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间纷纷多苦绪,似斟杯酒乐全倾。
幻尘想叶以为船,只忧碌碌不得安。”
从漫长的昏睡中醒来,却未曾意识到,他的名字、家庭以及一切,都已成为过去。
夜晚枯树下,一个中年男人抬头看着天空中的阴云,看着它们缓慢的漂浮着。
“我是...”
中年男人忽然抱住了自己的头,大脑中闪过无数画面,
“钱伯斯。”
钱伯斯终于想起了自己的名字,
“但我不是应该死了吗?”
记忆中最后的画面,是雷宁根试图抓住他:
“抓住我的手~!”
钱伯斯朝着雷宁根挥了挥手:
“别了,我亲爱的弟弟。”
不对,我似乎忘记了什么。
钱伯斯试图想起更多的东西,但很显然,他的记忆所剩不多了。
“总之,我活了下来。”
就在钱伯斯这么想的时候,远处走过来一个人影。
正是走了四个月左右才走出沙漠的李皓,他在钱伯斯看到他的同时也看到了对方。
那是一个胡子邋遢的男人,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流浪汉。
两人看见对方之后,脑海中产生的想法惊人的一致。
后来,钱伯斯是这样和别人说的:
他从沙漠来,徒步而行,肩头披着黑色披风,格外引人注目。
当时空气燥热难耐,毕竟是在沙漠边上。
那个人在钱伯斯和他靠着的树前停下脚步:
“你还好吗?”
“并不是很好。”
钱伯斯站起身,
“你从哪儿来?”
“浣熊市,你知道吗?”
李皓打量着钱伯斯,对方看起来更像是遭逢了一场大难一般。
“浣熊市?”
钱伯斯有些惊讶,
“你就这么走过来的?”
“当然不是,我的飞机在沙漠里坠毁了,索性我人没事儿。”
李皓故作清醒地说道。
“竟然真的会有人不远万里来旧纳拉寇特,这里可是真正的不毛之地。”
钱伯斯调侃着李皓,
“那么,你来这里为了什么呢?”
“你知道的,到处探险。”
李皓耸了耸肩,就好像自己真的是一个特拉维斯一样的探险者。
“但愿如此。”
钱伯斯说完这话,朝着远处走去,
“跟我来吧,我记得离这不远就有一个小村子。”
穿过利维亚之门,李皓便看到了钱伯斯说的那个小村子。
“为什么要叫它利维亚之门?”
李皓好奇地问钱伯斯。
“因为这里曾吊死过无数利维亚人。”
钱伯斯指着那些依然在随风飘荡的绳子,
“他们的身体垂下来,就像厚重的门帘一样。”
“为什么要这么做?”
李皓更加好奇了。
“这是个非常漫长的故事,如果你要听,我可以说给你听。”
两人找了个阴凉地,李皓看着钱伯斯说起了从前,
“很久很久以前,人们对女巫喊打喊杀的那个时候,这里被称为北风之国。”
北风之国的国王莫比乌斯是一个智者,他声称自己能够听到神的声音,他组建了异端裁判所。
在异端裁判所的庇护下,无数人得以幸免于难,并自发地汇聚到了一起。
他们正是最初的利维亚人,一群可怜又无助的无家可归者。
“他们推举出了一个首领,这个人就是我的祖先...”
钱伯斯说到这里,忽然说不下去了。
“怎么了?”
李皓有些不解的看着钱伯斯,
“为什么不说了?”
“我的祖先是罗慕路斯才对啊。”
钱伯斯感觉自己的记忆出现了问题,就好像他的大脑里出现了其他人的记忆,
“不对不对,我的祖先是利维亚人的领袖,他的名字是特洛特,诺诺利埃斯·特洛特~!”
诺诺利埃斯·特洛特?
李皓忽然觉得,这名字好像在哪儿听到过。
“...由诺诺利埃斯·特洛特设计的一幢独一无二的庄园,而且他在庄园建成之后就失踪了。
也正是在那之后,陆续有超过十二人在那附近失踪...”
李皓微微眯起眼睛,这一定不是巧合。
“有人动过我的记忆~!”
钱伯斯突然大喊着站起来,而后一头撞向石墙。
李皓愕然地看着这一幕:
“拜托,开玩笑的吧?”
钱伯斯显然死的不能再死了,李皓将其草草掩埋。
“还好这里有铲子。”
李皓擦了擦额头不存在的汗,
“不然我就只能让你幕天席地了。”
直到第二天中午,李皓才进入的那个小村子。
时值午后,大街上空空如也。
李皓找到了一处酒馆,门口挂着个牌子,上面画着一只狐狸。
屋内人声鼎沸,看起来很热闹的样子。
李皓犹豫了一下,继续向前走,沿着街道走到了另一座稍小的酒馆门前。
里面几乎是空的,李皓心中如此想到。
酒馆老板抬起脑袋打量着来人,李皓仍穿着斗篷,面无表情的站在吧台前,不言不语。
“来点儿什么?”
