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敖登格日乐激动不已,夏一诺和陈七同时转头看去,夏一诺一声欢呼,快步走到窗户前:“下雪了!”
只见鹅毛般的大雪从天而降,纷纷扬扬,越来越大,陈七不胜感慨:“好久没有看见这样大的雪了。呵呵,不知道明年,我还有没有命在看见。”
夏一诺笑着说:“最艰难的日子都熬过来了,当然有。”
陈七一笑:“谢谢你了,好冷的天,过来喝酒吧。”
夏一诺和敖登格日乐过来坐在陈七的对面,三人喝了一晚的酒,雪也下了一晚。第二天,整个厄尔多斯一片雪白,放眼一望,白雪之下显得更加荒凉,到处都是无声的寂寞。
内蒙草原的冬季,特别的漫长而又寒冷,好在夏一诺三人不缺食物,就是柴火有些紧张,天寒地冻,零下二三十的气温,滴水成冰,火必需一直燃烧着。
往往三到四天,不出五天,一户人家的桌子板凳,茶几衣柜,就给烧得精光,每当这个时候,就要另换一家。
这天三人下到七楼,夏一诺说道:“这是我们第九次搬家了吧?”
陈七掏出钢丝,一边捅门锁一边说:“这个单元十二层楼,应该够我们熬到冬天,如果熬不到,换一个单元就是了。”
话音刚落,只听咔哒一声,门锁已经捅开了。敖登格日乐笑着说:“七哥,你撬门的手艺可不可以传给我?”
“当然可以,不过你要缴学费。”
“用什么缴?不会是钱吧?”
“钱还有什么用?你给我弄瓶好酒来,就当是学费了。”
陈七说着,拉开防盗门,敖登格日乐双手握刀,第一个走进屋去,卧室里一声嘶吼,如同地狱里刮出来的冷风,一只丧尸走了出来。
敖登格日乐举起蒙古长刀,突然一下呆住了,那丧尸几步一走,已经到了她身前,伸开手臂,将她扑倒在地,张开嘴巴,就咬向她的喉咙。
“当心!”
夏一诺和陈七同时抢上去救援,夏一诺一脚踢去,嘭的一声闷响,正中太阳穴,将丧尸踢得滚到一边。
陈七情急之下,忘记了自己腿伤未好,奔出两步,一个踉跄摔在地上,抓起敖登格日乐掉在地板上的蒙古长刀,见那丧尸就滚在自己身旁,当下使出全身力气,双臂力挺,嗤的一声,长刀灌脑而入。
人的颅骨,本是全身最钢硬骨头,这一刀本来无论如何也刺不穿,但人死后尸变,颅骨似乎也酥松发脆,再加上陈七这一刀使出了吃奶的力气,竟是一刀,将丧尸脑袋刺了个对穿。
他抽出长刀,用力撑着站起来,骨折之处一阵疼痛,蹙着眉头问:“敖登格日乐,你怎么了?要不是夏一诺眼快,一脚踢开丧尸,你刚才就完蛋了!长点眼吧。”
陈七说的是眼睛,却瞪着敖登格日乐的脑袋。
夏一诺也是大惑不解,她和陈七原本认为,凭敖登格日乐的刀法,对付一只丧尸绰绰有余,哪会想到关键时刻,敖登格日乐会掉链子,呆呆地站着一动不动,任由丧尸直接冲了上来。
敖登格日乐脸色惨白,长长的睫毛不住颤抖,显然除了害怕,心中还有更令她不安的东西,突然“哇”的一声,带着哭音冲进卧室,呯一下关上了门。
夏一诺吃惊不小,这个坚强而又乐观的蒙古少女,怎么突然间就变得失魂落魄,好像是换了个人似的,拍着卧室门:“格日乐,格日乐,你怎么了?”
陈七一瘸一拐走在沙发前坐下,说道:“她不想说,你就别问了,等她冷静冷静,就好了。”
夏一诺一想也是,把地上的死尸从窗户扔了出去,尸体瘦的皮包骨头,提在手里,恐怕五十斤不到。
她跟着检查屋里再没有丧尸,从厨房拿了把菜刀,劈了餐桌,生起火来。
这餐桌劈开的时候,里面的木质是淡绿色的,和一般的木料完全不同,就像是一块玛瑙石,火苗窜起来后,屋子里就弥漫着一股奇异的香味。
夏一诺奇道:“这是什么木料,怎么有股清香,难道是金丝楠木?”
