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阳路两边的人行道,都是枝繁叶茂的紫罗兰树,这时花期已过,路面上、车顶上到处落满了扁卵圆形的淡紫色小花,阴暗的光线映照下,美丽之中又带着一丝诡异。
林志提心吊胆地走在前面,手里紧紧攥着弓和箭,陈七追上两步,把手枪递过来:“林志,你还是用枪吧。”
林志摇摇头:“枪已经是你的了。”
陈七说:“要是你出了什么事儿,大家都得死,我拿着枪又有什么用?”
林志又摇了一下头:“能不开枪最好不开枪,免得招来更大的麻烦。”
和刚才不同,向阳路并不宽阔,只是条双向两车道的城市辅路,可是街面虽然狭窄,却如同人类盲肠一样的狭长,林志五人躲躲闪闪走了半天,才走了一半的路,而天色愈发黑了。
“哎哟”
林志忽听身后一声低呼,原来是郑凌凌看不清脚下的路,踩在一辆倒地的摩托车上,绊了一跤。
林志回过头来,恶狠狠地说:“给我闭上嘴巴!”
郑凌凌弱弱地答应了一声。王帝却又些不满,抱怨道:
“路上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见,也不能怪郑凌凌呀。”说着,他身体忽地往前一抢,踉跄两步摔地上,原来脚下也踢到了什么。
郑凌凌关心则乱,连忙去扶王帝,慌乱之下,竟然打开了电筒。
想像一下,黑暗之中,一道雪亮的电筒光有多么的刺眼!
林志急叫:“郑凌凌,你他妈快关了电筒!”的时候,已经晚了!
猛听尸嚎声大作,前后左右,也不知道有多少丧尸狂奔而来。
“逃呀!”
林志大叫一声,嗖地一箭,将一只扑到身前的丧尸射翻在地,一转身,见王帝一扯呆如木鸡的郑凌凌,窜进路边一道院门内。
郑凌凌完全吓傻了,双脚虽然跟着狂跑逃命,手里的电筒却仍然亮着。
林志急追上去,一把将她手中的电筒夺下,用力一扬,电筒呼地飞向半空,还没有落地,十几道黑影也追到了身后。
此时,林志只愿身上多长出两条腿来,他撒丫子奔进大院内,夜暮之下,只见周围黑魆魆地矗立着七八栋楼房,有高有矮,参差不齐。
情急之下,也顾不得细看,一头窜进一栋犹如库房的大屋里,刚奔进两步,脚下一绊,不及爬起,顺势滚出七八米远,靠在一堵墙上,大气也不敢喘一声。
库房里伸手不见五指,也不知道其他四人跟着逃进来没有。
过了半响,林志听到身前大约两米处,喀嚓一声,似乎有人踩断了一根木条,可是距离实在过于太近,他也不敢打开头灯查看,万一踩断木条的,是一只快尸呢?
林志把身子又缩了缩,纵然睁大眼睛,也看不见一丝光亮,忽而感觉背后的墙冷冰冰的有些异样,伸手一摸,竟是铁壁。
他心中大惑不解,墙壁怎么会是铁板一块?继续摸索,原来是个大铁柜子。不由暗喜:“躲进铁柜里把门一关,再多的丧尸也不怕了。”
他极慢极慢的挪动身体,每动一下,都要听到身前没有动静,才又继续移动身体,挪进柜门。
这时,林志也笃定刚才踩断木条是一只丧尸,因为如是王帝等人急奔进来的话,最少也要听到一两声喘歇声,自己不可能一点都没有发觉。
花了大半会儿功夫,他已经将身体挪进了铁柜,轻轻关上柜门,缩回手来,忽而碰到一个硬邦邦的物件,一拿在手中,顿时辨出了是一把手枪。
这一下,林志一声欢呼差点冲口而出,幸好马上硬生生缩住,伸手再摸,竟又摸到了一把手枪。
他不由深深疑惑,这铁柜子里怎么会有手枪?却不知道,他逃进来的大院是罗兰县的武装部,而他正躲在武器库的枪柜里。
他也无暇深究,摸索着卸下两个弹匣,心中一凉,弹匣里都没有子弹。没有子弹的手枪,连把刀子都不如。
林志不死心,继续在枪柜里摸索,枪柜很大,大约两米宽,一米深,可是摸遍了也没有找到子弹。忽而想,这枪柜应该还有上格吧,举起手一摸,果然摸到了一块隔板。
隔班宽度大约在六十公分,林志伸手摸索上去,沉甸甸的摸到了一包子弹,顿时心中大喜。
他吁了口长气,将牛皮纸撕开,把子弹一发发地压进两个弹匣。手中握着两把满仓的手枪,不由心中大定。
可随即想起王帝等人,也不知道怎么样了,一颗心又提了起来。
时间一秒秒过去,库房里渐渐有了些许亮光,他从两扇柜门之间的缝隙里看出去,院子里比库房更加明亮,他似乎看见了,此时此刻,深蓝色的夜空下正挂着一轮圆盘般的明月。
就在此时,突然,一声尖叫直刺耳膜,林志大吃一惊:“郑凌凌!”
