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拜托你了宁哥,要是没有你,我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冯斯说。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重新开口时,宁章闻的语气听上去有些严肃:“小冯,以后不必说这些话来哄我高兴了。我已经度过了那个只有觉得自己被人需要才会高兴起来的阶段了。现在对我而言,最重要的是朋友,能为朋友做事才是让我快乐的理由,而不是什么被重视、被需要。”

    “我现在很快乐。”他补充说。

    冯斯也沉默了许久,眼眶微微有些发潮。最后他说:“我明白了。朋友。”

    宁章闻果然帮冯斯查到了那个阮猴子的后人的住址,此人仍然住在都江堰,是成都的县级市。冯斯和姜米商量了一下之后,决定开车去往成都,因为那样比较灵活,被盯梢的几率略小一些。他原本想找王欢辰借一辆不值钱的破车,但王欢辰二话不说,把这辆几乎崭新的奥迪借给了他。而姜米一看到有车开就欢欣鼓舞,好似小孩见到了玩具。

    高速公路上一路行驶顺畅,并没有意外发生,但冯斯总是习惯性地探头看窗外,姜米很是奇怪:“你在干什么?”

    “我老是怀疑曾炜、就是老缠着我的那个警察在跟踪我。”冯斯说,“他和我一起去了川东,然后再也没有在我的面前出现过,即便我们从摩天轮上下来进了局子,他还是没有趁机来恐吓我一下。这不像他的作风。所以我有些困惑。”

    “照我看,他说不定是不见兔子不撒鹰,”姜米使用中华俗语倒是很顺溜,“也许他会在成都等着我们呢。到了现在,你还觉得他是最让你头疼的么?”

    “只要我的凡人之心一天不死,我最害怕的就始终是他。”冯斯一声长叹。

    三、

    据说成都美食的辣度比重庆稍低一些,但对于姜米这种低起点的废物来说,吃进嘴是很难发现其中的区别的。于她而言,这无非就是一百步和九十九步的区别,不管多一步还是少一步,反正都够要她命的。

    现在两人坐在一家“冷锅串串”的小店里。姜米对这种从冷油里捞出来的熟食十分好奇,吃了两串后赞不绝口,然后再吃了几串……就不行了。冯斯看着她猴吃芥末般抓耳挠腮的表情,忍不住哈哈大笑。

    “看来今晚我又得满世界跑着给你找止泻药了。”冯斯说。

    姜米横了他一眼:“用不着,我已经有了血的经验,这次随身早备好了!”

    她龇牙咧嘴地又吃了一阵子,实在抵受不住了,开始咕嘟咕嘟喝饮料。过了好一会儿,她才缓过劲来,但仍旧不停地吸溜着凉气:“我算是体会到受虐的快感是什么滋味了。你在干什么?”

    冯斯划拉着手机:“我在推送今天的微信公众账号。每天发点小段子,也是聚拢人气的方法。”

    “你这样的千万富翁倒也真特别,”姜米手里拿着一串素肚,想要往嘴里放又有点不敢,“当然也算是很有独立精神。不过,你真的不觉得那些瞎编段子怪恶心的么?”

    “能赚到钱就不恶心,”冯斯回答得很干脆,“首先要想办法养活自己,其他的扯再多都是虚的。”

    “你妈去世后……我是说假装去世后的这些年,你一定过得很艰难吧?”姜米看着他。

    冯斯愣了愣:“艰难?倒也真说不上有多艰难。一来我赚钱脑子比较活泛,二来对生活倒也无欲无求。不过么……说真的我没有你那么达观,虽然平时谁看到我都是一脸贱兮兮地笑,但其实……有时候还是有点郁闷吧。”

    话说出口他就有些后悔,感觉这些类似于自我剖析的话不应该对旁人说出口。但再一想,姜米似乎越来越算不上“旁人”了。

    姜米放下手里最终没敢咬下去的素肚串,托腮想了一会儿,忽然一把攥住了冯斯的手腕:“咱们先玩两天吧!”

