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听了夏一诺的讲述,心想她就这样放过渣男友,这拿得起放得下的气魄,就是一些须眉男儿也未必及得上。
听她说到看见了一道绿幽幽的灯光,问道:“你遇到了幸存者?”
夏一诺点点头:“是碰到了一个幸存者,可不如没有碰到。我提高警惕,一步步走上前去,淡淡的月光下,见对方头发花白,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头,戒心也就消除了。”
“老头打着一把绿光电筒,正弯腰在一辆废弃的面包车里寻找什么,没有听到我已经走到了他身后。”
“我咳嗽一声:‘老伯你好。’”
“这老头出其不意,猛一转身,头在车门上重重一碰,痛得‘啊’的叫了一声,用电筒在我脸上照了照:‘妈……’我以为他要破口大骂,谁知老头语气突变,说道,‘是个小美女呀!’”
“我说:‘老伯对不起,吓着你了。你用的电筒怎么是绿色的?’”
“老头嘻嘻一笑:‘你想知道呀,可以,只要陪我睡睡,我就告诉你。’”
“我心里一阵恶心,喝道:‘你都六七十岁了,还要不要脸?’调头就想走。”
“老头一伸手,一把抓住我手腕:‘嘿嘿,还想溜,先让老伯亲个嘴。’一张臭嘴就凑了上来。”
“我用力一挣,没有挣脱,这老头年纪虽大,劲儿可不小,一双瘦骨嶙峋的大手像鹰爪子那样有力。”
“老头嬉皮笑脸:‘小美女,我以前可是在工地搬砖,像你这样全身没有三两力气的小美女,嘻嘻……你还是乖乖从了我吧,让老伯我好好乐一乐,哈哈!我……’”
“他话没有说完,我照着他一张可恶的老脸,狠狠就是一击冲拳,老混蛋‘嗷’一声怪叫,脸上绽开了花。”
林志一翘大拇指,笑道:“好!打得好!”
夏一诺跟着笑了笑,接着说:“我再补一脚,将老混蛋踢翻在地,踩在他的胸口问:‘老混蛋,你要怎么乐一乐?’”
“老混蛋吓坏了:‘大姐,饶命,大姐饶命!’的叫不停。”
“我说:‘谁他妈是你大姐,你也不看看自己多少岁了,说,你为什么打着一把绿光电筒?’”
“老混蛋哼哼唧唧说了出来,原来灾难发生的时候,他恰好给一家光学仪器厂搭外墙架,他被丧尸追赶,逃进了车间,车间里亮着的都是绿光灯。群尸一窝蜂涌进去,在绿光的照耀下,更加鬼气森森。”
“老混蛋吓得全身发抖,本以为难逃一死,谁知道丧尸在绿光下就像瞎了一样,愣是看不见就站在它们眼前的老混蛋。”
林志听到这儿,奇道:“为什么会这样?”朝桌上的电筒瞧了一眼,“哦,难怪你用的电筒,也蒙上了一块绿布。”
夏一诺说:“我也不知道原因,我开始听老混蛋说了,还不相信,后来自己亲自照做了,丧尸果真看不见绿光。”
林志沉思着:“丧尸看不见绿光下的物体,那说明它们的眼睛接收不到绿色波段发射的光,对了,不知道你留意过没有,在日落的时候,当整个太阳几乎都在地平线以下,而上边缘微现仅仅一两秒的那时候,这部分太阳的光芒就会变成绿色。”
夏一诺说:“我倒没有注意过,是为什么呢?”
林志说:“那是因为太阳光被严重弯曲而发生了衍射,嗯,我想会不会是这样,就如同单反玻璃,你看不见镜子后的人,镜子后的人却能看见你?”
夏一然缓缓摇头:“我对光学没有什么了解。只在书上看见过一句话,说一个人看见绿光,内心就永远不会犯错,这绿光应该就是指太阳那一瞬间的余光。因为时间不长,所以才珍贵。也许真像你说的那样。”
林志说:“我也是瞎猜,不过管他的,只要知道丧尸看不见绿光下的物体就得了,嗨,明儿我也弄块绿布,蒙在电筒上。后来呢,你怎么处置那老混蛋的?”