几乎是条件反射,林志一把推开柜门,连开两枪,爆头了刚才一直呆在库房里的一只快尸,奔到门前,只见郑凌凌披头散发,左躲右闪,避开一群冲向她的丧尸。
林志心中不及细想,为什么郑凌凌不藏起来,反而向疯子一样出现在院子?举起枪来,左右开弓,接连射杀了四只丧尸。
听到枪响,郑凌凌朝林志这边逃来,林志一闪让她逃进库房,又是一阵乱枪,打翻三只狂追过来的快尸,“哐当”一声,关上了大门。
群尸呯呯啪啪撞在门上,林志死死抵住大门,朝郑凌凌大叫:“快推上插销!”
郑凌凌一伸手推上插销,随即瘫软在地上,林志松了口大气,既像是安慰郑凌凌,又像是自个说给自个听:“没关系,丧尸马上就会忘掉刚才的事儿了。”
不大功夫,撞门声停止,林志打开头灯,突然心中一寒,郑凌凌右边脸颊上一道抓痕,四个血印清晰可见。
而郑凌凌刚才吓得魂飞天外,惊魂未定,居然还没有擦觉自己已经受伤了。
林志叹口气,黯然道:“王帝呢?他不是和你一起逃进来的吗?”
林志提心吊胆地走在前面,手里紧紧攥着弓和箭,陈七追上两步,把手枪递过来:“林志,你还是用枪吧。”
林志摇摇头:“枪已经是你的了。”
陈七说:“要是你出了什么事儿,大家都得死,我拿着枪又有什么用?”
林志又摇了一下头:“能不开枪最好不开枪,免得招来更大的麻烦。”
和刚才不同,向阳路并不宽阔,只是条双向两车道的城市辅路,可是街面虽然狭窄,却如同人类盲肠一样的狭长,林志五人躲躲闪闪走了半天,才走了一半的路,而天色愈发黑了。
“哎哟”
林志忽听身后一声低呼,原来是郑凌凌看不清脚下的路,踩在一辆倒地的摩托车上,绊了一跤。
林志回过头来,恶狠狠地说:“给我闭上嘴巴!”
郑凌凌弱弱地答应了一声。王帝却又些不满,抱怨道:
“路上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见,也不能怪郑凌凌呀。”说着,他身体忽地往前一抢,踉跄两步摔地上,原来脚下也踢到了什么。
郑凌凌关心则乱,连忙去扶王帝,慌乱之下,竟然打开了电筒。
想像一下,黑暗之中,一道雪亮的电筒光有多么的刺眼!
林志急叫:“郑凌凌,你他妈快关了电筒!”的时候,已经晚了!
猛听尸嚎声大作,前后左右,也不知道有多少丧尸狂奔而来。
“逃呀!”
