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那一撞势道猛烈,越野车车头凹陷得有些严重,林志很是怀疑,逃离罗兰县的时候,还能不能再重新启动车了。
“如果启动不了,离开罗兰县城的时候,车里剩下的军用口粮就带不走。”
他咂了咂嘴巴,忽而感到一双阴冷的目光正死死地盯着自己,一瞥眼间,原来是马路上躺着的一只丧尸所发出来的。
这丧尸赤着双脚,衣衫褴褛,一条牛仔裤也脏得看不出原来的颜色,瞧年纪,尸变时不过二十出头。
林志先是一怔,随即回想起来了,越野车撞断大树之前,曾经从这只丧尸身上碾压过去,看来丧尸应该是被压断了腰椎,下半身瘫痪了。
他回视着这丧尸的目光,似乎隐隐感到了一丝怨毒,心头一阵发毛,难道这只已经不成人样的丧尸,还会记仇?
“这不可能。”
林志一笑,随即否定了自己的想法,那就太荒唐了,死人怎么可能还有凶恨情仇?它们仅仅只是一具还会行走的尸体而已。
他打开窗户,拿起弓箭,这双眼睛太瘆人了。瞄准丧尸脑袋,正要一箭射下,忽听尸嚎声大作,街头黑压压的、转过来一大群丧尸。
此时射箭,会惊动尸群,他慢慢松了弓弦,一只丧尸而已,当得了什么真?
拉上窗帘,林志又躺回沙发上,紫罗兰树皮疗伤很有神效,他现在也不怎么疼了。
日升日落,一天的时间又过去了,到了晚上,林志又喝下一碗紫罗兰树皮汤,百无聊赖,就翻出这个不知名儿的女孩的化妆品,研究那些奇怪的小盒子里面装的都是些什么东西。
“托……托托……”
一团寂静之中,突然响起的敲门声,让林志瞬间毛骨悚然,几乎怀疑是自己听错了。
“托托。”
林志这一次是千真万确地听到了敲门声音,他一下站起来,难道这公寓楼里,还有其他的幸存者?
他关上电筒,三两步走到门后,从猫眼里看出去,尽管走廊上一团昏暗,但有人没人,还是能分辨出来的,外面空空如也,是谁在敲门?
中午的时候,自己还开门出去看过一次,就连滞留在走廊里的那几只丧尸,也不知道游荡去了哪儿。
林志心头一阵发毛,这世界上,不会真有鬼吧?
他定了定神,抽出手枪,咔哒一声上了膛,当敲门声再次一响,猛地拉开了门。
门一打开,林志一阵愕然,奇了怪了,门外一个人也没有,就这一愣神的功夫,猛觉脚踝一紧,被什么东西一把抓住了。
林志这一吓,当真非同小可,一声惊呼差点冲口而出,往后一挣,摔在地板上,这才看清楚抓住他脚踝不松手的,竟然是白天躺在马路中间的那青年丧尸。
林志头皮都炸开了,这丧尸居然沿着楼梯爬了上来,还准确无误地找到了自己所住的公寓房间。
呃——
丧尸嘴里发出一声低吼,犹似人被活埋、临死前发出的哀嚎。
林志双脚乱蹬,将丧尸半截身子也拖进了房门,却仍然无法挣脱它冰冷的手爪,心中一急,一枪暴了丧尸脑袋。
噗的一声,丧尸脑袋像西瓜一样炸裂开来,溅得墙上和地板上都是发黄的脑浆。
林志掰开丧尸的手爪,只觉着手冰凉,不由激灵灵的又打了个冷战,心想,或许不能一概而论,并非所有的丧尸都毫无智商。
刚才的一声枪响,引得楼下一通尸嚎,但并没有丧尸循声找上门来,只是房间里充斥着浓浓的血腥味儿,这儿是无法再住下去了。
林志将弓箭挎上,背上背包,左手端着熬药的汤锅,右手握着手枪,出了公寓门,顺着防火楼道往上走。
他一口气上到顶楼,幸亏途中没有碰到丧尸,抬头一看,防火门上标识的楼层数,竟然是三十八层。
想着自己在受伤的情况下,仍然能一口气爬到三十八层这样的高度,林志心里很是欣慰,在卫城坚持不懈的苦练半年,果然是没有白费功夫。