夏一然说:“我还能怎么处置?总不能当真杀了他,毕竟我念了十五年的书,书本上从来没有教过怎么杀人。我痛骂了他几句,自己转身离开了。”
“老混蛋冲我背影叫:‘姑娘,你既然绕了我,那我提醒你最好绕开宝华乡,乡里那些吃人的死人骨头,可不少咧。’”
“我头也不回,只举手摇了摇,心想其实这老头,原本也没有这么坏,但怎么一旦末日来临,就变得如同野兽一样呢?”
林志摇摇头:“人的身体里,原本就是光明和黑暗共存。”
夏一诺继续说:“我绕过宝华乡,天已经亮了,看见路上停着一辆家用小轿车,高兴得连忙走上去看,车门虚掩,里面没有人,钥匙还插在车里。”
“我打开车门,一股皮革的味道直冲鼻子,坐上去一打火,这车以前的主人应该是停车没有熄火,电瓶虽然还有电,但已经没有一滴油了。”
“我走了一晚的路,心想没油就没油吧,最少能在车里睡一觉,一觉醒来,已经是下午三点。感觉脸上湿哒哒的……”夏一诺笑了笑,“原来我在梦里哭了自己都不知道。”
林志笑了笑,没有说话,心想一个女孩子在末日里孤独求生,如果不悲伤,那才奇怪呢。
夏一诺眼睛晶亮,说道:“其实我后来渐渐了适应了孤独,也不那么爱哭了,一个人也有一个人的快乐,但不知道为什么,面对你会有倾诉的欲望,也许……”
她想了想,脸上微微一红:“也许人的内心里,都有渴望被他人了解的本能吧。”
林志微笑着:“是的,我们都一样。”
夏一诺接着说:“我在车里睡了一觉,精神恢复了大半,又继续赶路,转过一道弯,见公路前方横七竖八的停满了车,车辆间晃动着两个身影。”
“我不敢继续走过去,可又想弄辆车代步,就跳下公路,从一片灌木丛后绕了过去,趴在草丛里一看,是一对情侣丧尸。”
听她说到看见了一道绿幽幽的灯光,问道:“你遇到了幸存者?”
夏一诺点点头:“是碰到了一个幸存者,可不如没有碰到。我提高警惕,一步步走上前去,淡淡的月光下,见对方头发花白,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头,戒心也就消除了。”
“老头打着一把绿光电筒,正弯腰在一辆废弃的面包车里寻找什么,没有听到我已经走到了他身后。”
“我咳嗽一声:‘老伯你好。’”
“这老头出其不意,猛一转身,头在车门上重重一碰,痛得‘啊’的叫了一声,用电筒在我脸上照了照:‘妈……’我以为他要破口大骂,谁知老头语气突变,说道,‘是个小美女呀!’”
“我说:‘老伯对不起,吓着你了。你用的电筒怎么是绿色的?’”
“老头嘻嘻一笑:‘你想知道呀,可以,只要陪我睡睡,我就告诉你。’”
“我心里一阵恶心,喝道:‘你都六七十岁了,还要不要脸?’调头就想走。”
“老头一伸手,一把抓住我手腕:‘嘿嘿,还想溜,先让老伯亲个嘴。’一张臭嘴就凑了上来。”
“我用力一挣,没有挣脱,这老头年纪虽大,劲儿可不小,一双瘦骨嶙峋的大手像鹰爪子那样有力。”
“老头嬉皮笑脸:‘小美女,我以前可是在工地搬砖,像你这样全身没有三两力气的小美女,嘻嘻……你还是乖乖从了我吧,让老伯我好好乐一乐,哈哈!我……’”
“他话没有说完,我照着他一张可恶的老脸,狠狠就是一击冲拳,老混蛋‘嗷’一声怪叫,脸上绽开了花。”
林志一翘大拇指,笑道:“好!打得好!”
夏一诺跟着笑了笑,接着说:“我再补一脚,将老混蛋踢翻在地,踩在他的胸口问:‘老混蛋,你要怎么乐一乐?’”