老板在帆布围裙上擦了擦手,而后又用一块抹布擦了擦吧台。
“啤酒。”
陌生人的声音让人不太舒服。
老板倒也没说什么,用一个裂口的陶杯装满一大杯啤酒。
陌生人年龄不大,但头发几乎全白,斗篷下他穿了一件颈部和肩膀有绑带的破旧皮夹克。
当他脱下斗篷的时候,酒馆老板注意到他像背弓箭一样背着一把佩剑。
身上带点武器,这本身很正常,只是没有人会带着一把剑。
更不要说,像这个人一样,背弓箭一样的背着自己的剑。
李皓站在柜台旁,眼神仿如利剑般盯着酒馆老板,同时喝了一口啤酒。
味道有点涩,但勉强还能咽下去。
“我想找个房间过夜。”
李皓放下陶杯,
“最好有电脑。”
“这儿没有。”
酒店老板没好气地说,一边打量着李皓的靴子,满是尘土的靴子看起来肮脏不堪,
“你为什么不去狐狸酒馆,现在那儿才是最好的酒馆。”
“我想住这儿。”
“这儿客满了。”
酒馆老板终于还是听出了陌生人的口音。
他是个联邦人。
“我会付钱。”
陌生人仿佛不确定似的轻声说道。
事实上,李皓身上一毛钱也没有。
就在这时,一个满脸痘疤、身材瘦长的男人起身走向吧台。
从李皓进门开始,这人阴郁的眼睛就没有离开过他。
“这儿不会有房间给你,”
刺耳的声音从痘疤男嗓子中挤出,
“你这联邦来的脏鬼,”
他已经走到了李皓身旁,
“拉尼卡不欢迎你这种人。
这是个体面的国家~!”
这里是拉尼卡?
李皓有些恍然,他当然知道拉尼卡,沙漠中的明珠。
只是没想到,自己竟然会来到这里。
那么,这座村子想必就是“边境村”了。
“抱歉。”
李皓和酒馆老板说完这话,便转身离开了酒馆。
身后是疤脸男依然在大放厥词:
“快滚吧,你这来自联邦的窃贼~!强盗~!无耻之徒~!”
拉尼卡的人,或者说无数沙漠国家的人都憎恨着联邦。
在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看来,联邦几乎夺走了他们的一切。
却选择性的无视了一件事,那就是他们自身的懒惰,才是真正导致这一切的罪魁祸首。
幻尘想叶以为船,只忧碌碌不得安。”
从漫长的昏睡中醒来,却未曾意识到,他的名字、家庭以及一切,都已成为过去。
夜晚枯树下,一个中年男人抬头看着天空中的阴云,看着它们缓慢的漂浮着。
“我是...”
中年男人忽然抱住了自己的头,大脑中闪过无数画面,
“钱伯斯。”
钱伯斯终于想起了自己的名字,
“但我不是应该死了吗?”
记忆中最后的画面,是雷宁根试图抓住他:
“抓住我的手~!”
钱伯斯朝着雷宁根挥了挥手:
“别了,我亲爱的弟弟。”
不对,我似乎忘记了什么。
钱伯斯试图想起更多的东西,但很显然,他的记忆所剩不多了。
“总之,我活了下来。”
就在钱伯斯这么想的时候,远处走过来一个人影。
正是走了四个月左右才走出沙漠的李皓,他在钱伯斯看到他的同时也看到了对方。
那是一个胡子邋遢的男人,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流浪汉。
两人看见对方之后,脑海中产生的想法惊人的一致。
后来,钱伯斯是这样和别人说的:
他从沙漠来,徒步而行,肩头披着黑色披风,格外引人注目。
当时空气燥热难耐,毕竟是在沙漠边上。
那个人在钱伯斯和他靠着的树前停下脚步:
“你还好吗?”
“并不是很好。”
钱伯斯站起身,
“你从哪儿来?”
“浣熊市,你知道吗?”
李皓打量着钱伯斯,对方看起来更像是遭逢了一场大难一般。
“浣熊市?”
钱伯斯有些惊讶,
“你就这么走过来的?”
“当然不是,我的飞机在沙漠里坠毁了,索性我人没事儿。”
李皓故作清醒地说道。
“竟然真的会有人不远万里来旧纳拉寇特,这里可是真正的不毛之地。”
钱伯斯调侃着李皓,
“那么,你来这里为了什么呢?”
“你知道的,到处探险。”
李皓耸了耸肩,就好像自己真的是一个特拉维斯一样的探险者。
“但愿如此。”
钱伯斯说完这话,朝着远处走去,
“跟我来吧,我记得离这不远就有一个小村子。”
穿过利维亚之门,李皓便看到了钱伯斯说的那个小村子。
“为什么要叫它利维亚之门?”