    “你说什么?”冯斯不太明白,“什么玩两天?”

    “我觉得你苦逼得太久啦。”姜米说,“尤其是自从你爸爸去世之后。虽然这些日子我并没有和你在一块儿,但光是听你描述也可以想象得到,你一定郁积了很多心事,没有办法真正放松。”

    “算你说准了。我确实是不大容易放松,这根弦绷得有点儿紧。”冯斯说着,试图把感觉都聚集在手腕上,姜米的手温暖而柔滑,让人不希望她松手。

    “所以啊,咱们先不管找阮猴子的事儿,先陪我在附近玩两天好不好?”姜米望着冯斯,“真的只是玩,别的什么也不干,不要去想什么魔王啦、天选者啦、消失的道观啦什么的了。好好玩两天,玩玩玩玩玩,可以不?”

    “我现在算是知道什么叫‘无法抗拒的眼神’了,”冯斯一笑,“你现在这个样子,就像是求父母买糖的小孩儿。”

    “那这块糖你给不给买呢?”姜米愈发作可怜巴巴状,手指头在冯斯的手背上挠来挠去。痒痒的,但是很舒服。

    “你都这么说了,我要是还不从,岂不是成了禽兽?”冯斯叹了口气,“今晚好好休息,明天咱们开车先去九寨沟!”

    “老爸万岁!”

    姜米的眼神十分欣悦,看得冯斯心里咯噔一跳,忽然也想反过手来,握住姜米的手掌。不过还没等他付诸实践,手机铃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

    冯斯在心里遗憾地叹息一声,把手抽回来,接通了电话。

    “啊,是季阿姨啊,您好!”他有些意外,“您在北京了吗?还好吧?我们……在外面玩呢,到处走走,不定去什么地方。对,很快就回北京,到时候去看您。好的好的,您也多保重,再见!”

    “我的这位奶奶,和我生父还真的完全是两种人啊!”冯斯挂断电话后,姜米感叹说,“我们只是两个陌生人,她都那么关心我们。”

    “所以我才说,当初她离开川东回北京的时候,你应该和她相认的,”冯斯说,“你要不愿意认我认也行,你也知道我童年缺失嘛……”

    “那你愿意认我做奶奶我也不反对……不提这些啦!”姜米摆摆手,“老娘要赶紧回去睡觉,明天要开好久的车呢。对了,去九寨沟需要准备点露营设备什么的吗?”

    “你们美帝资本家总以为第三世界寸草不生!”冯斯嗤之以鼻,“现在但凡是中国的著名景区,全都能伺候得你舒舒服服以为到了拉斯维加斯。”

    此后的几天时间里,姜米开车,冯斯按地图指路,两人在四川境内跑了一些著名的旅游景点。虽然只能是走马观花式地瞄一眼,大多数时候都是在路上颠簸吃灰,两人还是很快乐。尤其是冯斯,这一回是铁了心把一切心事都暂时抛开,甚至都没有跟文潇岚等人打电话,全身心地只是享受旅游的过程。至于明天会怎么样,他强迫自己不去想。

    真的挺快乐的,冯斯想,有一个那么可爱的女孩陪在身边,在山山水水间穿梭而行。很像谈恋爱呢。即便这场“恋爱”马上就要终结,也足够他留恋回味很长时间了。

    “纯粹旅行”的最后一天,两人重新回到成都市区。这一天他们并没有跑得太远,只是到离市区很近的宝光寺去烧香,也算是稍微休息一下疲惫的身体,准备迎接第二天的真正行程。冯斯以无神论者的执拗表示自己对烧香拜佛没兴趣,姜米却非要他跟着一起去:“我也信耶稣不信佛啊,但是烧烧香怪好玩的,还能数罗汉呢!”

