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想中的铁拳暴打刁民没有发生,因为,段雨楼脸色苍白地狠狠拉住了自己的母亲。

    “雨楼你放开我!你是不是心里还有那个臭婊子!”老太太没想到一向对自己言听计从的儿子居然会拦着她!

    “闭嘴!”每一个字,都是一把利剑,插在段雨楼心上,让他脸色血色全无。身旁的大咪咪很嫌恶地低声:“快把她拉走!”自己可不是凌灵那种包子,对这老太婆容忍。

    好像闹剧一样,场上很快恢复了平静,但气氛已经大不相同,窃窃私语声不绝于耳。

    “孟少,真是不好意思,您看,里面请?”刘发财跟吃了苍蝇一样恶心,但还得陪着笑脸。

    孟歌低头看着凌灵,皱眉头低语:“没意思,我们走吧?”不想看着她受委屈。

    “嗯,红包还没送呢。”凌灵笑容有点勉强,她从小包里掏出红包,扬了扬。

    任性。孟歌拿她没办法的模样,搂着她,缓步走到新人前。

    段雨楼的目光牢牢盯着凌灵,凌灵镇定地看了一眼两人,大大方方递上红包:“新婚快乐!早生贵子!”

    “谢谢了。”大咪咪一把拿过,随手递给身旁伴娘,示威似的摸着自己的肚子。

    “我们走吧。”凌灵回头仰望,笑容真诚明媚,心里有前所未有的轻松。

    孟歌点点头,而后向刘发财点了点头:“刘总不好意思,这喜宴我们无福消受,告辞了!”

    如同来时,孟歌细心地护送凌灵回后座,然后才绕回驾驶位。车子发动,越来越远,直到在后视镜中再也看不到。

    再见。

    凌灵心中默默说。

    一路沉默,直到孟歌把车子听到了自家的会所之前。

    “怎么到这儿了,我们不去还衣服吗?”凌灵惊讶。

    “穿这么漂亮你不喜欢?”不用演戏了,孟歌也不用殷勤地开车门,他熄火后,转头瞟了一眼凌灵:“女人就该好好打扮。”才能吸引住男人的目光。

    “弄坏了赔不起。”凌灵实事求是:“本人现在是无业游民,奢侈不起。”

    “你不是小辣椒同事吗?”孟歌怀疑自己的记忆力。

    “辞职了,”凌灵黯然,然后伸手打卡车门,深呼吸跨出去:“打算开始新生活呢!”

    “这态度不错。”孟歌闻言,也从车里下来,高大的身躯透过车顶看着她:“哎,零零八,有没有兴趣去我那儿弄个小班上?”

    “你叫我什么?”凌灵挖了挖自己耳朵:“筝儿最多叫我零零七,到你这儿怎么就升级了?”

    孟歌自得一笑,刚猛帅气的表情硬是出现了一点孩子气:“凌灵太八卦,简称零零八。”

    “难听死了,”凌灵鄙视,视线刚刚能够穿过车顶与他对视:“杰士邦你想象力太差。”

    杰士邦?孟歌的笑脸变黑了,咬牙:“你叫我什么?”

    “杰士邦啊,英雄救美的超级英雄,詹姆斯邦德的简称,威风吧?”凌灵的大眼古灵精怪,脸上一本正经。

    不要欺负他读书少!作为游戏花丛中的翩翩浪子,他非常十分肯定杰士邦就是一个避孕套的牌子——联想到之前凌灵总是拿一副若有深意的目光含笑看着他,孟歌真的后悔,带着马子的时候,就应该避着点儿这个小人精!

    她就是在嘲笑他!

    孟歌脸上挂不住,哼哼了半天:“007詹姆士邦德,那我们俩不是天生一对了?”

    “小辣椒大倭瓜,你还想和筝儿一对?”论起斗嘴的实力,孟歌哪里是凌灵的对手。

    “我可不敢,”孟歌闻言果然缩了,这一个宋宸灏一个顾泠澜,他要死了才会去自寻死路:“走了,先去吃饭。”

    “今儿我请哈!别跟我抢!”凌灵打心眼里对孟歌很感激。

    “这辈子还没让女人请我吃过饭,小白脸才让女人掏钱。”孟歌富家公子哥派头十足。

    “也是啊,你个大黑脸。”凌灵轻声笑,娇俏可爱。她挪了挪脚,忽然弯下腰。

    “哎,零零八你人呢?”孟歌假装焦急寻找袖珍人影:“白雪公主一低头,你是想当小矮人?”

    “谢谢你恭维我,杰士邦!”凌灵把最后三个字咬得很清楚,再站起身的时候,孟歌就只能看到一个黑黑的头顶,顺着车身移动过来。“哎,威猛先生,把我鞋拿出来行不?”