林志大叫一声,嗖地一箭,将一只扑到身前的丧尸射翻在地,一转身,见王帝一扯呆如木鸡的郑凌凌,窜进路边一道院门内。
郑凌凌完全吓傻了,双脚虽然跟着狂跑逃命,手里的电筒却仍然亮着。
林志急追上去,一把将她手中的电筒夺下,用力一扬,电筒呼地飞向半空,还没有落地,十几道黑影也追到了身后。
此时,林志只愿身上多长出两条腿来,他撒丫子奔进大院内,夜暮之下,只见周围黑魆魆地矗立着七八栋楼房,有高有矮,参差不齐。
情急之下,也顾不得细看,一头窜进一栋犹如库房的大屋里,刚奔进两步,脚下一绊,不及爬起,顺势滚出七八米远,靠在一堵墙上,大气也不敢喘一声。
库房里伸手不见五指,也不知道其他四人跟着逃进来没有。
过了半响,林志听到身前大约两米处,喀嚓一声,似乎有人踩断了一根木条,可是距离实在过于太近,他也不敢打开头灯查看,万一踩断木条的,是一只快尸呢?
林志把身子又缩了缩,纵然睁大眼睛,也看不见一丝光亮,忽而感觉背后的墙冷冰冰的有些异样,伸手一摸,竟是铁壁。
他心中大惑不解,墙壁怎么会是铁板一块?继续摸索,原来是个大铁柜子。不由暗喜:“躲进铁柜里把门一关,再多的丧尸也不怕了。”
他极慢极慢的挪动身体,每动一下,都要听到身前没有动静,才又继续移动身体,挪进柜门。
这时,林志也笃定刚才踩断木条是一只丧尸,因为如是王帝等人急奔进来的话,最少也要听到一两声喘歇声,自己不可能一点都没有发觉。
花了大半会儿功夫,他已经将身体挪进了铁柜,轻轻关上柜门,缩回手来,忽而碰到一个硬邦邦的物件,一拿在手中,顿时辨出了是一把手枪。
这一下,林志一声欢呼差点冲口而出,幸好马上硬生生缩住,伸手再摸,竟又摸到了一把手枪。
他不由深深疑惑,这铁柜子里怎么会有手枪?却不知道,他逃进来的大院是罗兰县的武装部,而他正躲在武器库的枪柜里。
他也无暇深究,摸索着卸下两个弹匣,心中一凉,弹匣里都没有子弹。没有子弹的手枪,连把刀子都不如。
林志不死心,继续在枪柜里摸索,枪柜很大,大约两米宽,一米深,可是摸遍了也没有找到子弹。忽而想,这枪柜应该还有上格吧,举起手一摸,果然摸到了一块隔板。
隔班宽度大约在六十公分,林志伸手摸索上去,沉甸甸的摸到了一包子弹,顿时心中大喜。
他吁了口长气,将牛皮纸撕开,把子弹一发发地压进两个弹匣。手中握着两把满仓的手枪,不由心中大定。
可随即想起王帝等人,也不知道怎么样了,一颗心又提了起来。
时间一秒秒过去,库房里渐渐有了些许亮光,他从两扇柜门之间的缝隙里看出去,院子里比库房更加明亮,他似乎看见了,此时此刻,深蓝色的夜空下正挂着一轮圆盘般的明月。
就在此时,突然,一声尖叫直刺耳膜,林志大吃一惊:“郑凌凌!”
几乎是条件反射,林志一把推开柜门,连开两枪,爆头了刚才一直呆在库房里的一只快尸,奔到门前,只见郑凌凌披头散发,左躲右闪,避开一群冲向她的丧尸。
林志心中不及细想,为什么郑凌凌不藏起来,反而向疯子一样出现在院子?举起枪来,左右开弓,接连射杀了四只丧尸。
听到枪响,郑凌凌朝林志这边逃来,林志一闪让她逃进库房,又是一阵乱枪,打翻三只狂追过来的快尸,“哐当”一声,关上了大门。
群尸呯呯啪啪撞在门上,林志死死抵住大门,朝郑凌凌大叫:“快推上插销!”
郑凌凌一伸手推上插销,随即瘫软在地上,林志松了口大气,既像是安慰郑凌凌,又像是自个说给自个听:“没关系,丧尸马上就会忘掉刚才的事儿了。”
不大功夫,撞门声停止,林志打开头灯,突然心中一寒,郑凌凌右边脸颊上一道抓痕,四个血印清晰可见。
而郑凌凌刚才吓得魂飞天外,惊魂未定,居然还没有擦觉自己已经受伤了。
林志叹口气,黯然道:“王帝呢?他不是和你一起逃进来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