    “浪费钱还污染环境……”冯斯咕哝着,但是看着姜米受伤小狗般的乞求眼神,没有再坚持。

    这一天并非休息日,宝光寺里人不多。姜米如愿以偿地一个一个数清楚了五百罗汉(确切数字是五百七十七),冯斯拗不过她,也只能陪着她一起数,不过两人不能走到一块儿。因为按照数罗汉的规矩,任意选择一尊罗汉像作为起始点后,就得按男左女右的方向去数罗汉。当数到自己的年龄那个数字的罗汉时,记下号数,可以出门买一张罗汉卡,罗汉卡上印着签文,能解释你的命运。

    冯斯自然绝不相信这些,但既然花钱进来了,就当是走个仪式。所以他也随便挑了一尊罗汉,开始向左数起。因为不太专心,他最后数出来的罗汉只有五百七十三尊,不知道漏了哪四个,不过能给他指点命运的那一尊倒是记得很牢。那是第三百三十四尊,名叫尘劫空尊者。

    姜米数得很认真,此时还没有数完,冯斯索性先到门外去等她,顺手把罗汉卡换了,卡上印着如下诗句:

    事无可为不可为,

    立志坚定山可摧,

    纵历千难和万险,

    三藏西天取经回。

    好吧,这还马虎算是和我最近在做的事能沾上边,也还算吉利。冯斯想着,脑子却忽然冒出一些诡异的画面:他变成了骑着白马的光头唐僧,身边的姜米忽而满脸猴毛抓耳挠腮,忽而肥头大耳嚷嚷着“我饿”,忽而一脸忠厚地贴上来“师父,二师兄又被抓走了!”……

    这一番有趣的联想让他忍不住笑了出来。就在这时候,他忽然感到自己的衣兜好像被碰了一下,一侧头,身边一个瘦削的青年正在快步离开。他连忙伸手摸衣兜,发现装在衣兜里的手机被摸走了。

    那个青年是小偷!冯斯大怒,迈开步子追了上去。对方发现他在追赶,也跑了起来,但常年打篮球的冯斯显然有着更快的短跑速度,很快就追上了。他发现这个青年慌不择路,竟然跑到了寺里的一个死角,再也无路可逃。而这里也并没有埋伏什么帮手,附近只有一对神情淡漠的中年男女。

    我他妈这两天手正痒呢,冯斯想着,捏着拳头扑了上去。那个瘦削的青年自然不是他的对手,三两下就被打倒在地制服了。冯斯拿回手机,正在犹豫着要不要报警,却发现不远处已经有两名巡警走了过来。

    正好,省得麻烦了,冯斯想着。

    巡警走到他跟前,喝令他放手。冯斯听令乖乖地松开手,然后说:“这个人是个小偷,刚刚偷了我的手机跑到这里,我制服他后抢回来了。”

    他伸手指了指旁边那对中年男女:“这两位可以作证。”

    警察的脸色和缓了一些,转向那两名目击者,但他们刚一开口,冯斯就觉得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没那回事,手机一直在那个大个子手里,”中年男人伸手一指冯斯,“我看见他一直拳打脚踢追着这个小个子过来,一直都是他在打人,人家没还手。”

    “你说什么?”冯斯只觉得血往上涌。

    “是啊,这个大个子可凶呢!”中年女人附和说,“他边打边骂骂咧咧,说是这个小个子撞了他不道歉,说要废了他。”

    “他们……他们在说谎!完全是在说谎!”冯斯急了,“这家伙确实是小偷,他偷了我的手机,不信你们可以验指纹,手机上一定留了他的指纹……”

    说到这里,他忽然住口不说了,脸色一下子变得很难看。因为他发现,小偷的手上赫然戴着一副白色的布手套。在这样一个气温还比较温暖的十月的白昼,小偷竟然戴着手套。

    “我有皮肤病,出门都得戴着手套。”小偷对着两名警察解释说,“你们可得替我做主啊,我被他打伤了,现在胳膊都抬不起来了!”

