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二狗出发了,先坐公交车去跟孙美绒汇合。

    空着肚子,心情压抑不安。

    路过一家熟悉的早餐摊子时,老板热情的招呼起来。

    “这么早啊老张,还是半笼包子一碗豆腐脑吗?”

    张二狗摆了摆手。

    “吃过了,吃过了。”

    “这么早就吃了?”

    “嗯,有事儿,回见。”

    ...

    很快,孙志也出发了。

    也空着肚子,但是神清气爽,状态极佳。

    他也经过了这个早餐摊子。

    “哟,这不是孙总么,难得见你起这么早啊,这是有大事儿啊。”

    孙志尴尬一笑。

    意思就是我很懒呗,天天睡懒觉。

    “呵呵,有点事儿。”

    “也吃过了?”

    “没啊,这不是特意来你这里吃么。”

    “哎呀,那我这小摊子可是蓬荜生辉啊,吃点什么?”

    “一笼包子,一碗豆腐脑。”

    “还是不要辣?”

    “不要。”

    “好嘞,马上就来。”

    很快,包子和豆腐脑都端来了。

    因为时间尚早,来吃饭的人并不多,所以老板也挺闲,跟孙志聊了起来。

    “孙总,你们店里老张最近是不是遇上麻烦事儿了?”

    孙志微微有点惊讶。

    这小子怎么知道的?

    难道他也会算卦?

    “为什么这么说?”

    “他刚才也从这里过去了,愁眉苦脸的,一看就是有心事,他这么大年纪了,你得多留神。”

    孙志呵呵一笑。

    闲着也是闲着,索性逗逗你。

    “放心吧,他好着呢,他这是高兴的。”

    “呃?高兴的愁眉苦脸?”

    “嗯。”

    “这...我怎么不太明白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呢?”

    “你还不知道吧,他跟失散多年的女儿相认了。”

    “啊呀,真的吗?老张还有女儿呢?从来没听他说过呀,这可是大喜事儿啊,可算是遇上亲人了,他应该高兴才对啊。”

    “可是他闺女想买房子,钱又不够,让老张给他出钱,老张觉得这么多年没有关心过女儿,理应出点钱,但问题是他没钱呀,所以心里难受。”

    “呃,这确实挺为难他的,他又没什么收入,哪能攒的下钱,要不是你好心养着他,他早就饿死了。”

    “所以我说他是高兴的愁眉苦脸,放心吧,没事儿。”

    “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了。”

    吃完饭,孙志也坐上公交车了。

    他是去门氏大厦的。

    毕竟今天要演一出好戏,所以得提前去跟大飞哥“对对剧本”。

    到了办公室一瞧,这大哥正在吃饭。

    一大桌子的外卖,简直像个早餐铺子。

    见孙志来了,大飞很是兴奋。

    昨晚孙志给他打电话的时候他就很亢奋。

    因为这件事儿听起来太有趣了。

    除此之外,这种诈骗犯也是门徒的打击对象。

    门徒致力于将j市打造成一个零犯罪的完美城市,所以对这种招摇撞骗的人很是厌恶。

    于公于私,大飞都会帮孙志的忙。

    “呀,我的孙老弟,你可算来了,再不来我都打算去接你了,还没吃吧,来,边吃边说。”

    孙志本想说已经吃过了,但看着这满满的一桌子,哎,盛情难却,买都买了,不吃岂不是不给面子。

    “行。”

    他捡了个肉夹馍吃起来。

    大飞也往嘴里塞了个包子。

    “那什么,昨晚没听的很明白,你再详细跟我说说这个女的是怎么个情况。”

    孙志大致说了一编,大飞听罢哈哈笑了。

    “我去,骗人骗到你头上,算她倒了八辈子血霉,张二狗也够可以的,这么大年纪了精力还这么旺盛,不去当鸭真是可惜了这个人才...那一会儿需要我做什么?安排几个人在门外等着,只要你一声令下就冲进来把这臭娘们儿给摁住?”

    “这个倒不用,我自己就能搞定她,但我怀疑她不是一个人,肯定有同伙,她今天来见我,这同伙一定会跟在附近接应的,所以麻烦大飞哥帮我找到这人,抓住他,别让他跑了。”

    大飞毫不犹豫的拍了拍胸脯子。

    “这个好说,只要他敢进门氏大厦的门,绝对跑不出去,对了孙老弟,咱们可说好了哈,这个好市民奖是我的,你可不能抢,更不能拿去让你老婆立功。”

    原来钟国正还是市公安局长的时候,为了奖励见义勇为的公民,设了一个好市民奖,只要有见义勇为的行为,或者帮公安机关抓获了犯罪嫌疑人都可以获奖,奖金虽然不多,只有区区一千块,但是能上j市法制频道接受专访做一期节目。

    对大飞这种爱出风头的人来说,这可是很大的诱惑。

    “你放心,绝对是你的,到时候你就好好讲一讲是如何看穿了这个骗子,然后将他们扭送到了派出所,顺便宣传一下你们集团,一举多得。”

    “行,哎我能不能再多加点情节?比如他们持刀劫持了我,我宁死不屈,坚决不向犯罪分子低头,经过血战之后终于制服了他们之类的?”

    孙志白了他一眼。

    “随你的便,只要别编的太夸张了就行。”

    “嘿嘿,好极了,哦对了,我给你准备了一套衣服,你试试。”

    “衣服?”

    “不懂了吧,能在这里开公司的哪一个不是西装革履一身名牌,就你穿着这一身运动装,人家还以为你是个学生呢。”

    “那你平时怎么不穿西装?”

    “因为我有与生俱来的的大老板气质,不用靠西装衬托。”

    孙志瞟了一眼大飞哥的打扮。

    钻石链子钻石表,t恤短裤加皮鞋。

    再加上那一头不知道什么时候染的五颜六色的头发。

    嗯,真是有气质。

    杀马特鼻祖的气质。

    “别废话了,赶紧穿上吧,这衣服可贵呢,十几万,我都不怎么舍得穿。”

    一试,太小。

    毕竟孙志的身材比大飞高大许多。

    “我去,可惜了,你穿不上,那怎么办?身上总得有几样值钱的东西呀,哎,我有主意了,你等等啊。”

    说着他就窜出去了。

    孙志还以为他去买新衣服了。

    很快,也就5分钟吧,回来了。

    拿着一个拳头大小的盒子。

    “来来,戴上这个,有这玩意儿就足够了。”

    “这什么东西?”

    “手表啊。”

    “去哪弄的?”

    “去门哥办公室拿的。”

    “门哥来了?”

    “没来,他去外地了,我去他保险柜里拿的。”

    孙志无语一笑。

    门哥真是信任你。

    “戴上我瞧瞧,嗯 ,不错,很好,这臭娘们儿要是识货的话,看到这手表就得晕了。”

    “这表很贵么?”

    “废话。”

    “多少钱?”

    “你猜?”

    “呃...几十万?”

    “几十万?你是瞧不起自己还是瞧不起门哥?他会戴几十万的垃圾表?是七百万好不好,你个土包子,瞧你这没见过世面的样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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