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寰挺不好意思,“这不大好吧,别耽误你做事。”

    司远笑出声,拿手指头点点她的额头,“你也想太多了,我之前就瞄准了几个投资项目,刚好也准备过阵子去欧洲考察一番,反正也不差这几天,就跟你一起吧,好歹还有个照应。”

    路寰嘿嘿傻笑几声,也不管他说的是真是假,又开始美滋滋的收拾行李。

    俩人去机场的时候还被粉丝发现了,大家就都纳闷儿啊,这是国内风声吃紧啊还是怎么的?怎么一个个都巴巴儿的往外跑呢?

    飞机上路寰还临时调整了日程安排表,决定先跟巴蒂斯特导演见面,然后跟司远过个两人圣诞,稍后跟路铮和徐曼在时装周汇合,最后一行人乘坐大伯家的专机回国过年……

    再三检查之后,她长长的舒了口气,旁边的司远探过脑袋来瞄了一眼,眉头微皱,“会不会太赶?”

    路寰冲他笑笑,“还行。”

    见司远还要再说什么,她马上岔开话题,“帮我叫杯咖啡吧,早上起的有点早,困。”

    司远有些无奈的笑了下,伸手捏捏她的脸,“单奶不要糖?”

    “对。”

    隋岑对她的事儿真是挺上心的。

    《幻与实》的剧本他一共拿给三个导演看过,其中一个一听是个无名小卒的就连看都不看给拒绝了,另一个却是在弄清楚了路寰跟路铮和徐曼的关系之后,才表示要见一面。

    唯独巴蒂斯特,他是单纯的对这个剧本表示了欣赏,所以就隋岑个人而言,他也是比较倾向于巴蒂斯特的。

    路寰跟他的意见一致,所以在飞机上翻来覆去的打了好几遍腹稿,一下飞机就给巴蒂斯特去了电话。

    在这里就不得不提外语。

    路寰跟书韵学院其他同学一样,熟练掌握多门外语。

    英语就不用说了,那是通用的,不会都不行。

    德语是因为大伯一家的缘故,根本不用特意学就掌握的差不多了。

    之后在学校,路寰选修的就是法语和西班牙语。

    前者是因为法国人在语言方面比较排外,而作为浪漫之都和国际时尚中心的它也的确有骄傲的资本,所以在去法国看了两次时装周之后,路寰就毫不犹豫的选了它;

    后者则有点取巧了,因为西语和葡语比较接近,只要学会了一种差不多就可以通用,有点买一赠一的成就感。

    巴蒂斯特非常惊讶于她的速度,然后就同意见面了,而且还非常贴心的找了一家距离路寰和司远下榻的酒店比较近的咖啡厅。

    当然,路寰敢保证,如果自己开口说的就是英语的话,巴蒂斯特绝对不会答应的这么爽快……

    调整了一天时差之后,路寰独自一人去赴巴蒂斯特的“约会”。

    刚一见面,路寰就觉得脑海中各路媒体对他的描述都清晰了起来:

    此人极具浪漫主义情怀,极度会享受生活,但又具有一丝不苟的工作状态。

    此刻他正微微闭着双眼,一只手轻轻地摩挲着洁白的咖啡杯,另一只手则是放在腿上,合着咖啡厅里的钢琴声打拍子,脸上满是陶醉的神情。

    路寰都有点不忍心打扰他了,只好在走近的时候稍微放重了脚步,这才见到座位上的男人睁开眼睛。

    四十多岁的巴蒂斯特拥有一头褐色的发丝和偏蓝色的眼睛,他的脸上已经出现了明显的皱纹,肌肤也不是年轻人那样光洁平整,但这却无疑让他看上去更富有魅力了。

    他站起身来,跟她相互问候之后又风度翩翩的替她拉开椅子,好似这并不是一间咖啡厅,而是什么华丽的正式场合。

    路寰情不自禁的小小沉醉了下。

    啊,请别误会,她才没有移情别恋,而是巴蒂斯特的声音实在是很动听。

    老实讲,尽管法语号称世界上最优美动听的语言,但是在这之前,路寰不仅没这么觉得,甚至偶尔还会吐槽它听上去跟什么也不加的生菜沙拉似的,枯燥又乏味,真是跟优美动听扯不上任何关系。

    然而就在巴蒂斯特开口的瞬间,她一下子就觉得,啊,这个名号果然不是空穴来风!