    “我根本没有弄伤他的胳膊!”冯斯急忙辩解,但警察毫不客气地抬起警棍对着他。

    “闭嘴!”警察喝道。

    这是一个阴谋!冯斯刹那间明白了。这个小偷按理说应该对附近地形十分稔熟,不可能愚蠢到自己跑进一条死胡同,他之所以要跑到这里,目的就是这里偏僻,没有其他游人,现场正好可以安排仅有的两个“目击证人”——这一男一女两个中年人,他的同伙。他们很容易就能制造这样一个假象:冯斯因为一丁点小摩擦追打一个青年人,并且把他打伤。

    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冯斯想,就是为了把我弄进局子里以便干扰我的行动吧?可恨自己这几天玩得太惬意,完全失去了最基本的警惕性,居然就这样上当了。

    “跟我们回去慢慢说吧。”警察冷冷地看着他。

    冯斯面带苦笑,不再徒劳地多说话。在他的视线里,姜米正在从远处焦急地跑过来,但她跑得再快,也不可能改变刚才发生的事实。

    我对不起姜米,对不起这个信任自己的可爱姑娘。冯斯充满愧疚地想着。他的头垂了下去。

    那种温馨而让人心里痒痒的谈恋爱一般的甜蜜感觉,在这一刻完全消散。现实如同流淌的冰水,冷却了一切。

    四、

    这间废弃的医院终于沉寂下来了。在范量宇、王璐、路晗衣等人的家族轮流造访过这里、带走他们所能找到的一切东西之后,医院里不再有守卫人,也不再有黑暗家族。这里的秘密已经被清空,又恢复到了空空如也的状态。

    但在这个夜晚,又有两个不速之客来到了这里。现在他们都站在医院顶楼的天台上,一个是相貌虽不美丽、但是看起来温柔娴静的中年女子,另一个则是身躯瘦弱矮小的少年人。

    这是冯斯死而复生的养母池莲,和冯斯异卵双胞胎的兄弟,小道士慧心。慧心现在已经不再作道士打扮了,穿着一身普通年轻人的夹克衫与休闲裤,长发也彻底剪短,看起来和一个平凡的初中生似乎并无区别。但实际上,他和冯斯出生于同一天,只是由于附脑压迫了神经,抑制了生长激素的分泌,导致发育迟缓,看上去比冯斯小得多。他的骨架很小,体型极瘦,虽然衣服已经是小号的了,套在他身上还是显得异常宽大,这让他看起来有几分滑稽。

    “这里总算安静下来了。”池莲说,“我还是喜欢安静的地方。”

    “这里鬼气森森的。”慧心说。

    “鬼气森森不好么?”池莲一笑,“人都怕鬼。这里有鬼气,旁人才会害怕而不敢来,才会有我想要的安静。”

    “可是我……不喜欢安静。”慧心站在天台边缘,看着脚下的这座废弃医院。这里遍地都是杂物和垃圾,一栋栋陈旧的楼房仿佛摇摇欲坠,疯长的野草在月光下摇曳着,有如鬼影。几只鸟儿飞过,发出清晰而尖利的鸣叫,在空荡荡的院区里来回飘荡。

    “我知道的,孩子,安静的生活你已经过了一辈子了。”池莲轻轻抚摸着慧心的头发,“你终究只是一个二十岁的年轻人,你也需要青春,需要热热闹闹和朋友们在一起。可是……是我对不起你……”

    “别这么说,妈妈!”慧心一把抓住了池莲的手,“什么青春,什么朋友,我都可以不要!只要能和你在一起就足够了!”

    “我当然不会离开我的儿子的。”池莲说。

    母子俩静静地依偎了片刻,慧心打破了沉默:“妈妈,我还是不太明白,你把黑暗家族的人引到这里,让他们以此为基地实验对附脑的各种改进;然后你又悄悄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守卫人们,引诱他们来这里和黑暗家族硬碰硬。这到底是为了什么?难道我们不是要扶植利用那些黑暗家族的人吗?”