“老混蛋吓坏了:‘大姐,饶命,大姐饶命!’的叫不停。”
“我说:‘谁他妈是你大姐,你也不看看自己多少岁了,说,你为什么打着一把绿光电筒?’”
“老混蛋哼哼唧唧说了出来,原来灾难发生的时候,他恰好给一家光学仪器厂搭外墙架,他被丧尸追赶,逃进了车间,车间里亮着的都是绿光灯。群尸一窝蜂涌进去,在绿光的照耀下,更加鬼气森森。”
“老混蛋吓得全身发抖,本以为难逃一死,谁知道丧尸在绿光下就像瞎了一样,愣是看不见就站在它们眼前的老混蛋。”
林志听到这儿,奇道:“为什么会这样?”朝桌上的电筒瞧了一眼,“哦,难怪你用的电筒,也蒙上了一块绿布。”
夏一诺说:“我也不知道原因,我开始听老混蛋说了,还不相信,后来自己亲自照做了,丧尸果真看不见绿光。”
林志沉思着:“丧尸看不见绿光下的物体,那说明它们的眼睛接收不到绿色波段发射的光,对了,不知道你留意过没有,在日落的时候,当整个太阳几乎都在地平线以下,而上边缘微现仅仅一两秒的那时候,这部分太阳的光芒就会变成绿色。”
夏一诺说:“我倒没有注意过,是为什么呢?”
林志说:“那是因为太阳光被严重弯曲而发生了衍射,嗯,我想会不会是这样,就如同单反玻璃,你看不见镜子后的人,镜子后的人却能看见你?”
夏一然缓缓摇头:“我对光学没有什么了解。只在书上看见过一句话,说一个人看见绿光,内心就永远不会犯错,这绿光应该就是指太阳那一瞬间的余光。因为时间不长,所以才珍贵。也许真像你说的那样。”
林志说:“我也是瞎猜,不过管他的,只要知道丧尸看不见绿光下的物体就得了,嗨,明儿我也弄块绿布,蒙在电筒上。后来呢,你怎么处置那老混蛋的?”
夏一然说:“我还能怎么处置?总不能当真杀了他,毕竟我念了十五年的书,书本上从来没有教过怎么杀人。我痛骂了他几句,自己转身离开了。”
“老混蛋冲我背影叫:‘姑娘,你既然绕了我,那我提醒你最好绕开宝华乡,乡里那些吃人的死人骨头,可不少咧。’”
“我头也不回,只举手摇了摇,心想其实这老头,原本也没有这么坏,但怎么一旦末日来临,就变得如同野兽一样呢?”
林志摇摇头:“人的身体里,原本就是光明和黑暗共存。”
夏一诺继续说:“我绕过宝华乡,天已经亮了,看见路上停着一辆家用小轿车,高兴得连忙走上去看,车门虚掩,里面没有人,钥匙还插在车里。”
“我打开车门,一股皮革的味道直冲鼻子,坐上去一打火,这车以前的主人应该是停车没有熄火,电瓶虽然还有电,但已经没有一滴油了。”
“我走了一晚的路,心想没油就没油吧,最少能在车里睡一觉,一觉醒来,已经是下午三点。感觉脸上湿哒哒的……”夏一诺笑了笑,“原来我在梦里哭了自己都不知道。”
林志笑了笑,没有说话,心想一个女孩子在末日里孤独求生,如果不悲伤,那才奇怪呢。
夏一诺眼睛晶亮,说道:“其实我后来渐渐了适应了孤独,也不那么爱哭了,一个人也有一个人的快乐,但不知道为什么,面对你会有倾诉的欲望,也许……”
她想了想,脸上微微一红:“也许人的内心里,都有渴望被他人了解的本能吧。”
林志微笑着:“是的,我们都一样。”
夏一诺接着说:“我在车里睡了一觉,精神恢复了大半,又继续赶路,转过一道弯,见公路前方横七竖八的停满了车,车辆间晃动着两个身影。”
“我不敢继续走过去,可又想弄辆车代步,就跳下公路,从一片灌木丛后绕了过去,趴在草丛里一看,是一对情侣丧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