有这一回。
确切地说是在爷离开山庄前的那一晚之后,他觉得爷就变了,变得他一点都看不懂了。
难道是他哪里做得不好,被爷嫌弃了么?
袁谟其实也受不了梧桐了。
他翻了个身平躺在床上,懒洋洋道:“想问什么就问,一直在那里鬼叫,烦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