    每一种语言都很美,关键就在于你能不能找到一个合适的人来说!

    而毫无疑问的,巴蒂斯特绝对是路寰迄今为止见过的,说法语说的最好听的一位。

    亚洲人本来就显小么,尤其路寰的实际年龄本来也不大,聊了几句之后,巴蒂斯特忍不住关心了下她的人身安全问题。

    路寰带点羞涩的笑了下,还是实话实说,“跟我男朋友一起来的。”

    巴蒂斯特立即哈哈大笑起来,眼中波光闪闪,同时用他那华丽丽的声线感慨道,“哦,多么的浪漫~!”

    路寰更不好意思了,连忙解释道,“其实也不全是,他是因为有工作要做的。”

    巴蒂斯特略带狡黠的眨了眨眼睛,又一种过来人的口吻道,“路,你要知道,一位真正体贴的绅士,是善于在这些方面编织借口的。”

    路寰脸红红,倒也没有继续反驳,心里挺美。

    两人就剧本问题深入谈了谈,巴蒂斯特当场就表示,他愿意拍。

    路寰惊讶的连手里的咖啡杯歪了都不知道,还是对方提醒才挽救了自己的衣服。

    巴蒂斯特看出她的心思,笑着说,“首先,我本身就对这个剧本非常感兴趣;其次,跟路你聊了这么久,我很喜欢你身上这股融合了少年人的朝气和中年人的成熟稳重的气质,这使你魅力非凡。”

    虽然早就知道法国男人嘴甜,但是被一位如此富有魅力的优秀男士当面称赞,路寰还是无法避免的稍微得意了那么几秒钟。

    “最后嘛,”巴蒂斯特眨眨眼,“老实讲,我邮箱里还有另外两个剧本。事实上你距离我最远,足有半个地球,可却是最先过来找我的,而且诚意十足。”

    说完,他露出个你懂得的眼神。

    路寰忍不住呼了口气,向他举杯示意。

    她当然懂,在各行各业都是这样,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机遇,一旦有有点苗头,你就要马上跑起来抓住它。

    因为世界上优秀的人如此多,而成功的机会却极其有限,正所谓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在你犹豫的那两三秒钟,对方很可能就已经做出了判断,成功也就离你而去。

    这边差不多下午五点左右就黑天了,巴蒂斯特看着外面亮起来的灯光,意犹未尽的看看腕表,“时间过得真快。”

    路寰也有点惊讶,“已经这么晚了么?”

    这次来法国,说是只有她和司远两个人,其实跟着的还有雷打不动的陈鹏和孙锦亮,两人的贴身保镖。

    他们上飞机之前就已经订好了酒店租好了车子,路寰来见巴蒂斯特,也是陈鹏开车送过来的。

    巴蒂斯特看了看外面一直几个小时不动的车子,笑笑,“作为一名绅士,其实我本应送路你回酒店的,不过既然你有司机在……”

    路寰忙摆摆手,半开玩笑的说,“多谢了,如果有机会的话,下次一定麻烦您。”

    巴蒂斯特喜欢她这种落落大方的举止,当即顺着玩笑道,“不过我觉得,跟恋人一起享受短暂的旅程,也是非常美好的。”

    路寰当即认真考虑了下,然后点点头,“对,要工作,同时也要学会享受生活。”

    于是第二天,她就真的破天荒的主动邀请司远陪她逛街了。

    对此,司远还小小的怀疑了下,暗自猜测是不是跟巴蒂斯特的见面并不顺利之类的。

    得知真相后的路寰颇有些哭笑不得,同时又在心中反思,自己之前究竟是树立起了一种多么坚不可摧的工作狂形象啊,不然怎么只是邀请他逛个街就这么大的反应……

    这边的气候显然要比望燕台市湿润的多,相应的,也冷得多,因为湿空气远比干燥的空气擅长见缝插针,攻击力也更强一些。

    然而心情大好的情侣却完全忽视了这一点小小的障碍,兴致勃勃的挎着胳膊在街上溜达,他们甚至还胆大包天的买了一支冰淇淋!