陈七以前盗窃名贵鸽子发家后,见多识广,拿起一片木材,摇摇头,说道:
“不是,金丝楠木比这个沉得多,这东西我记得叫香木,虽然没有金丝楠木名贵,不过价值也不菲,这张餐桌,应该值小几万。”
要放在过去,夏一诺知道自己两刀就劈开了几万的餐桌,肯定会肉痛。
不过这世界一旦没有了人,再名贵的东西也失去了价值,如果非要说这香木还有什么长处的话,也就是比起其他木材来说,更加的耐烧。
敖登格日乐站在卧室里,怔怔地瞧着书桌上的一个相框,里面镶嵌有一张全班同学合影,站在她旁的阳光少年,就是被陈七一刀穿头的丧尸。
不错,她和他是同学,她甚至一度暗恋过他,就连作业本和他排在一起,也能窃喜不已。
这些青涩而美好的回忆,已经成为了过去时,但尽管如此,看见自己熟识的人变成了行尸走肉,那绝对是比陌生人带来震撼,要强烈万倍。
敖登格日乐机械似的走了几步,在书桌前缓缓坐下,拿起相框,一个个看了过去,照片上的同学和老师,除了她之外,再也没有谁能活下来,她把相框抱在怀里,眼泪就流了出来。
末日发生的那天,学校紧急疏散,她不要命的狂奔到站台,要坐公交车赶回家。
街上一团混乱,已经开始发生人吃人的事件了,敖登格日乐看着血淋淋的场景,大脑里一团空白。
突然吱的一声急刹车,一辆公交车停在了她面前,她一下恍然过来,谁知车门一打开,涌出来的却是一大群失去理智的人。
这些人眼睛里流出鲜血,眼神呆板而可怖,见到人就咬。疯狂的状态,简直比臭名昭著的菲洲鬣狗还要可怕。
敖登格日乐吓呆了,心里想要逃跑,可是两条腿牢牢钉在地上,就如同被使了定身术,连一步也挪动不了。
只见鹅毛般的大雪从天而降,纷纷扬扬,越来越大,陈七不胜感慨:“好久没有看见这样大的雪了。呵呵,不知道明年,我还有没有命在看见。”
夏一诺笑着说:“最艰难的日子都熬过来了,当然有。”
陈七一笑:“谢谢你了,好冷的天,过来喝酒吧。”
夏一诺和敖登格日乐过来坐在陈七的对面,三人喝了一晚的酒,雪也下了一晚。第二天,整个厄尔多斯一片雪白,放眼一望,白雪之下显得更加荒凉,到处都是无声的寂寞。
内蒙草原的冬季,特别的漫长而又寒冷,好在夏一诺三人不缺食物,就是柴火有些紧张,天寒地冻,零下二三十的气温,滴水成冰,火必需一直燃烧着。
往往三到四天,不出五天,一户人家的桌子板凳,茶几衣柜,就给烧得精光,每当这个时候,就要另换一家。
这天三人下到七楼,夏一诺说道:“这是我们第九次搬家了吧?”
陈七掏出钢丝,一边捅门锁一边说:“这个单元十二层楼,应该够我们熬到冬天,如果熬不到,换一个单元就是了。”
话音刚落,只听咔哒一声,门锁已经捅开了。敖登格日乐笑着说:“七哥,你撬门的手艺可不可以传给我?”
“当然可以,不过你要缴学费。”
“用什么缴?不会是钱吧?”
“钱还有什么用?你给我弄瓶好酒来,就当是学费了。”
陈七说着,拉开防盗门,敖登格日乐双手握刀,第一个走进屋去,卧室里一声嘶吼,如同地狱里刮出来的冷风,一只丧尸走了出来。
敖登格日乐举起蒙古长刀,突然一下呆住了,那丧尸几步一走,已经到了她身前,伸开手臂,将她扑倒在地,张开嘴巴,就咬向她的喉咙。
“当心!”