李皓好奇地问钱伯斯。
“因为这里曾吊死过无数利维亚人。”
钱伯斯指着那些依然在随风飘荡的绳子,
“他们的身体垂下来,就像厚重的门帘一样。”
“为什么要这么做?”
李皓更加好奇了。
“这是个非常漫长的故事,如果你要听,我可以说给你听。”
两人找了个阴凉地,李皓看着钱伯斯说起了从前,
“很久很久以前,人们对女巫喊打喊杀的那个时候,这里被称为北风之国。”
北风之国的国王莫比乌斯是一个智者,他声称自己能够听到神的声音,他组建了异端裁判所。
在异端裁判所的庇护下,无数人得以幸免于难,并自发地汇聚到了一起。
他们正是最初的利维亚人,一群可怜又无助的无家可归者。
“他们推举出了一个首领,这个人就是我的祖先...”
钱伯斯说到这里,忽然说不下去了。
“怎么了?”
李皓有些不解的看着钱伯斯,
“为什么不说了?”
“我的祖先是罗慕路斯才对啊。”
钱伯斯感觉自己的记忆出现了问题,就好像他的大脑里出现了其他人的记忆,
“不对不对,我的祖先是利维亚人的领袖,他的名字是特洛特,诺诺利埃斯·特洛特~!”
诺诺利埃斯·特洛特?
李皓忽然觉得,这名字好像在哪儿听到过。
“...由诺诺利埃斯·特洛特设计的一幢独一无二的庄园,而且他在庄园建成之后就失踪了。
也正是在那之后,陆续有超过十二人在那附近失踪...”
李皓微微眯起眼睛,这一定不是巧合。
“有人动过我的记忆~!”
钱伯斯突然大喊着站起来,而后一头撞向石墙。
李皓愕然地看着这一幕:
“拜托,开玩笑的吧?”
钱伯斯显然死的不能再死了,李皓将其草草掩埋。
“还好这里有铲子。”
李皓擦了擦额头不存在的汗,
“不然我就只能让你幕天席地了。”
直到第二天中午,李皓才进入的那个小村子。
时值午后,大街上空空如也。
李皓找到了一处酒馆,门口挂着个牌子,上面画着一只狐狸。
屋内人声鼎沸,看起来很热闹的样子。
李皓犹豫了一下,继续向前走,沿着街道走到了另一座稍小的酒馆门前。
里面几乎是空的,李皓心中如此想到。
酒馆老板抬起脑袋打量着来人,李皓仍穿着斗篷,面无表情的站在吧台前,不言不语。
“来点儿什么?”
老板在帆布围裙上擦了擦手,而后又用一块抹布擦了擦吧台。
“啤酒。”
陌生人的声音让人不太舒服。
老板倒也没说什么,用一个裂口的陶杯装满一大杯啤酒。
陌生人年龄不大,但头发几乎全白,斗篷下他穿了一件颈部和肩膀有绑带的破旧皮夹克。
当他脱下斗篷的时候,酒馆老板注意到他像背弓箭一样背着一把佩剑。
身上带点武器,这本身很正常,只是没有人会带着一把剑。
更不要说,像这个人一样,背弓箭一样的背着自己的剑。
李皓站在柜台旁,眼神仿如利剑般盯着酒馆老板,同时喝了一口啤酒。
味道有点涩,但勉强还能咽下去。
“我想找个房间过夜。”
李皓放下陶杯,
“最好有电脑。”
“这儿没有。”
酒店老板没好气地说,一边打量着李皓的靴子,满是尘土的靴子看起来肮脏不堪,
“你为什么不去狐狸酒馆,现在那儿才是最好的酒馆。”
“我想住这儿。”
“这儿客满了。”
酒馆老板终于还是听出了陌生人的口音。
他是个联邦人。
“我会付钱。”
陌生人仿佛不确定似的轻声说道。
事实上,李皓身上一毛钱也没有。
就在这时,一个满脸痘疤、身材瘦长的男人起身走向吧台。
从李皓进门开始,这人阴郁的眼睛就没有离开过他。
“这儿不会有房间给你,”
刺耳的声音从痘疤男嗓子中挤出,
“你这联邦来的脏鬼,”
他已经走到了李皓身旁,
“拉尼卡不欢迎你这种人。
这是个体面的国家~!”
这里是拉尼卡?
李皓有些恍然,他当然知道拉尼卡,沙漠中的明珠。
只是没想到,自己竟然会来到这里。
那么,这座村子想必就是“边境村”了。
“抱歉。”
李皓和酒馆老板说完这话,便转身离开了酒馆。
身后是疤脸男依然在大放厥词:
“快滚吧,你这来自联邦的窃贼~!强盗~!无耻之徒~!”
拉尼卡的人,或者说无数沙漠国家的人都憎恨着联邦。
在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看来,联邦几乎夺走了他们的一切。
却选择性的无视了一件事,那就是他们自身的懒惰,才是真正导致这一切的罪魁祸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