    凌灵扬了扬手里的水晶高跟鞋。

    孟歌捂心:“能不能不要给我起这么难听的名字?”威猛先生,那是洗化用品。

    “你还是喜欢杰士邦?”凌灵恍然大悟状。

    孟歌只能吐血,举手投降:“好好好,水灵灵的大美人,是我错了,我以后保证只叫你凌大美人,拜托你也不要给我起那么稀奇古怪的外号了。”

    “礼尚往来,孟大帅哥。”凌灵巧笑倩兮。

    孟歌瞧着她欢脱的模样,光着脚丫,举着水晶凉鞋,站在车旁边,背后是园林一样的江南水乡背景,整个人就好像是钻出画面的精灵。

    他见识过的环肥燕瘦多了去了,娇羞美艳狂野性感,但总感觉,凌灵这一款,美的有点不一样。

    “得,你这么没品我也不强求,别光脚,地转凉,我给你拿鞋。”孟歌见多了要风度不要温度大冬天也穿贴身礼服的女人,实在没见过这种因为一点点不方便就自甘堕落的类型。他认命地当了回拎鞋匠,把灰姑娘的水晶凉鞋收走了。

    凌灵喜笑颜开地换回自己的凉鞋,虽然造型顿时减了几分,但胜在自在,不过挂在孟歌身上当铃铛。

    “凌大美人,现在可以邀请你赏光吃饭了吗?”孟歌绅士礼。

    “当然。”凌灵公主般高傲。

    自家的会所,员工们早就知道老板的个人*最好视而不见。两个人坐在了临湖的一个位置,面对面。

    相视。

    凌灵扑哧一笑。

    “干嘛。”孟歌摸了摸自己的脸。

    “没事,只是想到你刚才的样子,冲击奥斯卡影帝都没问题。”若不是自己清楚地知道不可能,她都要沦陷在他的温柔里。

    “必须的,本公子什么人。”孟歌得意了。

    “也是,任何事情都是熟能生巧。”凌灵深有感触地赞同,眉眼里全是笑意。

    孟歌的笑容又僵了。“我算是发现了,什么叫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你跟小辣椒果然是好闺蜜——不对,小辣椒还比你仁慈一点。”

    “你在说我恶毒?”凌灵教育着孟歌和女人的说话之道。

    ……孟歌颓然:“得,我说不过你。好男不跟女斗是祖训啊!”

    “你是真男人,不要跟我小女人计较。”凌灵举起红酒杯,收起笑容,表情变得诚恳:“孟歌,今天真的很谢谢你。”

    “这,忽然间这么客气,感觉还有点隆重啊。”孟歌也举起酒杯,两个人隔空碰了一下:“祝你早日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幸福一直在自己身上,这里。”凌灵指了指自己心脏的位置。乐观向上,是她一路成长的动力。

    孟歌的眼里却先看到了胸,饱满的,挺翘的,圆润的,露出四分之一弧度的,雪白的,胸。他呆了一呆,转移目光,又喝了一口红酒,才接住话题:“你是个性格很好的女孩子。”

    “谢谢表扬,老男孩。”凌灵即使浅笑,也不优雅,而是带着一点点灵动的可人。

    “哎,凌美人,你跟小辣椒那么好,你知不知道她的感情世界啊?”孟歌忽然想到一个问题。

    凌灵眯起眼睛,狡黠:“这么八卦,我是不是又可以给你起个外号,叫八哥?唔,这个外号不错啊。”

    哪里不错了?也就比杰士邦和威猛先生好点,孟歌真是服了这幼稚又天真的思维。“别告诉我你一点都不好奇啊。”

    “我当然不好奇,因为我知道,小筝的感情世界,那压根儿还是个黑洞,没爆发没形成。”基于当初在威斯汀四个人一起吃饭时候形成的阵线,凌灵决定好好和他探讨下这个问题。“哎,我问你啊,那个宋宸灏和顾泠澜,是不是都喜欢小筝啊?”

    虽然跟两个男人各自只是吃过一顿饭,但作为八卦界的教主,这方面的嗅觉还是很灵敏的,两个男人虽然掩饰地都很不错,但总有蛛丝马迹可循。

    孟歌小心翼翼地查看了一下四周,确定没有旁人,才往前凑,压低声音:“你也看出来了?”

    “那就是真的?”凌灵两眼放光:“小筝的春天到了!”

    “两个春天提前到,小心寡妇年!”孟歌夹在两个好兄弟之间,手心手背都是肉,平时只能装聋作哑假装什么都不知道,早就有了倾吐的*。

    “你这话说的……”凌灵鄙视他用词不当,不过一想到顾泠澜和宋宸灏的关系,也不觉得有些头痛——两个男人都是如此美好,要择其一也太难了吧?“不过确实好复杂啊!”

