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别误会啊高哥,我就是跟你开个玩笑而已。”

    “哈哈,无所谓,总之很高兴和你搭班子,以后咱们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好,那就麻烦高哥多多指教了。”

    “得,又谦虚上了,那事不宜迟,你收拾一下东西,咱们马上走,图书馆那边已经成立了一个临时指挥部,我带你去看看。”

    “现在就走?太急了,我总得和大伙儿告个别吧。”

    “哦,对对对,这个我倒是忘了,那这样吧,你利用今天的时间处理一下这边的事,然后明天一早我过来接着你。”

    “行,谢谢高哥。”

    “不客气,那就先这样,明天早上7点见,我先走一步。”

    “高哥等等。”

    “还有什么事?”

    “是这样的,我走了之后,想推荐魏西山当这个工地的负责人。”

    高总很是意外。

    “哦,这个….行,我批准了,回头跟董事长汇报一下。”

    “谢谢。”

    ….

    当天晚上,吃晚饭的时候孙志宣布了自己要走的消息。

    让他感动的是,很多工人都舍不得他,三五成群的来跟他告别。

    这大概就是将心比心吧,你真心实意的对别人好,别人自然也会投桃报李。

    等工人都走了,魏西山来了。

    “孙志,你走了我怎么办?”

    “你在这好好干啊。”

    “靠,你以为每个工头都像你这么好说话啊,万一再派个郑孙子那样的杂种来怎么办?光是克扣伙食费这一条就够大家喝一壶的。”

    “呵呵,何必骂自己呢,我看你不是这种人。”

    魏西山还没听出孙志话里有话来。

    “我当然不是这种人,但问题是我说了不算啊,不然…”

    说着,他停下了。

    “你刚才说….我艹,是我听错了还是理解错了你的意思?”

    “都没错,好好干吧魏哥,从现在开始,这是你的地盘了。”

    “真的?”

    “骗人我是你孙子。”

    “啊,这…我靠…这也太…”

    梦寐以求的位子突然跟天上掉馅饼一样砸到他头上,让他有点晕。

    兴奋的眩晕。

    “孙志,仗义,太tm仗义了,不用问我就知道是你给我争取到的,你放心,我要是干不好,我是你孙子,不,我是所有工友的孙子。”

    “哈哈,这可是你自己说的。”

    “我说的,决不反悔。”

    …..

    第二天一大早,高总如约而至。

    在大伙的目送下,他们上车驶出了工地。

    高总似乎很感概。

    “孙老弟,不是我夸你,干了这么多年工作像今天这种情况我还是头一次见到,以前我总以为这些工人满门心思都是偷奸耍滑,以为他们都是喂不熟的白眼狼,是你让我明白了我这种想法是多么的幼稚可笑,也让我明白了为什么董事长总是说员工至上,更让我明白了董事长为什么这么欣赏你,因为你们是同一种人,孙老弟,你前途无量,真的,就算单纯靠自己奋斗也绝对会前途无量。”

    孙志略微有点尴尬的笑了。

    承认吧,显得自己太张狂。

    否认吧,似乎又对不起高总的这一脸真诚。

    他很自然的想起了夏岚曾经教过自己的一句话。

    如果你不知道眼前的话题该如何进行下去,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另起一个话题,这样做可能会显得很突兀,但也好过支支吾吾说不出话。

    所以还是岔开话题得了。

    “高哥,冒昧的问一句啊,您全名是什么?”

    高总微微一笑。

    “好吧,还是没躲过去,坐稳了,我这名字可很有杀伤力。”

    孙志还以为高总说自己的名字听起来很霸气很威风。

    “哈哈,说吧,洗耳恭听。”

    “高红红。”

    幸亏是早有心理准备,不然孙志能惊掉大牙。

    这么五大三粗的一个男人,叫高红红?

    说句对他爹娘不敬的话,这名字起的也太随心所欲了。

    就不怕对孩子的人生产生一些无中生有的不利影响。

    “怎么样,惊着了吧。”

    “嘿嘿,确是挺有杀伤力的。”

    高总似乎并不在意孙志的“嘲讽”,反而耐心的解释起来。

    “我老家是农村的,爹娘也都是农民,没上过什么学,也没多少文化,所以起名字的时候就图一个听着吉利。”

    “呃,高哥,不是我故意挑刺,但你这名字和吉利似乎也不挂钩吧。”

    “别急嘛,我还没说完呢。”

    “你说你说。”

    “光听我这名字当然听不出有什么吉利的来,但是加上我妹妹的名字就能听出来了。”

    “你妹妹叫?”

    “高火火,现在连起来读一下。”

    “红红火火?”

    “对咯,怎么样,很土吧,哈哈。”

    “是有点…不…不土,很吉利,确实很吉利的嘛,以后我得多和你们走动走动,沾点福气。”

    “得了吧你,心里肯定快笑疯了。”

    ….

    他俩一路聊得很投机,很高兴。

    这是一个好的开始。

    孙志看得出来,高红红对自己真的没什么敌意。

    他应该是那种拼了命想往上爬,但也不嫉妒别人才华的好人。

    孙志还是挺喜欢这种人的。

    很快,到了指挥部。

    是一栋两层的独栋老别墅。

    完全能满足工作和生活所需。

    “看看,这条件还可以吧,这里临时先不拆,等最后收尾的时候再说。”

    “好,那我就在这里安家了。”

    “行,生活用品我全都给你换了新的,应该都齐全了,你看看再有什么缺的就直接找我,或者你自己买了找我报销。”

    “好。”

    “行,那你安顿安顿,下午2点的时候相关的人员会到你这里来报到,你们先熟悉一下,然后尽快启动吧,我就先走了。”

    “好,谢谢高哥,慢走。”

    “回见。”

    …

    等高红红走了,孙志立马投入了工作状态。

    他这个人就是这样,对自己的生意吊儿郎当不上心,但对别人托付的事从来都是百分百的认真。

    一句话,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单从这一点来看也能证明唐谦看人的眼光很准确。

    孙志做的第一件事是买车票。

    很多车票。

    作为一个百分百的门外汉,他要去各地看一看人家的图书馆是怎么设计的怎么运作的,学习一下好的经验做法。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原因。

    躲开夏岚和钟晓雪。

    财哥来电话了,说夏岚和钟晓雪全都去了水饺店,不见孙志不罢休。

    一个就够孙志受的了,更别说两个一起来。

    干脆一溜烟跑了,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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