    今天阳光不错,不少当地居民都出来晒太阳,还有些街头艺术家卖力的表演,空气中似乎都洋溢着欢乐祥和的因子。

    路寰和司远中间停下来好几次,欣赏了一段街舞,一首法兰西民谣,一手魔术,最后甚至还运气爆棚的遇上了一次街头快闪!

    这是一个临时拼凑起来的交响乐团,团员们演奏了贝多芬的一个经典乐章,《欢乐颂》。

    毕竟不是在专业的剧院里,略显嘈杂的环境和潮湿寒冷的空气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音乐的可欣赏性,但是这种欢乐自由的气氛却是在剧院里感受不到的。

    路寰和司远十指交叉的站在旁边,津津有味的从头看到尾,最后为演出人员们献上热烈的掌声和由衷的赞叹。

    偶尔停掉工作,享受下生活什么的,的确不错。

    ☆、第56章

    隋岑现在就在法国,听她说把事情谈妥之后还特意过来一趟表示祝贺。

    “我都没想到会这么快,”他笑着说,“巴蒂斯特这家伙可不好搞,不过有本事也是真的。”

    路寰也是开心,“对啊,我还以为会是一场拉锯战呢,结果一下午完事儿了,弄得我都不敢相信。”

    “有什么好不敢相信的,”隋岑捧着杯子暖和手,笑道,“反正总有那么几个人会成功,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是你呢?对了,跟你爸妈说没?”

    “说了,”路寰笑,“那天回酒店之后就说了。”

    俩人接到消息之后都快喜极而泣了,他们是真没想到自家闺女的脚步会这么快,这都要进军国际了!

    徐曼正在美国拍戏,路铮应邀去给一个脱口秀节目当嘉宾去了,也是在美国,估计他们两口子倒是能凑在一起聚聚。

    隋岑点点头,又瞅一眼在旁边沙发上敲打键盘的司远,笑着摇摇头,“你这小子也能做的住,不出去玩玩么?”

    刚完成一笔交易的司远微微抬了下眼睛,“玩过了,礼物也都买好了。”

    他得努力努力再努力,绝不能让女朋友把自己落下啊!

    路寰连忙给他作证,“真的,对了,还有给你的礼物呢隋叔叔,你等会儿啊。”

    说着,她就从里面的房间里拿出一个盒子来递过去,“围巾,也不知道你喜不喜欢。”

    隋岑也不推辞,打开盒子一看,乐了,“呦,多好看啊,怎么不喜欢?”

    这是条灰色的羊绒围巾,手感特别柔软,正宗的高山山羊羊身上刨下来的羊毛纺成的线,巨保暖。

    他当场就给戴上了,还晃了晃脑袋,“好看不?”

    路寰斩钉截铁的说好看,连司远也沉默着比了个大拇指。

    “啊,”隋岑一拍额头,“差点把正事儿给忘了,我今天过来呢,一是表达祝贺,二呢也是喊你们出去参加过聚会。”

    他从包里拿出两张设计简约的请柬递过去,“去交流下吧,接受邀请的有很多年少有为的,你们去了就算是找到组织了。”

    路寰和司远接过来一看,聚会的发起者是法国一位著名名流,主题也是文化与艺术,没什么不能去的,也就应了。

    认识了聚会上的人之后,路寰和司远才彻底明白过来,隋岑口中那个“找到组织了”,究竟意味着什么。

    参加聚会的最小的十六岁,最大的六十多岁,他们除了都是某个领域的佼佼者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共同的特征:

    那就是都是年少成名。

    换句话说,这是一屋子的天才!

    比如说会场中央那位其貌不扬的中年男子,他可是在大学二年级就成立了自己的公司,22岁就挤入了世界富豪排行榜前二十名!

    比如刚寒暄完的那位英国小伙子,他今年也才19岁,可已经是著名作曲家了,人家在初中一年级就发布了首张个人专辑,轰动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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