他轻轻推开防火门,走廊里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声音,眼看右手边上的第一道门儿是打开的,就溜了进去。
关上房门,林志将汤锅放在进门玄关处的鞋架上,轻轻咳嗽了一声,屋子里并没有一点动静。
他这才掏出电筒按亮,在屋里巡视了一圈,房子的格局和下面的一样,也是一室一厅的单身公寓。
所不同的是,公寓以前的主人应该是个毛头小伙,茶几上除了香烟,就是八罐连装的听装啤酒,足足有七八件。
林志打开一听啤酒,在沙发上坐了下来,心想这小伙子准备了这么多啤酒,应该是呼朋唤友,准备来场狂欢,只是朋友还没有到来,末日就发生了。
他仰头喝了两口啤酒,感觉舒畅极了,又想,这真应了那句土得掉渣的话儿,谁也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到来。
林志将一罐啤酒喝完,感觉胸口有些隐隐作痛,便和衣躺下,不知不觉睡了过去。
一觉睡醒,天色微亮,林志透过窗户,看见天边一抹红霞艳丽无比,一时之间竟是分辨不清楚,那是晨曦,还是晚霞?
他睡醒惺忪地爬起来,用力伸了个懒腰,即将迎来的是光明还是黑暗,似乎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他现在还活着。
吃过早饭,林志喝了一碗汤药,又将药液涂抹在胸口上。坐了一会儿,他打开房门,只见走廊上空空荡荡,连只丧尸也没有。
他心想:“走廊上没有丧尸,未必其他房间里也没有。自己还要在这儿滞留一段时间,最好搞清楚这层楼的情况。”
他抽出手枪,沿着走廊往前走,一趟查下来,知道顶楼共有48间单身公寓,除了四间,其他的公寓都是房门紧闭,门上挂着一块蓝色的牌子上,写着“尚未租出”四个字。
而已经租出那四间公寓,有三间房门敞开,剩下一间林志敲门,里面没有半点动静,看来屋里也没有“人”。
“如果启动不了,离开罗兰县城的时候,车里剩下的军用口粮就带不走。”
他咂了咂嘴巴,忽而感到一双阴冷的目光正死死地盯着自己,一瞥眼间,原来是马路上躺着的一只丧尸所发出来的。
这丧尸赤着双脚,衣衫褴褛,一条牛仔裤也脏得看不出原来的颜色,瞧年纪,尸变时不过二十出头。
林志先是一怔,随即回想起来了,越野车撞断大树之前,曾经从这只丧尸身上碾压过去,看来丧尸应该是被压断了腰椎,下半身瘫痪了。
他回视着这丧尸的目光,似乎隐隐感到了一丝怨毒,心头一阵发毛,难道这只已经不成人样的丧尸,还会记仇?
“这不可能。”
林志一笑,随即否定了自己的想法,那就太荒唐了,死人怎么可能还有凶恨情仇?它们仅仅只是一具还会行走的尸体而已。
他打开窗户,拿起弓箭,这双眼睛太瘆人了。瞄准丧尸脑袋,正要一箭射下,忽听尸嚎声大作,街头黑压压的、转过来一大群丧尸。
此时射箭,会惊动尸群,他慢慢松了弓弦,一只丧尸而已,当得了什么真?
拉上窗帘,林志又躺回沙发上,紫罗兰树皮疗伤很有神效,他现在也不怎么疼了。
日升日落,一天的时间又过去了,到了晚上,林志又喝下一碗紫罗兰树皮汤,百无聊赖,就翻出这个不知名儿的女孩的化妆品,研究那些奇怪的小盒子里面装的都是些什么东西。
“托……托托……”
一团寂静之中,突然响起的敲门声,让林志瞬间毛骨悚然,几乎怀疑是自己听错了。
“托托。”
林志这一次是千真万确地听到了敲门声音,他一下站起来,难道这公寓楼里,还有其他的幸存者?