    池莲摇了摇头:“那些人根本就没有用。他们的眼里只有利益而没有风险,为了求得力量不顾一切,迟早都会沦为附脑的奴隶。”

    “但是你也说过,守卫人们对附脑的态度太谨小慎微了,无法利用到附脑的全部。”慧心说。

    “所以才需要寻求一种调和,”池莲说,“先把改进的技术交给黑暗家族,让他们胡乱折腾,才能让守卫人家族注意到他们身上所发生的一切:提升的力量和巨大的副作用。这样的话,他们会对新技术产生兴趣,但得到了新技术之后也会更加谨慎地施行,一点一点做出我想要看到的结果。”

    “那你为什么不直接把这些技术教给守卫人呢?为什么还要兜这么大一个圈子?”慧心依然不解。

    “因为他们很聪明,直接交到他们手里,一定会引起怀疑——对聪明人来说,世上没有天上掉馅饼的美事。”池莲说,“但是拐一个弯,让他们自己动手去抢,他们就不会有所怀疑了。”

    “还是你聪明啊,妈妈。”慧心由衷地说。

    “说起来,这段日子太忙了,我也没督促你的训练,你进度怎么样了?”池莲问。

    慧心的脸上浮现出一丝骄傲的微笑:“即便没有妈妈督促,我也绝对绝对不会偷懒的。”

    他伸展开双臂,和月华一般皎洁的银色蠹痕刹那间扩散开来,把整个天台笼罩在其中。一声闷响之后,天台的水泥围栏上突然出现了一个半深半浅的裂孔,裂孔周围的蛛网状纹路延伸出去,碎裂的水泥渣掉落一地。紧跟着,另一个角落传出一个刺耳的声响,一根裸露的钢筋被某种无形的力量拧弯了。

    这就是慧心的蠹痕,可以任意攻击范围内的一切事物。几个月前和冯斯对殴的时候,他所能造成的杀伤力还很弱,而现在,已经能破坏寻常人力无法破坏的事物了。

    “很不错了!”池莲鼓起掌来,“这样的力度,一个普通的成年人已经经受不起了。”

    慧心恶狠狠地一笑:“下次再碰到姓冯的那个小子,就不会再像上次那么狼狈了,我一下就能要了他的命!”

    说完这句话,他忽然僵住了,因为池莲的脸色在一刹那间发生了改变。半秒钟之前,她还慈祥可亲,说着让慧心如沐春风的话语,半秒钟之后却忽然像换了一个人,脸上恍如罩上了一层严霜,目光锋利如冰刀。这一刻,池莲从一个慈爱的母亲陡然间变成了一个可怖的魔女,浑身散发出足以令人窒息的压迫感。

    “妈妈……我错了!我错了!”慧心吓得浑身颤抖,跪在了地上,“我以后再也不会那么说了!我不杀他!我不杀他!他是我的兄弟,我要和他友好相处,我绝对不会杀他!”

    慧心想要看着母亲,却又不敢看她,一颗头颅不知道该怎么摆。池莲悠悠地叹息一声,再开口时,语气稍微柔和了一些:“慧心,我的孩子,你记住了,虽然你和冯斯都不是我亲生的,但在我的心目中,你们就是我的亲儿子,两个都是我的心头肉。我不能允许你们自相残杀,无论如何都不行。”

    慧心瘫软在地上,忽然抽抽搭搭地哭起来:“妈妈,我不明白这是为了什么。他……他什么都不会,他的附脑始终不能被唤醒,他什么都不能帮你做。可是我能!我很努力地在提升自己,我已经可以弯折钢筋,我可以变得更强!我才是你最需要的帮手……”

    池莲蹲下身来,温柔地把慧心搂在怀里:“孩子,千万不要这么想,我爱你们,可并不是因为你们能帮助我。哪怕你的附脑没有任何用处,你还是我的好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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