夏一诺和陈七同时抢上去救援,夏一诺一脚踢去,嘭的一声闷响,正中太阳穴,将丧尸踢得滚到一边。
陈七情急之下,忘记了自己腿伤未好,奔出两步,一个踉跄摔在地上,抓起敖登格日乐掉在地板上的蒙古长刀,见那丧尸就滚在自己身旁,当下使出全身力气,双臂力挺,嗤的一声,长刀灌脑而入。
人的颅骨,本是全身最钢硬骨头,这一刀本来无论如何也刺不穿,但人死后尸变,颅骨似乎也酥松发脆,再加上陈七这一刀使出了吃奶的力气,竟是一刀,将丧尸脑袋刺了个对穿。
他抽出长刀,用力撑着站起来,骨折之处一阵疼痛,蹙着眉头问:“敖登格日乐,你怎么了?要不是夏一诺眼快,一脚踢开丧尸,你刚才就完蛋了!长点眼吧。”
陈七说的是眼睛,却瞪着敖登格日乐的脑袋。
夏一诺也是大惑不解,她和陈七原本认为,凭敖登格日乐的刀法,对付一只丧尸绰绰有余,哪会想到关键时刻,敖登格日乐会掉链子,呆呆地站着一动不动,任由丧尸直接冲了上来。
敖登格日乐脸色惨白,长长的睫毛不住颤抖,显然除了害怕,心中还有更令她不安的东西,突然“哇”的一声,带着哭音冲进卧室,呯一下关上了门。
夏一诺吃惊不小,这个坚强而又乐观的蒙古少女,怎么突然间就变得失魂落魄,好像是换了个人似的,拍着卧室门:“格日乐,格日乐,你怎么了?”
陈七一瘸一拐走在沙发前坐下,说道:“她不想说,你就别问了,等她冷静冷静,就好了。”
夏一诺一想也是,把地上的死尸从窗户扔了出去,尸体瘦的皮包骨头,提在手里,恐怕五十斤不到。
她跟着检查屋里再没有丧尸,从厨房拿了把菜刀,劈了餐桌,生起火来。
这餐桌劈开的时候,里面的木质是淡绿色的,和一般的木料完全不同,就像是一块玛瑙石,火苗窜起来后,屋子里就弥漫着一股奇异的香味。
夏一诺奇道:“这是什么木料,怎么有股清香,难道是金丝楠木?”
陈七以前盗窃名贵鸽子发家后,见多识广,拿起一片木材,摇摇头,说道:
“不是,金丝楠木比这个沉得多,这东西我记得叫香木,虽然没有金丝楠木名贵,不过价值也不菲,这张餐桌,应该值小几万。”
要放在过去,夏一诺知道自己两刀就劈开了几万的餐桌,肯定会肉痛。
不过这世界一旦没有了人,再名贵的东西也失去了价值,如果非要说这香木还有什么长处的话,也就是比起其他木材来说,更加的耐烧。
敖登格日乐站在卧室里,怔怔地瞧着书桌上的一个相框,里面镶嵌有一张全班同学合影,站在她旁的阳光少年,就是被陈七一刀穿头的丧尸。
不错,她和他是同学,她甚至一度暗恋过他,就连作业本和他排在一起,也能窃喜不已。
这些青涩而美好的回忆,已经成为了过去时,但尽管如此,看见自己熟识的人变成了行尸走肉,那绝对是比陌生人带来震撼,要强烈万倍。
敖登格日乐机械似的走了几步,在书桌前缓缓坐下,拿起相框,一个个看了过去,照片上的同学和老师,除了她之外,再也没有谁能活下来,她把相框抱在怀里,眼泪就流了出来。
末日发生的那天,学校紧急疏散,她不要命的狂奔到站台,要坐公交车赶回家。
街上一团混乱,已经开始发生人吃人的事件了,敖登格日乐看着血淋淋的场景,大脑里一团空白。
突然吱的一声急刹车,一辆公交车停在了她面前,她一下恍然过来,谁知车门一打开,涌出来的却是一大群失去理智的人。
这些人眼睛里流出鲜血,眼神呆板而可怖,见到人就咬。疯狂的状态,简直比臭名昭著的菲洲鬣狗还要可怕。
敖登格日乐吓呆了,心里想要逃跑,可是两条腿牢牢钉在地上,就如同被使了定身术,连一步也挪动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