他关上电筒,三两步走到门后,从猫眼里看出去,尽管走廊上一团昏暗,但有人没人,还是能分辨出来的,外面空空如也,是谁在敲门?
中午的时候,自己还开门出去看过一次,就连滞留在走廊里的那几只丧尸,也不知道游荡去了哪儿。
林志心头一阵发毛,这世界上,不会真有鬼吧?
他定了定神,抽出手枪,咔哒一声上了膛,当敲门声再次一响,猛地拉开了门。
门一打开,林志一阵愕然,奇了怪了,门外一个人也没有,就这一愣神的功夫,猛觉脚踝一紧,被什么东西一把抓住了。
林志这一吓,当真非同小可,一声惊呼差点冲口而出,往后一挣,摔在地板上,这才看清楚抓住他脚踝不松手的,竟然是白天躺在马路中间的那青年丧尸。
林志头皮都炸开了,这丧尸居然沿着楼梯爬了上来,还准确无误地找到了自己所住的公寓房间。
呃——
丧尸嘴里发出一声低吼,犹似人被活埋、临死前发出的哀嚎。
林志双脚乱蹬,将丧尸半截身子也拖进了房门,却仍然无法挣脱它冰冷的手爪,心中一急,一枪暴了丧尸脑袋。
噗的一声,丧尸脑袋像西瓜一样炸裂开来,溅得墙上和地板上都是发黄的脑浆。
林志掰开丧尸的手爪,只觉着手冰凉,不由激灵灵的又打了个冷战,心想,或许不能一概而论,并非所有的丧尸都毫无智商。
刚才的一声枪响,引得楼下一通尸嚎,但并没有丧尸循声找上门来,只是房间里充斥着浓浓的血腥味儿,这儿是无法再住下去了。
林志将弓箭挎上,背上背包,左手端着熬药的汤锅,右手握着手枪,出了公寓门,顺着防火楼道往上走。
他一口气上到顶楼,幸亏途中没有碰到丧尸,抬头一看,防火门上标识的楼层数,竟然是三十八层。
想着自己在受伤的情况下,仍然能一口气爬到三十八层这样的高度,林志心里很是欣慰,在卫城坚持不懈的苦练半年,果然是没有白费功夫。
他轻轻推开防火门,走廊里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声音,眼看右手边上的第一道门儿是打开的,就溜了进去。
关上房门,林志将汤锅放在进门玄关处的鞋架上,轻轻咳嗽了一声,屋子里并没有一点动静。
他这才掏出电筒按亮,在屋里巡视了一圈,房子的格局和下面的一样,也是一室一厅的单身公寓。
所不同的是,公寓以前的主人应该是个毛头小伙,茶几上除了香烟,就是八罐连装的听装啤酒,足足有七八件。
林志打开一听啤酒,在沙发上坐了下来,心想这小伙子准备了这么多啤酒,应该是呼朋唤友,准备来场狂欢,只是朋友还没有到来,末日就发生了。
他仰头喝了两口啤酒,感觉舒畅极了,又想,这真应了那句土得掉渣的话儿,谁也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到来。
林志将一罐啤酒喝完,感觉胸口有些隐隐作痛,便和衣躺下,不知不觉睡了过去。
一觉睡醒,天色微亮,林志透过窗户,看见天边一抹红霞艳丽无比,一时之间竟是分辨不清楚,那是晨曦,还是晚霞?
他睡醒惺忪地爬起来,用力伸了个懒腰,即将迎来的是光明还是黑暗,似乎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他现在还活着。
吃过早饭,林志喝了一碗汤药,又将药液涂抹在胸口上。坐了一会儿,他打开房门,只见走廊上空空荡荡,连只丧尸也没有。
他心想:“走廊上没有丧尸,未必其他房间里也没有。自己还要在这儿滞留一段时间,最好搞清楚这层楼的情况。”
他抽出手枪,沿着走廊往前走,一趟查下来,知道顶楼共有48间单身公寓,除了四间,其他的公寓都是房门紧闭,门上挂着一块蓝色的牌子上,写着“尚未租出”四个字。
而已经租出那四间公寓,有三间房门敞开,剩下一间林志敲门,里面没有半点动静,看来屋里也没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