    “哎,小辣椒心里有没有偏向谁?”零零八和八哥凑一起,天生一对。

    “没有唉,最近刚好我自己事儿多,又是租房子又是找工作,都没赶上这么精彩的事儿。”凌灵也扼腕叹息:“不行,我得好好找小筝去套套话。”好奇心害死猫,可就是忍不住啊。

    “套到了给我通个气?”孟歌眨眼。

    “你对小筝也有兴趣?”凌灵怀疑。

    “怎么可能!”孟歌严肃脸:“我这不是夹在中间左右为难嘛,若是知道小辣椒心里偏向,我也可以一面顺水推舟,一面隐晦着点儿劝阻,比如介绍两个大美女什么的,这不就不会造成好兄弟相爱相杀的局面了?”

    “有道理!”凌灵比起大拇指:“那行,为了爱情和友情,我就勉为其难,给你透露点儿。”

    “我们这叫攻守同盟!”孟歌又倒起红酒:“来,走一个!”

    盟约订立愉快。

    “哎,零零八,刚才你还没回我呢,去我们那儿上班怎么样,我和泠澜、灏还有jason那家伙,刚成立一公司,正招兵买马呢。”

    “我一学计算机的,你们招?可别冲着情面把我白养着。”

    “要养你那也是个人行为,我偷偷摸摸着就行了,谁还把你找公司。”虽然接触时间不是很长,但孟歌却有了一种好像很了解凌灵的信心:“刚开始,什么人才都缺,你又自己人,知根知底,放心。”

    “那这么说,今儿我双喜临门了?”凌灵举杯:“谢了!”

    ------题外话------

    近水楼台先得月,都要到自己身边才好办事,不然跟我们家宋大少和钟警官一样,扇子为了安排他们的见面操碎了心!大宋还那么一破脾气,小筝还那么一根筋,扇子亲妈真是哀伤……另,jason和陆谣那一对,出国线会是感情突飞猛进线,我是就在正文里一并写着,还是以后当番外写?正文写的好处就是看着循序渐进舒服,但大宋小筝的主线暂时戏份就少一点;番外写的好处就是喜欢一对看一对,脉络清晰,但在正文里看着,可能有点脱节,会有一种我擦!啥都没发生咋j总和幺儿就这样的疑问。留言!

    ☆、124 我喜欢你

    周六,凌灵在孟歌的陪伴下,非常顺利地上演了如何在前男友婚礼装哔哔的大戏,吐了心中的恶气,也顺利和过往说再见,开启了一个人的新生活。

    周日,陆谣即将在jason的陪伴下,踏上前往美国的飞机。

    候机大厅,钟筝还在细心地跟陆谣交代各种事宜,一个是苦口婆心掏心挖肺的模样,一个是面无表情也不知道有没有听进去。不远处,两个同样俊朗但风格截然不同的男人,正遥看着这一切,不是jason和宋宸灏还有谁。

    是的,钟筝和宋宸灏,他们俩个分别作为男女方代表,光荣地出现在了送行的场合。钟筝自然是心中真的牵挂,手把手牵女儿出嫁的不舍和担心感,而宋宸灏出现在这里,只是因为jason漫不经心说了一句“哦,好像钟警官也去的。”

    于是宋大少就心甘情愿地开着他的宾利当起了司机。

    你这么忠犬,可是女主人毫不知情啊……jason想着是不是还要再推波助澜一下,不过后果不可控制,自己又要出去十天,对于这个性子冷得像冰思想硬得像铁感情线笨得像榆木一样的好友,他还真有点担心过犹不及。唉,还是等他回来再说吧,这不省心的家伙啊,真真让他操碎了心。

    “你看人家同样好友送别,”jason笑着用下巴点了点对面,又哀怨地看看明显不耐烦的宋宸灏,意思很明显。

    “你差废话还是差拥抱?”宋宸灏眼睛眯起来,警告某人不要多作怪:“最近你是不是被顾泠澜和孟歌带偏了?”

    “我原来就差不多这样吧,”jason轻笑,眼神有一丝怅然。曾经,他也如孟歌和顾泠澜一样,年少轻狂意气风发,和好友在一起的时候酒食征逐声气相投。只是后来……一想到即将踏上三年前匆忙逃离的地方,饶是心志坚定如jason,也忍不住内心惶然。

    “这次先把正事办了,其他的,以后等兄弟们一起。”宋宸灏抿唇,忽然有些懊恼,自己是不是把jason推得太快。“要不要我陪你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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